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关于财政的论文急
农业税制度改革的方向与思路 目前农村税费制度改革仍然属于试验性质,这项改革仍然是在旧的城乡利益格局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的背景下进行的。
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是按土地的常年总产量计征,既不是对农民从事农业的净所得征收所得税,也不是按商品流转额征收商品税,税制不科学。 与其他产业和社会阶层承担的税负相比,对农民按土地常年总产量征收8。
4%的农业税,税率偏高。农业税并没有起征点和免征额,在税收制度上对农民明显不公。
因此我们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税制的要求,逐步统一城乡税制,以税惠农。 我国农业税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税制的要求,逐步减少、以至完全取消专门对农民设置的税制体系,使农民作为纳税人取得与其他社会成员平等的纳税地位,逐步统一城乡税制。
城乡统一税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考虑到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建立城乡统一的税收体系,可采取分步到位的方式。
绝大部分地区已经完全具备了取消农业特产税的条件,要及早取消农业特产税。下一步农业税的改革,可采取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实现取消农业税的目标。
取消对农民单独征税的税种后,把农民的税收负担纳入相应的税收系统。我国农民收入水平低,长期以来农民负担重,农村需要休养生息,不应把从农业中征税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来源。
在税收政策上对农民应该有所倾斜。这种“以税惠农”的办法最能保证农民直接受益、管理成本低、可操作性强。
建国以后,我国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农业税制度,它对我国积累社会主义建设资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现有农业税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说,它已经构成了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障碍。
改革农业税制度已经成为目前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本文从农业税的目的及性质出发,分析我国农业税制运行中的问题,指出我国的农业税制度改革涉及到整个农村的税费改革,并根据我国的客观经济情况分析我国农业税制发展的方向。
一、我国现行农业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1.农业税制度的目的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我国农业税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并有利于巩固农业合作化制度,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显然,这些词句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也说明农业税制度的目的已经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通常来说,税收的目的在于规范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分配关系、筹集财政收入进而为社会公众提供适度的公共产品及服务。而农业税制度的目的则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规范政府与农村居民的分配关系,规范政府与农民在农业收入上的利益关系;二是保护农村居民的土地使用权益,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三是为基层政权的运转提供一定的财力基础,但不是其全部财力基础。
总的说来,现有农业税制度的目的已经不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彻底的改革。 2.农业税制度的性质不清晰 根据农业税的性质,可以将农业税分为三种类型,即收益型农业税、流转型农业税和土地(财产)税。
第一,收益型农业税是对农业生产的收益进行课税,它有总收入与纯收入课税之分。 第二,农产品流转税是指将农产品流通纳入税收分配体系,欧共体实行的增值税将课税范围扩大到农业,就是这种性质的农业税。
第三,土地(财产)税是指对土地本身进行课税,可以分为土地财产税(狭义)、土地使用税、土地转让税等。狭义的土地财产税是对土地所有者的课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使用者的课税;土地转让税包括土地所有权转让税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税。
农业税制度的改革方向取决于农业税制度的性质,而目前我国农业税制度性质则相对比较模糊,无法确认现行农业税属于上述哪一种类型。按照现行农业税法,我国的农业税根据农业生产总收入进行课税,属于总收益型的农业课税。
但是,由于受到征管水平的制约,农业税的征管不可能按照每年的实际产量进行课征,而是确定了一个常年产量;且现行税制不是根据每一块地分别确定常年产量,而是对某个地区实行一个相同的常年产量。 这样,将农业总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就名存实亡了,也就模糊了其总收益课税的性质。
以统一的常年产量为基础,按照土地使用面积来征税,与其说是总收益课税,不如说是土地使用税。上地使用税是以调节级差收益、保护土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税种。
我国按照比较大的行政区划来确定常年产量,具有调节级差收益的性质:它不以农业收入为直接课税对象,因而在中国更具有保护上地使用权的性质。但是,现有的农业税制正好忽视了其最本质的特点,因而造成无法有效地实现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规范农村分配关系的目的。
3.农业税的管理混乱 按照税法,现行农业税应当依照农村实际耕地来征收。但是由于垦荒、筑路、城市化等原因,农村实际耕地与早年确定的计税面积存在很大的差别。
“有地无税”与“有税无地”现象普遍存在,降低了农业税的公平。
2.求一篇财政学的论文题目是“对当前我国积极财政的思考”
