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写出优秀的监所专业毕业论文
一、为什么必须要撰写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申请和授予相应学位的重要依据,因为它是研究生学习和研究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的总结,代表了研究生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不写学位论文就不能毕业,这是有法可依的,1980年2月12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作了规定,目前新的《学位法》正在起草中。
二、学位论文的结构
学位论文的结构主要有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部分,另外还有结论、参考文献和致谢。
1、题目
题目要确切、夯实,一般不超过25个字,题目中尽量不用标点符号,破折号也最好不用。题目起得好论文的水平一下子就能提高,在检索中能吸引点击率,扩大影响半径。比如这两个题目:a\对航空用齿轮减速器的公式推导和结构设计b\面向航空用齿轮减速器的建模和优化设计。这两个题目可以放在同样内容的论文上,但是给人的感觉就大不一样。前者是本科论文,后者是硕士论文。
2、摘要
摘要分中英文,中文摘要的字数要求是硕士500到1000字,博士1000到2000字。摘要应在写论文全过程的最后写,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所作的创新,研究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等。摘要的语言要准确、确定,不要用“大概是”“可能是”这样的词。不要以第一人称写,不写人称就可以。不要太空,写得大段的文字用在任何文章上都可以,也就没有了特点和意义。也不要把“材料刚度达到%%硬度达到%%强度达到%%零件表面粗糙度达到%%”这样太实太细的文字写进去。
3、关键词
关键词为五个左右,从左到右外延层从大到小。如:机械 机构 构件 零件。关键词也是用来检索的,要能反映文章的主要内容。
4、目录
要注意各章标题的写法,这一部分会有说明书参考,不用详述。
5、正文
正文一般为四、五章,章数不要太多,关键是要有内容。同样章数的论文,含金量也是不一样的。正文第一章是绪论,不要雷同摘要,不要推导公式,大约写7到9页。绪论的研究内容包括课题的背景和研究目的(意义),也就是别人没解决而我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国内外的现状,注意不要写得太久远,多些近年来的情况。再有就是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这一部分可以分行分条款写。第二章到第四或第五章写研究了什么,硕研的论文这部分应多于40页。这部分是论文的主体,是作者研究成果的展示和表达,对绪论中研究内容部分全面透彻的进行分析和论证,充分表达作者的见解。一般是概念的提出,理论的论证,方法的选择,公式的推导,试验和实验数据处理,结果分析。注意事项:a图表清晰,如引用一定要有文献号;b不能成段成章的copy,公式不要写得太细,具体数值的计算过程不用写在论文上;c各章要有小节。
6、结论
硕研的结论1000到1500字,不能写得像摘要一样。结论主要有三部分的内容,一是全文概括;二是创新成果,创新成果一般不超过四条,每条不超过五六行;三是展望,将来需要继续的工作,与上面可以空几行,一般为2到3条。
7、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参考文献为40到50篇,一定要是发表过的论文,尽量多引用最新的论文,英文文献至少要占三分之一。
8、致谢
致谢要真诚诚恳,表达对于学位论文有帮助的人的感激之情。文字不要太华丽煽情,重在事实求实,发自肺腑。不要感谢与学位论文无关,而在其他方面提供了帮助的人。
三、后话
强调论文的真实性,剽窃的后果很严重!一些很有名的大学因为剽窃丑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在盲审中曾经发现有的论文全文抄袭,连致谢中感谢的人的名字都不改。个人认为研究生的论文还是要自己费点心做地,不能像本科论文那样要求。毕竟学到的东西是自己的,别人的文章也许可以用来混过毕业,但是如果脑袋空空,早晚会漏馅。那时别人说一句,还研究生呢!岂不是很羞愧。
另外,各个学校的具体要求会有所不同,所以以上的标准不能一字一句地去计较。但是大体思想就是这样,毕竟讲座的老师已经从事高等教育多年,还是很有经验的。
2.监狱学毕业后就业前景怎么样
2018监狱学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分析1、监狱学专业简介监狱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监狱学、刑罚学、犯罪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具有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执行刑罚、管理教育改造罪犯的业务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外语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在监狱等司法系统从事行政管理和罪犯改造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监狱学专业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公检法司和其他机关从事执法工作;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机关从事管理、罪犯教育和心理矫正工作;也可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和安全保卫工作。3、监狱学专业就业前景监狱学专业在专业学科中属于法学类中的法学类,其中法学类共24个专业,监狱学专业在法学类专业中排名第20,在整个法学大类中排名第20位。
毕业生1年薪酬指数:75%的监狱学专业学生毕业1年后的薪酬在2000元以下,薪酬在3000元以上的比例为11%。按照十分制计算,监狱学专业毕业1年后的薪酬指数为3.34,与其他专业相比,薪酬属于中等。
该专业列入普通本科提前批招生,报考监狱学专业的考生都需要经过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国内如今有4所大学开设了监狱学专业,分别是:中央司法警官学院(11903)、上海政法学院(11835)、山东政法学院(14100)福建警察学院(030103)。
截止到 2013年12月24日,37733位监狱学专业毕业生的平均薪资为 3679 元,其中应届毕业生工资3310元,0-2年工资4109元,10年以上工资5109元,3-5年工资4965元,8-10年工资9000元。
3.论监狱学的学科属性和地位
