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州商学院学分制
我是老师——就是通过修满相应的学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申请提前或推迟毕业。其中最主要的规定如下:若有不清楚请发是邮件HP2008@LZCC.EDU.CN联系。
1.具有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合格,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完成各个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数,体育达标,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兰州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授予学士学位。
2.本科学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范围为3—6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可在弹性学制内的各个学期申请毕业。前5个学期修完本专业所规定学分,平均学分绩点高于3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由所在学院安排随高年级进行毕业论文 (设计)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者即可提前一年毕业。
3.本科学生从入学第二学年开始可申请修读双学位和双专业课程。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参照《兰州商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因成绩原因、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可申请延长修业年限,但修业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5.学生毕业时,由所在学院如实做出全面鉴定。其内容应涵盖德、智、体、美等方面,包括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劳动和健康状况等。
6.在毕业审查时,学生若未修满规定学分(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调查报告、毕业设计等不合格者),不准毕业,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7.结业生可在学校规定的总修业年限内,回学校申请参加重修、重考或重作,成绩合格者,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换发毕业证书的申请。经审核批准,符合毕业要求的,可换发毕业证书。逾期不参加重修或成绩不合格者,终身结业。
8.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9.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10.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1.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发给学历、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12.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毕业论文题纲怎么写
兰 州 商 学 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设计)题目:
系:
专 业 (方 向):
年 级、班:
学 生 姓 名:
指 导 教 师:
年 月 日
附件2:
兰州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样式
目录
一、(1)
(一) ( )
1、( )
参考文献 ( )
论文题目(宋体二号字加粗,居中)
学生姓名(宋体小三号字加粗,居中)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200 级 专业 班)(宋体小四号字加粗,居中)
摘 要:(内容格式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四号;字间距为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200字左右)
关键词:(内容格式要求:宋体四号字,3到5个)
以下为英文部分:
“论文题目” (Arial black二号字,加粗,居中)
学生姓名(Times New Roman小三号字加粗,居中)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200 级 专业 班)(Times New Roman小四号字加粗,居中)
Abstract:(内容格式要求:字体Times New Roman;字号为四号;字间距为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Key words:(内容格式要求:Times New Roman四号字,3到5个)(以下空三行为正文部分)
“正文部分”
一级标题(宋体三号字、加粗、右缩进两个汉字)
二级标题(宋体小三号字、加粗、右缩进两个汉字)
三级标题(宋体四号字、加粗、右缩进两个汉字)
具体内容为宋体四号字、单倍行距、标准字距;段首为右缩进两个汉字。
注释:(宋体四号字、加粗、居左)
①宋体五号字
参考文献:(宋体四号字、加粗、居左)
专著: [序号]作者.书名[M].版次.出版地: 出版者, 出版年.文献数量(选择项)
期刊: [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 出版年份, 卷(期): 在原文献中的位置
报纸: [序号]作者.篇名[N].报名, 年—月—日(版次)
电子类: [序号]作者.著作名[DB/EL].出处, 发表或更新的年—月—日
论文集: [序号]作者.篇名[A].见: 原论文集编者. 原论文集名[C]. 出版地: 出版者, 出版年份, 在原文献中的位置
例如:
[1] 何龄修. 读顾城《南明史》[J]. 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
[3] 刘国钧,陈绍业,王凤翥. 图书馆目录[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 15-18
(宋体五号字,右缩进两个汉字)
3.兰州商学院学分制
我是老师——就是通过修满相应的学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申请提前或推迟毕业。
其中最主要的规定如下:若有不清楚请发是邮件HP2008@LZCC.EDU.CN联系。 1.具有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合格,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完成各个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数,体育达标,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本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兰州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授予学士学位。 2.本科学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范围为3—6年。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可在弹性学制内的各个学期申请毕业。前5个学期修完本专业所规定学分,平均学分绩点高于3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由所在学院安排随高年级进行毕业论文 (设计)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者即可提前一年毕业。
3.本科学生从入学第二学年开始可申请修读双学位和双专业课程。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参照《兰州商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因成绩原因、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可申请延长修业年限,但修业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5.学生毕业时,由所在学院如实做出全面鉴定。
其内容应涵盖德、智、体、美等方面,包括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劳动和健康状况等。 6.在毕业审查时,学生若未修满规定学分(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调查报告、毕业设计等不合格者),不准毕业,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7.结业生可在学校规定的总修业年限内,回学校申请参加重修、重考或重作,成绩合格者,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换发毕业证书的申请。经审核批准,符合毕业要求的,可换发毕业证书。
逾期不参加重修或成绩不合格者,终身结业。 8.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9.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10.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1.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发给学历、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12.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