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湘潭大学的双学位有哪些规定?怎么样收费?
湘潭大学本科学生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试 行)湘大教发〔2009〕27号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利用我校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教育资源优势,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学校决定推行主辅修制和双学位制。
为规范辅修/双学位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学有余力,对其他专业有特别兴趣并有一定学习基础的本科学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即学籍注册专业)的同时,修读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以下简称“辅修/双学位”)专业;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通过多修方式选修另一个专业的课程,该情形按照本办法“证书颁发”章节第6条处理。
一、培养方案1、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辅修/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核准后实施。2、辅修/双学位均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为2年(4学期)。
3、辅修专业开设课程应为6-10门,30学分。4、双学位应在辅修基础上增加3-5门课程,合计45学分。
二、专业申报程序1、辅修/双学位专业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开设,学院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前将拟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教学计划、接收名额、面向专业和报名要求报教务处审批。2、学生按要求在网上提交辅修/双学位专业修读申请,由开设学院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报教务处审定。
3、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开设专业,报名人数未达到40人的原则上不开设,选择这些专业的学生可改选其他开设专业。4、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和学校审批的学生即取得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籍。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1、在读普通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2、主修专业重修学分一学年内不超过1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3、符合开设专业的报名要求。
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双学位专业,且必须跨学院和专业类(以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四、教学安排1、每学期第十周前学院上报下一学期“辅修/双学位班级开课计划”,经学校审核公布后,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上网选课缴费。
2、辅修/双学位专业原则上单独开班授课,当后续学期学生减少,专业人数低于15人时不再单独开班,可采取跟主修专业班级合班上课、网络课程学习、自学或“以考代修”等形式修读。3、单独开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寒暑假。
4、学生在主修专业教学计划内修读的课程学分以及校外修读的课程学分不能记入辅修/双学位课程学分。五、学籍与成绩管理1、辅修/双学位的日常教学管理主要由开设学院负责,学院应制定详细的管理细则,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开设学院要建立辅修/双学位学生学籍档案,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进行学籍与成绩管理,并就学生学习情况及时与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沟通。3、辅修/双学位的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一式两份报送开设学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将终止其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习,注销其辅修/双学位学籍:一学年内主修专业取得的学分不足30学分者;一学年内辅修/双学位课程重修学分达到10学分者;申请终止辅修/双学位专业学习者。5、开设学院每学期须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清理,并将须做学籍处理的学生情况报教务处。
6、申请终止辅修/双学位学习者,须填写《湘潭大学本科学生辅修/双学位学籍异动申请表》,报开设学院审批。7、对于修业完毕或中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开设学院应及时制作成绩总表一式五份报教务处(教务处、档案馆、学生所在学院、学生个人档案及学生本人各存一份)。
六、证书颁发1、学生的辅修证书的颁发资格或双学位授予资格由开设学院负责初审。2、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条件者,发给湘潭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否则,只发给辅修专业成绩单。
3、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取得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湘潭大学双学位;否则,只发给双学位专业成绩单。4、修读双学位专业但未能获得双学位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为辅修。
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条件者,发给湘潭大学辅修专业证书。5、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但尚未完成辅修/双学位课程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在主修专业允许的最长修读年限内以旁听的形式补修或重修所缺课程,学生旁听期间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6、学生在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前提下,如同时符合另一个专业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则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自主选择一个专业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另一个专业颁发双学位证书。如果学生不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即使达到了另一个专业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也不能颁发毕业证书和(双)学位证书。
7、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辅修/双学位证书不能进行国家统一的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学生毕业后,学校可向社会提供学历学位的验证、查询。
七、其他1、应届毕业生一般按主修专业开具报到证。若需按辅修/双学位专业开具报到。
2.急求
有的。
下面是我从学校招生网弄来的,你自己看下吧。
广东金融学院本科双学位、双专业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对跨学科跨专业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学院实行本科学生双学位、双专业制度。
