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艾迪丝*华顿的《纯真年代》
剧情介绍本片根据艾迪丝华顿1921年获得普立兹文学奖的同名小说改编,而她也是普立兹奖史上首度获奖的女性作家。
剧情描述发生于1870年代纽约上流社会的三角恋情。 一向擅长描绘纽约中下层社会生活的写实派导演马丁·斯科西斯,首度尝试以往从未接触过的题材,拍摄此部古装文艺爱情片《纯真年代》可说是他从影生涯的一大突破。
斯科西斯花了七年时间研读原著,当他决定将它搬上银幕时又耗费两年进行前置作业,由于背景为十九世纪的上流社会,故举凡服装、佳肴、豪宅装潢、人物举止谈吐皆十分考究,在欣赏之余,也不妨留意一下电影中这些精致的道具。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上流社会,年轻女子离婚是件很不道德的事情。
而从欧洲回到纽约的女伯爵埃伦,恰是这样一个“败坏门风”的人。埃伦的表妹梅已和律师纽兰·阿切尔订婚。
纽兰虽然处事中规中矩但内心极端蔑视这个社会虚伪的道德准则。事实上青春时代的纽兰既已暗恋过埃伦,多年后再次相遇,使他的内心波澜起伏。
纽兰为抑制自己的情感,向梅求婚,端庄娴静的梅内心玲珑剔透,早已察觉未婚夫情感有异,但却不动声色,二人结婚了。纽兰很快便发现自己在婚姻的束缚下渐渐失去了自我,并深刻地明白了:自己真正爱的人是埃伦。
纽兰无法再欺骗自己,终于向同样备受煎熬的埃伦倾吐了心中的爱,并决心去欧洲找埃伦。但此时,妻子梅平静地告诉他:自己已怀孕,并且告诉了埃伦。
世俗的规则终于成功地拆散了埃伦和纽兰。多年后,已届老年并已丧妻的纽兰终于有机会见到埃伦,然而他只是在楼下遥望着埃伦的窗口,年轻时代的埃伦灿烂的笑容在纽兰的心中如鲜花绽放。
相关评论In a world of tradition. In an age of innocence. They dared to break the rules.影片展现的爱的激情远远超过那些脱光了衣服的场面,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被层层包裹在维多利亚时期的性压抑内。——芝加哥太阳时报尽管这部作品天才四溢,但这个发生在19世纪70年代纽约上流社会的悲剧罗曼史注定只能有着有限的观众。
——综艺《纯真年代》是一出视觉的盛宴。——Reel电影评论当斯科塞斯因为忠于沃顿的原著而受到尊敬时,同时他的错误也正在于试图纳入沃顿更多的观点。
——滚石《纯真年代》是文化专制对个体的一种暴政。——华盛顿邮报幕后制作最不像斯科塞斯的影片这个经典的爱情故事没有马丁·斯科塞斯以前影片一贯所有的流血和大喊大叫的“Fuck you”,这个总是愤怒的导演这次呈现的是令人眼花缭乱的性欲和让人愉悦的罗曼司。
影片背景设置在19世纪70年代,那时的人们按照严格的社会礼仪谈话、走路、见面、聚会、进餐,甚至他们个人的生活、恋爱和婚姻也在这种程式下进行,虽然这种社交礼仪的密码并没有任何书面记录,但生活在其中的人自出生以来就在不断地对它进行着研习。小说作者伊迪丝·沃顿以强烈的讽刺口吻将那一时代称为“纯真年代”,这一看似已成为过去了的年代在现今的社会依然以乔装改扮过的面容继续存在。
虽然影片展现的是19世纪70年代纽约上流社会的爱情悲剧,但斯科塞斯以往影片中显见的流血和冲突却被隐藏在看似优雅和文质彬彬的社会礼仪之下,这种表面的文雅端庄之下却是精于算计的残忍。虽然相隔了一个世纪,但马丁·斯科塞斯和伊迪丝·沃顿都是研究纽约部落战争的专家。
