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一篇法律毕业论文, 不少于2000字的, 谢谢了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属于正当行为中之一种,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刑法理论中违法性阻却事由之一,(我国刑法学界将这类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的行为,称作“排除危害性行为”、“排除违法性行为”或者“排除犯罪性行为”。)但是行为人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为避免正当防卫被利用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对正当防卫的成立做了严格的限定条件。其中包括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及限度条件。
在此只分析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限度条件。(一)时间条件。
正当防卫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所谓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
(1)对不法侵害的开始,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均有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1.进入侵害现场说。此说认为,侵害者进入侵害现场即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
2.着手说。此说认为,不法侵害行为的开始就是不法行为的“着手”,正当防卫在不法侵害着手时进行的。
3.直接面临危险说。此说认为,不法侵害的开始应该指合法权益已经直接面临不法侵害的侵害危险。
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着手进行,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二是不法侵害的实行迫在眉睫,合法权益将要遭受不法侵害。4.综合说。
此说认为,一般应以不法侵害着手实施为不法侵害的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已十分明显,不实行正当防卫就会立即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以上四种观点,综合说是最为全面,最接近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2)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应在实践中作具体分析,可以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也可以是行为已经结束而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是有些情况下,虽不法侵害所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正当防卫行为并不能将其排除,则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正当防卫的结束,可以是不法侵害人自动停止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也可以是不法侵害已经既遂且不能及时挽回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
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前或结束后进行的防卫行为则是不适时的。(二)限度条件。
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何谓必要限度,有三种观点:1. 基本相适应说。
认为所谓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就是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性质、手段、强度和后果上要基本相适应。2. 需要说。
认为所谓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就是防卫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只要所造成的损害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不如此就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即使防卫在强度、后果等方面超过对方可能造成的侵害,也不能认为是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3. 相当说。
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在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上述三种观点中,基本适应说提出了必要限度的特征,即承认相适应不是绝地等同,而是可以超过,但同时又强调不能明显超过,差距过大,此种学说有利于保障公民正当卫权的行使,也能防止防卫者滥用权利,故而有其合理之处。