1997年下半年,始发于泰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全球贸易和经济增长明显减慢,中国经济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在当时严峻而复杂的国内国际经济环境下,中国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地调整了宏观调控策略,实行了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 一、对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理念长期化的隐忧 由于我国目前的市场态势,总体上已由“经济短缺”过渡到“经济过剩”,“经济过剩”有可能成为我国今后经济运行中的一种“常态”。
对此问题的关注,实际上反映了大家对我国近几年大规模财政赤字及政府偿债能力的担忧。 首先,“扩张性”财政政策(即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从短期看,的确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这一点是没有任何疑义的。
但是,不管哪个国家,“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最终都要受到国家财政能力的制约,没有足够的财力做后盾,长期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是难以支撑的。虽然从1999年我国的国债负担率和居民应债能力两个指标来看,我国的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为12.93%(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60%左右),国债余额占居民储蓄余额的比重为17.60%(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为30%左右),说明我国国债的发行仍有较大的余地;但从国债偿还率指标来看,我国1999年国债还本付息额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重达16.8%(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10%左右),已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
再从债务依存度看,这一指标逐年增加,居高不下,全国债务依存度1999年达30.6%(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20%左右),而中央债务依存度更是高达98%(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30%左右),都远远地高于国际公认的控制标准。1998年以来,整个国家财政有1/4的支出、中央财政有1/2的支出依靠发行国债来维持,这充分显示出我国财政的脆弱性,必将对我国未来的财政安全构成巨大的潜在风险。
尽管我国目前的国债负担率和居民应债能力两个指标距国际警戒线较远,但实际上我国的财政债务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债务并没有现实可比性。因为西方的财政债务一般都等于公共部门债务,而我国的财政债务一般小于公共部门的债务。
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项目:一是准国债项目;二是国有银行体系不良资产中的潜在损失;三是隐性养老金债务。显然,如果只单纯计算国家的财政债务,而不把以上三个项目考虑在内,就自然会低估政府债务规模;反之,如果把以上三个项目计算在内,则公共部门的债务规模就会大大增大。
在我国,由于社会性质决定了政府财政是所有公共部门债务的实际最后承担者,所以,我国的公共部门的债务规模要远远高于财政债务规模。据有的学者估算,1999年我国公共部门的实际债务已超过当年GDP的50%,已接近甚至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其次,“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的结果,即加大财政赤字。财政赤字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从理论上讲,只要经济不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众保持良好的信心,一定的财政赤字规模(由此导致的国债规模)就是可以承受的,也不会导致什么财政风险,即随着赤字与债务的继续增加,到未来的某一天,政府既无法用财政结余来弥补赤字,又不能通过借新债来换旧债和弥补赤字,且又得不到国际上的有力援助。那么,政府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多印发钞票;二是宣布废除旧的债务。
前者意味着恶性通货膨胀,后者意味着国家信用的破产,这两者都意味着经济或政权的崩溃。本人认为,由于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本来是在萧条时期应该暴露出来的问题,如经济结构问题,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收入差距问题,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等,在财政赤字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下,被暂时地掩盖起来,一旦财政赤字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作用减弱,这些问题就又会重新暴露出来,对经济增长形成障碍,应引起足够重视。
再次,政府债务筹资,也需要支付成本。就政府债务而言,其成本就是债务利息。
一般来讲,债务筹资成本是与政府的信誉成反比。但是,即使信誉再高的政府也不能做到一味地以低利率在国内外无限量地借款。
在一般情况下,债台高筑的政府信誉级别与其债务规模成反方向变动,而政府的债务风险却又随债务规模的扩大、信誉级别的下降而增加,如俄罗斯财政与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就在于此。 最后,“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最终要靠政府机构来运作,并与行政行为结合在一起,这在执行过程中必然要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容易导致计划经济体制的复归,弱化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效率。