这类题材的故事在此以前已被反复拍过,如《看得见风景的房间》(A Room with a View)、《波士顿人》(The Bostonians)即是此类题材的上作,这类题材表面上看似和拍出了《穷街陋巷》(Mean Streets)、《出租汽车司机》(Taxi Driver)、《愤怒的公牛》(Raging Bull)、《好家伙》(Goodfellas)等片的马丁·斯科塞斯毫不相干,这类题材似乎是对所谓“纯真”的一种挑衅和谴责,但当他的朋友和合作编剧Jay Cocks(前《时代周刊》的电影评论家)将伊迪丝·沃顿的小说《纯真年代》拿给他看时,马丁·斯科塞斯立即对这本小说着了迷,他在后来的一次谈话中这样说道:“萦绕在我脑际的是礼貌之下的残忍。人们将他们想要真正表达的意思隐藏在表面的语句下。
我在小意大利的亚文化圈长大,当某人被杀时——这往往是一个朋友干的,可笑的是这种屠杀行为经常被弄得像一个仪式,一种献祭。而在1870年代的纽约这一切都还不存在,那时的纽约是如此地冷漠。
我不知道这两种纽约哪一种会好些。” 《纯真年代》是斯科西斯最伟大的电影之一,因为脱离了斯科西斯电影风格的主流而得不到欣赏,就像他的另一部影片《达赖的一生》(Kundun)一样。
斯科西斯在此片中展示了巨大的耐心,他让永不停息的摄影机安静下,而让静态的画面来讲述故事,而在表面安静似水的画面下却隐藏着巨大的难以抑制的张力和节奏,上流社会的人全副武装地在公共场合用训练有素、精心打造的措辞彼此交谈,性的冲动和压抑在他们的心中翻滚汹涌,经历过这些时刻的主人公们很难毫发无损地存活下来。而这正是影片所要表达的精髓。
但在这一系列的反复和繁琐中,仍然传达出一种优美和尊严。剧本精确地反映出小说原著的精神,斯科西斯在完美剧本的基础上,配合专横的摄影师Michael 。
2.《纯真年代》刘思伯 ,全文是怎样的呢
《纯真年代》刘思伯 “我紧紧地跟在时间的后面,脸上充满了决绝的神情。
无名的江水在心中不停地拍打着炙热的礁石,它们不停地在喧嚣,在吵闹,在撕裂。灼热的巨石发出了赤红喑哑的光,如同在喑泣一段悲痛——一段历史记录。
毕生孤独。不停地将手伸进烈焰之中来焚烧内心的冰冷。
水火不容,星象散落。那些痴。
那些狂。那些痛。
那些伤。”她指着日记本上的这段文字,告诉我说这是五年前写下的,用来缓解痛不可忍的伤。
“但如今,”她笑笑说,“我终于原谅并平复自己。”一彼时,她是年岁尚小的孩子,十二岁离开家乡的小镇,独自一人来到大城市里。
那家乡的小镇即便是被称作小镇,也有着大大的骄傲,小镇是祖辈创业的根据地。幼小的她已懂得了如祖国之爱、家乡之爱这类情感深厚博大的词语。
那时她是个早熟的孩子。彼时,她是镇上最优秀的女孩子。
瘦小但是身上有与生俱来的傲气,有着如夜一般漆黑的眼眸,闪着聪慧的光芒。她一直沉默,有着自己不言不语的世界,喜爱流泪。
她有着别人可望而不可即的成绩,弹得一手漂亮的钢琴,一个上天赐予的金嗓子,还有许多人羡慕的眼光以及一捧捧红的奖状。她是众多闪耀的星星中被拥出的月亮。
她拥有闪光的童年。十二岁离开所有爱她的人,独自一人来到城市里,在一家名声颇优的学校里开始新的生活。
她说:“其实原来我一直在思考着,为何那陌生的生活,从头到尾改变了我。那时的城市如同一张网,紧紧把我网住,偷走我引以为傲的所有,还给我一条未名之路,没有尽头,没有路标的未名之路。”
“我走过去,从此踏上生命的征途,不能回头。”二她说:“直到后来我真地融入到新的生活中,不再混沌过日,不再只埋起头来,关心一张卷子上是否有我不会做的题的时候,我才真正一点一点地揭开将我与世界联系的幕布,才发现原来我所处的世界,有这么大。
充满风雨……”充满风雨,让她第一次遭到心灵上的摧残。“也许小镇的人虽然也懂得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但是他们有着未被世俗污染的诚恳与热诚。
还有最珍贵的真诚……”十二年的童年生活赐予她毫无保留的真诚。她以洁净的眼神望向蔚蓝的天空,天空报以洁净的微笑,她以真诚的心面对令她新奇的世界,却从来没有人告诉她,世界不会给予她真诚。
“也许是父母从小忽视了对我为人处事的教育,或是从小因为严格的管束而演变出来的习惯,从来不与父母交谈,有困难也不开口诉说。他们以为只要有优异的成绩和优秀的品格,对于人生就足够了。
