1.我想写一篇有关财税政策的毕业论文,但是不知道写哪个领域
1.“土地财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我国预算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成因与对策 5.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策 6.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 7.财政支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公共财政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9.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研究 11.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2.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13.关于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
14.促进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思考 15.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6.关于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思考 17.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8.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对策 19.推动社会捐赠的税收政策探讨 20.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税收对策研究
2.求税务方面的论文我需要税务方面的论文希望都是没在网上出现过的毕
在我的共享资料里有 税法论文 你可以参考,如果不对可以联系我 一下只是其中一篇 对内、外资企业所得 “两 台一''的看法 黑龙江张劲松 长期以来,我国内 外资企4k执行的是 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
现行国内企业所 得税是从1994年1月1曰手F始施行的《中 华人民共和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而外 资企业实行的是1991年形成的《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我国对内、外贷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不 同,是在改革开放之韧为吸引外资给外资盎= 业适当的优惠.是合理的 但两套税制、两套 税法违反同民待遇原则,不符合世界贸易组 织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不利于企业公平竞 争 也严重影响内资企业和民族 业的生存 和发展。 首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逐步成熟,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现行 “两法 存在的这种不公正、不平等税收政策 和法律法规必须改变;其次,在我国加人 wrc,的后过渡期,按照国民待遇原则、最惠 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统一性原则的要 求,必须改变现存的非国民待遇和不统一、不透明的税收法状况;再次,一些不公平、不 平衡的税收制度和立法形态给税收实体法 和司法实践适用法律中带来 少矛盾和问 题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围企和民企的发 展,如果继续坚持当前的内外企所得税政策 和对外商的税收优;鼠政策.就会造成内资企 业受到税收歧规,从而把国企与民企放在了 一个不利的竞争地位卜=实施内外资企业所 得税“两税台一”,已经势在必行。
一 、统一宴行法人所得税■ .基车工资 实行税蘸据实扣■ .不再实行计税工瓷曲做 法 新的所得税应是法人所得税。对具有法 人资格的企业征收法人所得税,对不具有法 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 人所得税 实行法人所得税制的好处在于. 便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的认定,町以使所 得税覆盖余社会的经济活动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按照现有的 规定并结合国际通行的做法,在我国行使税 收管辖权时仍然应当采用“注册”地和“住 所”地两条标准 即“登记注册”地在中国境内 的企业法人 为中国居民企业法人; 住所”在 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为中国居民企业法 -50 职业技术■—墨四囝■Ⅱ 人;否则为中国非居民企业法人 沿用居民 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既符合国际惯例 的通行做法卜一个国家的居民取得的境内、境外所得,都在本国负有纳税义务,并且是全 面纳税义务;非居民只就来源于该国境内的 所得纳税,是有限纳税义务 又准确又便于操 作 合乎规范地行使国家税收管辖权.也是 对我国主收行使的具体化。
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是按照独立核算 企业界定纳税^ 内资企业职工工资发放实 行计税工资政策,纳税人支付的1 资按照计 税工资标准扣除,只要职工的j:资超过一定 标准,企业就需要缴税 这一点对内资企业 很不利.而对外资企业,m 按工资实际发生 额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外商投资企业工资 可在成本列支.不存在计税 l:资。 两法合井后就可以取消计税J 资的做 法. 资全部在成本列支,并提高折旧率、捐 赠和广告的列支.向国际惯例靠拢,这些有 利于内资企业积极引进人才和加快企业技 术研发。
二、统一税基、税率.宴行蛾一的企业所 ■税税率 市场经济强调公平竞争.应当对所有企 业一视同仁 因此 要统一税率、税基和执行 力度.要建立一个公平、有效的税收体系 在 考虑内资企业现行税负和世界范围内所得 税发展趋势的情况下.对目前众多的所得税 税率进行简化Ⅱ l并,统一实行一个中等较低 的比例税率。 目前.中国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 业分别实行两套税制,这种做法,即便在全 球也极为鲜觅 尽管我国名义企业所得税税 率为33%,但实际1.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平 均税负只有11% ,在低税率基础卜还有“两 免三减半 性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 税.第三至五年碱半征收1和行业特殊减半 优惠等。
而中国一般内资企业的平均税负达 到22% .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税负更高达 30%,由于税收返还的力度很大,一些内资 企业的实际税负并非33%,而是20%左右, 甚至更低 统一税率,范围应在25—28%之 间,该税率和国际七和周边国家的平均水平 相比,属中等偏低 三、统一税收优童 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对资本密集 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产生引力作用,总体上 是区域性税收优惠为主 这不仅导致了内外 资企业的不平等竞争.也加剧了区域间经济 发展的不平衡 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使我国内 外资企业的税率优惠相差较大,每年的税收 总量流失不少.更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公与 无序.内资企业施展拳脚的空间被人为缩 减.还带来“暇外资”(指国内一些企业通过 在国外买壳、注册等方式以外资身份回国投 资)等投机现象。 同时,还人为地增加了人民 币升值的压力。
这不但与市场经济相背离, 也对人才流动、技术创新、经济安全造成影 响。 以区域性优惠为主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加剧了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并且不利 于建设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创新型国家 进一步调整税收忧惠:今后税收优惠要 更多地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由过去的 区域优惠为主转为产业优惠为主,使税收政 策更加体现产业政策要求。
