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一篇关于“中国民间文化”的论文
导读:历史上不乏知识分子在真诚地为民请命的时候,却导致祸国殃民的后果,对此,当代知识分子还刚刚开始觉醒。
当前,中国知识分子正致力于疏理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的关系,并逐渐将自己与之疏离开来,接下来的工作将是进一步反省自己与民间世界的关系,正视自己与民间的距离。我们并不主张一种新的民粹主义,主张知识分子重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实际上,主张知识分子应关怀民间和具有民间意识,与主张将知识分子消弭于民间并非一回事,也决不等于“媚俗”。一个清醒地认识到并同时拒守着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和民间社会之间距离的知识分子阶级,恰恰是一个民族文化能够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也只有当知识分子清醒地意识到了其与民间的距离时,他才会认真地去了解和理解民间,毕竟,民间社会虽然是历史的本体,但民间历史仍有待于知识分子去书写,这是当代知识分子所不可推托的文化使命。
对外开放,在使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同时,也回过头来更仔细地审视自己,文化史研究因此而兴。 一个国家的文化,从来就不是铁板一块、浑沌一体的,而是有着复杂的内在结构的织成物,存在着地域、民族、阶级、职业和年龄等方面的差别,其中,阶级差别是文化差别的重要原因,不同的阶级,由于其经济力量、社会地位、历史传统和教育机会的不同,而承当和依循着不同的文化,在古代中国,我们大致可以将文化划分为统治阶级、知识阶级和平民阶级文化,三种文化无疑都对整体的民族文化有所贡献,问题是,在三者中,何者应是中国文化的本体,因而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 文化是由人承当并作用于人的,如果文化丧失了对人的作用,就不再是活生生的文化,而成了仅供游人观赏的文物古董了。
一个民族的文化则是由这个民族的全体成员所承当的,因此,在民族人口中占主体的阶级的文化,自然就是民族文化的主体,也就是说,文化史研究固然应关心统治阶级和知识阶级的上层文化,即所谓政治文化和精英文化,但更应该关注民众的下层文化,即民间文化。只有民间文化而不是别的,才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史,首先应该是民间文化史。
如果我们承认无论过去和现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永远是民众,承认民众是历史的主体,那么,我们就必须同时承认,要理解我们这个民族,要理解我们民族的历史和精神,就首先要理解民众,理解民间的历史和精神,而民间精神和历史只能保存于民间文化中,在气象万千的民间文化中,蕴含了民间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和感受方式,寄托了民间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惟有理解了民间文化,才算真正切中了我们民族的命脉,聆听了我们民族的心声。如果说,民间文化是一条汇纳百川的浩浩巨流,那么,帝王豪杰、文人精英的文化只能是这一巨流偶或激起的浪花,甚或只是虚浮的的泡沫。
将民间文化确立为文化史的主体,有着实践的和理论的意义。 其实践意义在于,中华民族及其文化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深刻变革,一个民族的变革,主要是人的变革,而首要的自然是展占其人口大多数的平民大众的变革,其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的一切文化侧面的变革,而欲求自新,必先温古,即认识民族主要是民众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状况。
人们不是常说要现代化首先要了解国情么?而中国亿万民众的文化-精神传统与现状,就是最大的国情。民间文化以及它所陶冶凝炼的民间精神,直接关乎经济体制、民主政治和法治制度的等社会变革的方方面面。
不过,本文所关心的主要是民间文化研究的理论意义。民间文化研究的实践意义迫切要求文化研究对民间文化的关注,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中国当代学术界的“文化热” 虽历久不衰,但热点却似乎总是那有限的几个,什么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和嘉乾朴学等等,主要是一些思想史问题,在民间文化研究领域,虽也不乏默默的工作者,但其成果却未能在学术界激起应有的反响,民间文化仍处在学术视野的边缘,学术关注的焦点仍是思想史,而人们却是在文化史的名义下谈论思想史问题的(只要翻检一下时下流行的几份精英学术刊物,这一点就一目了然了),于是,文化史被归结为思想史,而思想史又被顺理成章地简化为哲学史、经典著述史。
思想史固然是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如知识分子通常所相信的那样,是文化史的主要部分,更不能以思想史取代文化史。 首先,就文化形态学而言,思想在文化整体结构中,只是最表面的层次,我们不妨将之称为文化整体结构的“上层建筑”。