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原来女儿在这个完全不熟悉的环境中,跌倒,再跌倒,直到鲜血淋漓……”那时她早已在小学做了多年老师的心腹,作为学习委员,是常向老师反映班级情况的。也许她从来就骄傲地来来去去,没有任何一个人告诉她,向老师“反映班级情况”,是受到排斥的。
是被人所痛恨的。“我到了新的学校里,与那些直升到中学的人不同,我不认识任何一个人,偌大的学校我没有一个朋友。
老师待我很好,他在课余常常叫我去办公室,与我聊聊学习情况,与我聊聊班级情况。”她从不知道如果她把别人上课说话的事告诉老师,那位同学会受到严厉的训斥。
年少的孩子,谁不愿意在上课时与朋友聊聊天呢?她独来独往惯了,只是埋头学习,很少去关注他人,她以为,老师喜爱我,就是好的,那么她就是好孩子。“后来,我发现,放学时与我一同走的朋友越来越少了。
下课时,我有时看他们聊得热火朝天,便好奇地走过去,他们都惊异地看我一眼,就三三两两地散了。我很疑惑,却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
那时,我浑然不知,原来有这么一种排斥,就如同一扇门摆在那里,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走过去。”那日,她下课像往日一样从教室里走出去,去楼外的学生厕所。
因为刚刚拿了上个年度的三好学生证书,心中雀跃,心里甜甜地想着,远在小镇工作的父母该多么高兴。她就这样一路走去,再一路走回。
彼时已是初冬,她穿着妈妈一手编织的粉红色毛衣,没穿外套,撩开厚重的军绿色门帘,向里走去。突然有一只有力的手从后面紧紧地抓住她的长发。
“当时我只是觉得,头发都要被抓掉一样。慌乱中厚重的棉布。
3.能感动即将毕业学生的文章
毕业的那些日子
初夏,柔柔的阳光滤过校园林荫道翠绿的树丛,懒懒地照射在匆匆行走的人群身上,微风透着清凉,夹着远处山麓清新自然的空气吹来,驱散了昨夜的疲惫。肃静的象牙塔中,砖红色的楼群,在生命的绿色中续写着青春的歌曲,似乎并不为远去的春天而忧伤。宁静的荷塘边伫立的那熟悉的背影,曾满载了多少理想。当岁月如泛黄的书页一样被轻轻的翻过,青春的纪念册里留下的记忆如同毕业照里的笑容一样被永远地定格在那里,随着梦,将飞向不同的地方。
这是一个离别的季节,注定悲伤;这是一个感伤的季节,因为要离别。时间像沙漏一样看似细长,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流动。最后的大学时光,就这样在夏日的骄阳中,如水一般的蒸发掉,留给我们的只有昨天的美好记忆和明天对未来依旧的迷茫,而今天仍然生活在混沌中。不记得年少时的轻狂,也不知道时光怎么在一眨眼间就走过了几个秋冬。校园后山上,那刻着你名字的小树,已经茁壮成长;教学楼后面的草坪上,多少次和朋友谈笑,忘记了莫名的惆怅;月光下校园的小路上独自漫步,任晚风轻抚,带走了无数的忧伤。
岁月如歌,青春散场,往事被剪成一幅幅精美的图片,贴在脑海里,在时光的流动中反复播放。毕业的日子,感情的潮水,没过了理性的阶梯,在六月栀子花开的季节里肆意地流淌。找工作、毕业论文、答辩、散伙饭。。一切都在进行着。“兄弟,让我们干了这一杯,祝你前程似锦。”没有更多的言语,也不清楚到底喝了多少杯,最后大家满面泪水的抱在一起,忘记了曾今说过毕业的时候我们不哭,也许青春无悔的就是这学生时代纯真美好的友情吧。听说长歌可以当哭,于是我们唱了一首又一首,南下北上的列车,还是载走了一个个同窗四年的好友,当呜咽的汽笛声渐渐地远去,空荡孤独的月台上,我们依旧在向着远方挥手。是在告别一个纯真年代,告别一段美好时光,告别一生中最爱的人。再见了,亲爱的朋友们;再见了,美丽的校园;再见了,我们的大学生活;再见了,逝去的青春!