统一税收优惠政 策,将税收优惠纳入预算控制,。
3.关于税收、发展、民生的论文(600字)
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税收与民生密不可分。税收之“取”,贵乎公平、公正;税收之“用”,重在合理、有效。
因此,我思税收要有助发展、利于民生,须有如下要义。 税制要合理,税负要公平。
税收是企业和个人财产向国家的单向让渡,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征。因之,其公平、公正性愈加受人注目,税收体系的设计和架构,既要对纳税人整体具有普适性,不重复征收,也不产生遗漏;又要考虑纳税个体的税收负担,一方面为政府生产公共物品提供财力保障,另一方面合理税负,不致造成纳税人负担过重。
党的十六大提出“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方向,正是体现了税收基于民生之公平公正的努力。 税收政策要提供正确导向。
税收政策调节收入分配和社会资源配置,产生激励效应,影响公共抉择。税收政策导向,就是在事先预见税收效应时,有意识地趋利避害。
税收政策的制定须考虑两个导向:一为发展导向,即税收政策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向诸如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产业等倾斜,以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二为民生导向,即税收为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和维护社会公平服务,向诸如支农惠农、慈善捐助等方向倾斜,以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 税收收入要为改善民生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
近年来国家税收快速增长,2003-2007年全国入库税款年均增长23.8%,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税收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我省的国税收入也从1997年的287.01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2525.18亿元,十年间增长了8.8倍,年均递增20%以上。
但税收高速增长的同时,要防止税收陷入“取之于民易、用之于民难”的尴尬境地。解决这一困境,一要关注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农”是发展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促进就业、支农惠农、节能减排、公益捐赠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出口退免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把“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税收理念贯穿于整个税收工作之中。
二要关注税收流向。就现阶段而言,要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保障“三就三保”等问题。
通过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各级政府改善民生提供坚实的财力基础。令人欣喜的是,浙江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制度等都成为各地借鉴学习的榜样。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改革成果世人瞩目,各种矛盾也随之彰显,民生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税收之于发展和民生,在于“取”,更在于“用”,还在于“取”与“用”的过程。对税务机关而言,一为“法治”,一为“服务”。
法治,即规范执法,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为“发展”提供外在保障;服务,即减轻纳税人负担,构建更加和谐的征纳关系,为“民生”增添和谐之音。一句话,就是要依法征税,优化服务,发挥组织收入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4.论文怎么写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筹划基本方法 (一)个案税收筹划法 所谓个税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针对具体的涉税实例,利用税收筹划原理,结合当地的税务管理实际运筹降低税收负担,或者将税收负担调节到理想状态的过程。
包括以下几点: 1、收入税收筹划,就是通过对取得收入的方式和时间、计算方法的选择、控制,以达到节税目的的筹划。 例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根据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委托销售商品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为了实现合理纳税期间,企业可以在签订销售合同时选择不同的销货方式,在不同时期确认收入,实现递延纳税,减少筹集资金的成本,增加企业税后利润。
2、成本费用筹划,即基于税法对成本、费用的确认和计算的不同规定,根据企业情况选择有利方式的筹划。 例如,存货的核算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因此,企业在通货膨胀时注册成立或企业申请会计政策变更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时,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成本;在物价变化不定时,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核算成本,这样可以提高企业成本,减少所得税。
同样,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企业为了达到递延纳税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行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年数总和法等计提折旧。这样,相当于企业获得了一种无息贷款,企业无形中增加了收入。
3、盈亏抵补筹划,是准许企业在一定时期以某一年度的亏损去抵以后年度的盈余,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纳税额。 4、租赁筹划,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看,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方法。
在关联双方适用税率有差别的情况下,使利润流向税率较低的一方,效果更加显著。 5、筹资筹划,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策划和还本付息策划。
通常情况下,企业自我筹资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要重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税收负担,企业之间相互拆借筹资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要重于企业内部集资所承担的税收负担。 总体上看,企业内部集资与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尤其当企业间税率有差别时,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
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与企业之间的拆借涉及的部门和机构较多,容易使企业利润分散。 6、投资筹划,税负的轻重对投资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纳税人即投资者,在为新的投资进行筹划时,基于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应从投资行业、投资方式、企业的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最优选择。 (二)政策利用筹划法 1。
