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怎么写,求一篇3000字左右的论文
还要的可以找我,下面提供一些论文的结构。
优秀论文的要素正确的选题、合适的切入点、简洁明了、说清自己的贡献、可靠的/可重现的结果、可重复的过程、好的文章结构和逻辑流程、精选的参考文献。误区Idea越多越好、一味追求革命性的、突破性的成果、数学、理论和公式越复杂越好、显示自己的聪明、追求最好,史无前例显示权威性、引文中大量引用自己的论文。
优秀论文结构范例一、Abstract – 对自己工作及其贡献的总结1、阐述问题。2、说明自己的解决方案和结果。
二、Introduction – 背景,以及文章的大纲1、题X是重要的。2、前人的工作A、B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
3、A、B有一些缺陷。4、我们提出了方法D。
5、D的基本特征,和A、B进行比较。6、实验证明D比A、B优越。
7、文章的基本结构,大纲。三、Previous Work – 说明自己与前人的不同1、将历史上前人的工作分成类别。
2、对每项重要的历史工作进行简短的回顾(一到几句),注意要回顾正确,抓住要点,避免歧义。3、和自己提出的工作进行比较。
4、不要忽略前人的重要工作,要公正评价前人的工作,不要过于苛刻。5、强调自己的工作和前人工作的不同,最好举出各自适用例子。
四、Our Work – 描述自己的工作,可以分成多个部分1、从读者的角度,阐明定义和表示法。2、提供算法的伪码,图解和相应解释。
3、用设问的方式回答读者可能提出的潜在问题。4、复杂的冗长的证明和细节可以放在附录中,这里关键是把问题阐述清楚。
5、特例和例外应该在脚注中给予说明。五、Experiments – 验证提出的方法和思路1、合理地设计实验(简洁的实验和详尽的实验步骤)。
2、必要的比较,突出科学性。3、讨论,说明结果的意义。
4、给出结论。六、Conclusion – 总结和前景展望,结文1、快速简短的总结。
2、未来工作的展望。3、结束全文。
七、References – 对相关重要背景文献的全面应用1、选择引文(众所周知的结论不必引用,其他人的工作要引用)。2、与前文保持一致。
八、Others – 致谢、附录、脚注技巧有了,范例也有了,那还在等什么,赶快行动起来吧。如果你在写作过程中还有其它的问题,随时联系。
2.求一篇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5000字左右
【摘要】“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持有者将宪法和普通法律混为一谈,这是十分荒唐可笑的观点——如同将父母和子女混为一谈一样荒唐可笑。
【关键词】宪法;普通法律;宪法司法化 【开场白】 当代中国的法学研究,荒唐可笑的观点和言论不少,这些观点和言论多半以违反科学思维、违背真实性的假命题方式呈现出来。例如,所谓的“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就是其中一例。
【批判对象】 所谓“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就是首先假设一个错误的大前提:宪法是法律;然后再提出一个“正确”的小前提:法律是普通司法的根据;最后获得一个结论:宪法司法化,或者说,宪法可以直接适用于普通案件的审理。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也是非常荒唐的。
【批判方法】 “宪法司法化”观点的逻辑大前提“宪法是法律”,而这一观点在实证分析法学观点看来完全是错误的。从基本的逻辑原理出发,既然这一观点的大前提错了,那么后来的结论自然也就错了。
在以下的批驳中,我将主要采用逻辑实证分析的法学研究方法对“宪法司法化”和“宪法直接适用论”进行批驳。 【立论基础】 在实证法学看来,宪法是一种政治宣言,是国家意识形态的典型体现,是缺乏可操作性的国家政治立场的化身和体现。
换一句话说,宪法是母法,是法律中的法律。宪法的这一特性表明其只能调整法律和法律之间的矛盾冲突关系,却不能应用于普通案件的审理。
【例外考量】 当然,如果有宪法法院,或者有宪法委员会,那么直接适用宪法审理某一法律法规本身是否违宪,这是没错的。 【核心观点】 但是,宪法不能、也完全不应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普通案件的审理。
道理很简单:宪法固然是法,但是宪法却不是普通法律。尤其是需要重点说明的是,宪法并非是可以用于直接审理普通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普通法律。
【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一】 在法理学上,宪法位于法的最高位阶,它是一切普通法律的合法性基础和根源,普通法律(包括刑法、民法、诉讼法等等)则位于宪法的下面,构成法的第二位阶,这就将宪法与普通法律区分了开来。 【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二】 普通法律和宪法的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普通法律是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的,而宪法是不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的。
为什么? 因为宪法条文的宣言性、模糊性和高度抽象性决定了宪法条款不带有法律责任后果,没有罚则。例如,宪法中没有规定对哪种犯罪行为应该判处死刑,也没有规定对哪种行为应该罚款若干元人民币。
请问:这样的不载有法律责任的宪法条款怎么直接适用到具体案件中呢? 【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三】 请问,在一个压根就不规定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的宪法中,法院里的法官们如何直接适用宪法判处某某罪犯死刑呢?大家想象一下:西安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能否这么写判决书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条之规定,判处被告药家鑫死刑……我觉得,只要读者有正常的和一般的法律思维,就会觉得这是一份很荒唐可笑的判决书。 这样的判决书在中国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
【结论】 “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持有者将宪法和普通法律混为一谈,这是十分荒唐可笑的观点--如同将父母和子女混为一谈一样荒唐可笑。 【引申】 引申而言,在宪法和普通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之间,横亘着一道宪法不可逾越的、辽阔的普通法律屏障。
这一普通法律屏障由普通的行政法、刑法、民法、合同法、商法、诉讼法、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等所组成。这一屏障是以具体的、可操作的罚则、刑罚、法律责任和惩罚性、利导性的具体法律后果为基础的,因此,只有它们才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案件的审理。
但是,宪法不具有这样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罚则、刑罚和法律责任,因此,宪法就不可能逾越这道屏障,直接或者间接地适用于具体案件。 【感叹】 某些不具有起码法律思维水平的学者,压根不考虑宪法与普通法律之间的区别,将不具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后果的宪法条款混同为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后果的普通法律条款,这就是“宪法司法化”观点持有者最大的荒唐与可笑之处。