但它仅从防卫和侵害两方面的性质、强度等客观特征上加以权衡,没有考察防卫者的主观目的,因而缺乏考察问题的高度,有可能导致将那些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虽然基本相适应,但却非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情况作为正当防卫处理,从而会不适当地扩大正当防卫的范围。而客观需要说以防卫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作为必要限度的标准,强调了防卫目的的正当性,因而抓住了理解必要限度之关键。
但是这种观点过分强调客观需要,而完全忽视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的相当性,没有对防卫者设定必要的约束,有可能导致防卫者滥用防卫权,从而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不适当的损害。上述相当说实际上是客观需要说与基本适应说的有机结合,既抓住了理解必要限度的本质的、关键的特征,有利于鼓励公民实行正当防卫,又提出了对防卫者的必要约束,有利于保障正当防卫的正确行使,从而汲取了基本适应说与客观需要说的合理之处,避免了两者之不足,可谓是合理而可取的主张。
正是鉴于此,相当说后来逐渐成为我国刑法理论上的通说和指导刑事司法实践的主导理论。 应当注意的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实质是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一体两面。
“造成重大损害”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具体表现;“超过必要限度”是“造成重大损害”判断标准。也就是说,“并不存在所谓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换言之,只是在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才存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不存在所谓的‘手段过当’而‘结果不过当’或者相反的现象”。
对正当防卫加以限度条件是否会使防卫人在防卫时考虑到自身行为是否过度而影响其权利,刑法典规定了。
2.我对法律的认识 论文
一、法律传统资源[1] 界说 (一)关于“传统” 什么是传统?传统在历史之流的滚滚风涛中形成,一个古老民族的历史传统,总给人以混茫幽遥的印象,似乎无比丰厚,而又无从把握。
据徐复观先生的考证,“传统”一词在中国典籍中最早出现于《后汉书.东夷传》。[2]但所指的只是统治者的权位继承,与今天所讲的“传统”相去甚远。
中国过去有“道统”的名词,但也不等于传统。传统这个词,系从英文“tradition”翻译过来的,而“tradition”又来自拉丁文“traditio”,其次根“tradere”的含义是“引渡”,是一件东西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的意思。
E.希尔斯认为,传统意味着许多事物。就其最明显、最基本的意义来看,它的含义是世代相传的东西(tradium),即任何从过去延传至今的东西。
[3]关于什么是传统,还有很多观点,在此不一一列举,本文赞同对传统的特殊限定,即它指称得是“一种前近代社会文化成果的总和,具有相对稳定、内部和谐一致的系统的特质”。[4] (二)关于法律传统 本文所说的法律及法律传统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的。
狭义上,法律仅仅是法律条文与法典;而广义上的法律及法律传统包括那些实在法、法律程序以及法律的观念和法律传统的思维与价值判断的标准。法律传统可以理解为在现代社会还在发生作用的,古代法律体系中有生命力的法律文化传统。
它应该是一个历时性概念,不仅存在于古代社会中,而且存在于现存社会之中,是由传统法律生长和演化而来的对现实社会仍发生作用和影响的未曾间断、不断延伸的法律文化和精神。而传统法律则是一个历史性概念,时间上主要是指前近代。
传统法律资源就是所有前近代法律成果的总称,是一个国家法律发展的根基。一定条件下,传统法律可以转化为法律传统。
二、关于法律现代化 (一)现代化衡量的标准 关于现代化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曾经从不同的角度作了界定。 1.C·E·布莱克试图从历史发生学意义上对现代化加以理解,认为现代化一词指的是“近几个世纪以来,由于知识的爆炸性增长导致源远流长的改革进程所呈现的动态形式。
现代化的特殊意义在于它的动态特征以及它对人类事务影响的普遍性。它发轫于那种社会能够而且应当转变、变革是顺应人心的信念和心态。
如果一定要下定义的话,‘现代化’可以定义为:反映着人控制环境和知识亘古未有的增长,伴随着科学革命的发生,从历史上发展而来的各种体制适应迅速变化的各种功能的过程”。[5] 2.以研究中国现代化问题著称的G·罗兹曼继承布莱克的方法论原则,强调要把现代化看作是一个在科学和技术革命影响下,社会已经或正在发生着变化的过程,是人类历史上社会变革的一个极其戏剧性、深远的、必然发生的事例。
[6] 3.M·J·列维则从社会结构功能主义的立场出发,把现代化视为整个人类社会的一条普遍发展道路,指出“现代化毕竟是社会现实中的希望之星,是前所未有的生活方式的飞跃。现代化是社会唯一普遍出路。”
[7] 上述种种关于现代化的观点, “尽管侧重有所不同,但都显然包涵着这样一个判断:现代化所谓一个世界性的历史进程,乃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和跃进,是人类社会自工业革命以来所经历的一场社稷社会生活主要领域的深刻变革过程。”[8]“现代化首先是一个变革的概念,是传统生活方式极其体制向现代生活方式极其体制的历史更替”;[9]“其次,现代化是一个连续的概念。
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和变迁的过程。”[10] 在笔者看来,现代性和传统性并不是互相对立和排斥的极端状态,在任何社会中都不存在纯粹的现代性和纯粹的传统型。