按其存在形态,文化现象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事情层。指人们在具体生活中的具体的所作所为所言所思,每时每刻都在大量的涌现着和消失着的人生百态、世间万象,诸如送往迎来、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等等,文化的这一层次以具体的行为的形态而存在,说穿了,就是生活本身。
第二,制度层,即引导人们的具体行为、制约人们的生活实践的规范或模式,包括生活方式、交际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感知方式等等,它们使人们的行为。
2.毕业论文了,我的方向是民间文学,所以求各地的一些风俗(特别是节
你在安徽?安徽过年习俗 (1)安徽过春节俗称过年,节日气氛浓厚,无论家人在何处,都要在除夕前赶回家与亲人团聚。
(2)除夕的年夜饭是全年最丰盛的一餐。皖北人吃饺子,皖中和皖南人则在吃饭前要放鞭炮、贴春联、祭祖。
祭祖仪式相当讲究,先上菜,菜要10碟,必须有鸡有鱼。 (3)吃饭之前,长辈要用红纸包钱给每个孩子,称为“压岁钱”。
饭后,全家人围在一起,边吃瓜子、花生、糖果边聊天,看着中央台的《春节联欢晚会》直到天明,这就是“守岁”。 (4)年初一清早起床后,开门要放鞭炮,祭天地,有的地方称接门神。
家人团拜,互相祝贺,吃枣、栗、茶叶、鸡蛋、长寿面,然后出门向其他长辈们拜年。 (5)初一这天不能扫地,茶水也要倒在专备的盆中,不泼出门,意思是不把财气扫(泼)出去。
这天一般不劳动,因而有“赶忙三十夜,清闲初一朝”的说法。 1,礼金一般给女方5000元!红包不需要给女方家人和亲戚! 2,彩礼一般讲究有鸡、鱼、糕、糖双数份量,礼担披上红布,衬以柏枝、红枣、桂圆、花生等吉祥物,贴鲜红双“喜喜”字送上。
下聘后,男方每年还必须在端午、中秋、春节给女家奉送“节礼”走动。此俗农村仍旧流行。
3,三金结婚买!也可以适情况定! 4,托媒提亲。俗称“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最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共和国成立后仍存媒人说合之俗,但婚姻自主、自由恋爱占主流;80年代后,城镇兴办有婚姻介绍所,报刊杂志以及电脑网上也通行征婚广告等联络方式。 合八字。
即将男女双方的生辰年、月、日、时配定天干地支共为八字,由算命先生来推算是否有“生肖冲克”现象,岳西等地流传《反婚歌》:“从来白马怕金牛,羊鼠相逢一旦休,蛇见猛虎如刀割,金鸡见犬泪相流,灵猴与猪不同圈,蛟龙玉兔不到头”。共和国成立后多数人均不迷信此道。
相亲。分男相女、女相男之别,有相人、相家等项目,进行考察与交往,增进了解。
过庚。又名传庚、传帖、下定等,即交换允婚庚帖。
帖名红绿简、鸳鸯书、允求书、小书子等,是书写男女各方的姓名、生辰及双亲名讳的喜帖。男方在帖中书写“恭求”二字,女方以“敬允”二字回复。
共和国成立后已不流行此俗。 下聘礼。
又称过礼、行聘,即男方向女方送上彩礼。视家境状况而定礼物丰薄,一般讲究有鸡、鱼、糕、糖双数份量,礼担披上红布,衬以柏枝、红枣、桂圆、花生等吉祥物,贴鲜红双“喜喜”字送上。
下聘后,男方每年还必须在端午、中秋、春节给女家奉送“节礼”走动。此俗农村仍旧流行。
但因地域不同,彩礼送鸡的死活有别。2002年4月,界首市一对青年结婚,新郎家出动两辆婚车前去接新娘,随车抬来的礼盒上挂有一只活鸡,新娘闻讯泪水涟涟,按新娘这方的婚俗,结婚之日应送熟鸡,送活鸡是当地办丧事的礼俗。
新郎与新娘家相距百余华里,婚俗却大相径庭,以致大闹婚礼,新娘拜完堂就回了娘家。新郎一气之下状告到市法院,获准离婚。
足见婚俗并非小事。 选定婚期。
也称报日、择吉、过大书等。事先议定婚期,请算命先生择定吉日,用红纸书写,男方备礼请媒人陪同送到女家。
辞家礼。旧俗由男方备办礼品于结婚前一日(或两日)送至女家祭祖辞行。
送嫁妆。俗语称“上等人陪钱嫁女,一般人随钱嫁女,下等人落钱嫁女。”
一般嫁妆有衣被、箱柜、盆桶与金银手饰等,重礼如田产、房屋、山林、牛羊等。今俗已有家电、房屋等项赠送。
绞脸与哭嫁。出嫁日,女家礼请有“福寿”的妇女为女儿“开脸”,即用白线纹去汗毛以打扮新娘。
上轿前,亲友女眷及同村好姐妹均来陪伴出嫁女哭嫁,称为“越哭越发。” 迎亲与闹房。
结婚必布置新房,张灯结彩,堂上点红烛,门房贴喜联,铺床缝被各有讲究。迎接新娘多以花轿相抬,简便的用独轮车、毛驴、马车迎娶,80年代后农村有用拖拉机、卡车、客用汽车,城镇则用小轿车迎接新娘。
桐城书香人家讲究在花轿门上贴对联作唱和,男方出上联,女方对下联,并抬童男童女—对前去迎亲,叫做“暖轿”。新娘下轿时,男家用两条布袋铺地,轮番移传,让新娘踏袋前行,称为“传袋”(传代),傧相人等在旁高声唱诵:“传一代,喜气洋洋;传二代,子孙满堂;传三代,荣华富贵;传四代,四代世同堂;传五代,五子登科……”等等,以求吉利。
拜堂与入洞房。传统拜堂仪式有的在家中堂厅进行,有的在宗族祠堂进行,大致为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公婆,最后是夫妻对拜。
新娘自上轿至拜堂各环节均以红绸盖头遮面,入洞房后始由新郎持秤杆挑盖头,傧相在旁亦唱顺口溜作祝福。如“秤杆挑起,公婆欢喜”、“盖头挑在床沿上,一生一个状元郎”等。
接着是众亲友开展“闹新房”活动,号称“新房三日无大小”,出难题拿一对新人作乐。夜深客散,新郎再到厨房端来酒菜二人同吃,称喝“交杯酒”,食物有红枣、桂圆、莲子、鸡蛋等,意含吉庆之义。