由于我国目前的产权改革一直没有真正到位,没有建立起真正有效的法人财产主体,所以,在“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投资决策失误、效率低、效益差的局面不可能得到根本性改变。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公共投资被贪污、被侵占、被挪用和大量流失现象也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扭转,这都必然会严重影响到财政支出的实际效果。
目前,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总量矛盾与结构矛盾是相互交织、相伴而生的,采取简单的总量扩张政策是难以解决有效需求不足问题的。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
3.我是财政学的研究生,现在要写毕业论文了,该选择什么样的课题比较
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去问指导老师,或者是去图书馆下载历年的优秀硕士博士论文,会找到方向的,主要是就算知道热点,研究的可操作性不一定大呀?有很多很热点问题的数据你不一定能搜集到,我国的很多数据统计不健全,所以还是先从前人的优秀论文里找些灵感比较可行。
不然,当你发现一个热点时,找数据很难会很纠结的。但是如果你是做综述类论文就另当别论了,但是那需要看很多的参考文献。
关于经济学的热点,今年主要是防通胀、新修订收入分配方案的。其中,与房地产相关的物业税和房产税比较热,另外还有税制改革属于财政学的范畴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
4.怎么写财政学论文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深入发展,使得新形势下的公共财政学科的研究对象在内容上被赋予了更广泛的内涵,这就要求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立足于本国具体实践,借鉴西方的数理统计和计量研究的方法,构建一套完整的、系统的学科体系。
一、我国财政学的发展史
1.财税思想的古代历史
2.我国建国以来财政学发展的历史沿革
二、新形势下我国财政学研究对象的变迁
三、公共财政学的理论体系内容
四、关于我国财政学研究方法的建议
1.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总的指导思想
2.政治制度安排贯穿其中
3.运用数理统计和计量分析进行量化研究
4.理论研究要与实践相结合
5.与其他相关学科进行交叉研究
楼主大概可以按照这个思路写,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谢谢。
5.需要关于财政学方面的论文我想知道是怎样写的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深入发展,使得新形势下的公共财政学科的研究对象在内容上被赋予了更广泛的内涵,这就要求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立足于本国具体实践,借鉴西方的数理统计和计量研究的方法,构建一套完整的、系统的学科体系。
一、我国财政学的发展史1.财税思想的古代历史2.我国建国以来财政学发展的历史沿革二、新形势下我国财政学研究对象的变迁三、公共财政学的理论体系内容四、关于我国财政学研究方法的建议1.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总的指导思想2.政治制度安排贯穿其中3.运用数理统计和计量分析进行量化研究4.理论研究要与实践相结合5.与其他相关学科进行交叉研究楼主大概可以按照这个思路写,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谢谢。
6.想写一篇财政学毕业论文,研究广播影视方面的财政体系的,用什么题
1、依法治税问题研究
2、税收负担问题研究
3、农业收益课税问题研究
4、费改税问题研究
5、税收政策问题研究
6、增值税问题研究
7、企业所得税改革问题研究
8、个人所得税制度与征管问题研究
9、偷税税问题研究
10、税收筹划问题研究
11、增值税免税问题研究
12、税收征稽管理的现代技术问题研究
13、我国税式支出问题研究
14、出口退税问题研究
15、农业税收政策问题研究
16、国有企业改革与我国税收政策研究
17、我国税制结构与各国的比较研究
18、我国税收优惠问题研究
19、税收负担比较研究
20、税务代理市场研究
21、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22、纳税心理研究
23、税收成本分析研究
24、中西赋税思想比较(可按专题、按人物)
25、傅玄“趣公”税收原则的现实意义
26、近代关税对中国近代经济发展的影响
27、国民党中地税收划分书评
28、中国近代厘金制度与地方税收管理权划分
29、中国历史上田赋制度改革的成功实例
30、两税法以钱计税导致农民税负加重的历史原因
7.求一篇关于《财政与金融》的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
它是大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运用所学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知识,独立地探讨或解决本学科某一问题的论文,它是在撰写学年论文取得初步经验后写作的,它的题目应该比学年论文大一点、深一点。其基本标准应该是:通过毕业论文,可以大致反映作者能否运用大学三四年间所学得的基础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本学科内某一基本问题的学术水平和能力。
当然,它的选题一般也不宜过大,内容不太复杂,要求有一定的创见性,能够较好地分析和解决学科领域中不太复杂的问题。大专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五千字左右,本科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六干字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如果写得好,可以作为学士学位的论文。转自:读客网。
8.求关于财政的论文 3000字
农业税制度改革的方向与思路 目前农村税费制度改革仍然属于试验性质,这项改革仍然是在旧的城乡利益格局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的背景下进行的。
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是按土地的常年总产量计征,既不是对农民从事农业的净所得征收所得税,也不是按商品流转额征收商品税,税制不科学。与其他产业和社会阶层承担的税负相比,对农民按土地常年总产量征收8.4%的农业税,税率偏高。
农业税并没有起征点和免征额,在税收制度上对农民明显不公。因此我们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税制的要求,逐步统一城乡税制,以税惠农。
