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人犯罪论文从哪些方面写 具体点的 需要写8000字以上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结合一些数据予以说明;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如犯罪率有增无减,呈低龄化趋势,结伙犯罪多,暴力犯罪多,激情犯罪占一定的比例,受指使利用的多等;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如主观原因: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缺乏主流道德观,法治意识淡薄,好逸恶劳等。客观原因家庭教育失当,学校教育偏重智力而忽视德育,社会教育中不当环境的影响如社会风、向钱看、网络的不当影响等;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治对策。如整过社会各方面提高对这一问题的重要行认识,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一般预防:家庭特殊作用、学校重点教育、社会道德教育、未成年人自身的预防和自我教育,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特殊预防:惩治犯罪,对未成年犯罪人教育挽救;综合治理:在党和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城市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负其责,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2.论文未成年人犯罪概述怎么写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未成年是人生的关键一段。
其可塑性很强,自制力和抵抗力较弱,极易受外界影响。(一)对社会的不适应:1、对失学、辍学的不适应:学生本来进行学校学习生活相对稳定,学习相对单纯,一旦辍学心理缺乏足够的准备,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既使在放署假时间,家长也要正确引导,加强教育和管理。
2、对生活贫困的不适应:农村中大多数未成年人家庭只能供其勉强完成义务教育,生活简朴,衣食无着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金钱诱惑力很大,便去侵财犯罪。3、社会不良人员和不良行为的侵害。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未成年人涉世不深,对法律了解不多,往往出于好奇,被胁迫和随从、盲从参与,并非积极主动,时间一长,良莠不分,越走越远。(二)家庭教育的约束不够1、家庭教育不够。
父母文化知识较少,在校主要靠学校老师,到家后很少交流,更多地粗暴惩罚、无法沟通,未成年人只靠自我约束,往往效果不好。2、家长约束不够。
双亲外出打工,忙于挣钱养家糊口,孩子交祖辈代管;未成年人处于长知识、长身体的时期,逆反心理很重,往往不服管教,家长对子女的一些不良苗头,如玩游戏机、玩电脑很长时间,夜不归宿;和外界可疑的人接触过多;常有来路不明的钱、物,不去细究深查、甚至护短,害怕家丑外扬,发现情愿私了,而未解决根本性问题。(三)未成年人方面1、青春期性知识缺乏。
目前人们对性忌讳得很,往往谈性色变,缺乏系统教育教材,家长封闭、绝口不提,未成年人往往通过黄色网络、小报、成人文学、同学间交流了解不完整的内容。这更加深了对此的好奇心,未成年人便对幼女实施性侵害。
2、盲目从事,不计后果。因为贪图钱财,女青年便伙同他人进行借婚诈骗;因为缺课被老师批评,携刀砍老师;因为自己要玩游戏机,便抢他人现金,甚至一语不和,便邀人实施疯狂报复,如此等等。
他们缺乏法制观念,一失铸成千古恨。3、哥们义气,争夺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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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
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原因分析 心理学分析 社会学分析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从这项调查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2] (二)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残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
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
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等。三是未成年人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三)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
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3](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4]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
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
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下面是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的分析。(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心理学分析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进行的。
未成年人虽然心理尚未成熟,但他们的犯罪行为也是受心理支配的。为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显著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这是与作为犯罪主体的未成年人在这一特定年龄阶段下所固有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分不开的。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未成年时期的年龄特点所形成的矛盾也是贯穿未成年人成长的全过程的,虽然这些矛盾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产生并无必然的联系,但是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很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动因。
1.未成年人身心矛盾(1)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但是由于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控制过剩精力的能力。因此,过剩的精力常常用之不当,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往往将过剩的精力用于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的犯罪活动中。
(2)兴奋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由于未成年人腺体的发育,内分泌非常旺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的情绪兴奋性高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大脑皮质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现冲动性和情景性犯罪。(3)性机能发育成熟和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未成年时期,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从而产生强烈的性意识,有接触异性的需求,有了性的欲望和冲动。
然而,他们又缺乏组建家庭和负担家庭的法律道德责任和经济能力,从而产生了生物性和社会性的矛盾。如果,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那么就不可能正确对待两性关系,就有可能放纵自己,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控制,从而强化这对矛盾,导致性方面的违法犯罪。