少数青年人也乘新人熟睡后入房偷得衣物一件为证,于次日向主人家索要“喜果”吃,称“偷新房”。 三朝与蜜月。
新婚次日或第三日,新郎带领新娘来堂前拜见公婆与家人,即“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所。
3.求关于民间文学的审美特征的论文
民间文学作为一个学术名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才出现和流行的,民间文学是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种由劳动人民口头创作,在民间广泛流传,反映劳动人民社会生活和思想情趣的口头语言艺术。它的主要体裁包括散文体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民间寓言和笑话,韵文体的民间歌谣、叙事诗、史诗和谚语,韵散体结合的民间说唱、民间戏曲等。民间文学一般是以劳动人民的生产劳动、社会生活、熟悉事物为题材,以表现劳动人民的思想认识、道德观念、生活态度、审美情趣,以及对于各种客观事物的评价为主题,以劳动人民的自身形象为主要描写对象,具有反映社会生活广泛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民间文学是民间的审美,是生活的文学。何为“民间的审美”:
当代著名学者陈思和先生对民间有一个理解,可以作为这个定义的基础:
民间具有自由自在品格;
民间具有藏污纳垢的包容精神;
民间具有与主流对峙的反叛精神。
于是,我们以为,民间的审美,一个最基本的理解应是:
源于平凡人平凡意识中的群体审美表达。
4.求篇毕业论文提纲(最好稍微详细点)题目是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
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序 言人类创造了历史,历史也抚育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各个民族。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不仅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国人民民俗文化和传统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系各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足动力和不竭源泉。
民间文学艺术已成为区分世界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甚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亟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许多国家都认为必要却又倍感棘手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起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先后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非令人满意。
由于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诸多问题上的复杂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保护。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流派纷呈,千姿百态。
无论是透着喜庆和吉祥的大红剪纸、灵韵别致的传统泥塑,还是清新简洁的蓝印花布、古老神秘的纳西族“东巴”,都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在时时刻刻传承着古老的华夏文明。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祖先赐予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
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在5000多年历史沉淀的中国文化玫瑰中,就像一只艺术奇葩,显得格外绚丽多彩和引人注目。然而 ,在我国学术界和立法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研究,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在近几年形成一个研究高潮,出现不少以此为主题的研究论文。
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领域内的立法却并没有显著进步。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2)。
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理论界关于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有两种互相冲突的代表性观点。