监狱学的学科属性和定位,是监狱学的一个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它直接影响着监狱学学科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而且还制约着有关政法院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
多年来,我国学术界围绕此问题众说纷纭,真可谓见仁见智。本文准备就此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监狱科学的名称 关于监狱科学的名称问题,在学术界长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起初是劳动改造法学与劳动改造学之争。有人主张将劳动改造科学(监狱学)称劳动改造法学,有人则主张称劳动改造学,而到了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实施以后,则转为监狱法学与监狱学之争,各之都有自己的理由。
笔者认为,监狱法学与监狱学是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学科。二者虽然都是研究监狱的科学,但研究的重点和角度有所不同。
监狱法学主要是从法学的角度研究监狱立法和监狱行刑有关原理、原则、制度和方法,即着重研究监狱的法律制度。而监狱学除研究监狱法律制度外,还要研究监狱历史、狱政管理、罪犯教育、罪犯劳动、罪犯心理、监狱经济管理、监狱医疗卫生、监狱建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保护等极其广泛的内容。
由此可见,监狱法学与监狱学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但是,在实际上,监狱法学与监狱学的研究内容和范围经常是相互交叉、相互融合的,人们在研究监狱法律制度时,总是离不开监狱的一般原理和改造罪犯的各项措施和手段,同样人们在研究监狱一般学说和理论的时候,不能脱离有关监狱的各种法律规定。
纵观解放前我国出版的有关监狱的各种专著和教科书,称监狱学的居多。从所掌握的材料来看,称监狱法学的主要有柳大谧编译的《独逸监狱法》(1907年)和芮佳瑞编著的《监狱法论》(1933年)。
有些论著虽然名为监狱学,但就其体系、内容而言,与监狱法学并无重大区别。例如,1936年9月,李剑华编写的《监狱学》, 其中心内容是系统阐述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颁布的《监狱规则》,实际上是一部注释监狱法学,它与芮佳瑞的《监狱法论》所研究的内容基本相同。
这说明,监狱学与监狱法学,都是以监狱这一特殊社会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很难将二者截然分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监狱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监狱学研究的范围不断拓宽,从监狱学的母体中相继派生许多新的分支学科,主要有:监狱史学、监狱法学、狱政管理学、教育改造学(罪犯教育学)、罪犯劳动学、罪犯改造心理学、监狱经济管理学、监狱警察管理学、狱内侦查学、监管医学、回归社会学,等等。
这些分支学科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各自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同构成我国监狱学的学科体系。目前,监狱法学既是监狱学的分支学科,又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正因为如此,我国的监狱法学研究会既是中国监狱学会下属的一个专业研究会,同时又是中国法学会下属的一个专业研究会,受中国监狱学会和中国法学会双重领导。 将监狱法学从监狱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这是监狱科学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
1981年11月司法部和教育部联合组织的法学教材编辑部,在组织力量编写劳动改造教材时,将此教材定名为《劳动改造法学》,这是我国首次使用《劳动改造法学》的称谓。此后,1984年教育部决定把劳动改造法学作为一门法律专业课,列入《综合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四年制教学计划》。
1985年7 月中国法学会下属的劳改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这样,劳动改造法学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学,得到法学界和社会的公认。
当时,由于我国的劳动改造科学尚处于创建阶段,人们通常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和《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作为法律依据来总结我国劳动改造罪犯的实践经验,使之上升为科学理论。所以,将劳改科学称之为劳改法学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大家并不过分注意劳动改造法学与劳动改造学之间有什么原则区别。
但是,到了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劳改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类劳改专业教育和研究机构相继建立,亟须拓宽劳改科学的研究领域和范围,以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势下,如果仍然局限于从法学的角度研究劳改实践,那就势必会阻碍劳改科学广泛深入的发展。
于是,又相继诞生了一系列新的分支学科,如狱政管理学、教育改造学、罪犯劳动学,等等。而劳动改造法学则降为劳动改造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由此可见,将监狱法学(劳动改造法学)从监狱学(劳动改造学)的母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这是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是监狱科学繁荣发展的必然产物和重要标志。 二、监狱学的学科性质 目前,我国学术界关于监狱学的学科属性问题持有多种不同的观点,主要有:1.属于政治学;2.属于管理学;3.属于教育学;4.属于社会学;5.属于法学;6.属于综合性社会科学。
主张属于政治学的理由是:监狱是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它所行使的刑罚执行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内容。就监狱的本体来看,属于政治上层建筑组成部分,因而以监狱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监狱学,应归属于政治学。
主张属于管理学的理由是: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