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自考论文
自考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是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衡量自考毕业生是否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同层次相同专业学习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
因此,自考法律专业毕业生如何准备毕业论文显得很重要。 撰写毕业论文的原则 金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强调了自考生撰写毕业论文要掌握五大原则。
一是立论要客观,具有独创性。金老师说,论文的观点要来自对具体材料的分析和研究中,所提出的问题也要在法学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并通过独立研究,提出自己一定的认识和看法。
自考学士论文能有一些独到的视觉和看法就不错了。创新不是让考生盲目创新,标新立异,甚至为了创新而创新。
二是论据要翔实,富有论证性。论文要做到旁征博引,多方佐证。
这就要考生搜集足够多的材料,论文中所运用的资料还要做到言必有据,准确可靠,精确无误。 三是论证要严密,富有逻辑性。
考生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要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全篇论文应是一个有机整体。论点一般是一个命题,应当做到命题与推理之间不存在矛盾,要言之有物,互相呼应,最忌讳在文章中出现前后矛盾。
四是形式要明确,标注规范。论文要以论点为核心构成全文的结构格局,以多方论证的内容组成文章整体,并且以比较深入的理论分析来呼应。
五是语言要准确,表达简明。论文最基本的要求是让读者能够看得懂,考生写作时要在语言文字上力求准确,深入浅出,言简意赅,千万不要“用大家都熟悉的语言说着人们都听不懂的话”。
毕业论文的格式 在掌握了毕业论文撰写原则后,金老师说写论文还要按标准格式来准备,很多考生对此却不清楚。一般毕业论文的格式包括六部分。
一是封面。上面要写清楚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准考证号、指导教师姓名、论文完成日期等有关信息。
二是论文摘要。这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小、精要、完整,字数控制在300—500字之间。
要求让老师读完考生的论文摘要,可以知晓考生论文的主要观点,以及文章的框架。 三是关键词或主题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目、摘要和正文中所提取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每篇论文一般要选取3—6个词汇作为关键词,要另起一行,排在论文摘要下方。
四是目录。这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 五是正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字数要求为6000—8000字,正文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引言。
引言一般要概括出考生写作本文的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如果觉得有必要对论文的研究方法做出说明的,也可以做出说明。(2)正文主体。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问题的提出——也就是考生的观点或论点;分析问题——要有论据和论证过程;解决问题——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考生所认可的解决问题途径与方法,也应该有论据和论证过程;结论——是考生论文通过研究和理论分析之后所得出的学术见解,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
在正文中考生一定要注意引注问题,不要认为引注无所谓。一篇论文的优劣,除了评判文章正文以外,也要看引注是否规范得体。
在以往的论文指导中,金老师说自己发现有些考生的文章通篇没有一个引注,让她很惊讶,这样的情况,考生一定要避免。 零碎提醒 金老师还提醒考生要注意以下几点: 选题。
法学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选题要有针对性,能够解决一些问题。如果考生从事与法律有关工作,也可根据工作经验和在工作中发现的疑问来选题。
金老师说自己在以往指导论文中,也常常鼓励考生这样去做,总体效果不错,毕竟大多是第一手材料,可发挥考生的专业所长,但要注意不要写成工作报告。 寻找资料。
资料的来源非常多:专著、论文、权威机关颁布的数据、教材、案例、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各国立法条例等,都可成为考生写论文的论据。还可去图书馆、书店或网上搜索,甚至可做点实地调查。
收集资料时,一定要记载资料出处,免得以后引注再去找。 标题字数。
一般希望标题字数不要超过20个,字数实在太多可考虑用副标题。 论文的分层符号。
一般分层符号是:一,(一),1,(1)。 按时提交论文。
有的考生写论文因时种种原因拖沓,在临近论文最后截至日期再交,那样就显得很被动,考生还是及早提交论文为好。
2.哪有法学专业的毕业论文?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1962年,一位名叫Sybille Van der Sprenkel的英国人类学家出版了一本关于清代法律的书,这部书虽然也谈到地方衙门,谈到大清律例,但是更多的篇幅被用来描述和讨论普通的社会组织和日常生活场景:村社、亲族、家户、市镇、会社、行帮、士绅、农民、商贾、僧道、婚姻、收养、继承、交易、节日、娱乐、纠纷及其解决,等等。
[1]如此处理法律史,显然是假定,法律并不只是写在国家制定和施行的律例里面,它们也存在于那些普通的社会组织和生活场景之中。所以,尽管Van der Sprenkel重点讨论的只有宗族的、行会的以及地方习惯性的法律,她这部小书却表明了一种更具普遍意义的研究视角的转换。
借用人类学家的术语,她使法律史的研究者不再只注意“大传统”,即由士绅所代表的“精英文化”,而将“小传统”,即乡民所代表的日常生活的文化,也纳入他们的视野。 大传统和小传统概念的提出,以所谓文明社会为背景,在这种社会形态中,社会阶层和知识的分化业已达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至于乡民社会不再是人类学上完整自足的认识对象,相反,它们只是一个更加复杂的社会的一部分,对它们的认识必须通过考察其与知识中心长时期的联系才可能获得。
[2]毫无疑问,把这种视角引入法律史的研究当中将是极富启发意义的。不过,我们也注意到,提出大、小传统概念所针对的恰好是人类学研究而不是历史学,而这可能意味着,我们在史学领域中运用这一对概念时,不能不对它们加以适当的调整。
就目前的法律史研究来说,这种调整可能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强调的重点将不是人类学研究中的“历时性”,而是历史研究中的人类学视界。
其次,当法律史的研究由传统的“官府之法”拓展到更加广阔的领域时,它甚至不能只限于“小传统”。部分是出于这两种考虑,我选择了“民间法”而不是“小传统”作为本文将要讨论的题目。
此外,正如我将在下面指出的那样,“民间法”并不是一个仅在范围上略不同于“小传统”的概念,毋宁说,它是一种更加切合历史和社会形态的分类。当然,以下对无论“民间法”还是“小传统”的讨论,都只能满足于一种粗略的勾?昃〉难芯炕褂写诶凑摺?nbsp; 二 如果把比如清代社会作为一个历史的横剖面来观察,我们就会发现,当时的法律形态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的和复杂的。
像在历史上一样,清代“国家”的直接统治只及于州县,再往下,有各种血缘的、地缘的和其他性质的团体,如家族、村社、行帮、宗教社团等等,普通民众就生活于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对于一般民众日常生活有着绝大影响的民间社群,无不保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而且,它们那些制度化的规则,虽然是由风俗习惯长期演变而来,却可以在不同程度上被我们视为法律。
[3]当然,这些法律不同于朝廷的律例,它们甚至不是通过“国家”正式或非正式“授权”产生的,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统称之为“民间法”。 民间法具有多种多样的形态。
它们可以是家族的,也可以是民族的;可能形诸文字,也可能口耳相传;它们或者是由人们有意识地制订,或者是自然生成,相沿成习;其规则或者清楚明白,或者含混多义;它们的实施可能由特定的人群负责,也可能依靠公众舆论和某种微妙的心理机制。民间法产生和流行于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亚团体,从宗族、行帮、宗教组织、秘密会社,到因为各种不同目的暂时或长期结成的大、小会社。
