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解决中国明星广告存在的问题
第一个是社会原因。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法制不健全,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强,道德滑坡,信仰缺失,价值观紊乱。第二个是明星自身的素质原因。
因为我们讲一个是明星代言,明星代言一方面,他可能的确对某些法律的规定的确存在这些问题,或者说认知上的一些误区,他可能不太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他会辩解说我不太了解产品的技术性的一些要素,比如你要我代言,这是不是虚假的,我要有足够的知识来判断,假如我不能判断的话,我就没办法去做一个比较好的选择,这是明星方面主观认知的问题。第三个是部门监管不力的原因。
我觉得我们也不能把虚假广告全部归结为是明星惹的祸,因为从广告的发布许可到发布,到登载,这里面其实是有很多的监管部门,有很多的标准,本来可以每个部门有效的监管,其实都可以减少虚假广告出现的这样一个机率。广告的监管,按照广告审查发布办法,首先要到药监部门获得许可。
做广告要去找一个广告的经营者,就是广告公司,这个广告公司实际上是工商部门来监管的,也就是换了一个监管部门。最后如果要到媒体去登载的话,这时候媒体受到新闻出版部门、广电部门来监管。
所以一个虚假广告流程实际上要经过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是许可、经营,然后是发布、登载,这三个部门,如果说虚假广告出来,在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尽管有很多的部门来监管,但监管的职能是分割的,信息的流通不是很畅,分享不是很及时,所以虚假广告是多部门协调失灵所导致的。
对策一:明星应该自尊自重。“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名人为商品做点广告挣点零花钱,无可厚非。
关键是我们有些名人为了多挣些“劳务费”,完全是按着商家的“剧本”,成为了商家不折不扣的传声筒,把商品夸得天花乱坠,而名人效应又有着强烈的辐射能力,自然会严重误导观众。名人们别因小利而忘了大义。
对策二:应该加强诚信建设。仅靠监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在这里,明星的诚信、发布者的诚信,所有的当事人的诚信,每一个经营者的诚信,都非常的重要。
对策三:根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责任承担方式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主体有广告审查批准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以及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就是说,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出现“问题产品”后其虚假广告应按照次序逐一追究责任,而非直奔代言明星而来。
对策四:加大查处惩罚力度。《食品安全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虚假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来说,有关监管部门应予以严肃查处,消费者索赔可以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2.求 名人广告效应研究的 意义(论文要用)
利用社会型公共关系,社会名流往往是新闻或公众舆论注意的热点,知名度高,因此他们也是企业公共关系不可忽视的外部公众,企业要取得“名人效应”,必须与社会名流建立良好的关系。第一,能够利用他们的专长为企业生产和经营提供有益的意见;第二,能够通过他们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对企业广结良缘;第三,能借助他们较高的声望,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
对于名人效应,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弊利同在。在现今的世界,名人效应并不少见。不少青少年对明星疯狂追求,盲目崇拜。只要是自己所喜爱的明星所代言过的产品便一律收纳。甚至是一些号称名人用过、摸过的物品,都以高价售出,一抢而空。不少人从中谋利,大发横财。可以说,这种名人效应的影响是极其不好的。
3.名人广告的注意问题
首先,对于所聘用、签约的名人、演员,要不断地关注其成长,使其日益成熟,使其与企业共同发展。一位名人不要过多地担任各种毫无相关性产品的形象代言人,以免出现混乱及负效应,这其中涉及到广告主对本企业产品及企业形象的定位,也涉及到经纪人对名人的定位。
维护企业形象,及时处理与名人有关的新情况
名人与企业签约拍摄与制作广告,往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期间有时难免会发生一些特殊的情况,如不及时处理,会危及企业形象,影响产品的销售。这时,广告主就要及时与名人沟通,与广告公司沟通,妥善处理,或防患于未然。
当然,发生情况时,名人与明星应积极主动地予以合作。如日本一位中年女演员在电视剧中饰演的贤妻良母形象温馨、亲切,给受众留下强烈的印象。所以,广告主纷纷请她拍广告。此后,她发现自己的儿子吸毒,为了不损害母亲的形象,不伤害受众,她主动中止了跟广告主签定的合同,尽管这样一来她将承担极大的经济损失。她的行为感动了广告主,广告主又以特殊补助的形式,将所有款项返还给她。 在名人广告带来高关注度的同时,也带来大众对广告真实性的高敏感度,即使是广告中部分内容的不真实,都可能引起反弹,使消费者对产品全部品质的怀疑,甚至牵连到企业的所有品牌,给企业造成颠覆性的伤害。所以,名人广告的诉求一定要真实有据,我们要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服务)的时候,广告中的承诺能得到兑现。肆意的虚构故事情节,夸大客观事实,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巩俐所代言的以希望小学为诉求点的哈药六厂盖中盖口服液广告。就因与事实不符。在中国引起了轩然大波,因此,哈药六厂所有产品的销售量都大幅下降。因为广告夸大疗效在被媒体曝光后,由唐国强、解小东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更是面临了空前的信任和生存危机。
