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法学的研究方向及简介
国际公法是以国际关系,其中主要是国家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独特的法律部门。国际公法学主要研究国际公法的一般理论、条约法律制度、海洋法律制度、国际人权法律制度、外交与领事关系法律制度、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律制度及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等。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研究,使学生掌握国际公法的基本原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国内外法律问题的能力。学生毕业后,能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外交、外事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和业务工作。
2.
国际公法:内海:(1)完全主权;(2)外国船舶非经许可不得进入;(3)我国渤海和琼州海峡属于内海;(4)港口刑事管辖:通常只有对扰乱港口安宁、受害者为沿岸国或其国民、案情重大或船旗国领事或船长提出请求时沿岸国才予以管辖。
领海:(1)完全主权;(2)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权毗连区 (1)防止和惩处在领土范围内违反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法律法规(2)其他制度取决于其依附的是专属经济区还是公海专属经济区: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管辖权公海:(1)管辖权:A、船旗国管辖权:一船一旗,否则视为无国籍船和登临对象;B、普遍管辖权:海盗、非法广播、贩卖奴隶和贩卖毒品(2)临检权(在公海上直接提起管辖)和紧追权(在其他海域提起管辖延伸至公海):A、主体:军舰、军用飞机、经授权且标志清楚的政府公务船舶飞机;B、主体不能是对象;C、紧追权的限制:紧追权不能从公海开始、发出停止信号、不能中断、当被追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终止;不得使用武力外国人的法律地位1、外交保护(保护境外的本国人)2、引渡(针对罪犯或犯罪嫌疑人)3、庇护(保护境内的外国人)外交机关和使馆人员(二)外交人员、特别使团、领事官员的派遣和任职1、必须经接受国同意才能派遣的人员:使领馆馆长、武官、特别使团、不具有派遣国国籍的人员(接受国可随时撤销此项同意)2、必须履行特殊手续方能开始职务的人员:使馆馆长:向接受国递交国书;领馆馆长:由接受国颁发领事证书保护战时平民和战争受难者(战俘和伤病员):1、人道主义原则(已经形成为国际习惯反);2、战后立即遣返战俘要哪个方面详细的可@我。
3.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生
其实,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方向的分配,并不在于导师是研究什么的。简而言之,你完全可以在学习一段时间后,再决定自己的研究方向(毕业论文写作方向)。当然,理论上是应该考虑导师的研究方向的,因为你的毕业论文要导师来把关,但是不写导师研究方向的论文完全可以。想当年,我的导师是国际公法方向,我却写了国际经济法方向的文章。
导师的选择的问题,我的建议是如果你有认识的导师,或者仰慕的导师,最好提前联系,否则不一定得偿所愿了,学校最后会统一分配还没有确定导师的学生。
4.法学专业进入相关职业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如下单位法院、检察院、
想考法院和检察院的公务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否则,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然后,就是考法院或检察院的公务员了。
公安,政府机关,立法机关,这些地方对是否通过司法考试没有强制性的统一要求,比法院检察院略微宽松一点,但不排除某些具体职位依然要求报考者通过司法考试。
总之,对法学专业的人而言,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话,专业价值基本上就是零了。
而且现在中国的法学教育非常失败,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早就是毕业生“滥大街”的专业了,不少人都是毕业即失业的。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建议不要选这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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