毕业了,关上宿舍的门
无论天是不是很蓝,日子过得是不是很慢,
在那个即定的时刻,我们终究还是要毕业了。
一下子感受到了悲伤的气氛,同窗,情侣,大家都在忙着抱头痛哭。
满是动人的故事和未了的情缘。
我们走了,淡淡的忧伤和苍凉。
我会最后再和我的床合一张影。
我会最后再用我的暖壶烧一次开水。
许多的最后次。止不住的流下了久违的泪水..
兄弟们一次次酒精和烟雾的麻痹。
总是期待能有下一次坐在一起碰杯的日子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不是吗?
离别。
痛哭。
莫名其妙的感动。
带走我们的梦想,留下无尽的精彩!
今天你是否还常常翻起我们的照片?
回忆我们曾经无忧的往事
我们也曾专注的听过讲。
遇到了比较[和蔼]的老师,教室的前几排总是空着。
还记得那样的课堂吗?
当然,更多的时候我们还是在——[睡觉]
走的时候。。。所有的心都碎了真的不想说再见,。
不想和这几年,和这些朝夕相处的兄弟们说。。再见。
有些东西你是无论如何也留不住地。
它总在你不经意的时候,从你指缝中悄悄滑过,譬如时间,譬如青春,
你只能斜靠着墙壁,呆呆地看着它一分一分地流逝过去。
四季的雨还是在飘,雪还是在飞,花开花谢,依旧在轮回。
那段校园的日子却会化作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朝朝夕夕,
变成了淡淡的泪淡淡的笑淡淡的那年那月。
关上宿舍的门,锁上这段回忆。
我们真的走了。
4.以纯真时刻为题写一篇150字的文章
我拼凑起零碎的记忆,回到那个仿佛离我很遥远的夏天,回到那个纯真年代。
那一年,他十岁,我九岁。 他是我去姨妈家度暑假时认识的。
他叫沈逸,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他的脸上,永远写满了快乐。他的开朗,他的阳光,无时无刻不感染着我。
我的安静,我的害羞,随着他的到来,消散在了迷人的夏天里。 除了他,我没有别的朋友,他是我在异乡里唯一的玩伴。
我清楚地记得胆小的我第一次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的担惊受怕,可他的车技却好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在他的辅导下,我学会了骑单车,可我练习了好久,车技也没他五分之一好。
那条两边都是高大梧桐树的路上,不知洒下多少汗水和欢笑。 最有趣的事,莫过于他带我去捉鱼。
我站在田埂上,帮他拿着鱼篓,看着他在田里仔细地摸鱼,那些机灵的鱼儿,很难逃过他的掌心。每次接过他手里的鱼,我总是高兴得又蹦又跳,一不小心摔进了田里,弄得满身都是泥,我顾不得爬起来,高高举着鱼篓子,生怕鱼儿跑出来,他看着我那傻乎乎的样子,笑得直不起腰。
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不是弄得满身都是泥,就是衣服或手划破了,这深深引起了大姨的不满,她把我关在房间里,不许我在出去玩。待大姨上班后,我听见沈逸在叫我,他在窗外朝我挥手,叫我出去。
我无奈地对着他摇摇头,告诉他我出不去了。我原以为他会悻悻地走开,没想到他竟让我找绳子,叫我爬出去。
当时我特别胆小,也不知哪来的勇气,当我爬出小屋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壮举"。 我们一直跑到北面的山坡,这是我们平时最爱来的地方,每一寸土地上,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洒下了我们的欢笑。
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印证了我们纯真的友谊。我们气喘吁吁地坐在草地上,看着对方哈哈大笑。
在这一天里,阳光是如此灿烂,野花是如此美丽,一切美好的事物,似乎都聚在了这一天。我们在山坡上追逐着,打闹着,追蝴蝶,捕蜻蜓,蝉声、蛐蛐声、笑声、叫声,汇成了一首纯真的歌。
纯真的旋律,我们共同执笔谱写。在山坡上,我们用树枝、茅草等搭了一间小屋,我们编了许多花环来装饰小屋,用长长的柳条做帘子。
我们在小屋周围栽了许多小树,在每棵小树上都刻上了我们的名字。在那快乐的一天,我们忘记了饥饿,忘记了疲劳,忘记了时间,直到夜色笼罩了山坡,我们才意识到该回家了。
当我回到大姨家时,看到的是一张张阴沉的脸,地上的绳子给了我不详的预感。大姨什么话也没说,提起她收拾好的行李,拉着我往外走。
我原以为她会骂我一顿,甚至打我一顿,没想到她却要把我送回家。 好像做梦一般,那短暂的一天,竟成了我们在一起的最后时刻。