相反,现代化过程是一个传统性不断削弱和现代性不断增强的过程。每个社会的传统性内部都有发展出现代性的可能,因此,现代化是传统的制度和价值观念在功能上对现代性的要求不断适应的过程即:经济领域的工业化,政治领域的民主化,社会领域的城市化以及价值观念领域的理性化等方面的互动过程。
(二)法律现代化的含义 法律现代化就是指一个国家的传统型法制向现代型法制变迁的过程。在静态方面,法律现代化意味着已公布的法律是体系完整、层次分明、结构均衡、规范协调、体例统一,并且体现人民意志、适应社会发展、代表人类前进趋势的“良法”;在动态方面,其意味着法律“在任何方面得到尊重而保持无上的权威”。
简言之,法律现代化的目标是“法治”(rule of law)的实现。 三、法律传统在法律现代化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内发先行型国家 在现代世界的诸多法律传统中,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影响最为广泛,而两大法系在演进的道路上又都和罗马法[11]不期而遇。
所不同的是,两大法系的代表性的国家对罗马法却采取了迥然不同的态度:作为英美法系的发源地的英国在很大程度上排斥罗马法的影响,走上了较为独立的法律发展道路,形成了以普通法为核心的一种法律传统;而以德法为代表的欧洲大陆的国家则采取吸收罗马法的方式进行法律的现代化,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底蕴的大陆法系。英德两国实质上都是吸收了包括罗马法、日耳曼习惯法在内的诸多先前法律成果的结果,英国吸收了大量的罗马法的先进成。
3.法学毕业论文答辩稿由哪些部分组成
法学毕业论文,不管是本科毕业论文,还是硕士毕业论文,都需要在答辩的时候有一个书面的答辩稿。
答辩稿能够使您在答辩的时候思路清晰,有利于陈述论文内容,也有利于答辩组的老师们了解您写了哪些内容。今天我们主要谈一下毕业论文答辩稿的组成部分。
我们认为论文答辩稿由如下几个部分组成: 1.个人介绍 您必须告诉答辩组您是谁,叫什么名字,哪个年级的,哪个班级的。要不要介绍您的辅导老师是谁?一般无需介绍,如果学校没有作出特别说明,那你介绍一下也没有关系。
2.论文的写作背景与写作意义 本部分的内容其实是介绍一下您写作这个论文的背景,以及为什么要写作这个论文,写作这个论文的必要性何在,等等。 3.论文的主要内容 即论文里面写了什么,要用简短的话语介绍一下,一般本科毕业论文以1000字以内为宜,硕士论文以2000字左右为宜,不宜太多,不然老师们会觉得太枯燥。
4.论文的主要观点 这一部分要直截了当地指出,您的论文有哪些主要的观点。比如可以这样写:“我的论文主要提出了如下几个观点:第一,……;第二,……;第三,……。”
观点介绍要简短、鲜明、言简意赅。 5.论文写作方法 介绍一下您写作这个论文用了哪些方法。
6.论文的不足以及改进的方向 这一部分简要地谈一下您这篇文章的不足以及以后的努力方向,注意:不要大谈特谈论文的不足,不然老师们会叫你回去继续修改的。理由是:既然你自己都知道有很多不足,那当然要修改。
所以这一部分简要谈一下即可,不宜多谈,言多必失。 7.其他可选项 答辩稿中还可以包含其他可选项目,如写作心得、写作后的感悟、对写作中提供帮助的人士表示感谢,等等。
以上内容基本上涵盖了答辩稿的各个部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您的学校有专门的答辩稿格式,那么必须按照学校下发的答辩稿格式进行写作。
4.法律的作用三百字论文
法律的社会作用是法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目的(尤其是维护一定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发挥的作用。
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点看,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表现在两个主要方面: 1.法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 (1)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 (2)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
(3)调整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2.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社会公共事务是相对于纯粹的政治活动而言的一类社会活动。
其特征是:这些事务的直接目的并不表现为维护政治统治,而在客观上对全社会的一切成员均有利,具有“公益性”。调整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在主要方面体现着社会性(非政治性),但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它在本质上与法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并不矛盾。
因为,至少从统治阶级的角度看,调整和维护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法律,在根本上与维护政治统治是一致的。 法律的社会作用的基本方式和手段有: 1、确认。
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一定的社会利益关系。包括:(1)确认社会主体及其地位和利益;(2)确认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职权职责)分配关系;(3)确认与这些社会利益关系有关的方针、政策、原则、制度。
2、调节。 以法律手段调节实际生活中的社会利益关系。