例如,有的未成年人在色情、淫秽制品的刺激下,为了发泄生理冲动,不惜实施强奸、轮奸等性犯罪;或。
4.谁会写《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的论文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内容摘要】探索与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已成为国内各界乃至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讲起,通过从个体原因、环境原因两方面对此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探析,最后简要的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建议 在参考1994至2007年共13年的《中国法律年鉴》之 《全国人民法院刑事案件中青少年犯罪情况统计表》,以及 历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之《全国分年龄、性别的人口数》 等统计资料所作的分析不难看出,我国正面临着一个14— 17周岁未成年人高峰期,预计2008—2010年该年龄段人口 将维持在每年九千万以上的总量。该年龄段人口基数大而 犯罪率又稳中有升。
预计2009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会突破 6万人。为有效的遏止或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功在当 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那么分析和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 因也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年龄低龄化 据有关部门报道,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越来越小。
九十年 代以来,大多在十五周岁到十七周岁之间,而现在十二、三 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比例逐年升高,甚至最小的仅 仅十周岁也实施了犯罪行为。 (二)犯罪类型的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 罪中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常见罪、多发罪 外,还有涉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组织卖淫罪、破坏计 算机信息系统罪、贩卖毒品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罪方式团伙化 据有关资料显示,团伙型犯罪占到未成年人犯罪总量 的50%以上。例如2006年此类犯罪在甘肃、安徽两省的未 成年人犯罪均占54%,在山东省为72.91%。
团伙型犯罪,包 括盗窃团伙、流氓(斗殴)团伙和抢劫团伙等。未成年人处于 独特的心理年龄阶段,“从众”心理明显,辨别是非、抵制诱 惑的能力不强,易被帮派组织吸收和利用。
去年破获了一起 三十七人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该团伙一年作案四十二起, 杀害了两名无辜少女,三十多名受害人不同程度的受到了 身心伤害,有的孩子由于精神受到刺激而不能上学,有的孩 子被打成终身残废。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一)从个体因素来看 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处于半幼稚、半成熟状态,独立 性和依赖性,自觉性和盲从性交结在一起。
可谓知识不多, 社会经验不足,想脱离监护人独立行事,又怀疑自己能力, 故一方面自我感觉是“大人”了,又想寻求他人指点。他们在 心理上往往处于矛盾状态,境遇不好时更是如此。
一些未成 年人就是在这种心境下找伙伴“排忧解难”,进而结伙犯罪。 有资料统计,未成年人中有31.1%认为有朋友、伙伴是确定 其性与否的标准,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差。未成年男女情况比儿童时期 成熟了,但他们的情感世界还很脆弱,极易受外界刺激而迅 速变化,稚嫩的理智控制不住情感,激情导致行为上的冲 动。
一少年因女朋友不同意继续与其恋爱而杀人,从而走进 了大墙内。 认识观念紊乱。
未成年人热火市能力提高很快,能分辨 一定是非,判断一些事物,但毕竟稚嫩,经常表现为认识能 力上的片面性、表面性。当他们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上遇到 难题时一些人往往只相信自己、信任伙伴,而听不进去家长 和老师的话,尤其被身边的不良朋友引诱,以至越走越远, 愈陷愈深,不能自拔。
(二)从社会环境因素来看 1、家庭的影响 (1)单亲家庭。几年来,我国的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 构的残缺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足,缺乏父爱或母爱是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诱因。
据天津社会科学院在对未 成年人犯罪的调查中显示:45%的人对幸福的理解是希望 有一个温馨的家,而这是单亲家庭相对很难作到的,从而导 致未成年人的心理障碍。在山东省少年犯罪研究会对少年 犯罪前辍学前属于家庭结构残缺不全,长期生活在不幸家 庭里,其中有56人自幼丧母或丧父,有74人父母离异,还 有28人父母双亡。
可见家庭结构的破裂对中小学生辍学乃 至走向犯罪有重要影响。 (2)盲目溺爱、放纵型的家庭。
疼爱孩子是人之常情,但 一味纵容迁就,就容易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 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正如法国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卢 梭所说:“你知道用什么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为不幸 的人吗?这个方法就是对他百依百顺。”
在父母的百般纵容、万般保护之下,孩子为所欲为,欲望无休止的放纵而不断升 级,一旦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向家庭外扩张,极易 走上犯罪道路。 (3)高压型的家庭。
有些家庭奉行棍棒改革,相信“棍棒 之下出孝子”。在这种高压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 逆反心理。
正如有人形容棍棒教育是:一次挨打战战兢兢, 两次挨打不作声,三次挨打骨头硬,四次挨打功夫成。由此 可见,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残的报复社会,危害性 极大。
(4)贪欲型家庭。主要指通过各种手段、途径富裕起来 的“款爷”、“暴发户”,他们中的一些人利用其经济实力进行 畸形消费,挥霍钱财,漠视法律,相信“钱能通神”、“有钱能 使鬼推磨”,认为违法犯罪之后花。
5.哪位好心人帮我找一篇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外文文献,毕业论文要
外文文献? 有点难度 可我喜欢挑战难度 给你个答案 First chapter general rule first in order to protect minor's physical and moral integrity, safeguards minor'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promotes the minor in aspect full scale developments and so on the personal character, intelligence, physique, trains into them has the ideal, has the morals, the literacy, has the discipline socialism enterprise successor, according to the constitution, formulates this law. Second article this law called the minor is does not refer to the reach 18 year-old citizens. The third article country, the society, the school and the family carry on the ideal education, the moral education, the culture and education, the discipline and the education