投资地点:企业可以根据国家在不同地区有不同优惠条件的规定,选择在不同地点进行投资,享受低税负的优惠条件。 例如国家规定在西部地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等都有不同的优惠政策。
因此,企业在投资时,可以选择低税负区,获得税收优惠。 2。
投资行业:税法规定对于设立在西部的国家鼓励类企业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在2001年~2010年间减按15%征收所得税;在西部新办的基础设施行业,其主营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等。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选择不同的行业,进行税收筹划,实现合理避税。
3。人员构成:现行税法中有一些安置待业人员、下岗人员的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情况合理应用。
4。减免税优惠:国家对不少产业实行减免税优惠,企业可充分利用此政策,进行税收筹划,达到合理避税目的。
5。 准确设置会计科目,充分利用会计政策。
如企业对于情况属实的毁损,如果进行了税收筹划,在限额内的部分,企业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将资产转入坏账,争取税前扣除,则企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税负。还有,会议费与招待费、广告费与宣传费等,如果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争取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列支,则可在所得税前扣除,增加成本,达到节税目的。
(三)资产重组筹划法 1。采用企业分立合理避税:利用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同、税率不同的政策,将企业分立,实现合理避税。
如,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1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应缴所得税为36300元。此时,如将企业分立为两个企业,分立出来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5400元;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1600元,两个企业共计纳税27000元。
分离后与分离前相比企业节约所得税为9300元(36300-27000)。 2。
采用企业合并合理避税:如甲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乙企业累计亏损91万元,甲乙企业合并前分别纳所得税为33万元和0万元。现甲企业兼并乙企业,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盈利企业兼并亏损企业的累计亏损企业可以用亏损企业的累计亏损额抵减盈利企业的利润的政策,甲乙企业合并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应纳税所得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为24300元,比合并前少纳税305700元。
可见,选择适当的企业合并,可以大大地降低企业的税负,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利润,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企业所得税筹划不仅是纳税人努力实践的一项工作,税务部门也在积极探索。
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纳税人减轻税负,而且有利于国家完善政策法规。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筹。
5.求:《浅析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的毕业论文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经济行为与经济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追求利益最大化成为企业的最终目标。同时、市场经济更是一种法治经济。
依法纳税是企业(纳税人)的应尽义务。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款的支付是企业资金的净流出。
为了减轻税负,企业自然就会想方设法少缴税、免缴税或延缓缴税。正是在这种直接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税收筹划应运而生。
在市场机制相对较完善的西方国家,税收筹划是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不仅投资者和纳税人在决定投资、经营前,对各种方案进行比较选择,以寻求获取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最佳纳税方案,而且正当合理的税收筹划也得到政府的认可甚至鼓励。
在我国,税收筹划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受到广大纳税人和投资者的重视。税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企业生产经营每个环节的实现都伴随着税收的影子。
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经营决策时,如果无视税收的存在,则可能要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企业的纳税行为涉及企业和国家两个主体,如伺使企业的纳税行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使企业和政府双方都受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涵义和特点 一般而言,企业要想减少税收负担有三种方式:逃税,避税和节税。 (1)逃税。
逃税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行为。 这是一种公然违法行为,-经发现,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避税。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薄弱或含混的地方,使所纳税款少于应纳的税款,实际上它是不违反税法的。
这是纳税人使用一种在表面上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但实质上与立法意图相悖的合法形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所以有人又把避税称之为“合法的逃税”。
(3)节税。节税一般是指在多种营利的经济活动方式中选择税负最轻或税收优惠最多的而为之,以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
在税法和税法实施细则中,有些规定的适用,可以由纳税人选择,何者可以得到减低税率纳税,何者可以得到定期减免税优惠,投资者可以选择其有利者而为之。 比如企业经营组织形式的选择,我国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企业出于税务动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经营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进入一个立法者所不希望去控制或不认为是与财政有关的行为领域。立法的意图是确定区分节税与避税的标准。
因为在避税的情况下,纳税人进入的行为领域是立法者希望予以控制但不能成功地办到的领域,这是法律措词上的缺陷及类似问题产生的后果。 以上分析表明,企业如果采用逃税、偷漏税等非法手段来减少应纳税款,企业不但要承担税法制裁的风险,而且还将影响企业的声誉,从而使企业遭受更大损失。
即使采用非违法的避税手段来减少应纳税款,也会招致政府的反避税措施。随着我国税法的逐渐严密完善,企业避税的行为空间会越来越小。
而节税则是税法允许甚至鼓励的。在形式上,它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为依据;在实行中,又是顺应立法意图的。
可以说节税的动机是合理的,手段是合法的。因此节税才是企业税收筹划谋取合法税收利益的最重要的体现。