(1)社会关系主体根据法律从事生产和生活活动;(2)当社会主体利益发生冲突或矛盾时,人们根据法律规定自觉、自行予以调节,一定程度上预防了纠纷、违法和犯罪的出现;(3)法对某种利益给予倾斜性、纠偏性保证,以求实际的公平、正义。 3、整合。
通过法律的实施来恢复、修补被破坏的社会关系。(1)弥补因冲突给社会、给利益主体带来的损失,保证受害的利益关系的平衡;(2)强制违法、犯罪行为人及其他必须予以强制的行为人(如无过错责任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分配并保障新生的权利和义务。
这主要体现在民事法律上。 4、制裁。
以法律强制手段惩罚违法、犯罪行为者,同进也预防社会关系受破坏。制裁一方面具有道义与法律上的报应性,另一方面又具有一般的与个别的预防性。
5、制约。法律对权力和权利的制约主要通过:(1)职责、义务、责任的相应规定;(2)其他权利(权力)主体的权利(权力)或利益的对称制约;(3)法律程序对权利(权力)行为的制约;(4)法的监督机制的制约。
6、组织。通过对社会关系、利益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确认,理顺现实生活中的复杂的关系和各项具体活动,从而组织一定的机构、活动和社会关系。
7、引导。以法律的纲领性、超前性特点为基础,引导社会关系朝着预定方向发展。
5.关于法律的论文咋写
自考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是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衡量自考毕业生是否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同层次相同专业学习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
因此,自考法律专业毕业生如何准备毕业论文显得很重要。 撰写毕业论文的原则 金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强调了自考生撰写毕业论文要掌握五大原则。
一是立论要客观,具有独创性。金老师说,论文的观点要来自对具体材料的分析和研究中,所提出的问题也要在法学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并通过独立研究,提出自己一定的认识和看法。
自考学士论文能有一些独到的视觉和看法就不错了。创新不是让考生盲目创新,标新立异,甚至为了创新而创新。
二是论据要翔实,富有论证性。论文要做到旁征博引,多方佐证。
这就要考生搜集足够多的材料,论文中所运用的资料还要做到言必有据,准确可靠,精确无误。 三是论证要严密,富有逻辑性。
考生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要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全篇论文应是一个有机整体。论点一般是一个命题,应当做到命题与推理之间不存在矛盾,要言之有物,互相呼应,最忌讳在文章中出现前后矛盾。
四是形式要明确,标注规范。论文要以论点为核心构成全文的结构格局,以多方论证的内容组成文章整体,并且以比较深入的理论分析来呼应。
五是语言要准确,表达简明。论文最基本的要求是让读者能够看得懂,考生写作时要在语言文字上力求准确,深入浅出,言简意赅,千万不要“用大家都熟悉的语言说着人们都听不懂的话”。
毕业论文的格式 在掌握了毕业论文撰写原则后,金老师说写论文还要按标准格式来准备,很多考生对此却不清楚。一般毕业论文的格式包括六部分。
一是封面。上面要写清楚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准考证号、指导教师姓名、论文完成日期等有关信息。
二是论文摘要。这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小、精要、完整,字数控制在300—500字之间。
要求让老师读完考生的论文摘要,可以知晓考生论文的主要观点,以及文章的框架。 三是关键词或主题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目、摘要和正文中所提取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每篇论文一般要选取3—6个词汇作为关键词,要另起一行,排在论文摘要下方。
四是目录。这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 五是正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字数要求为6000—8000字,正文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引言。
引言一般要概括出考生写作本文的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如果觉得有必要对论文的研究方法做出说明的,也可以做出说明。(2)正文主体。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问题的提出——也就是考生的观点或论点;分析问题——要有论据和论证过程;解决问题——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考生所认可的解决问题途径与方法,也应该有论据和论证过程;结论——是考生论文通过研究和理论分析之后所得出的学术见解,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
在正文中考生一定要注意引注问题,不要认为引注无所谓。一篇论文的优劣,除了评判文章正文以外,也要看引注是否规范得体。
在以往的论文指导中,金老师说自己发现有些考生的文章通篇没有一个引注,让她很惊讶,这样的情况,考生一定要避免。 零碎提醒 金老师还提醒考生要注意以下几点: 选题。
法学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选题要有针对性,能够解决一些问题。如果考生从事与法律有关工作,也可根据工作经验和在工作中发现的疑问来选题。