仅仅几个小时,竟让我们相隔了几个城市。我连向他说再见的机会都没有。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都在想我们一起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难以想象他找不到我的痛苦表情。我们搭的小屋,不知还在不在?那些以起栽下的小树,有没有长高?那刻在树上的名字,有没有模糊? 八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
八年来,我们没有联系,没有见面。那些沉淀在心底的记忆,常常会被一种叫想念的东西所激起。
那些纯真的记忆,在八年的流转中,渐渐模糊,一点儿一点儿消散。 后来,我给他写了一封信,内容很简单,我只是想延续八年前的友谊。
可我等了整整一个夏天,也没有收到他的回信。或许,他早已忘了我,或许,我们都不再属于纯真年代。
记忆经不起时间的流转,一切遗留在了纯真的夏天。
5.以纯真时刻为题写一篇150字的文章
我拼凑起零碎的记忆,回到那个仿佛离我很遥远的夏天,回到那个纯真年代。
那一年,他十岁,我九岁。
他是我去姨妈家度暑假时认识的。他叫沈逸,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他的脸上,永远写满了快乐。他的开朗,他的阳光,无时无刻不感染着我。我的安静,我的害羞,随着他的到来,消散在了迷人的夏天里。
除了他,我没有别的朋友,他是我在异乡里唯一的玩伴。我清楚地记得胆小的我第一次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的担惊受怕,可他的车技却好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在他的辅导下,我学会了骑单车,可我练习了好久,车技也没他五分之一好。那条两边都是高大梧桐树的路上,不知洒下多少汗水和欢笑。
最有趣的事,莫过于他带我去捉鱼。我站在田埂上,帮他拿着鱼篓,看着他在田里仔细地摸鱼,那些机灵的鱼儿,很难逃过他的掌心。每次接过他手里的鱼,我总是高兴得又蹦又跳,一不小心摔进了田里,弄得满身都是泥,我顾不得爬起来,高高举着鱼篓子,生怕鱼儿跑出来,他看着我那傻乎乎的样子,笑得直不起腰。
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不是弄得满身都是泥,就是衣服或手划破了,这深深引起了大姨的不满,她把我关在房间里,不许我在出去玩。待大姨上班后,我听见沈逸在叫我,他在窗外朝我挥手,叫我出去。我无奈地对着他摇摇头,告诉他我出不去了。我原以为他会悻悻地走开,没想到他竟让我找绳子,叫我爬出去。当时我特别胆小,也不知哪来的勇气,当我爬出小屋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壮举"。
我们一直跑到北面的山坡,这是我们平时最爱来的地方,每一寸土地上,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洒下了我们的欢笑。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印证了我们纯真的友谊。我们气喘吁吁地坐在草地上,看着对方哈哈大笑。在这一天里,阳光是如此灿烂,野花是如此美丽,一切美好的事物,似乎都聚在了这一天。我们在山坡上追逐着,打闹着,追蝴蝶,捕蜻蜓,蝉声、蛐蛐声、笑声、叫声,汇成了一首纯真的歌。纯真的旋律,我们共同执笔谱写。在山坡上,我们用树枝、茅草等搭了一间小屋,我们编了许多花环来装饰小屋,用长长的柳条做帘子。我们在小屋周围栽了许多小树,在每棵小树上都刻上了我们的名字。在那快乐的一天,我们忘记了饥饿,忘记了疲劳,忘记了时间,直到夜色笼罩了山坡,我们才意识到该回家了。
当我回到大姨家时,看到的是一张张阴沉的脸,地上的绳子给了我不详的预感。大姨什么话也没说,提起她收拾好的行李,拉着我往外走。我原以为她会骂我一顿,甚至打我一顿,没想到她却要把我送回家。
好像做梦一般,那短暂的一天,竟成了我们在一起的最后时刻。仅仅几个小时,竟让我们相隔了几个城市。我连向他说再见的机会都没有。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都在想我们一起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难以想象他找不到我的痛苦表情。我们搭的小屋,不知还在不在?那些以起栽下的小树,有没有长高?那刻在树上的名字,有没有模糊?