当然,我们所说的税收筹划也不是仅指表面意义上的节税行为,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服从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 因此,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应是企业利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税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达到税负最轻或最佳,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1)合法性。
税收筹划不仅遵守税收法规,而且还体现了税收的政策导向。在形式上,它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为依据;在实行中,又是顺应立法意图的。
因此,受到国家的允许和鼓励。可以说节税的动机是合理的,手段是合法的。
(2)择优性。由于税制要素中税赋弹性的存在和财务制度中会计核算方法可选择性。
企业如何根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优化投资结构;如何根据纳税义务规定,选择机构设置;如何根据纳税高低,选择不同的经营方式,都将关系到企业应交税款和税后利润的多少。 税收筹划就是在两种或更多的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或最佳的一种方案,以实现企业的最终经营目的。
对纳税方案的择优标准不是税负的最小化而是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3)整体性。
税收筹划的整体性,一方面指税收筹划不能只注重于某一个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另一方面指总体税负的轻重并不是选择纳税方案的最重要依据,应衡量“节税”、与“增税”的综合效果,在企业面临多种纳税选择时,应当选择总体收益最多但纳税并非最少的一种方案。 毕竟,相对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言,减少税负只是一个途径而己。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企业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对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方面进行税收筹划是完全必要的,但税收筹划的实施必须有一定的经济环境和相应的配套措。
6.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论文大纲怎么写
企业所得税从以下四方面纳税筹划: 一、选择投资地区 由於国家税收政策在不同区域内有不同的优惠规定,因此企业在扩大经营对外投资时,可根据不同的税收政策,相应选择低税负地区进行投资。
二、选择材料计价方法 材料是企业?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又是生?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那?,材料价格波动必然影响?品成本变动。 因此,企业材料费用如何计入成本,将直接影响当期成本值的大小,并且通过成本影响利润 >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大小。
目前,按我国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材料费用计入成本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而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成本、利润及纳税影响甚大。
因此,采用何种计算方法既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步骤,也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 当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时,后进的材料先出去,计入成本的费用就高;而先进先出法势必使计入成本的费用较低。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使用。 如果企业正处所得税的免税期,也就意味着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法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於徵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将当期的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推迟纳税期的目的。
不过,应注意到会计制度和税法相关规定,企业一旦选定了某一种计价方法,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随意变更。 三、选择固定资?折旧计算方法 企业对固定资?的折旧核算是企业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的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法,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
从企业税负来看,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采用直线摊销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而快速折旧法较差。
这是因?直线摊销法使折旧平均摊入成本,有效地遏制某一年内利润过於集中,适用较高税率,而别的年份利润又骤减。相反,加速折旧法把利润集中在后几年,必然导致后几年承担较高税率的税负。
但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有利。因?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成本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较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
但是,在具体选择折旧计算方法时应首先遵守税法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选择费用分摊方法 企业在生?经营中发生的主要费用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品销售费用。
这些费用的多少将会直接影响成本的大小。 同样,不同的费用分摊方式也会扩大或缩小企业成本,从而影响企业利润水平,因此企业可以选择有利的方法来计算成本。
但是,采用何种费用摊销方法,必须符合税法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税务机关将会对企业的利润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润计算并徵收应纳税额。 五、选择就业人员 现行税法中有一些鼓励安置待业人员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
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徵收所得税2年。 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适当的岗位上安置相应的上列人员,以期达到减免徵收所得税的目的。
###少交税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不违背法律的原则下搞好筹划。 我认为别的先不用考虑,首先做好财务核算,要让税务局认可就是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因为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否则,不予考虑。
再就是学习好利用好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残疾人工资薪金加计扣除,新技术新工艺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安置下岗就业人员优惠,等等优惠筹划好利用好就不错。
7.跪求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毕业论文
内容提要: 进行税收筹划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尤其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意义更为重大。
