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位能提供关于野性的呼唤的论文
只找到这些,希望对你有用。
我觉得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
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其实《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不止一个优点还有很多精彩的文章,有趣的语句,新鲜的词语……最精彩的地方还是它的惊险,就比如说:巴克差点被洪水冲走、还有它差点被淹死、差点被棍子打死、差点被鞭子抽死……。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还不止这么一点精彩,还有许多我说也说不完的好看,我希望同学们喜欢这本书,并向我借!《野性的呼唤》观后感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
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 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
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
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
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 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
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狼一只灰褐色的草原狼在绿茵茵的草原上飞奔着扑捉一头羚羊,这看似平凡,却又带点残忍。 而我却认为这是一种美,一种野性的美。
狼在草原上颠簸着的灰色身影,它那暗淡而又松软的毛在飞奔时根根变得如此硬直而又光亮,它那隐藏在肉掌里的爪子,在跃身扑捉时突然从肉掌里“蹿”出,在太阳的折射下好象锋利的刀刃,它的一举一动,每个细节,好不隐含着一种野性的美,体现出王者的风范,在让人毛骨悚然的同时,也叫人震撼。 英格玛音乐是抒情柔美的,音乐是欢快愉悦的,音乐是节奏感强烈的,音乐如果浮浅的看来似乎无非就这三大类,不过聪明的你也似乎漏了一种,它也是富有野性的,它就是英格玛。
它的每个音符都紧紧拽着你的心,有一种穿透灵魂般的感觉。 那野性的唱腔让你感受到期盼已久的解脱。
细听,隐隐约约的杀气使你不由地轻轻颤抖,你似乎能听见两人窃窃私语,又仿佛看到双人走在空旷的,杂草丛生的充满野性的荒地。英格玛,是一种生命,让你去欣赏这天籁之音,它是一种美,野性的美。
大海清晨,茫茫的大海涨潮了。 往常像乖孩子似的平静的大海今天有些反常。
乌云由远而近飞快的翻滚着席卷而来,海上波浪似乎愤怒了,它在飞沫中呼叫着,一层层的巨浪摔向悬崖,变成了尘雾和碎沫。它咆哮着,那震耳欲聋的吼声,无不闪现出野性的美,它好似扯断了缰绳的野马,奔腾着,飞溅着。
野性的美超越我们的境界,超出凡人的想象,野性的美是神秘,是隐藏在深处的,是用耳朵去倾听的,用心去感悟的,野性是一种美,是心灵的另一种升华,是美的另一钟境界。
2.如何写好 野性的呼唤的象征主义解读 这样一篇论文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
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
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
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
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
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
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
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
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
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
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
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
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
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
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
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
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
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
3.关于《野性的呼唤》的内容概述、生动情节概述、人物形象分析
内容概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人物分析:
巴克的多重性格分析
(1)富有抗争精神,适者生存的强者
在法官家,面对训狗人,听命棍棒法则却并未被驯服;去道森的旅途中,预知危险却宁死不屈;在第二章中,为躲避严寒,巴克学会了挖雪洞栖身;为填饱肚子甚至学会了偷盗。正如作者所描述的一样,这次偷盗行为就显示了巴克适宜于在充满敌意的北国环境里活命,也显示了他的适应性以及适应变幻无常环境的能力。
(2)对新生活的向往者和渴望者
巴克从阳光明媚的南方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投入了远离人类文明的原始荒原。它很快适应了北国富于挑战性的生活并且喜欢上了那里。书中描述它追逐雪兔的一幕写得异常精彩,充满了力量和生气。这种自然界生命的追逐是那么的自然和壮观,体现了个体的智慧和能力,是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令人感动。因此,桑顿死后,巴克就毫不犹豫地响应了森林里新生活的召唤,回到充满神秘与冒险的自由的丛林,这体现了它对新生活的向往。
(3)凶残狡诈的统治者
巴克的狗性在书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刻画。它不仅勇猛、凶残,而且狡猾奸诈。它想象力丰富,善于耍心眼,施诡计,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它极具领导才能,打败原来的领头狗斯匹兹,对以后的狗群进行整顿,并且由他率领的狗队多次破记录。
(4)充满爱意,富有激情的献身者
当桑顿把它从棍棒中救出来,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时,它表现出对桑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爱以及忠诚。
4.野性的呼唤 摘要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野性与人性之间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野性占据了主导。作者藉此深刻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白獠牙》则与《野性的呼唤》构成了有意味的对比,细致展现的是一只充满野性的小灰狼历尽艰辛最终走向对人性的认同的“心路历程”。作者在揭示野性的力量、残酷的生存法则的同时,最终肯定和礼赞的是人性的力量。
野性的呼唤
十九世纪,在阿拉斯加掀起
了淘金热,大批的狗被送往北方
拉雪橇。布克遭人算计,也加入
了拖橇狗的行列。它凭着顽强的
毅力,终于克服恶劣的环境,最
后回归到自然。
The call of the wild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century, many new writers emerg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many new ideas. Among them, Jack London was the most popular one.
His most famous novel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野性的呼唤). Although it is a story about a dog, Buck, it vividly depicts the life in the primitive North where people rushed for gold and fortune.
Buck, used to belong to a judge, was kidnapped and sold to North. Then he became a member of a dog-team pulling a sled (雪橇). In the days of pulling a snow-sled, he learned to conform to the law of nature and obey the master. Finally, he found a basic instinct hidden inside him, which enabled himself to survive the tough environment. This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When you read the story, you will feel that Buck is a man instead of a dog, struggling with his fortune and conforming to the law of nature.
Though short, it is really a thrilling story. What you never forget is the tough life in the nature, the brave and crafty dog. Maybe the wild is calling you to go ahead.
While writing for only 16 years throughout his life, London produced an amazing body of work among which, White Fang, Martin Eden, the Valley of the Moon are represent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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