此外,它们也生长和流行于这些组织和团体之外,其效力可能限于一村一地,也可能及于一省数省。大体言之,清代的民间法,依其形态、功用、产生途径以及效力范围诸因素综合考虑,或可以分为民族的、宗教的、宗族的、行会的、帮会的、地区习惯的以及会社的几类。
这些民间法上的不同源流一方面各有其历史,另一方面在彼此之间又保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未完,很多页,楼主参考: /lunwen/162754431.html。
3.哪有法学专业的毕业论文?拜托了各位 谢谢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1962年,一位名叫Sybille Van der Sprenkel的英国人类学家出版了一本关于清代法律的书,这部书虽然也谈到地方衙门,谈到大清律例,但是更多的篇幅被用来描述和讨论普通的社会组织和日常生活场景:村社、亲族、家户、市镇、会社、行帮、士绅、农民、商贾、僧道、婚姻、收养、继承、交易、节日、娱乐、纠纷及其解决,等等。
[1]如此处理法律史,显然是假定,法律并不只是写在国家制定和施行的律例里面,它们也存在于那些普通的社会组织和生活场景之中。所以,尽管Van der Sprenkel重点讨论的只有宗族的、行会的以及地方习惯性的法律,她这部小书却表明了一种更具普遍意义的研究视角的转换。
借用人类学家的术语,她使法律史的研究者不再只注意“大传统”,即由士绅所代表的“精英文化”,而将“小传统”,即乡民所代表的日常生活的文化,也纳入他们的视野。 大传统和小传统概念的提出,以所谓文明社会为背景,在这种社会形态中,社会阶层和知识的分化业已达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至于乡民社会不再是人类学上完整自足的认识对象,相反,它们只是一个更加复杂的社会的一部分,对它们的认识必须通过考察其与知识中心长时期的联系才可能获得。
[2]毫无疑问,把这种视角引入法律史的研究当中将是极富启发意义的。不过,我们也注意到,提出大、小传统概念所针对的恰好是人类学研究而不是历史学,而这可能意味着,我们在史学领域中运用这一对概念时,不能不对它们加以适当的调整。
就目前的法律史研究来说,这种调整可能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强调的重点将不是人类学研究中的“历时性”,而是历史研究中的人类学视界。
其次,当法律史的研究由传统的“官府之法”拓展到更加广阔的领域时,它甚至不能只限于“小传统”。部分是出于这两种考虑,我选择了“民间法”而不是“小传统”作为本文将要讨论的题目。
此外,正如我将在下面指出的那样,“民间法”并不是一个仅在范围上略不同于“小传统”的概念,毋宁说,它是一种更加切合历史和社会形态的分类。当然,以下对无论“民间法”还是“小传统”的讨论,都只能满足于一种粗略的勾? 昃〉难芯炕褂写 诶凑摺?nbsp; 二 如果把比如清代社会作为一个历史的横剖面来观察,我们就会发现,当时的法律形态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的和复杂的。
像在历史上一样,清代“国家”的直接统治只及于州县,再往下,有各种血缘的、地缘的和其他性质的团体,如家族、村社、行帮、宗教社团等等,普通民众就生活于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对于一般民众日常生活有着绝大影响的民间社群,无不保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而且,它们那些制度化的规则,虽然是由风俗习惯长期演变而来,却可以在不同程度上被我们视为法律。
[3]当然,这些法律不同于朝廷的律例,它们甚至不是通过“国家”正式或非正式“授权”产生的,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统称之为“民间法”。 民间法具有多种多样的形态。
它们可以是家族的,也可以是民族的;可能形诸文字,也可能口耳相传;它们或者是由人们有意识地制订,或者是自然生成,相沿成习;其规则或者清楚明白,或者含混多义;它们的实施可能由特定的人群负责,也可能依靠公众舆论和某种微妙的心理机制。民间法产生和流行于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亚团体,从宗族、行帮、宗教组织、秘密会社,到因为各种不同目的暂时或长期结成的大、小会社。
此外,它们也生长和流行于这些组织和团体之外,其效力可能限于一村一地,也可能及于一省数省。大体言之,清代的民间法,依其形态、功用、产生途径以及效力范围诸因素综合考虑,或可以分为民族的、宗教的、宗族的、行会的、帮会的、地区习惯的以及会社的几类。
这些民间法上的不同源流一方面各有其历史,另一方面在彼此之间又保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未完,很多页,楼主参考: /lunwen/162754431.html。
4.求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
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
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5.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论文写作的要求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
6.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
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
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
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论文写作的要求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
(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
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
(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
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
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
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
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
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
(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
(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
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
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
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
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
(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
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
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
(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
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
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
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
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
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
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
7.法律中“应当”和“必须”的区别
从学术或实践的角度来看,“应该”和“必要”是强制性规范。意义上没有本质的区别。但是,“必要性”在语气上比“应该”更严重。
在立法中,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立法工作规范(试行一)》(法工委发[2009年]62号文)对“应当”和“必须”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化,一般不在法律文件中使用“必须”。具体规定如下:
①“应该”与“必然”的含义没有本质的区别。当表达义务规范时,法律一般使用“应当”而不需要。