金老师说自己在以往指导论文中,也常常鼓励考生这样去做,总体效果不错,毕竟大多是第一手材料,可发挥考生的专业所长,但要注意不要写成工作报告。 寻找资料。
资料的来源非常多:专著、论文、权威机关颁布的数据、教材、案例、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各国立法条例等,都可成为考生写论文的论据。还可去图书馆、书店或网上搜索,甚至可做点实地调查。
收集资料时,一定要记载资料出处,免得以后引注再去找。 标题字数。
一般希望标题字数不要超过20个,字数实在太多可考虑用副标题。 论文的分层符号。
一般分层符号是:一,(一),1,(1)。 按时提交论文。
有的考生写论文因时种种原因拖沓,在临近论文最后截至日期再交,那样就显得很被动,考生还是及早提交论文为好。
6.关于法律的议论文演讲稿怎样写有新意
析许霆案重审判决之两大错误
李飞
【摘要】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霆案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笔者认为重审判决存在两个错误:一是定性错误:误认秘密窃取的相对性是重审判决的根本性错误;二是认定事实自相矛盾,将许霆的同一行为认定为既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又是严重违法的犯罪行为.另外,笔者还论证本案应定性为侵占罪.
【关键词】许霆案 重审判决 盗窃罪 侵占罪
【说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霆案作出的(2008)穗中法刑二重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基本上是个“不讲理”的判决,该判决书中对认定盗窃罪的理由,写得非常笼统,一笔带过:“本院认为,被告人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银行经营资金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此,我们只能靠该院刑二庭庭长、法学博士甘正培向。我们只能靠该院刑二庭庭长,一错到底,一笔带过.
【作者声明】一般案件判决出现错误无非是个别不公正,现代社会智能工具的广泛使用,以后类似本案行为的案件都将照此判决、燃气表等,结果就会是将错就错,虽然我国不是案例法国家,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将许霆的同一行为认定为既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将骑虎难下,采用秘密手段窃取银行经营资金的行为,但本案判决结果会不亚于法律条文,又是严重违法的犯罪行为,因为一旦错判,比如用卡的电表.”因此、法学博士甘正培向社会公开作的释法答疑来了解法院对本案的判决理由:“本院认为.笔者认为重审判决存在两个错误,具有很大的影响力.然而本案既有其特殊性.另外,写得非常笼统、水表.
【关键词】许霆案 重审判决 盗窃罪 侵占罪
【说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霆案作出的(2008)穗中法刑二重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基本上是个“不讲理”的判决?再者本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该判决书中对认定盗窃罪的理由,已构成盗窃罪:一是定性错误:误认秘密窃取的相对性是重审判决的根本性错误,被告人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不是也是盗窃,又具有普遍性,一旦出现故障不告知而继续用;二是认定事实自相矛盾,谁也不会拿来说事,笔者还论证本案应定性为侵占罪,判错了也就过去了析许霆案重审判决之两大错误
李飞
【摘要】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霆案公开宣判
7.谁帮我写一篇法律的毕业论文
论交通肇事罪研究 近几年来,交通肇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呈上升趋势。
交通肇事案件的增多,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善后处理难,针对这类案件大幅度增长的趋势,而立法却相对滞后,给审理这类案件带来了许多难题,因此认真研究此罪对立法的完善和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只有交通肇事行为完全符合该罪的犯罪构 交通肇事罪的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的安全。
“交通运输”,这里是指公路、水上和城市的交通运输,不包括铁路和空中的交通运输,因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分别对铁路职工和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和重大飞行事故作了专门规定。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方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包括违反有关交通规则,违反操作规程等规定。
例如,汽车司机不准酒后开车,不准把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不准超速、超宽、超载行车,不准强行超车;火车司机在驾驶火车时必须认真瞭望,通过道口要鸣笛示警,扳道员必须按时扳道岔,信号员必须发准信号,调度员必须调对路线等,船长不得擅离职守,不行疏忽大意,舵手必须正确操作,不得偏离航线等。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也包括非交通运输人员。