这难道不也是中国“法学幼稚”的一个侧影吗? 2011-5-2。
3.求一篇法律学专业的毕业论文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一、经济法类: 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 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 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 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 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 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 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 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 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 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 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 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 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 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 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 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 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 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 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 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 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 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 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 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 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 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 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 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 二、商法类: 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 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 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 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 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 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 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 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 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 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 15. 论强制保险制度 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 17. 论消费保险合同 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 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 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 三、民法类。
4.法律本科的毕业论文怎么写
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字数:8777,页数:12
摘 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保证。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尽快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首先,从认识的层面上理解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它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其次,当前现存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相当一部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存在不少弊端,其主要表现为: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社会保障法规立法层次低,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社会保障的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其三,通过立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已迫在眉睫,社会保障立法应遵循五大原则:待遇水平应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财力状况相适应的原则、集中和分散立法相结合的原则、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保障方式多层次的原则、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原则。其四,对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未来的展望:树立合理的立法理念,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法的覆盖范围,加大推广慈善公益组织,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切实解决社会保险金的支付风险问题和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据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适时作出法律修改和调整。
关键词:社会保障 法律制度 原则
大纲 一、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1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2 三、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应该遵循的原则 4 四、我国社会保障法的未来趋势 5 参考文献 9
参考文献 黎建飞,2008:《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刘翠宵,2001:《中国社会保障问题》载于《法学研究》。 梁 鸿 ,2000:《社会保障制度》,《试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及其特殊性》第1期。 王景山,2001:《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原则的理论探讨》,《劳动法学、经济法学》第10期。 何平,2004:《社会保障概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马敏娜,1999:《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经济纵横》第9期。 2004:《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宪法和宪法修正案辅导读本》,法制出版社。 郑功成,1997:《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武汉大学出版社。 冯兰瑞,2002:《社会保障制度》。 10.龙翼飞,2000:《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
以上回答引自: /53-5/5503.htm
5.法学本科的论文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问题
1.职业化的教育趋向
随着市场化大幕的拉开, 我国的法学本身已经过渡成为显学。法学教学若像从前单纯的从书本到书本显然无法充分适应社会转型对法律人的需要。作为法律人制造工厂的法学院, 若无法产出合格产品, 那就意味着其产品——从事法律职业的社会精英们面临就业困难的问题, 法学院本身也就面临着萎缩。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 需求创造供给, 法学院必须根据社会的需求来供应法学本科毕业生。在国内, 2002 年开始实行的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制度, 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满足上述所需而专门设立的。据此, 一部分人认为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法律专门人才, 法学本科教育自然应与司法考试相适应。①笔者认为, 片面强调法学教育的职业化倾向, 会忽视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存在价值。法学有其独立的精神和品性, 法学本科教育不能因为单纯的限制——诸如市场化背景等而被改造。
2.学术缺失
与此同时, 在国际社会上也流传着这样的声音:“中国没有足够多的合格的法学家, 他们没有解决好中国自己的问题。”20 世纪70 年代的法学院无论数量和质量均远不如今日, 其有限的合格产品, 进入到中国社会洪流当中的人不少,但能够有条件安心研究学问的却不多。不少现在法学院中任教职的都是后来改行的, 从别的领域中退出进入法学研究领域的。一部分海归派, 从国外学习西方先进的法律技术的, 在法学院的教员中占了一定比重。②从法学本科教育这个层面上来看, 我们的教员可以总结的国内现有经验不多, 许多国外的具体经验也无法应对我们这个地广人多、各民族交融且发展状况极不平衡的国度。很多时候, 就像我们的市场化改革伊始一样, 法学本科教育也是在没有先前经验的情况下摸着石头过河。体现在法学本科教学中就是学生缺乏传统学术训练, 不少学生在校4 年中甚至从来没有动过笔写文章。时至今日, 法学本科的培养机制尚不能孕育出成熟学术、保持理性并且勇敢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人。
3.培养模式滞后
较之以前单纯注重理论传授, 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转到了“培养基础扎实、专业面宽、心理素质高和适应能力强的能够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实际工作和具有法学研究的初步能力的通用法律人才”。③针对这样的目的要求, 我们对法学本科具体教学工作进行考察, 不难发现课程设置僵化、教员素质不足、授课方式不佳、科研环境急需改善等诸多情况。这种状况对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二、法学院需要回归学术
国内法律人的学术产出无论是从质量角度还是从数量角度看都是远远不足的, 不符合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的实际。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 这样一个大国面对着和平的崛起, 需要法学学术界的理论支持。除去考察由于中国人的谦虚、述而不作的习惯所遗失掉的学术见解, 我们可以看到法学院作为学术产品产出的重镇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直接体现在法学本科教学中, 就是学生缺乏传统学术训练。设置相应的学术产出激励机制, 确立保障学术研究正常进行的配套措施, 鼓励教员引导学生从事学术研究, 是未来法学院努力的方向。笔者并不赞同当下法学院教员从事教学以外的纯粹律师活动。虽然,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也有利于把握时代脉动等等,但是长此下去毕竟分了心, 致使教授兼职律师愈演愈烈并日趋合法化、合理化。笔者的观点可能直接触动了不少教员的利益。人有追逐利益的本性, 完全禁止法学院教员从事实务活动可能有过分苛刻之嫌。但是法学院教员对此不能够完全等闲视之, 也许他的一半是人而另一半是神, 因为在一定意义上他培育着这个社会的良心。心无二用, 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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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
2只要不是抄的,你写出全世界最差的一篇论文就 可以。 3比着葫芦画瓢,找一篇去年毕业 同学的范文,格式样式,照着写就行了。
4毕业论文的实 质是读后感,选一本书,花一个星期读一遍。边读 边做笔记。
把笔记整理一下,按范文格式条理一下,就是很好的论文了。 5问题的关键是:你必须花一周的时间。
许多同学不愿花费这个时间,那就没辙了。别的也别谈了。
完了。 6有的同学找朋友帮忙,自已不写,让朋友替自己写一篇。
这当然好,但现在的朋友大都靠不住。你让他写一篇给你,他满口答应,没过两天就送给你一篇。
你千恩万谢。可是拿给老师一看,原来是从网上粘下来的,乱码都 还没改。