八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八年来,我们没有联系,没有见面。那些沉淀在心底的记忆,常常会被一种叫想念的东西所激起。那些纯真的记忆,在八年的流转中,渐渐模糊,一点儿一点儿消散。
后来,我给他写了一封信,内容很简单,我只是想延续八年前的友谊。可我等了整整一个夏天,也没有收到他的回信。或许,他早已忘了我,或许,我们都不再属于纯真年代。
记忆经不起时间的流转,一切遗留在了纯真的夏天。
6.征文,主题是:毕业了,青春也散场了
又是一个告别的季节,又想起我们的那个夏天! 毕业了,青春该散场了,带着不安的希望忧伤的心情,我告别了四年黄金班的岁月。
告别的季节一切都变得苍白,连祝福和鼓励的话语都显得软弱无力,对着那些熟悉的面孔我说出了让所有人意外的话:对于这座城市,我并没有归属感,我知道自己迟早会离开。 离开象牙塔里简单而厚重的生活,我们失去了最后一点优越感。
面对这个杂乱无章的社会,我显得那么无知,力不从心。在这样一个极度缺乏文化底蕴的角落,我所追寻的优雅,充满质感和激情的生活不见踪影,剩下的只是孤独,茫然和无边的思念。
那些莫名的失落感在心底肆虐,让人无处可逃,一遍遍的吞噬我的信心和勇气。如果看不到希望和前进的方向,那不管你用什么样的速度和节奏,转过身却发现自己还在原点。
深深的绝望让我又一次震撼于西西弗斯的坚定。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声旁……这些忧伤的旋律在心底一次次响起,往事如歌如梦,怎样才能跟过去告别却永远少一点坚决。
亲爱的朋友,当再次听到这些熟悉的旋律,是否还会记起我们那些年少轻狂的誓言。当那些尘封的梦想被无情击碎,随风散落一地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坦诚勇敢的坚持下去吗? 夜色可以隐藏很多事情,更容易酝酿失落的情绪。
在深沉的夜色中才可以更加真实的看到自己如何渺小。忽然想起这样的忠告: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自己选择要走的路。
既然不甘寂寥的生活就选择绚丽的燃烧,即使成为灰烬也再所不惜;即使是流星也有划过苍穹的壮观,这样至少不用悲叹生活犹如一潭死水波澜不惊!希望能在某个温暖的午后还能想起;那一年的冬天被你感动。 一直以来,我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大都市里闪烁的霓虹充满诱惑却缺乏真实,擦肩而过的人们冷漠而苍白的脸庞到底隐藏着哪般的忧伤和脆弱呢;幽暗处的狂欢时时洋溢着酒精和毒品的味道,而一个个孤独的灵魂却在这物欲横流的夜色里崩溃了最后的防线。
一切宿命的苦难都昭示着强大生命力的饿延伸。希望我可以屏弃所有的浮躁和世俗,让心灵得到安宁,为自己承载的梦想和希望,为了埋葬所有了然无趣的生活,诀别没有激情的人生。
为了所有曾失去和正在失去的青春。草长莺飞的六月,我们却在夏天的清风里轻轻的握别,为了这次的道别,我们都用了整整四年的青春去铺垫。
最后一个夏天,我们挥手说再见,或许永远也不知道是否能再遇见。毕业了,永远不知道有多少人伤怀,又有多少人欢悦。
毕业了,彼此道别一声珍重,这悉数珍藏的盛夏光年,在我们唱多少遍的骊歌声中盛年真的便不再来了。毕业了,曾经说好了不哭泣,到最后却总是忍不住落下如这个盛夏般炙热的眼泪。
毕业前,最后一次漫步校园的时候,无数的祝福和期待在泪眼婆娑的离别中轻轻诉说,学校沙哑的广播入耳的歌声是一些纯真年代怀旧的骊歌,听着却也染起了浓浓的怅惘和伤感。毕业前,和即将离开的死党一起去看了一场午夜电影,情节写满离别的忧伤是在为年轻生命悲欢聚散歌唱,这些都是我们临行前最初的茫然和惊颤。
毕业前,不经意的瞥见对面哪个男生宿舍的晾衣杆上飘着一白色床单,上面写着“别了,大学”四个歪歪岌岌的字眼,但那是一种青春即将散场的自由张扬。还记得论文答辩那天,我们成熟的脸庞和当初幼稚未脱的模样已不再一样;还记得捧着毕业学位证的那天,穿过空荡荡的教室轻轻关上了自习室的门;还记得穿着学士服拍留念照的那天,我们贪婪又眷恋的想要留住每一处曾经熟悉的风景;还记得吃散伙饭的那天,我们干了最后一杯喝到烂醉也无所谓;还记得掩上宿舍们拉着行李离开的那天,我们不断的挥手又转身擦拭噙满泪的眼睛;还记得走上月台的那一刻,最后一次回望这座城市时交织的心痛……真的毕业了,再也不能享受学生证买火车票打折半价了……真的毕业了,再也不能嚣张无故躲在宿舍打电脑翘课了……真的毕业了,再也不能一群人在学校拥挤的食堂刷卡了……真的毕业了,再也不能因抄近路而无情踩踏那块草坪了……再见了,梧桐树下的秋千!再见了,斜阳轻风的长椅!再见了,那个图书馆里长发飘飘的女孩!再见了,那个自习室里帅帅的背影男孩!再见了,这无数次路过的林荫小径!再见了,同宿四年的好姐妹们!再见了,睡在上铺的兄弟们!再见了,我的大学四年!再见了,我的老师同学!这一切,真的该说再见了……走了四年,仿佛一切又回到了起点。
