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毕业论文怎么答辩
5个答辩老师,坐中间的那个是答辩主席,答辩过程由他主持。
答辩人在答辩席入座后,首先介绍自己的论文,大致套路如下:“各位答辩老师上午好。我的论文题目是……”,然后介绍文章的中心论点,文章的内容,篇章结构,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然后说“论文介绍完毕,请各位老师提问”。
这个时候答辩主席就会要求老师提问了,答辩人最好用纸笔把各位答辩老师的提问记录下来。等所有老师提问后,要说谢谢各位老师,然后走出答辩教室去附近某个教室准备问题的答案,一般学校组织答辩都会在答辩教室旁边指定一个教室给答辩学生的。
现在当场作答的方法已经不多用,除非当天答辩的人特别多,为了压缩时间。不多久就会有教务人员引导你进教室回答问题。
然后你就可以按照老师提问的顺序一一作答。回答的时候老师是可以追问的,对于老师的追问要立刻作答。
所有问题回答完毕后,退出答辩室。答辩老师会当场打等级并投票,3票以上通过才算最终通过答辩。
没有通过的人要推迟答辩,通过的人要根据答辩老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好后经自己论文指导导师签名后提交到图书馆,从图书馆拿回论文提交回执,恭喜你,论文答辩所有的事已经全部做完了。
2.专硕毕业论文好过吗
专硕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 (一)论文写作必须坚持学术道德和写作规范,不得抄袭他人的文字或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论文中除已注明部分外不包含他人已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应在文中注明,论文作者需要承担论文的法律后果。
(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论文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对论文涉及的问题,作者应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丰富的资料。
(三)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要有独立见解,或对学士界已提出的问题做出新的分析和论证,学术观点必须言之有理,逻辑严谨,文字顺畅。 (四)论文字数一般为2—4万字。
专硕论文形式的基本要求 (一)就事论理:是以某一单位(或项目)为研究对象,以某一专业问题为研究内容,在对所要研究的对象和内容进行介绍的基础上,将理论分析融入到对研究对象的研究之中。 (二)就理论理:适合理论研究类,一般不适合专硕应用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三)就理论事:通常是以理论研究为主线,在论文的各部分中以举例说明的形式与企业实际结合,或在系统研究理论的基础上,将研究结论应用于某一企业实际进行验证。 针对专硕学生的特点,要求学位论文采用就事论理的表现形式,至少做到就理论事,以增强论文的应用价值。
不提倡撰写就理论理的学位论文。
3.法学硕士论文民商法选题
民商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民法总论 1、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研究 2、意思表示研究 3、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研究 4、间接代理制度研究 5、两大法系代理制度比较研究 6、诉讼时效的效力研究 7、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研究 8、法人的本质研究 9、我国合伙制度的完善 10、我国合伙的法律地位研究(二)物权法 11、我国物权法体系研究 12、法人财产权性质研究 13、企业法人两权分离制度研究 14、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 15、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16、占有制度研究 17、物权行为研究 18、我国民法上抵押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19、无权处分行为研究 20、法定代表人越权原则研究 21、我国民法上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研究 22、相邻关系研究(三)债法 23、我国买卖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24、非典型合同研究 25、旅游合同研究 26、一物二卖效力研究 27、转租之效力研究(四)商法总论 28、商法的本质 29、商事登记制度研究 30、商法的价值 31、商业名称制度研究 32、商法的基本原则研究 33、论商法与交易安全保护 34、商法总论对分论的指导意义(五)公司法 35、论公司资本制度 36、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 37、大股东对小股东的责任或义务 38、论股权 39、论独立董事制度 40、董事的注意义务与忠诚义务 41、公司有限责任研究 42、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43、公司收购中对广大中小股东的保护 44、一人公司研究 45、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六)证券法 46、承销人的尽职调查责任 47、公开披露制度的意义及其研究 48、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 49、我国证券法民事责任现状研究 50、搅拌现象研究 51、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关系(七)海商法 52、论海运保函的法律问题 53、论提单中的并入条款 54、略论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制问题 55、论海运货物留置权 56、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探析 57、论提单的物权性 58、论我国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 59、船舶优先权研究(八)票据法 60、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61、论票据对价 62、票据的无因性研究 63、论票据法的近因原则 64、论票据代理制度 65、票据伪造制度研究 66、论票据追索权 67、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68、论票据保证 69、论票据时效 70、论票据背书(九)保险法 71、论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72、论保险利益原则 73、论保险代位求偿权(十)知识产权法 74、论知识产权与物权。
75、论入世以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 76、论全球化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影响 77、论知识产权与企业核心竞争力 78、论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79、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80、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1、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82、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司法保护 8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84、论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85、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的研究 86、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87、论知识产权中的间接侵权 88、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立法的思考 89、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90、论著作权与邻接权 91、论计算机软件保护及法律适用 92、论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 93、论数字化作品的知识产权问题 