一种观点反对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建议通过公法权利来提供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知识产权能在传统知识保护中发挥作用,或至少对进一步检验这种可能性抱有兴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的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开始寻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知识。
本文认为对民间文学艺术应该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同时加强特殊立法保护,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笔者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进行概述。
首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加以重点阐述,因为无论从国际立法、区域立法、国内立法,还是我国的现今理论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称呼不一。有的学者将其等同于民俗,有的学者将其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等号等等。
笔者在把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分的基础上,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包含关系,即民间文学艺术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其次;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范围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阐述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渊源与发展历程。
主要从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背景谈起,同时对其国际条约、区域立法加以考察分析和对比。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点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联系与区别加以澄清,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联系包括他们都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和法定性 。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区别有他们的权利性质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创新的标准不同、权利主体的确定性不同以及他们的时间性不同,从这五个方面全面加以分析。第二点是对利用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反思加以探讨。
第四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状加以阐述。 第五部分,是如何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构想。
在关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方面,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其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应该利用特殊立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加以保护。本文认为,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特殊性,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还不深,理论的储备还不够。
为了更加及时地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必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文试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对未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所帮助。
同时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立法保护,形成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以特殊立法为辅的新型立法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部分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
5.论民间文学的传统性
这个,有点偏离我的专业了,呵呵,给你找了一个网上的论文,我觉得比较工整,希望对你有帮助: 另:感谢百度 《民间文学》 中国人民群众口头创作、口头流 传 ,并不断 地集体修改、加工的文学。
包括散文的神话(见中国神话)、民间传说、民间故事,韵文的歌谣、长篇叙事诗以及小戏、说唱文学、谚语、谜语等体裁的民间作品。 特征 ①口头性。
用口头语言创作和传播是民间文学的一个主要特征。在过去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广大劳动人民不能使用文字,他们只能用口头语言去构思、表现和传播。
现在,大多数人已经认识文字,但不少的场合,他们仍然要用口头语言歌咏或讲述广大人民熟悉的、千百年来民间传承的文学形式,如故事、歌谣等。 ②集体性。
民间文学作品,是群众的集体创作。所谓集体创作,既包括作品内容的思想、感情和想象,在形式和艺术表现以及作品的所有权等诸方面,更包括整个创作和流传的过程。
有些作品,在不断的传唱或讲述过程中,受到无数唱述者的加工、琢磨,所以,民间文学作品一般无法署名。有一些民间文学作品,经群众中具有优秀才能和丰富经验的歌唱者、说故事人的加工,具有了一定的个性,但其个性是能够与广大群众口头创作的集体性融和在一起的。
③变异性。由于口头语言的不稳定性,民间文学作品在流传和讲唱的过程中,常常因时间、地域、民族的不同,以及传播者的主观思想感情和听众的情绪变化等因素,而有所变异。
这种变异在语言方面是经常的,大量的,其他诸如作品的情节、结构、人物甚至主题也都会发生变异。民间文学的变异性蕴涵着所经过的历史、社会和传述者的思想、才艺的因素。
这种特征是口头性、集体性所产生的自然果实。 ④传承性。
民间文学同风俗习惯一样,一般都靠行动、语言传播和继承。这种群众集体传承的文化具有不可低估的生命力。
我们现在有些故事或谚语,在两千年前就被文人记录下来,直到今天,还能够以相同或相似的形式活在人民口头上。 民间文学的表现媒介是应用最普通和最生动并富于活力的口头语言。
只要语言存在,民间文学就会继续产生、存在和传承下去。 ⑤直接的人民性。
在衡量文学的价值时,往往提出“人民性”的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人民的口头创作有它的巨大优越性。民间文学的作者是历史的创造者,又是它的见证人,作为文学艺术重要内容的广大人民的社会生活、斗争、思想、感情和希望等,他们是亲身的体验者。
因此这种人民性被称做“直接的人民性”。具有优越的人民性的民间文学,内容相当广阔,它蕴藏和放射着人民的英雄主义、爱国主义、乐观主义、人道主义和献身精神等崇高思想和美德。
民间文学不仅表现了人民的痛苦和希望,也表现了他们典范的人格和崇高的品质。 ⑥优越的艺术性。
民间文学是一种特殊的文学,一种用语言以及兼用表演的艺术,它必然在某些方面具有艺术的特点。散文故事、叙事诗等大都有人物、情节、长诗、短谣以及部分谚语、谜语,大都有一定的句式和韵律,小戏有故事情节与对唱形式等 。
但仅仅这 些不 能 完全证明它的艺术性。许多民间文学作品还有独自的和优越的艺术特点。
中国近年发现的少数民族英雄史诗,其艺术成就使世人惊异。至于那些多得数不清的情歌和抒情歌谣,在表现欢乐和痛苦的情思上 ,往往超越作家的同类作品 ,而那些短小的故事 、谚语、歇后语,真正使思想、经验 、智慧浓缩得像 5个指头捏紧的拳头。
从 风 格上说,朴素、简练是 一般 民间文学 的 特 点。总之,民间文学的艺术特色和优点是多方面的,有的还是不可企及的。
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民间文学是广大人民长期社会生活的产物。凭广大人民社会生活的需要产生和流传,它精确地反映了他们各方面的生活和有关的思想、感情,它直接或间接地为他们的生活服务 —— 给以知识 、教诲 、鼓舞和希望,其中有些本身就是生活的构成部分。
与作家文学相比,在这点上,民间文学有其独特性。由于它的作者人数的众多和生活在底层,他们能够更广泛、深切、精确地反映出社会生活。
它的社会功用,也和书面文学有很多不同的地方,许多民间谚语就是劳动人民生活和劳作的教科书。不少劳动歌,是他们在各种劳作中调整呼吸、动作和鼓舞情绪的不可缺少的东西。
许多世代相传的古老神话和传说,不但传述了一定的历史知识,还培养着国家民族团结的感情。许多保卫乡土、保卫祖国的英雄传说 ,永远 给予广大人民以鼓 舞 力量。
所以,民间文学是对劳动人民的教养和文化尽职尽责的教本。 与作家书面文学的关系 民间文学与专业作家的书面文学在内容与形式方面有很大歧异。
但这两种文学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影响 。从来源说 ,它们的共同根源是“原始文学”。
在没有阶级的社会里,文学的一些种类——神话、歌谣、传说大抵已经产生,这是氏族和部落大众共有的文学。阶级社会形成后,替上层阶级服务的文艺专职人员以及史官、诗人和宗教执行者产生了,文学日益书面化,与原始文学的传统拉开了距离。
但是,广大下层人民因为被剥夺了文字的使用权 ,基本上仍沿用着原始文学的传统 , 并随 着社会的前进,加以变化。这两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