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对策论文的基本情况怎么写
摘要:农村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供给渠道,但是随着这项工程的进行,贷款利率、缺乏监管、贷款品种单一、风险大等一些新的问题开始浮现出来并成为阻碍小额信贷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文章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要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小额信贷;农村金融;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立,市场力量的不断成长,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飞快的发展,农村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也不断增长,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每年资金需求缺口约为1万亿元,农村发展中的资金供给不足,将深刻影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到“三农”国策的顺利实施。
如何解决农村地区的资金缺口问题,普遍推广小额信贷不失为一种良策。 小额信贷从国际流行观点看,是指专向中低收人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
它通常具有额度小、期限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多样的担保形式等特点。 国内的小额信贷始于1994年,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计,截止到1998年8月,政府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已经在全国22个省的605个县开展,发放贷款6亿元。
到1998年底,投入资金总计10多亿元。政府项目规模较大的省(区)有陕西省、云南省、四川省、广西自治区、贵州省等,到2001年底,累计发放扶贫到户贷款250亿元,累计扶持贫困农户1715万户。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中的问题 (一)放贷主体缺少金融监控 目前我国的小额信贷根据放贷主体,分为三类:一类是以国际资助为资金来源,以民间或半官半民组织为运作机构的小额信贷试验项目;一类是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为运作机构的政策性小额贷款扶贫项目;还有一类是以农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以农信社为运作机构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社贷款。第一类项目的主要矛盾是长期发展的合法性问题没有解决。
如何把这类机构纳人正规农村金融机构中,对其行为进行金融监管,是解决这类项目问题的关键。从目前来看,这类机构项目由于利用的是非政府资金进行扶贫活动,一般不吸收社会存款,作为小范围内的短期项目是可以进行利率灵活性的运作的,但如果作为长期生存和推广发展的金融活动,那么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稳定其运作规程,使之规范化,才能有利于农村金融稳定的发展。
而第二类项目可称之为“政府主导型”项目,它的基本目标是实现政府的扶贫攻坚任务,但其在确立项目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尚未得到重视,且在体制和管理制度上存在着弊端,加之农行和政府部门两者的责任和权利关系不清楚或信息不对称,也造成了金融监控困难的问题。 (二)利率偏低 小额信贷的第三类项目,也就是农信社作为放贷主体以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开展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贷款项目,在整个小额信贷的业务中处于主力军地位。
现阶段,我国小额信贷具有涉及面广、操作成本高的特点,因此必须收取较高的利息,才能弥补成本。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浮动,利率控制使目前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的利息不能补偿操作费用,不得不依靠外部补贴,因而不可能达到可持续发展。
(三)缺乏保障机制,风险无法分散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都需要担保。坚持有担保原则,对保障贷款债权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现行小额信贷原则上不需要抵押担保或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形式。但是因为贷款对象都是最贫困的农民,其担保作用与一般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担保相比也是微乎其微。
因为当前我国很多地区的农业并没有形成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仍处在粗放式经营的自然经济时期,靠天吃饭的现象十分普遍。农民一旦遭遇“天灾”影响,导致收成减少,便会无法及时还贷,其授信额度因此下降,使得小额信贷无法发挥其正常作用,发出去的贷款成为呆、死账,对信用社等小额信贷机构造成冲击。
(四)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 现行的农村小额信贷的发放,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和养殖业,贷款投向结构单一;实行贷款额度“一刀切”制度、额度小,难以支持农户在高效农业、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等方面的大额资金需求;目前农村小额信贷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使得小额信贷在促进发展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中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加大了信贷资金使用的风险。
(五)资金供求矛盾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广大农民越来越多地参与市场竞争,迫切需要资金支持,而当前农业银行全面收缩乡镇网点机构,将业务的重点转向大中城市和获利高的行业;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服务农村经济的功能存在缺陷,设在农村的邮政储蓄机构只吸收存款,而不发放贷款,大量分流了农村资金。因此,直接为农民服务的金融机构实际上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家,但农村信用合作社也缺乏足够的资金。
一方面是农户强烈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是农村资金的大量流失,农村。
2.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对策论文的基本情况怎么写
