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异同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办理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程序的法律。为了使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得到正确处理,不仅要有各种民事法律、经济法律等实体法,而且要有一个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制裁民事违法行为的法律。这个法律,便是民事诉讼法。
它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经济案件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我国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4月9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开始施行的。
这部民事诉讼法分4编、29章、270条。广义的民事诉讼法,除此之外,还包括宪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民事诉讼的批复、指示、通知等文件。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是司法程序法,它们有些原则是共同的。
比如: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公开审判;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合议制;辩论原则;回避原则;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各自的诉讼权利等。此外,民事诉讼法还有一些特有原则。
比如: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可以调解;当事人自由处分与国家干预相结合;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社会支持起诉等。
什么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诉讼,就是俗称的打官司。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事实,查获并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目前,我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它共分4编164条,具体规定了刑事诉讼的指导思想、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系统地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它是公、检、法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
刑法规定了什么是犯罪以及怎样进行处罚,它是实体法。对于实体法来说,诉讼法又叫程序法。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就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
刑法,是刑事诉讼法存在的前提;刑事诉讼法,是刑法得以正确实施的保证。
两者互相依存,是缺一不可的“姊妹法”。
2.民事诉讼法论文
民事诉讼法在当今的发展 顺应社会和法律的发展,我们已经开始思量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
本文主要阐释了 民事诉讼法在当代的发展趋势和新情况,对于这些发展趋势和新情况的探讨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制度。 一、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 相对于以往,民事诉讼法呈现出高度的宪法化倾向,强调民事诉讼法必须遵行宪法。
民事 诉讼法是对宪法的具体实践,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称它是“被适用的宪法”。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在民事诉讼法领域如何充分实践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范笔者拟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简要阐述。 第一,民事诉讼法的目的在于极力保障宪法所确立的法的目的的实现。
在此前提下,现代 民诉法的目的是多元的:私权保护、纠纷解决、维护和统一法律秩序、政策形成功能,以及维护整个社会的政治秩序和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等。一般而言,民事诉讼的诸多目的不可分割地融合在一起。
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私权保护、纠纷解决则是其运用民事诉讼的最直接的目的。国家具有保护国民之责,国家设立民事诉讼制度首先应当遵从当事人的诉讼目的。
至于私权保护、纠纷解决以外的目的,多由国家来考虑。对于现行实体法还未承认的正当利益给予诉讼保护,特别是20世纪以后现代型诉讼的大量涌现,民事诉讼促成实体权利生成和政策形成的功能日益显见。
现代社会对诉讼寄予了更高的社会期望,如通过诉讼重新分配社会资源等社会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 第二,就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而言,许多国家宪法普遍规定法官独立原则,我国宪法则规 定法院独立。
公开审判为宪法原则和诉讼法原则所公认。几乎所有国家的宪法都对平等原则作了规定,确立了国民平等地位和国民待遇原则;从权利的角度来说,即国民享有平等权,在民事诉讼法中则体现为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
与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相对应的是司法消极性原则,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可以认为是宪法自由权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由于它所解决的是私权纠纷,理当尊重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意思自治;从权利的角度来说,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涉及程序选择权问题,辩论原则反映了诉讼听审权的内容。 第三,就民事诉权而言,国民所享有的民事诉权的法的依据首先是宪法,诉权是宪法赋予 国民所享有的请求司法救济的基本权利。
诉权的“宪法化”,是现代宪政发展的趋势之一,而且这一趋势日益呈现出普遍性,如今,许多国家和地区已将诉权上升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①可以说,在事实上,所有国家都承认国民享有诉权(司法救济权)。
②笔者认为,我国宪法应当明确规定国民享有诉权及其保护性规定,从而明确和昭显诉权的宪法性地位和价值。将民事诉权提升为宪法基本权利,实际上,也是让法院承担不得非法拒绝审判的宪法义务。
第四,就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而言,大致可分为:程序参与权、程序选择权、公正程序请 求权和获得及时裁判权等。程序参与权大体上包括接受程序通知权、诉讼听审权等。
接受程序通知权是指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诉讼程序进行情况。德国和美国等历来主张,有效的接受程序通知权是一项宪法上的权利。
德国宪法法院判例确定受诉法院应当承担通知务。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应将缺少程序通知的情形视为侵害当事人接受正当程序权的情形之一。
诉讼听审权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当事人在审判程序中有权提出申请、主张事实和提出证据;对方当事人应能对此获得通知并陈述意见。即使法院依职权调查时,也不允许把当事人未提出的事实和证据作为裁判的基础。
在民事诉讼领域,程序选择权主要是指,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有选择诉讼程序及其他程序事项的权利。宪法还保障当事人有公正程序请求权和获得及时裁判权等程序基本权。
公正程序请求权是当事人要求独立的法院及法官依据法律就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公正审判(程序上和实体上的公正)的权利。获得及时裁判权是指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及时审结案件的权利。
公正、及时裁判是法治国家的要求。 第五,就法院判决而言,逻辑清晰又有说服力的判决是任何忠于法治原则的司法制度的必 要组成部分。
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构成了判决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即经过法庭辩论和法院审查所确认的事实、理由,这是法院作出判决的事实根据。
用的法律依据,包括法院判决所依据的实体法规范和诉讼法规范。法院的附裁判理由义务,在一些国家(希腊、土耳其、西班牙、比利时等)的宪法中有明文规定。
在其他国家,根据法治国家原理,也不允许完全排除法院的附裁判理由义务。 第六,宪法应就诉讼程序安定性(可预测性)提出要求。
诉讼程序可预测性的宪法要求包括 程序运行的稳定性和程序结果的安定性。前者,是指当事人在对程序结果有一定预知的前提下有条不紊地实施诉讼行为。
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了重要诉讼行为的行使要件(如起诉要件等)、程序进行的顺序,方便当事人选择程序和实施诉讼行为,并禁止法院和当事人随意改变程序。后者,是指由国家审判机关按照公正程序作。
3.我要写一篇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论文,内容不限,请问应从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办理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程序的法律。为了使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得到正确处理,不仅要有各种民事法律、经济法律等实体法,而且要有一个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制裁民事违法行为的法律。这个法律,便是民事诉讼法。
它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经济案件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我国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4月9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开始施行的。
这部民事诉讼法分4编、29章、270条。广义的民事诉讼法,除此之外,还包括宪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民事诉讼的批复、指示、通知等文件。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是司法程序法,它们有些原则是共同的。
比如: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公开审判;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合议制;辩论原则;回避原则;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各自的诉讼权利等。此外,民事诉讼法还有一些特有原则。
比如: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可以调解;当事人自由处分与国家干预相结合;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社会支持起诉等。
什么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诉讼,就是俗称的打官司。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事实,查获并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目前,我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它共分4编164条,具体规定了刑事诉讼的指导思想、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系统地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它是公、检、法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
刑法规定了什么是犯罪以及怎样进行处罚,它是实体法。对于实体法来说,诉讼法又叫程序法。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就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
刑法,是刑事诉讼法存在的前提;刑事诉讼法,是刑法得以正确实施的保证。
两者互相依存,是缺一不可的“姊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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