更可气者,一稿多用,他还把这篇“论文”送给好几个人,赚了好几顿饭,造成“雷同抄袭”、频烦吃饭。 7结论:只能自己写,花一周时 间。
8那位问了:“我写得不好怎么 办?”答:“这是伪问题。别管好坏,先写出来就行。
老师还怕都写好呢:没法分优良中差了!总之,你写出一篇全球最差的论文就行,只要不是抄的!” 9只要硬着头皮写,傻瓜都能写一篇。 第一章 选题 一、选题的原则 (一)有价值(有品位,内行) (二)有可行性(或操作性,大小适中,难易恰当) (三)有浓厚兴趣(兴趣是动力,必须是自己喜欢的。)
《论语·雍也篇》:“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如果你什么都不喜欢,那就更好办:让辅导老师给你一个题目就行。
(四)专业对口(专业专长) 二、选题的 方法 (一)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填补空白的课题 (三)有争议的课题 (四)有矛盾的课题 (五)可综述的课题 第二章 搜集资料 学术研究往往是在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因此,搜集相关文献信息,非常重要。
要求能快 速、准确地搜集到所需的资料信息。 一、直接材料的搜集 第 一手材料 二、间接材料的搜集 从文献及网络查取的材料 (二手材料一定要注意核对。)
图书、期刊,纸本索引及网络检索GOOGL、百度网等,关键词检索。 三、材料的分析 让材料自然分类,类聚法。
第三章 写提纲 提纲尽可能详尽,条理清晰,条块分明。 (镶玻璃法: 把内容分成几块,一块块往上填内容就行了。)
一般分为序论、本论、结论三部分。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论证的形式,纵深式(递进式),平列式,综合式。 第四章 写论文 一、格式及要求:前置部分及主体部分 前置部分:标题、署名、指导教师、目录、摘要、关键词 (一)标题:对论文重点的直接呈现。
准确得体,通俗易懂,简短精练(不能 简短,可加副标题),符合规范。 (二)署名,在题下。
(三)指导教师:xxx (四)摘要(可复制文中关键句子,稍作修 饰、连缀即可) (五)关键 词,一般3—5个即可,以重要程度为序。 (六)目录 主体部分: 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 (一)前言(引言,序论,导言,绪言) (二)正文(本论,主体) (三)结论 (四)注释 (五)参考文献 (文献名,作者,出版社,版次) 二、具体方法与规 范 (一)写作的顺序 1按照提纲自首至尾 2先写思考成熟的部分,最后焊接起来。
(若不知从何写起,就这样写) 写此不管彼,只求一意法。 (二)引用材料的方法 1直接引用法 引证。
推论,尊重,显示自己并非标新立异,不乏同道。(拉赞助) 2先斩后奏法 先概述观点,然后指出某人某文已详言之(加注参见) 3映带法 崇山峻岭,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
研究韩愈,不妨提及东坡;研究明清诗,也可上溯到汉魏。 4戒剽窃。
学会运用,而不是照抄。 (三)论文的整体要求 准确,概括、简练,严谨客观,平实,文采。
不可以孤立的看问题,要注意上下影响。 (四)段落、标点规范 (五)语体的要求 要简约典雅。
第五章 修改、定稿 文不厌改,要改得死去活来。 一、自己反复阅读, (1)改正错误的字、词、句(笔下误)。
(2)逻辑错误 (3)修正完善观点(4)论据错误(5)调整结构布局(完美,圆满,面团原理,增删 材料)(6)修饰词句。 面团原理:你如果原打算写五个部分,最后只写成三个部分;那你就说你本来就打算写三个部分,现在如期完成了,很“圆满”。
因为没有人知道你的原计划,也 没有人想知道,所以没必要告诉他人。 二、他人审校(吸收他人意见;自己的错误往往看不出)。
互相审阅,互相挑毛病。 第六章 答辩 虚心点就行。
自己写的,也不用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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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 要。 2
绪 论。 3
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3
一、犯罪主体日益低龄化。 3
二、犯罪手段暴力化。 3
三、犯罪行为具有盲目性和突发性。 4
四、犯罪主体文化程度普遍低下。 4
第二章 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成因。 4
一、家庭原因。 5
(一)家庭结构有缺陷。 5
(二)家庭教养方法不合理。 5
(三)父母不良行为。 7
二、学校原因。 7
(一)教育的缺失。 7
(二)忽视思想品德教育。 8
(三)法制教育欠缺。 8
(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连接缺位。 8
三、社会原因。 8
(一) 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多。 8
(二) 社会不良风气盛行。。 9
(三) 社会庸俗文化泛滥。 9
第三章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对策。 9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预控。 9
(一)父母应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10
(二)父母不能溺爱子女。 10
(三)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10
二、学校加强管控对策。 10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11
(二)改变评估标准改革。 11
(三)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 11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预控。 11
(一)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 12
(二 重视立法工作,依法预防。 12
(三)弘扬优秀文化,排斥不良文化。 12
(四)加强社区管理。 12
结 语。 13
致 谢。 13
参考文献。 14
这个可以吗。我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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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早的法学研究生教育》 ·《试论法学的财产性收入与法律保护》 ·《坚持实事求是推进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 ·《两岸租税法学之研究方法与发展现况分析》 ·《政策法学:迈向实践与理想形态的中国法学》 ·《2003年我国法学研究述评与展望》 ·《法学近代化论考 》 ·《法学与经济学视野下政府职能的比较研究》 ·《法学近代化论考》 ·《格老秀斯法学思想研究》 ·《论法律行为概念的缘起与法学方法(四)》 ·《实证法学的新阐释与自然法观念陷阱》 ·《论建构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 ·《法学研究中的价值处理》 ·《从东西法学文化的融合谈要约的法律性》 /lwkey_free_1_%B7%A8%D1%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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