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一篇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论文
关于死刑存废的问题,绝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解释清楚的,更非有的同志所认为的废除死刑的言论是哗众取宠。
在我国,对于死刑问题研究比较深刻的有我法学院前任院长邱兴隆教授,还有胡云腾教授等等。邱兴隆教授因为其卓越的学术能力、刻苦奋斗的精神、锋芒毕露的才华、崎岖的人生经历、坚定地死刑废除论成为我国最富传奇色彩的刑法学家。
对于死刑存废问题,主要存在以下争论: 1、死刑有没有威慑作用。有人认为,当犯罪分子知道自己所犯罪行罪已至死时,便会走向一个极端,对法律与社会失去信心,会做出更多危害社会的罪行。
这也是俗话所称“破罐子破摔”。表面上看,死刑似乎确实对犯罪人失去了威慑作用。
但实际上,死刑的威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对于任何胆敢触犯刑法的人,死刑可以制约他们的罪行,阻止他们进一步的更为严重的犯罪;其二,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罪大恶极之人被处以死刑,再加上良好的法制宣传,确实对整个社会有很大震慑作用。因此认为死刑没有威慑力的说法我不赞同。
2、死刑的废除是否会导致犯罪律的上升。根据邱兴隆教授的实证研究,在废除死刑的国家,犯罪律并没有出现明显上升的迹象;而在废除死刑后又恢复死刑的国家,犯罪率也没有明显的下降。
这似乎表明死刑对于犯罪率的影响力十分有限。 3、死刑的适用与执行。
确实,在我国,死刑的适用非常滥,许多根本不需适用死刑甚至根本不能适用死刑的案件,都判决了死刑。对于一些证据不足的案件,也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的一种),表现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适用的不谨慎。
在立法上,我国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非常多,而且从价值选择来看,我们选择的是财产高于生命。也正是因为如此,死刑遭到邱兴隆教授无情的批判,并在讲座中提出:“死刑是没有价值的”,并认为,“废除死刑只争朝夕!” 4、死刑废除的时机。
大多数学者并不否认随着历史的发展,待到经济、社会、文化高度发达的中国屹立于世界之时,我国是否应该废除死刑。但是他们都认为,废除死刑的时机在目前来说,并不成熟。
现在社会仍然处于变革时期,社会上、官场上仍然有许多不稳定的因素,贪污腐败、杀人爆炸等行为随处可见,百姓深恶痛绝,如果不对这些罪大恶极的罪行处以死刑,如何平抚整个社会,如何向人民群众交代? 5、死刑不人道。废除死刑论的学者认为,死刑不人道。
这里的人道恐怕不能依据个别专家学者的意见来解释,究竟某种行为人道不人道,判断标准是整个社会大多数人的思想。试想,对于罪大恶极之人,不处以死刑,整个社会主流在目前是难以接受的。
“杀人偿命”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废除死刑对于犯罪人本人来说是很人道非常人道,但是对于受害者,对于这个社会上的其他人来说,难道就是人道的吗? 以上简单提出5个问题,大家可以进一步讨论。主张立即废除死刑的学者们其实并不是不知道目前我国立法不可能废除死刑,但他们之所以如此坚持自己的观点,乃是体现他们对于人类法治社会美好的目标的向往与憧憬,也是对自己学术事业的执着追求与不懈奋斗。
在每一个社会变革的前夕,我们总能看到许多革命家忘我的奋斗,初看来让人觉得他们是在“争名夺利”、“妄自尊大”,但许多年后,人们才会发现,他们是我们革命的先驱。所以我希望同志们对于死刑废除论者抱以宽容的态度,“己所不欲,勿施与人”。
2.求
试论死刑的存与废目 录一、论文摘要••••••••••••••••••••••••••••••••••••••••••••1二、试论死刑的存与废的正文••••••••••••••••••••••••••••••2(一)死刑存废的历史之争••••••••••••••••••••••••••••••2(二)死刑存废的功利之争••••••••••••••••••••••••••••••41、死刑废除论的功利论基础••••••••••••••••••••••••4(1) 伦理学的功利论基础••••••••••••••••••••••••••4(2) 刑罚学的功利论基础••••••••••••••••••••••••••52、死刑保留论的功利论基础••••••••••••••••••••••••6(1) 伦理学的功利论基础••••••••••••••••••••••••••6(2) 刑罚学的功利论基础••••••••••••••••••••••••••6(三)死刑存废的人道之争•••••••••••••••••••••••••••••71、死刑废除论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论证了死刑的非人道性••••••••7(1) 死刑树立了野蛮的榜样••••••••••••••••••••••••7(2) 死刑是野蛮时代复仇的遗风••••••••••••••••••••7(3) 死刑助长人性的残忍••••••••••••••••••••••••••72、死刑保留论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论证了死刑的人道性•226;••••••8(1) 死刑基于伦理正义的必然要求••••••••••••••••••8(2) 死刑的适用是人道主义的要求••••••••••••••••••8三、参考文献资料•••••••••••••••••••••••••••••••••••••••10 论文摘要关于死刑的存与废,是世界各国刑法学界百年来争论不休的一个热门话题,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对此已有所争议。
本文对西方刑法史中对死刑存与废的功利之争和人道之争进行考察并进行粗浅的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关键词:死刑 存废 刑罚 伦理 死刑,亦称生命刑、极刑,是以剥夺犯罪人的生命为内容的一种刑罚方法,也是最古老最严厉的一种刑罚。
早在奴隶制国家产生的同时就产生了死刑,在之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死刑作为惩罚反对统治阶级行为的重要方法而存在,其执行的方法极端野蛮残酷。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一些资本主义启蒙运动思想家提出了废除死刑的主张。