4.名人广告都是以哪些形态存在于生活中
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第一章名人广告的现状研究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企业为了 取得有利位置, 纷纷把名人广告作为自己的宣传策略, 试图通过名人广告与消费者产生心理上的共鸣, 从而实现销售, 名人广告已经成为商战中克敌制胜的一把利器。
而这种促销方式, 尽管在国外并不鲜见, 但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并不长, 从著名演员李默然向电视观众推荐“胃病良药” 三九胃泰至今, 也才近十年的时间, 其经历的时间虽短, 但发展却非常迅猛, 现在只要我们打开电视, 翻阅报刊杂志, 各种名人俏销广告便随处可风, 参予广告促销的名人越来越多, 涉足的品牌也更多, 酬金也越来越丰厚, 不可否认, 名人广告促销已给不少企业带来了 可观的经济效益, 为众多商家创造了 不少的商业机会, 但也应该看到: 许多厂家在花大量资金, 费尽心思请明星作广告后, 企业产品的销售量并未上升, 这表明名人广告促销并不是必然地产生促销交梨, 在名人广告促销发展迅速且竞争更加激烈的情况下, 我们有必要对这门促销艺术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 以便更充分地发挥它在企业营销中的巨大影响和作用。 目前, 我国名人广告的应用范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行业领域, 无论是娱乐界名人, 体育领域的名人, 还是文化界的名人都异常活跃于各行各业, 无论在食品行业、汽车行业, 还是化妆品行业、服装行业, 名人广告的身影也随处可见, 名人广告以各种形态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无论在媒体还是在各类商业推广与促销活动中, 随处可见名人广告, 名人广告已经渗透于我们的生活之中。 在各类名人广告中, 电视广告和平面广告仍然 2是最主要的表现形态。
在我国, 名人广告主要使用的是娱乐界与体坛明星。名人广告是一种有效的广告诉求策略, 可以迅速提升品牌知名度, 传播企业形象。
很多企业都把名人广告当作实现其商业目的的一种捷径, 纷纷选择名人为其产品代言, 期望通过名人效应来促进产品的销售。 因而, 名人广告的运用达到了 一个空前的局面, 消费者每天都包围在名人广告中。
然而, 在名人广告的广泛运用中出现了 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名人的选择和名人广告的内容方面, 在名人的选择上出现名人形象与品牌形象不符, 名人同时为很多品牌做代言, 名人对目标消费者的影响力不足及名人自身不稳定影响品牌形象等问题, 在名人广告的内容上, 很多名人广告缺乏创意甚至出现广告内容虚假等问题。 问题的出现使名人广告成为社会上很有争议的一个话题。
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名人自身的原因, 也有法律体制及广告管理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 很多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意识到名人广告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因此纷纷采用名人广告去推广自己的产品, 另一方面, 他们在操作名人广告时过于感性而缺乏理性, 从而使得一些名人广告并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传播价值, 因此, 在运用名人广告时需要正确的理论和观念去指导。
第二章 名人广告存在的问题 现在很多广告主在名人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选择的名人不被目标消费者所认可, 名人对目标消费者的影响力不足, 从而名人广告的效果受到制约, 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因为缺乏对目标消费者的正确判断, 如何选择合适的名人做广告从而能引起目标消费者的关注需要市场细分理论的指导。 针对名人选择中出现名人被重复使用的现象, 本文提出要使用差异化市场营销策略, 避重就轻, 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从品牌学的角度来看, 品牌形象的构建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借用名人作广告也是希望通过名人效应来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名人形象与品牌形象出现不一致反而误导了 消费者, 因而要对品牌形象有清醒 3的认识。 同时在名人广告创意中要重视创意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因而要运用新鲜的创意理念对广告创作者进行启发与引导。
从营销学、品牌学和广告学的相关理论出发, 对如何解决名人广告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理论上的探索与思考。 现总结名人广告存大的问题如下: 一、一些名人、明星根本不确切了解所宣传的产品而在广告中却称其使用效果好,误导消费者。
二、一些名人、明星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广告, 虚假宣传、夸大疗效。 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 夸大治疗效果, 诱导消费者就医购药。