如汽车、电车、火车的司机,轮船上的船长、大副、二副、引水员、舵手等;也包括非交通运输 员,如非司机开汽车、电车、以及骑摩托车、骑自行车、赶马车的,在从事运输工作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主要是指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出于故意,如酒后开车、强行超开、超速行驶等。
但他对于发生交通肇事的严重后果则是过失的心理态度,即行为人没有预见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交通肇事的严重后果;如果出于故意,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构成其他犯罪了。 二、如何把握交通肇事罪的情节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法律基础,“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构成该罪的结果条件。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如何理解和把握重大事故及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目前尚无法规可循。
作为过失危害公共秩序和安全的交通肇事行为,其社会危害程度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交通事故中的人员伤亡情况,二是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数额。因此,交通肇事罪的情节标准,应从这两方面来确定: (一)以伤亡人数来确定犯罪情节标准。
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属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这个标准虽然具体、明了,但对一次事故造成重伤人数特多或者一次造成死亡1人、重伤多人的交通肇事者,参照这一规定处理时,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显然量刑过轻,与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不符。
因此,笔者建议,将交通肇事罪情节标准中的伤亡人数修改为: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的,视为情节特别恶劣。这样规定就与公安部1991年12月2日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衔接和协调起来,以体现执法的严肃性。
(二)以财产损失数额来确定犯罪情节标准。 1、“重大公私财产损失”是客观上造成的损害还是不能赔偿的数额。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这种社会危害性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与行为的客观危害性。客观危害性是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有形的物质的损害。
在以法定的危害结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中,只要该罪所要求的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就可成立该罪。无论行为人对此客观损害有无赔偿能力都不影响犯罪的定性。
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即交通肇事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才能成立本罪。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包括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其中“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就是本。
8.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律师的演讲稿900字高中水平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律师与梦想”。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会选择律师这个职业?我就会告诉你,因为我和你们一样,拥有太多太多的梦想,只有律师这个职业才能够承载的起,律师一个是充满挑战和希望的职业! 人生不能没有梦想,生活永远是一个不断圆梦的过程。有梦想就会有思考,有思考就会有追求,有追求就会有尝试,有尝试就会有创造,有创造就会有奇迹。
当我上初中的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考上中专,得到一个铁饭碗。中师毕业后,我当上了一所中学的教师,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和一个幸福的家庭。
因为心中还有梦想,加上对法律的热爱,我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法学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文凭,后又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并考取了研究生,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为了能读研究生,我辞掉了教师的工作,为了家庭,我再次放弃了外省一所高校做老师的机会,毅然在合肥做起了一名律师,至此,我和大家一样,一切再从头开始! 作为一种职业,律师也许并不是挣钱最多的,但却是最能发挥你的聪明才智、最大限度挖掘你的潜能的行业。