摘要:农村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供给渠道,但是随着这项工程的进行,贷款利率、缺乏监管、贷款品种单一、风险大等一些新的问题开始浮现出来并成为阻碍小额信贷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文章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要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小额信贷;农村金融;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立,市场力量的不断成长,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飞快的发展,农村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也不断增长,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每年资金需求缺口约为1万亿元,农村发展中的资金供给不足,将深刻影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到“三农”国策的顺利实施。
如何解决农村地区的资金缺口问题,普遍推广小额信贷不失为一种良策。 小额信贷从国际流行观点看,是指专向中低收人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
它通常具有额度小、期限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多样的担保形式等特点。 国内的小额信贷始于1994年,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计,截止到1998年8月,政府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已经在全国22个省的605个县开展,发放贷款6亿元。
到1998年底,投入资金总计10多亿元。政府项目规模较大的省(区)有陕西省、云南省、四川省、广西自治区、贵州省等,到2001年底,累计发放扶贫到户贷款250亿元,累计扶持贫困农户1715万户。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中的问题 (一)放贷主体缺少金融监控 目前我国的小额信贷根据放贷主体,分为三类:一类是以国际资助为资金来源,以民间或半官半民组织为运作机构的小额信贷试验项目;一类是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为运作机构的政策性小额贷款扶贫项目;还有一类是以农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以农信社为运作机构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社贷款。第一类项目的主要矛盾是长期发展的合法性问题没有解决。
如何把这类机构纳人正规农村金融机构中,对其行为进行金融监管,是解决这类项目问题的关键。从目前来看,这类机构项目由于利用的是非政府资金进行扶贫活动,一般不吸收社会存款,作为小范围内的短期项目是可以进行利率灵活性的运作的,但如果作为长期生存和推广发展的金融活动,那么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稳定其运作规程,使之规范化,才能有利于农村金融稳定的发展。
而第二类项目可称之为“政府主导型”项目,它的基本目标是实现政府的扶贫攻坚任务,但其在确立项目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尚未得到重视,且在体制和管理制度上存在着弊端,加之农行和政府部门两者的责任和权利关系不清楚或信息不对称,也造成了金融监控困难的问题。 (二)利率偏低 小额信贷的第三类项目,也就是农信社作为放贷主体以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开展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贷款项目,在整个小额信贷的业务中处于主力军地位。
现阶段,我国小额信贷具有涉及面广、操作成本高的特点,因此必须收取较高的利息,才能弥补成本。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浮动,利率控制使目前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的利息不能补偿操作费用,不得不依靠外部补贴,因而不可能达到可持续发展。
(三)缺乏保障机制,风险无法分散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都需要担保。坚持有担保原则,对保障贷款债权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现行小额信贷原则上不需要抵押担保或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形式。但是因为贷款对象都是最贫困的农民,其担保作用与一般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担保相比也是微乎其微。
因为当前我国很多地区的农业并没有形成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仍处在粗放式经营的自然经济时期,靠天吃饭的现象十分普遍。农民一旦遭遇“天灾”影响,导致收成减少,便会无法及时还贷,其授信额度因此下降,使得小额信贷无法发挥其正常作用,发出去的贷款成为呆、死账,对信用社等小额信贷机构造成冲击。
(四)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 现行的农村小额信贷的发放,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和养殖业,贷款投向结构单一;实行贷款额度“一刀切”制度、额度小,难以支持农户在高效农业、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等方面的大额资金需求;目前农村小额信贷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使得小额信贷在促进发展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中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加大了信贷资金使用的风险。
(五)资金供求矛盾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广大农民越来越多地参与市场竞争,迫切需要资金支持,而当前农业银行全面收缩乡镇网点机构,将业务的重点转向大中城市和获利高的行业;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服务农村经济的功能存在缺陷,设在农村的邮政储蓄机构只吸收存款,而不发放贷款,大量分流了农村资金。因此,直接为农民服务的金融机构实际上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家,但农村信用合作社也缺乏足够的资金。
一方面是农户强烈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是农村资金的大量流失,农村。
3.农村小额信贷的文献综述怎样写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4.速求关于小额信贷发展前景的论文
参考文献
富兰克林·艾伦、道格拉斯·盖尔.比较金融系统.中国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
穆罕默德.尤努斯.穷人的银行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2006年11月.