in respect for the law to the minor, carries on the patriotism, collectivism and the internationalism, the communism education, advocated loves the motherland, the love people, the love works, the love science, the love socialism social ethics, opposes the capitalism, feudalism and other decayed thought corrosion. Fourth article protects minor's work, must follow the following principle: (1) safeguards minor'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2) respects the minor the personal dignity; (3) adapts the minor body and mind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 (4) education and the protection unifies. The fifth article country safeguards the minor the person, the property and othe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frees from aggression. The protection minor, is State agency, the armed forces, the political party, the social group, the enterprise enterprise organizes, the city and countryside basic unit mass character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minor's guardian and other grown-up citizen's common responsibility. To encroaches upon the mino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behavior, any organization and individual all is authorized to advise against, to stop or proposes the reporting or the accusation to the department concerned. The country, the society, the school and the family must educate and help the minor utilize the legal method, defends own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sixth article central committee and place all levels of State agency must complete the minor in respective scope of official duty to protect the work. The State Council and the province, the autonomous region, the municipality people's government according to the need, takes the organization measure, the coordinated department concerned completes the minor to protect the work. The Communist Youth League, the Women's Federation, the trade union, the youth federation, the students' federation, the pioneer youth and other related social group, assist all levels of people's government to complete the minor to protect the work, defends minor'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seventh article all levels of people's government and the department concerned to protect the minor to have the remarkable result organization and individual, gives the reward. The second chapter family protects the eighth parents or other guardians must fulfill legally to minor's guardianship responsibility and the foster duty, does not have to maltreat, to abandon the minor; Must not discriminate against the feminine minor or have the disabled minor; Prohibition drowning of new-born babies, abandoned baby. The ninth article parents or other guardians must respect minor the right to receive and education, must cause the minor of age to accept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according to the stipulation, does not have to cause the minor who accepts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in the school discontinues studies. The tenth article parents or other guardians must by the health thought, the conduct and the suitable method education minor, guide the minor to carry on the beneficial physical and moral integrity the activity, prevents and stops the minor to smoke, the excessive drinking, roams about as well as gathers in groups to gamble, takes drugs, the prostitution.The 11th article parents or other guardians do not have to permit or force the minor to marry, does not have to work out the engagement for the minor. The 12th article parents or other guardians do not fulfill the guardianship responsibility or the violation by the guardianship minor'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must undertake the responsibility legally. The parents or other guardians have the down payment to arrange in order the behavior, does not change after the education, the people's court may act according to the concerned personnel or unit concerned's application, abolishes its guardian's qualifications; According to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civil law 16th stipulation, separate defin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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