这里曾是我们梦想开始的地方,四年后依然又是另一个梦想开始的地方。这四年,如一朵盛开绚丽的花。
毕业了,青春真的散场了。你看时间如流沙,奈何我们谁也握不住它,毕业后各奔天涯,再见却遥遥无期了。
毕业了,青春散场了,也正等待我们下一场的开幕。于是,就着星辰月露展开翅膀迎梦飞翔,梦想也便灿若星河。
敞开激情,带上梦想,开始人生另一场华丽的演出,那一场正等我们拉开序幕上演精彩。
7.求2000字以上女性文学研究范围内的论文
对比《纯真年代》和《欢乐之家》中主人公的逃离倾向 摘要:在《纯真年代》和《欢乐之家》里,华顿以其独特的视角,描写了一个新鲜又独特的老纽约社会,并揭示了美国上流社会在商品经济冲击下的道德危机以及他们为自己的保守和虚伪所付出的沉重代价;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逃离传统在美国源远流长,逃离成为美国文学的一个主要现象。
《纯真年代》与《欢乐之家》两部作品中男女主人公都有逃离的倾向,结合19世纪末20世纪初老纽约上流社会的背景分析他们的逃离倾向的异同。关键词:《纯真年代》;《欢乐之家》;逃离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1862—1937)是20世纪初第一位获得国际声誉的美国女作家。
她的大部分作品都是以她出生成长的“老纽约”为创作背景。伊迪丝·华顿自1905年第一部获得成功的小说《欢乐之家》后就开始引起了评论家的注意。
1920 年出版《纯真年代》,华顿到达了其文学生涯的最高峰获美国“普利策奖”,也使她成为当时很有影响的畅销书作家。这两部小说的男女主人公都表现了逃离的倾向,逃离爱情,逃离社会既有相似之处,又各有不同,引人深思。
一、相似之处纽兰·阿切尔与莉莉·巴特逃离的社会背景:《纯真年代》和《欢乐之家》是作者以其耳濡目染的纽约上层社1/7会作为创作的客体,描绘了维多利亚晚期旧有的社会秩序和结构与正在到来的现代社会文明之间的冲突给表面平静和谐的上层社会带来的影响。阿切尔与莉莉·巴特都在“老纽约”社会中长大,他是那个社会所培养出来的标准的绅士而且在这个社会里,个性和创新没有存在的空间。
老纽约社会同样也培养了她高雅的品味、八面玲珑的交际手段,上天又赐给了她娇好的容貌,但却身无分文,没有人真心想娶她,“到了二十九岁仍然是巴特小姐。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小说主人公追求个性自由与社会群体价值观和道德观产生了矛盾与冲突。
《纯真年代》中贵族青年阿切尔与门当户对的梅·韦兰订婚前夕,梅的表姐艾伦·奥兰斯卡为了逃避一段不幸的婚姻从欧洲回到了纽约。散发着成熟魅力和欧洲大陆自由精神的艾伦逐渐使阿切尔倾心而无法自拔,但由于旧纽约社会的腐朽和一成不变,拒绝新生事物以及对个人思想行为的控制,以传统替代领悟生活真谛的阴险倾向,“是否„合宜‟,在纽兰·阿切尔的时代的纽约,其意义就像几千年前支配了他祖先命运的不可思议的图腾恐鼠一样重要”。
他自己也深知纽约上流社会的狭隘、虚伪、无知、保守,“是一个小而滑的金字塔”,塔的底部是一些体面但不引人注目的像样的家庭,“而这些家庭通过与占支配地位的家庭联姻而抬高了地位……从这一个有钱但并不引人注目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金字塔的尖顶,一个坚实紧密的统治集团”。慑于社会传统习俗的巨大威力,纽兰·阿切尔最终逃离了自己的爱情,逃离了自由,虽然他也在努力挣扎,努力摆脱社会的束缚,但最终爱情的火苗还没有燃烧2/7就已经熄灭,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纵这一切,这只手就是那不动声色的纽约上流社会。
《欢乐之家》(The House of Mirth)中家境贫寒的年轻女子莉莉·巴特,把留在上流社会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整日穿梭于“欢乐之家”的种种社交场合,却终遭无情抛弃,老纽约上流社会不但有许多陈规旧俗,财富也在决定个人的社会地位,甚至婚姻都是他们改变命运,提高社会地位的手段。莉莉·巴特长得可谓是国色天香、美艳动人,“即使赶车的旅客也不禁驻足多看她几眼”,可是最终她的努力都以失败而告终,金钱至上的社会毁灭了莉莉的爱情。