本文从对企业组织形式、所得税税率、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资本结构决策、费用列支方法、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法等8个方面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入手,提出企业所得税的8项具体税收筹划办法。 关键词: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纳税义务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选择和规划,利用税法给予的对自己有利的可能选择与优惠政策,选出合适的税收方法,从而使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一种行为。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税收筹划的关键是降低应税收入,尽可能地扩大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最终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因此,对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本文拟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
一、对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根据规定,不同的组织形式,对是否构成纳税人,有着不同的结果。
公司在设立下属公司时,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企业所得税负会产生影响。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盈利,其利润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应当作为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单独交纳企业所得税。
当子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时,子公司可以少纳企业所得税,使公司整体税负较低。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能将其利润并入母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无论其所在地税负高低,均不能增减公司的整体税负。
再者作为公司,其营业利润要交纳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又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合伙企业则不作为公司对待,不构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只课征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例如,纳税人甲、乙、丙经营一家商店,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元。该商店如果按合伙企业课征个人所得税(假定甲、乙、丙分配比例相同),应纳税额为(100000*35%-6750)*3=84750(元)。
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税率33%,应纳税额300000*33%=99000(元),税后利润201000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甲、乙、丙还要交纳一道个人所得税(67000*35%-6750)*3=50100(元),共纳税99000+50100=149100(元)。很明显两者税负不一致。
因此,甲、乙、丙做出了不组织公司,而办合伙企业的决策。因此,在设立企业时,要考虑好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做好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才能决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是设立合伙企业,是设立子公司还是设立分公司。
二、对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税率有三档: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税率为18%;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税率为27%;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税率为33%.因此,仅从税率因素考虑,在进行该税种的税收筹划时,就存在着税收筹划的空间。例如,假定某企业12月30日测算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00元,则若该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100100*33%=33033元。
如果该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12月31日,支付税务咨询费100元,则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100-100=100000元,则应纳税额=100000*27%=27000元,通过比较我们发现,通过税收筹划,支付费用成本仅为100元,却获得节税收益为:33033-27000=6033元,显然,对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是相当大的。 三、对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税收优惠是税制设计的基本要素,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一般在税种设计时,都设有税收优惠条款,企业如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许多都是以扣除项目或可抵减应税所得制定的,准确掌握这些政策,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税收筹划的过程。
例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这是自实施新税制以来国家制定的对企业所得税纳税影响很大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应当及时抓住这一机遇,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但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收筹划突破口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纳税人不得曲解税收优惠条款,滥用税收优惠,以欺骗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二是纳税人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条款,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失去应有权益。
四、对企业资本结构决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企业筹资决策的一个基本依据就是资金成本,不同渠道来源的资金获得成本各不相同。如股票的筹资成本为发放的股息和红利,债券和银行借款的筹资成本为利息。
税法规定:股息支付不得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交纳所得税后的收益中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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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计是税收的基础,新会计准则的变化也必然对税收有所反映和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税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会计政策选择的税收倾向 新会计准则规定了更多的会计政策,企业在纳税时,应该考虑新准则会计政策对于企业纳税的影响。