94、网络链接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95、试论电视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96、论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问题 97、超链接的知识产权问题 98、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 99、模仿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100、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01、中文域名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102、论域名的知识产权属性与立法、执法框架 103、论中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保护机制 10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105、论新闻侵权 106、论有关大众传播的法律问题 107、论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108、论商标与商号 109、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110、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区别 111、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112、论商业方法专利 113、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14、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性质分析及法律对策 115、大型体育竞赛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16、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 保险法参考题目 117、试论投保人告知义务 118、试论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及存在时间 119、论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120、论我国《保险法》中代位权制度的完善 121、论保险合同的非要式性 122、论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
4.法律硕士毕业论文怎么答辩
5个答辩老师,坐中间的那个是答辩主席,答辩过程由他主持。
答辩人在答辩席入座后,首先介绍自己的论文,大致套路如下:“各位答辩老师上午好。我的论文题目是……”,然后介绍文章的中心论点,文章的内容,篇章结构,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然后说“论文介绍完毕,请各位老师提问”。
这个时候答辩主席就会要求老师提问了,答辩人最好用纸笔把各位答辩老师的提问记录下来。等所有老师提问后,要说谢谢各位老师,然后走出答辩教室去附近某个教室准备问题的答案,一般学校组织答辩都会在答辩教室旁边指定一个教室给答辩学生的。
现在当场作答的方法已经不多用,除非当天答辩的人特别多,为了压缩时间。不多久就会有教务人员引导你进教室回答问题。
然后你就可以按照老师提问的顺序一一作答。回答的时候老师是可以追问的,对于老师的追问要立刻作答。
所有问题回答完毕后,退出答辩室。答辩老师会当场打等级并投票,3票以上通过才算最终通过答辩。
没有通过的人要推迟答辩,通过的人要根据答辩老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好后经自己论文指导导师签名后提交到图书馆,从图书馆拿回论文提交回执,恭喜你,论文答辩所有的事已经全部做完了。
5.优秀法学硕士论文应该包含哪些方面
一、选题新颖。
论文选题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我们曾经在之前的一系列讲座中多次对论文选题展开辅导。论文选题,不管是理论型论文还是实践类论文,都需要在选题上下功夫。
选题必须避免陈旧,一篇选题陈旧的论文往往被看做是非独创性研究,无法评优。 二、资料新颖。
论文写作中用到的资料也必须新颖,太旧的资料往往被认为是无法反应学术前沿和学术热点。我们在之前的讲座中对片面要求资料新颖的做法提出了批评,但是从总体上看,从现实层面上看,论文资料当然是新一点好,尤其是在案例分析、实证研究中。
三、资料权威。 论文资料也必须权威。
所谓权威资料,是指在专业领域中有影响力的,能够得到普遍认可的资料。引用权威资料的论文更容易得到答辩委员会的认可。
相反如果引用一些小刊物、非知名刊物的文献,会降低论文质量。 四、注释丰富。
论文的引注必须丰富,以3万字的硕士论文为例,最好能够有50-60个注释,当然也不能过度援引,而是将援引的字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注释不能全部是引注,也要对一些词句展开解释和进一步说明,使注释多样化,避免千篇一律。
五、外文文献。 如果论文能有适当的外文文献,则作者被认为是比较关注国外学术动态的。
尽管当前高校对外文文献的要求越来越流于形式化,但是如果能有适当的、必要的、合理的外文文献,当然很好。 六、论证有力。
观点的论证是论文写作的核心部分,在论证过程中必须逻辑严密、论证有力,不能拖拖拉拉,王顾左右而言他。 七、结构合理。
论文的结构是论文的筋骨,论文的结构必须合理。这一项工作在论文提纲的起草过程中就要做好,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可以对论文的结构适当地调整,使论文的结构趋于完美。
很多老师拿到学生的论文首先要看的就是论文的大纲,所以结构也是重中之重。 八、文字优美。
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论文的文字一方面要避免艰深晦涩,一方面要做到优美流畅。
当然法学研究是专业性研究,法言法语也是离不开的。我们不建议故意生造一些概念,我们反对故弄玄虚。
九、格式规范。 论文的格式规范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统一部署,当前高校越来越重视论文的格式规范,认为格式问题是论文形式化的重要方面。
优秀论文当然要在论文格式上下功夫,不能在格式上留有瑕疵。 十、原创为本。
原创性是论文的根本,如果一个论文被认为是抄袭的,那当然不能评优。目前高校已经购置了抄袭检测软件,所有抄袭的论文都在软件检测下无处遁形。
建议同学们树立原创为本的理念。或者说,即便论文不能评优,甚至即便论文没有创新,原创性同样是很重要的。
以上十点是我们在数年的辅导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当然上文我们只告诉同学们优秀的法律硕士论文包含哪些元素,还没有告诉同学们如果做到包含这些元素,如论文选题如何才能做到新颖、资料如何才能做到权威,等等。这些问题留待接下来的一系列讲座中继续探讨。
6.专硕毕业需要发表论文吗
当初在考研复习阶段时,考研的学生总是会时不时的讨论或者是想象一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生活状态,这其中必然会包含硕士研究生的毕业问题,有很多的学生担心自己可能无法毕业,毕竟读研期间要写好的论文,而自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基础,所以这样的观点慢慢的很多学生都认同了,觉得研究生毕业真的很难很难,一时间都在怀疑自己还要不要考研了,而或许真实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实况或许并不是这样。
近一段时间,严把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关是教育部非常重视的一件事情,想简简单单的毕业,想再按照之前的套路浑水摸鱼的毕业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尤其是每年要抽检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比例不断增加,这对于低质量的毕业论文一定是一个很好的检验。
可是,这样的规定对于在读的硕士研究生来说其实并不重要,因为绝大多数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都是自己的原创,都是自己根据自己专业领域内的角度有创新的一盘论文,所以一般来说是不会存在学术不端,质量过低的情况。
而现在高校对于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要求,其实很宽松很一般,这也是很多研一新生感叹,原来硕士研究生毕业这么简单啊,没错总的来说是比较简单,只需要做到以下几件事情:
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而且这仅仅是针对学硕研究生,对于专硕研究生很多高校研究生院,是强制性要求的也就是说发表论文当然,不发表也不影响正常毕业,而且对于所要求的学术论文的档次也比较的低,并不需要研究生发表核心期刊或者是C刊,只需要发表和自己毕业论文方向相关主题的论文,也就是说可以在一般的学报发表,也可以在一些不知名的小期刊发表,而这就很容易了。
修够硕士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学分,这对于研究生来说更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毕竟研究生的考试科目没有大学期间那么的多,所有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复习,尤其是对于人文社科类的考生而言,只有一门考试课即公共英语课,几乎都能够顺利通过,其他的课程论文一般也是顺利通过,所以学分一定能够顺利修满。
硕士毕业论文顺利通过外审,这可能是硕士研究生毕业最难的一个条件了,但是只要每一个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人真真地去写自己的论文,那么一定能够顺利通过外审,也一定能够顺利答辩组的考核,这样就能够顺利的毕业了,当然这其中需要硕士研究生最好开题报考,打好基础,还不要忘记中期考核时所遇到各种问题的及时修改,这样就完全足够了。
总之,硕士研究生想毕业还是比较的简单,不管是双非高校还是211高校、985高校,要求真的没有想象中额那么严格,只要每一位硕士研究生按部就班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那么成功的毕业就不是问题。
7.我急需一篇法学硕士的毕业论文:有关土地的论文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论文摘要】: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以补偿的法律制度。
土地不仅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历来为人们所重视。那么作为土地征收的有关立法也显得异常重要,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土地征收法》,目前的土地征收主要靠《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来调整。
这样的立法现状不但与土地征收的法律地位不相适应也显得有点单调。另外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及各地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收,用于非农化建设,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状况更加混乱。
因此农村集体土地在征收过程中所暴漏出来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有些行为已严重违背了土地征收的基本原则和立法本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如土地征收权被滥用、各地补偿标准及范围不合理、征收程序不规范不民主及以租代征等等。
这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如不加以妥善解决将直接侵犯广大农民的利益,另外也直接扰乱国家整个土地资源规划和利用,因此作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一、首先从立法上明确规定“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
二、村民小组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法律地位应加以明确。三、严格限定土地征收的条件。
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应市场化运作,加强政府向服务型功能转化。五、扩大土地补偿范围,采取多种形式的土地征收补偿方式。
六、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加强征地民主。七、“公共利益”应法定化。
八、制定专门的土地征收法。 【关键词】:集体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 缺陷及完善 土地征收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社会公共利益所确立的一种基本法律制度。
①对土地征收的概念理论界无大的争议,在以前有的称土地征用即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收为公用。②有的还称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也就是国家运用行政权力把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
③如一九九八年《土地管理法》就沿用此概念。因此我们现在一般认为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以补偿的法律制度。
土地作为农民生产的基本要素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目前除了一部《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宪法》的原则性规定外,我国没有一部专门的《土地征收法》,这显然与土地征收的法律地位及其重要性不相适应。另外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各地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土地被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而滥用,用于非农化建设,有些纯粹是经营性的开发,完全是为了获得企业私利。
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土地征收的基本原则和立法本意,所暴漏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已严重影响了我国土地征收市场发展的秩序,这更迫切需要出台一部专门的《土地征收法》。 一 目前我国土地征收的法律概况 我国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
那么作为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土地所有权也相应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而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国的土地征收也只能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因此本文所谈的土地征收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土地征收现象越来越普遍,它也成为农村的一个基本法律问题。另外土地征收本身就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它和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土地征收发生率也越高,这就使我国的土地征收和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并且表现得越来越明显。
土地的征收在国民经济生活中显得是如此重要,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土地征收法》,目前的土地征收、征用主要靠《宪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理》等相关行政法规、规章来调整。就目前来说国家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随时都可以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强制征收。
并且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征收这种法律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出异议,如对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有异议也只能提请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但征收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另外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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