时代的造化弄人,莉莉·巴特再怎么努力,再怎么漂亮,都不可能得到她所要的结果和幸福,仍被老纽约上流社会拒之门外。恩格斯就曾指出:“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
华顿也在自传中明确地表达了一个主题:“一个轻佻的社会只有通过它的害人之处才能表现出戏剧意味。这种悲剧含义就在于它使人堕落,使理想泯灭”,“我的女主人公丽莉·巴特就是这样创造出来的”。
每当社会处于某种变革的时候,这种对旧秩序、旧传统习惯的遵循与叛逆的冲突就会浮现在人们的生活里,使人们产生内在的心灵矛盾和外在的行为冲突。纽兰·阿切尔和莉莉·巴特在这种冲突中都选择了逃离,莉莉·巴特最终在绝望中自杀了却了她短暂的一生,逃离了社会,逃离了生活,是这个无情的社会害了她。
3/7二、不同之处纽兰·阿切尔与莉莉·巴特逃离的影响不同。在《纯真年代》中,纽兰是一个具有充分的女性意识的男性,要求女性在智力和经历上与男性平等,因此他不遗余力地支持艾伦逃离不幸的婚姻,正因为纽兰的理解,让艾伦在人情冷漠的社会中感受到一丝阳光的温暖,而艾伦身上自由奔放的气息是纽兰在陈腐的旧纽约中找不到的,两人不可避免地陷入爱恋之中,但纽兰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他离开了旧纽约这片土壤将难以生存,纽兰最终选择逃离自己的爱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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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后感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
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让我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
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
可以说,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
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人)。
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
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而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们,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子也越来越复杂了,网络侵蚀了我们大脑的灵魂,使得我们不能像英子一样拥有快乐,童年便在时光的步影中消失了。
也许,童年是贫穷的,也是富有的,这样认为的人可以是贫穷的公爵,无知的智者,也可以是最富有的穷人,文化低的工人。 今天我为大家分享这本书,我只要你们与我分享一下珍惜童年的心情。
因为我已经六年级了,现在,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很快,我即将告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希望《童年》这首歌将在我的心中轻轻地吟唱……永远…… 2.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
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 “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
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
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
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
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
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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