许多企业选择有益于企业纳税和节税的会计政策。 2。
计量基础的多样化 新会计准则提出五种计量模式,即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多种计量属性,实现了计量基础的多元化,譬如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等资产计价,存在多种计量模式,这会影响后期确认的成本、费用等损益结果,从而对税收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3。
收益计量的变化 《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建造合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对于收益的确认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对于企业核算的收益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收益计量的变化必然引起税收的变化。
4。引入新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发生彻底改变,由原来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二者选择其一,改变为国际通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这种所得税处理方法的改变,无疑会对税收、企业纳税、企业内部管理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 5。
新业务的税收影响 新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政府补助》、《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新的具体准则,这些新的规定规范了新业务,同时,新业务中也存在许多税收影响,我们不能忽视这些新业务带来的影响。 (二) 1999年底,财政部已颁布了九个具体会计准则。
其中债务重组准则、收入准则、建造合同准则等准则的颁布实施,对税收收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债务重组准则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在该准则中,对企业纳税产生较大影响的有三个方面: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重组损失、或有支出。 债务重组收益是指企业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时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或者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时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之间的差额。
对债务人来说,是债务重组收益;对债权人来说,是债务重组损失。由于债务重组收益包括了债权人让步的贷款和增值税(指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两部分内容,债务人一方面把无须支付的贷款及增值税转为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把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全额抵减了销项税额,从而使债务人通过债务重组虽然会少缴增值税,但仍增加了纳税支出(因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高于增值税的税率)。
或有支出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支出。或有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如涉及或有支出的,债务人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中,并由此确定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由于将未来实际上未发生的或有支出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中,在重组日就没有足额地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从而使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受到影响,对此税务部门必须引起高度注意。 收入准则对税收的影响 收入准则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该准则中的收入只适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而取得货币资产方式的收入,以及正常情况下的以商品抵债务的交易,不包括非货币交易(比如资产置换、股权置换、非现金资产投资、非现金资产配股等)、期货、债务重组中涉及的资产、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对企业以材料、商品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投资再进行投资、捐赠、自用,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收入准则不视同销售,也不确认有关商品、资产转让、销售收入的实现。
由此可见,收入准则与税法在收入确认的适应范围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对此,企业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申报各项收入确认各项收入的实现。
同时,收入准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及稳健原则对收入的确认原则也作了明确:一、销售商品,如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即确认为收入;(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相关的收入与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原则:(一)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二)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三)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从这里可以看出,收入准则确定的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准与税法上确认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准有着明显的不同(税法确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准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额或者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原则的这些重大变化对企业损益将产生重大的影响,使企业的损益更加真实可靠,而对税务部门来说,收入确认原则的改变,是一个重大的挑战。
为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税法也应相应地对其收入确认原则——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作出修改,使税收也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但是,在税。
9.我的论文题目是浅“浅析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请问选题背景和意义怎