②仲裁庭应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作出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定。
总之,从规范的角度看,无论是具体立法还是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写作,都要避免使用“必须”和使用“应当”更科学。
拓展资料: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工作规范(试行一)》
8.法律专业毕业论文怎么写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
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
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
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论文写作的要求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
(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
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
(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
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
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
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
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
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
(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
(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
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
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
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
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
(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
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
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
(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
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
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
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
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
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
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
9.法学论文的法学论文格式及方法
法学体系为逻辑缜密的层叠结构,体现了法学研究范围的明晰化和专深化。
因此,关于法学专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有着法律制度和学科范畴的理论建构。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体现出较大的差别。
一、目的与要求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法学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环节的初步、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
详言之,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法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并能明确、恰当、充分地表述研究的成果,开始学习、初步掌握分析和解决某一专门学术问题的方法,锻炼撰写论文以解决某一学术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写法学毕业论文,就是要学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了方法,将来写什么都可以。
法学论文的写作要求:(1)从理论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确定法学毕业论文题目,论文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2)法学毕业论文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力求有自己的新见解,材料要充实,坚决反对大段摘抄、整篇抄袭、请人代写等不良现象(3)论文要能系统地阐明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文理通顺、逻辑严谨、结论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学术思想。
二、题目和论证角度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法律专业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等多门课程。
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体会和知识背景确定了大的方向后,还要确定具体的方向。虽然法学毕业论文论述的只是某一基本问题的一点,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其次,选择具体的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应该是本学科中带有基本性质的某个重要问题的某一重要侧面或某一当前疑难的焦点,解决了这一点,有推动全局的重要意义。大题目容易写得很肤浅,没有价值,小题目能做出大文章,容易从各个方面把它说深说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三、准备工作(一)搜集材料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
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着、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
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二)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
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
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
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1)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2)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3)要直白,不要隐讳。
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4)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
(5)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
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
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三)论文提纲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
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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