曹子娟.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年01月.
孙同全.扶贫小额信贷与公益信托制度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年12月.
王大超.转型期中国城乡反贫困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年9月.
王碧玉.中国农村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11月
杜晓山,孙若梅. 农村小额信贷:国际经验与国内扶贫社试点.财贸经济 , 1997,(09)
旷宗仁,鲁静芳,左停.创新与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农村金融研究,2006,(02) .
梁山. 对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安全性、盈利性和信用状况的实证研究.金融研究 , 2003,(06).
刘晓昀,叶敬忠. 小额信贷的小组贷款与信贷机制创新.农业经济问题 , 2002,(03) .
5.论文题目:小额贷款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原创的没人给你,我也在网上求助过,回答的都是粘贴过来的,基本没什么用,还是自己动动脑筋写吧,如写作实在有困难可以找人帮忙,是我同学介绍我的,找的( 天下文库 ),她们帮我做的。还不错,希望你也都能顺利通过。
盈余管理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利益日益彰显的影响,使其成为目前会计领域研究的焦点之一。国内学者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是否存在及其规模问题所进行的统计研究比较充分,但对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的盈余管理行为却缺乏透彻的论述。本文结合目前国内外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新动向,以新会计准则作为切入点,通过论述新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提出新会计准则执行中遏制盈余管理的建议。全文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针对国内外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并对研究方法、研究框架及研究内容作了概述。第二章,盈余管理的基本理论研究。本章主要阐述了盈余管理的概念、界限、动机、基本特点和主要方法,最后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回顾推导出以下几章研究的必要性。第三章,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状分析。本章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状,总结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要类型和方法,考察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带来的经济后果,并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做出了评价。第四章,新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关系。本章主要论述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产生的影响。首先找出新会计准则与旧准则的主要相关变化,然后分析新会计准则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遏制作用,以及新会计准则带来的盈余管理的新空间。第五(此处略..)章,通过案例分析说明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的盈余管理行为及其后果。第六章,新会计准则执行中遏制盈余管理的对策。本章提出了新会计准则执行中针对盈余管理的应对措施,并提出完善我国会计准则建设的相关建议。第七章,结论及评论。总结文章的结论、局限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6.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怎么完善组织服务
各银监局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包干服务”制度, 推动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合规发放,加强信贷风险防范。
放贷机 构要履行好扶贫小额信贷投放的主体责任,在风险可控和商业 可持续前提下,加大扶贫小额信贷的投放力度,各地扶贫部门 要按照《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 〔2014〕78号)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协调、咨询指导等工作。 各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银行 业金融机构的指导,推动相关部门完善配套机制建设。
各地扶 贫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 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职责,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自上而下,全 力、全程做好贷款的组织服务管理。 乡(镇)级扶贫部门要把 好项目审核关,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督促驻村工作队、第一 书记和村两委要全程参与,前期协助开展政策宣传、贫困户评 级授信、汇总贫困户贷款需求,中期帮助开展贷款使用监督,后 期帮助落实贷款回收,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 上。
各级扶贫部门要推动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保证扶贫小额信 贷资金安全,防范和分担银行信贷风险。县级财政和扶贫部门 要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加强风险管理、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做好 项目前期论证和产业规划、教育群众提升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
7.扶贫小额贷款
扶贫小额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条件:生产及经营地位于区内,年龄在18至60周岁,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具备一定还款能力、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扶贫产业规划、扶贫开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大,且能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效果得到贫困户认可;
(3)具有较强的扶贫辐射带动作用,能直接安排贫困农户子女务工就业,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脱贫协议。
(二)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项目,主要包括农、林、牧、渔及现代服务业等方面。
(三)贷款额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原则上实行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方式,经银行机构调查认定借款人确实预期风险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应抵押担保物或担保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以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为主。
(五)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六)还款方式: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方式。
(七)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计算。
(八)贷款贴息:对贫困户、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区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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