给你一个别人的分段的目录吧:大概都差不多第1章 税收促进就业的理论分析 8-15 1.1 税收促进就业的必要性 8-10 1.1.1 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 8 1.1.2 我国就业现状及走势分析 8-10 1.1.3 充分就业是我国政府追求的重要目标 10 1.2 税收影响劳动力供求的理论分析 10-14 1.2.1 税收影响劳动力需求的理论分析 10-13 1.2.2 税收影响劳动力供给的理论分析 13-14 1.3 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类型 14-15 1.3.1 间接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14 1.3.2 直接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14-15 第2章 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实证考察 15-29 2.1 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基本情况 15-21 2.1.1 近年来国家关于就业指导方针的重大转变 15-16 2.1.2 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 16-20 2.1.3 现行税收政策的实行效果 20-21 2.2 我国目前税收政策在促进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21-29 2.2.1 以直接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为主,缺乏长效机制 21-23 2.2.2 主要侧重于调节劳动需求,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很小 23 2.2.3 税收优惠的具体设置不尽合理 23-24 2.2.4 税收优惠的实施执行有待完善 24-27 2.2.5 中小企业利益没有得到税收政策的有效促进与保护 27-29 第3章 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构想 29-45 3.1 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国际借鉴 29-32 3.1.1 制定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的税收制度 29 3.1.2 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29-30 3.1.3 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30 3.1.4 给予农业和农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 30-31 3.1.5 对安置就业人员的企业实行税收特惠 31 3.1.6 降低纳税人的奉行成本 31 3.1.7 给予城市化建设一定的财力支持 31 3.1.8 促进多种就业模式发展 31 3.1.9 为弱势群体就业提供优惠保障 31-32 3.2 制定我国促进劳动就业税收政策应坚持的原则 32-33 3.2.1 公平与效率原则 32 3.2.2 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原则 32 3.2.3 符合WTO规则原则 32-33 3.3 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具体构想 33-45 3.3.1 调整宏观税收政策,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33-37 3.3.2 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力供给情况 37-38 3.3.3 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38-40 3.3.4 加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 40-42 3.3.5 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扶持力度 42-45 结论 45-46 参考文献 46-49 后记 引 言 实现充分就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
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换代、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国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就业难题,解决得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解决就业问题上应有所作为。
本文旨在通过对现状的分析、理论的阐述、问题的揭示、经验的借鉴,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探讨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体系的构建问题。这方面的已有研究多侧重税收优惠政策的直接促进作用,本文除将其作为不可或缺的一方面之外,将更多的强调以宏观税收政策的调整来确保经济稳定均衡增长促进就业,以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力供给情况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
第1章 税收促进就业的理论分析 1.1 税收促进就业的必要性 1.1.1 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 劳动就业简称就业,是指人们加入到某个行业从事某种劳动,这种劳动区别于自给自足的生产劳动,当人类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后,就业就成了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人的劳动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 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人类的劳动发展史,自从有了人类,劳动就成了人类谋求自我生存的基本手段。
人类劳动创造了财富,人类财富的不断增长推动了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从原始社会进入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哪一步都是人类劳动的结果。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劳动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基本手段。
(2)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是实现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所谓社会充分就业,一般意义上是指社会中只要愿意就业的劳动者都可以得到就业的状况。劳动力是经济社会最为重要的资源。
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我国早已确立的目标,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生产力水平的现代化。劳动就业率与社会生产力是一个相辅相成、齐头并进的反映社会文明的标志,一个失业率较高的国家,不可能是一个生产力水平较高的国家。
事实上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可以促进社会就业率的提高,而社会就业率提高,才能创造较多的社会财富,从而才能为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创造物质条件。因此,实现社会的充分就业是实行现代化的基本条件,促进社会就业是各级政府工作的中心内容。
(3)促进劳动就业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保证。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1.1.2 我国就业现状及走势分析 (1)我国就业现状分析 我国现阶段就业的主要矛盾是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高不相适应的矛盾,主要表现为: ① 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严重 就业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就业为劳动者个人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就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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