三、一些名人、明星做的保健食品广告违法宣传疗效。 保健食品是食品, 不是药品。
保健食品只能起保健作用而不能产生疗效。 但相当多的保健食品广告在宣传疗效,其中名人、明星做的保健食品广告突出。
四、一些名人、明星做的广告背后设有陷阱, 消费者受侵害严重。 消费者出于对名人、明星的信任听信一些广告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 往往花费巨大而没有效果。
甚至使得一些贫困消费者举债累累。 这些虚假医疗广告的背后还隐藏着天价药品、不明示诊治处方真实内容、不真实记录病历、不向患者或家属明示真实病情等陷阱。
五、一些名 人、明星做的虚假广告带来了社会公众对名人、明星的怀疑和不信任。由于一些名人、明星做的广告中有虚假的成份, 误导了消费者, 伤害了消费者的感情,同。
5.大学毕业论文的初稿,题目是《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论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作者】 杨建宏;
【作者单位】 洛阳大学艺术学院;
【文献出处】 商场现代化 , Market Modernization, 编辑部邮箱 2007年 04期
期刊荣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中文关键词】 网络广告; 问题; 对策分析;
【摘要】 网络广告在走出低迷逐渐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自身的局限性.。本文揭示了网络广告目前存在的问题,对相应的策略进行了分析与探讨,以期寻求促进网络广告跨越拐点的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ki.net/grid2008/detail.aspx?filename=SCXH200704165&dbname=CJFQ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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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怎么解决中国明星广告存在的问题
第一个是社会原因。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法制不健全,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强,道德滑坡,信仰缺失,价值观紊乱。第二个是明星自身的素质原因。
因为我们讲一个是明星代言,明星代言一方面,他可能的确对某些法律的规定的确存在这些问题,或者说认知上的一些误区,他可能不太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他会辩解说我不太了解产品的技术性的一些要素,比如你要我代言,这是不是虚假的,我要有足够的知识来判断,假如我不能判断的话,我就没办法去做一个比较好的选择,这是明星方面主观认知的问题。第三个是部门监管不力的原因。
我觉得我们也不能把虚假广告全部归结为是明星惹的祸,因为从广告的发布许可到发布,到登载,这里面其实是有很多的监管部门,有很多的标准,本来可以每个部门有效的监管,其实都可以减少虚假广告出现的这样一个机率。广告的监管,按照广告审查发布办法,首先要到药监部门获得许可。
做广告要去找一个广告的经营者,就是广告公司,这个广告公司实际上是工商部门来监管的,也就是换了一个监管部门。最后如果要到媒体去登载的话,这时候媒体受到新闻出版部门、广电部门来监管。
所以一个虚假广告流程实际上要经过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是许可、经营,然后是发布、登载,这三个部门,如果说虚假广告出来,在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尽管有很多的部门来监管,但监管的职能是分割的,信息的流通不是很畅,分享不是很及时,所以虚假广告是多部门协调失灵所导致的。
对策一:明星应该自尊自重。“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名人为商品做点广告挣点零花钱,无可厚非。
关键是我们有些名人为了多挣些“劳务费”,完全是按着商家的“剧本”,成为了商家不折不扣的传声筒,把商品夸得天花乱坠,而名人效应又有着强烈的辐射能力,自然会严重误导观众。名人们别因小利而忘了大义。
对策二:应该加强诚信建设。仅靠监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在这里,明星的诚信、发布者的诚信,所有的当事人的诚信,每一个经营者的诚信,都非常的重要。
对策三:根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的责任承担方式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主体有广告审查批准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以及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就是说,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出现“问题产品”后其虚假广告应按照次序逐一追究责任,而非直奔代言明星而来。
对策四:加大查处惩罚力度。《食品安全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虚假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来说,有关监管部门应予以严肃查处,消费者索赔可以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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