我国农业税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税制的要求,逐步减少、以至完全取消专门对农民设置的税制体系,使农民作为纳税人取得与其他社会成员平等的纳税地位,逐步统一城乡税制。城乡统一税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考虑到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建立城乡统一的税收体系,可采取分步到位的方式。绝大部分地区已经完全具备了取消农业特产税的条件,要及早取消农业特产税。
下一步农业税的改革,可采取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实现取消农业税的目标。取消对农民单独征税的税种后,把农民的税收负担纳入相应的税收系统。
我国农民收入水平低,长期以来农民负担重,农村需要休养生息,不应把从农业中征税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来源。在税收政策上对农民应该有所倾斜。
这种“以税惠农”的办法最能保证农民直接受益、管理成本低、可操作性强。 建国以后,我国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农业税制度,它对我国积累社会主义建设资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现有农业税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说,它已经构成了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障碍。改革农业税制度已经成为目前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
本文从农业税的目的及性质出发,分析我国农业税制运行中的问题,指出我国的农业税制度改革涉及到整个农村的税费改革,并根据我国的客观经济情况分析我国农业税制发展的方向。 一、我国现行农业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1.农业税制度的目的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我国农业税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并有利于巩固农业合作化制度,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显然,这些词句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也说明农业税制度的目的已经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通常来说,税收的目的在于规范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分配关系、筹集财政收入进而为社会公众提供适度的公共产品及服务。
而农业税制度的目的则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规范政府与农村居民的分配关系,规范政府与农民在农业收入上的利益关系;二是保护农村居民的土地使用权益,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三是为基层政权的运转提供一定的财力基础,但不是其全部财力基础。总的说来,现有农业税制度的目的已经不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彻底的改革。
2.农业税制度的性质不清晰 根据农业税的性质,可以将农业税分为三种类型,即收益型农业税、流转型农业税和土地(财产)税。第一,收益型农业税是对农业生产的收益进行课税,它有总收入与纯收入课税之分。
第二,农产品流转税是指将农产品流通纳入税收分配体系,欧共体实行的增值税将课税范围扩大到农业,就是这种性质的农业税。第三,土地(财产)税是指对土地本身进行课税,可以分为土地财产税(狭义)、土地使用税、土地转让税等。
狭义的土地财产税是对土地所有者的课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使用者的课税;土地转让税包括土地所有权转让税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税。 农业税制度的改革方向取决于农业税制度的性质,而目前我国农业税制度性质则相对比较模糊,无法确认现行农业税属于上述哪一种类型。
按照现行农业税法,我国的农业税根据农业生产总收入进行课税,属于总收益型的农业课税。但是,由于受到征管水平的制约,农业税的征管不可能按照每年的实际产量进行课征,而是确定了一个常年产量;且现行税制不是根据每一块地分别确定常年产量,而是对某个地区实行一个相同的常年产量。
这样,将农业总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就名存实亡了,也就模糊了其总收益课税的性质。 以统一的常年产量为基础,按照土地使用面积来征税,与其说是总收益课税,不如说是土地使用税。
上地使用税是以调节级差收益、保护土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税种。我国按照比较大的行政区划来确定常年产量,具有调节级差收益的性质:它不以农业收入为直接课税对象,因而在中国更具有保护上地使用权的性质。
但是,现有的农业税制正好忽视了其最本质的特点,因而造成无法有效地实现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规范农村分配关系的目的。 3.农业税的管理混乱 按照税法,现行农业税应当依照农村实际耕地来征收。
但是由于垦荒、筑路、城市化等原因,农村实际耕地与早年确定的计税面积存在很大的差别。“有地无税”与“有税无地”现象普遍存在,降低了农业税的公平性 现有。
9.求财政学相关论文素材
近年来财政收入虽然大幅增长,但由于中国转型期财政支付改革成本不断增加,支持经济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以及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因而伴随积极财政政策而来的公共风险也在加大,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增长很快。
由此可见,积极财政政策已完成其历史使命,财政政策的调整、转型势在必行。 2、可行性 稳健财政政策的实施有它的可行性。
表现在: (1)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带动了投资、信贷增长偏快,结构性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由此引发的通货膨胀,势必影响到宏观经济的发展,如果继续实施这一政策,不仅不利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快增长,而且易于形成逆向调节;不仅不利于减缓通货膨胀的趋势,而且易于加剧投资与消费比例失调程度,加大经济健康运行的风险和阻力,对此,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已不合时宜,应当适时转向。 (2)从规避风险的迫切性看,也需要加快调整现行的财政政策。