为保证双学位、双专业制度的实施,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科学生双学位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取得本专业(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又取得不同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第二专业资格,且符合授予学位条件并取得学位;本科学生双专业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取得本专业(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又修读了主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以内其它专业的课程,且符合毕业资格条件并取得其毕业证书。
第二章 申请修读对象、条件及程序第三条 申请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资格与条件(一)广东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学有余力,主修课程成绩优良,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7以上。(四)主修专业第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无补考记录。
第四条 每位全日制本科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本科双学位或双专业,必须选择跨一级学科或跨系的本科专业修读。第五条 申请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程序 (一)凡招收本科生专业的各系,应在每学年下学期末(18周前)将本系各专业接收双学士学位和双专业的人数和条件的申请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报学院批准,并向全校公布。
(二)学生在第三学期第1周内提出申请,填报《双学位双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教务处。(三) 教务处会同招生专业所在系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表现,按照双学位双专业申请资格与条件规定,对学生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核,依据学分绩点排名(若绩点相同,按前两学期必修课总成绩排名),确定各个专业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三天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四)教务处根据学校批准的名单,在《双学位双专业申请表》上盖章后,返还主修专业所在系和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各一份,另一份由教务处保存。 (五)教务处将录取结果通知主修专业所在系和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并发给学生修读双学位听课证或修读双专业听课证。
双学位、双专业学生从该学年的第一学期第五周开始修读。第三章 缴费与注册第六条 学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应按学分缴费(执行粤价〔2007〕186号文件)。
学院具体执行标准为:经济学、管理学、文学(不含外语类)、法学类专业每学分90元,理学、工学、外语类专业每学分100元。若省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新的学费政策,学院将执行新缴费标准。
第七条 获准修读本科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须在每学年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处缴纳学费,并凭缴费收据到接收系办理注册手续。各接收系在新学期开学三周内将已办理修读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注册手续的学生名册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 学生自愿选择并履行了规定程序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原则上不得随意中途退读。中途退出学习的学生不得再申请修读双学位,且尚未修读课程已缴学费不得退还。
第四章 教学组织与管理第九条 各系根据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专业的教学条件、社会和学生的实际需求情况,向教务处提出开办双学位、双专业的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确定实行双学位、双专业的本科专业。第十条 各个双学位、双专业接收系在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同时确定双学位、双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制定教学计划和具体要求,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予以执行。
第十一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课程一般应包括双学位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等,双学位总学分一般应达到60分(含毕业论文),双专业总学分一般为50分(含毕业论文)。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4学分。
第十二条 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性质均为必修课程,学生应在主修专业第三至第八学期修完全部课程。第十三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计划的执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教务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发放每学期教学任务书,并由相关系落实教学任务。相关系不得随意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进行课程调整的,须由承担双学位双专业培养任务的系(部)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按程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十四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实行单独编班授课,每班最低开班人数:外语类专业30人,非外语类专业50人。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假期、双休日和周五晚上。
第十五条 双学位、双专业的课程教学要求、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应与将本专业作为主修专业的要求相同。第十六条 学生双学位、双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内容重复时,经学生申请,所在系出具成绩证明,双学位、双专业教学系审核认可后,可以免修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中的相关课程。
对课程内容部分重复,但层次不同的必修课程(如:外语、数学、计算机等有不同层次的课程,及部分不同层次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
3.河北省大学修双学位都要交什么钱,
双学位即可修本校的,方便。
又可修外校的双学位,可以在同城高校联合体内修,相互承认。最好修个文科专业,省力。
还能拓宽就业渠道。也可把第二学位作为考研方向和到某些地区就业的方向(如天津)。
就是到了工作岗位上,双学位对工作相互帮助,对个人发展很有好处。 缺点是大学期间很累,尤其是到大四以后,实习、论文、考研、考公务员、双学位考试等,做好整个周末和部分假期学习的准备。
时间是大二至大四上半年,学费约5000元。 双学位结束后,发2个学位证,一个毕业证,毕业证上专业还填写第一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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