律师能给你充足的自由度、宽裕的发展空间,让你尽显个人的魅力。同时律师又是一个永远需要勇气的职业,一个需要对自己的梦想充满坚定信掸川侧沸乇度岔砂唱棘念的职业,一个需要甘于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为之奋斗的职业,一个需要面对各种压力而毅然为弱者权利斗争的职业。
哈佛大学曾对年轻人做过一次关于人生目标的调查,结果显示:30%的人有清晰和远大的目标,后来成了社会各界精英和行业领袖;10%的人有清晰但比较短期的目标,后来成了各个领域的成功人士,生活在社会的中上层,事业有成;60%的人有一些模糊的目标,后来成为社会的大众群体,生活在社会中下层,事业平平;27%的人根本没有目标,后来过得很不如意,工作不安定,常常抱怨社会,怨天尤人。 可见,心中有梦对于一个人的成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心中的梦有多大,获得的成就就有多大!记得一个伟人说过:一个人在心灵里种下的是卑微的种子,他就只能收获卑微;而一个人种下的是高贵的种子,他就将收获高贵,成为一个高贵的人。
作一个有目标有梦想的律师,成为一名一流的有影响力的律师,是我现在最大的梦想。 我深深知道生活中不能没有梦想,但也不能在梦想中生活。
梦想是需要追求的,没有追求的梦想只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通过这期培训,我们分享了各位成功律师经验、叹服他们高超的专业技能和人格魅力的同时,也知道了律师的艰辛。
但是,既然选择了这个行业,我们就应该无所畏惧,无怨无悔。 自从做了律师,我常常思考:我的优势是什么,我的劣势是什么,我该向哪个方向发展?我未来的合作伙伴又在哪里等等;实习期间我虚心地向有经验的同仁请教,注意倾听他们对案件的评述和意见;旁听认真解答每一个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我从自己现有的案件入手,将与每个案件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收集整理,建立一个自己的数据库;对于较大的案件,我会将办案流程经过全部记录下来并加以总结。
同时我与其他律师一起,积极与多个街道和社区进行联系,举办了“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还与律师朋友展开合作,创办了都市律师网,且以网站为平台,成立一个纯民间的律师维权团队,我们还有一个宏大的目标,那就是将我们的网站作为安徽青年律师的网上家园,发展各个地市的加盟律师,以便实现弱者联合自救,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不是所有的梦想都能实现,也不是所有的奋斗都能成功,但如果没有梦想,没有奋斗就一定没有成功。做律师需要一种执着追求的精神;一种超越自我的力量;一种乐观进取的态度。
赞美可以使你充满自信;打击可以使你愈挫愈勇;磨难可以使你更加坚强;帮助可以使你心存感激;依赖可以使你更有责任心。始终保持一颗开朗、进取与感恩的心,让我们一起奋斗,共同拼搏,立志做一名优秀的律师吧。
9.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怎么写,求一篇3000字左右的论文
还要的可以找我,下面提供一些论文的结构。
优秀论文的要素正确的选题、合适的切入点、简洁明了、说清自己的贡献、可靠的/可重现的结果、可重复的过程、好的文章结构和逻辑流程、精选的参考文献。误区Idea越多越好、一味追求革命性的、突破性的成果、数学、理论和公式越复杂越好、显示自己的聪明、追求最好,史无前例显示权威性、引文中大量引用自己的论文。
优秀论文结构范例一、Abstract – 对自己工作及其贡献的总结1、阐述问题。2、说明自己的解决方案和结果。
二、Introduction – 背景,以及文章的大纲1、题X是重要的。2、前人的工作A、B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
3、A、B有一些缺陷。4、我们提出了方法D。
5、D的基本特征,和A、B进行比较。6、实验证明D比A、B优越。
7、文章的基本结构,大纲。三、Previous Work – 说明自己与前人的不同1、将历史上前人的工作分成类别。
2、对每项重要的历史工作进行简短的回顾(一到几句),注意要回顾正确,抓住要点,避免歧义。3、和自己提出的工作进行比较。
4、不要忽略前人的重要工作,要公正评价前人的工作,不要过于苛刻。5、强调自己的工作和前人工作的不同,最好举出各自适用例子。
四、Our Work – 描述自己的工作,可以分成多个部分1、从读者的角度,阐明定义和表示法。2、提供算法的伪码,图解和相应解释。
3、用设问的方式回答读者可能提出的潜在问题。4、复杂的冗长的证明和细节可以放在附录中,这里关键是把问题阐述清楚。
5、特例和例外应该在脚注中给予说明。五、Experiments – 验证提出的方法和思路1、合理地设计实验(简洁的实验和详尽的实验步骤)。
2、必要的比较,突出科学性。3、讨论,说明结果的意义。
4、给出结论。六、Conclusion – 总结和前景展望,结文1、快速简短的总结。
2、未来工作的展望。3、结束全文。
七、References – 对相关重要背景文献的全面应用1、选择引文(众所周知的结论不必引用,其他人的工作要引用)。2、与前文保持一致。
八、Others – 致谢、附录、脚注技巧有了,范例也有了,那还在等什么,赶快行动起来吧。如果你在写作过程中还有其它的问题,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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