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主要是通过政府大量发行国债进行基础建设投资而实现的,一方面使得经济的增长过份依赖于国债的发行,另一方面,也使得国债的规模越来越大,到目前为止,仅长期建设国债累计额就达到了9100亿元之巨,而且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偏高,经济中积累了大量的或有负债,增加了财政运行的压力。 (3)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使得我国经济已基本上走出通货紧缩期,进入新一轮的上升期,经济自主增长的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上已有大量的资金在涌动,人们的投资意识在逐渐增强,足以缓和由于政府减少投资而带来的对经济的波动。
3、目标 财政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其目标的确定必须服务服从于国民经济宏观的总体要求。稳健的财政政策要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央宏观调控大局,宏观上既要防止通货膨胀苗头的继续扩大,又要防止通货紧缩趋势的重新出现;既要坚决控制投资需求膨胀,又要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既要对投资过热的行业降温,又要着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
因此,稳健的财政政策必将有助于防止经济大起大落,控制通货膨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 4、主要内容 稳健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四句话,十六个字:控制赤字、推进改革、调整结构、增收节支。
(1)控制赤字,就是适当减少中央财政赤字,但又不明显缩小,松紧适度,重在传递调控导向信号,既防止通货膨胀苗头的继续扩大,又防止通货紧缩趋势的重新出现,体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的要求。 (2)推进改革,就是转变主要依靠国债项目资金拉动经济增长的方式,按照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的原则,在继续安排部分国债项目投资,整合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保证一定中央财政投资规模的基础上,适当调减国债项目资金规模,腾出更多财力,用于支持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市场主体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公平和相对宽松的财税环境,建立有利于经济自主增长和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体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
(3))调整结构,就是在对总量不做大的调整和压缩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国债项目资金投向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促有控,对与经济有关的、直接用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等的“越位”投入,要退出来、压下来;对属于公共财政范畴的,涉及到财政“缺位或不到位”的,如需要加强的农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和筹”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 (4)增收节支,一方面,在总体不增税负或略减税负的基础上,通过严格依法征税,堵塞各种漏洞,把该收的收上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应收尽收本身就是宏观调控。另一方面,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特别是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上花大力气,下大功夫,体现配合宏观调控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总之,根据我国国情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从实际出发,中央确定了财政政策的取向,做出了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以代替积极的财政政策,这是一种客观的、必然的、符合现实的科学选择。 三、展望 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是中国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阶段。
“十一五”时期中国经济仍将处在高位运行态势。在这种情况下,不宜实施以扩张为主的积极财政政策。
但经济结构性矛盾的解决,特别是加快农业、能源交通、教育科技、消费服务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发展,还需要保持一定的财政政策力度,尤其是财政面临支持各项改革、支付改革成本的压力较大。因此,也不宜实施全面紧缩的财政政策。
因而“十一五”时期特别是前期应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为了达到良好的效果,应用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公共卫生体系、义务教育制度。
2、运用税收手段对企业科技创新、环保、循环经济等项目加大税收扶植力度;对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低层次重复建设等项目的企业进行重税。 3、放开针对限制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行高科技、环保、旅游等的投资。
4、及时推出物业税、加大地方政府的经济实用房的规模,切实控制房地产的投机,减轻居民的支出压力,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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