其后,某些资本主义国家也曾先后废除了死刑,但至今死刑仍然为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立法所采用。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进程,死刑的存与废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是世界各国刑法学界百年来争论不休的一个热门话题。
一、死刑存废的历史之争回顾死刑的发展史,我们不得不承认,死刑并非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更不是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越来越发达的。相反,死刑作为人类从未开化时期继承下来的遗迹,是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逐步走向没落或受规约之途的。
马克思曾经清楚地揭示了死刑与原始社会以血复仇制度间的亲缘关系:“死刑是往古的以血还血、同态复仇的表现。”无数的传说和研究都证明,地球上的所有人种都在其发展的某一阶段依靠以血复仇制度。
在人类原始社会里实行了几千年的以血复仇制度,也有过初期、盛期和终期之分。以血复仇制度的终结,便是作为国家刑罚制度的死刑的产生。
自从死刑作为一种刑罚制度产生以来,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一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它是作为惩罚反对统治关系的行为的重要甚至是主要的刑罚方法存在的。公元前十八世纪古巴伦王国的汉穆拉比法典是保存至今奴隶制国家比较完整的一部成文法,其中死刑适用的范围广泛,直接处死的就有三十多条,而且处罚手段极其残酷,溺死、烧死、刺死、绞死是经常使用的。
但是,自从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提出了刑罚人道主义的思想后,死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开始受到了怀疑。率先对死刑予以全面抨击,并从理论上系统地提出废除死刑之主张的是被誉为“近代刑法之父”的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
在其于1764年出版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贝卡利亚明确指出:“死刑并不是一种权利,我已经证明这是不可能的。”而且他认为:“用死刑来向人们证明法律的严峻是没有益处的。”
贝卡利亚废除死刑的主张问世后,虽曾遭受到众多的异议,但拥护者也为数不少。法国哲学家伏尔泰曾满怀激情地接受贝卡利亚的学说,拥护其废除死刑的主张。
英国著名伦理学家与法学家边沁则是废除死刑的杰出拥护者。他从功利主义的刑罚原理出发,首先假定一切刑罚都应该是预防犯罪的手段,据此提出重刑只有在能比轻刑收到更大的预防效果时才是正当的这一命题,在此基础上,他通过对死刑与终身监禁的优劣利弊进行对比分析,论证了死刑对犯罪的预防效果并不大于终身监禁的预防效果,从而得出了应该用终身监禁取代死刑的结论,形成了废止死刑的理论体系。
应当说,贝卡利亚对于废除死刑的论证并非无懈。
3.废除死刑的论文
关于死刑(Death Penalty)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又称生命刑。
由于死刑是刑罚体系中诸刑罚方法中最重的一种,因而又称极刑(Great Punishment)。死刑是凭借从肉体上消灭犯罪分子的手段来惩罚犯罪并防卫社会的刑法手段。
正因为死刑的严厉性和巨大的威慑作用,历史上各国统治者无不重视死刑的使用,把死刑作为对付危害其统治最严重的犯罪的重要手段。那时候,死刑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
人类在适用死刑的过程中,对其认识也不断深化。在死刑被人类适用几千年之后,人们开始对它的作用和存在提出质疑。
1764年,意大利伟大的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提出废除死刑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主张。死刑--这个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简单的刑罚方法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
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运动风起云涌,许多国家在法律中废除了死刑或在司法实践中已不执行死刑 。对于死刑存废这个问题,几百年的争论虽然没有使这一问题形成定论,但争论使存废两派的支持者发挥得淋漓尽致,使我们有机会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冷静地看待这个问题:死刑到底应不应该废除? 马克思说::“死刑是往古的以血还血、同态复仇习惯的表现。”
深刻揭示了死刑与原始社会复仇制度之间的关系。国人之所以极力反对废除死刑,也是基于这样的心态。
我不想批判其他人,并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其他人。因为个人观念的不同,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在小的时候,爱看电视的我也深信一个“道理”:有仇必报。武侠、神话电视总是宣扬着这样的思想,官府不能制裁罪犯,那么如果你杀我全家,二十年后的今天我定去灭你全家。
因为都是惩恶扬善,所以当时的我从未质疑过这一点:我们究竟有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 随着自己的成长和知识的积累,渐渐地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态度,那就是要尽快废除死刑。社会已经并不是当初的社会。
社会发展了,我们应该以一种更客观的态度来对待这样的问题。毕竟没有生命一切无从可谈。
那么有人就问了,难道他就可以随便剥夺我们的生命吗?谁都不可以!处以死刑与杀人同样残忍。我们不能说这个人杀的人比那个人多,这个人就残忍点,那个人就仁慈点。
况且死刑一旦错用,将无法挽回。对罪犯适用死刑既不利于解决犯罪造成的损害赔偿,仅仅是解受害人的一时之气,也无助于解决被害人及罪犯家属的生活困难。
写到这里,因深感此话题的复杂性,便写不下去了。就像安乐死一样,不是社会允不允许有安乐死,而是,就人来讲,当他要选择死亡的时候,作为社会其他的个体,我们除了劝慰,最不能做的事给他们增加无法改变的痛苦。
既然只死亡才能解决,为何加以阻拦?当然,我们不能拿自杀来跟安乐死同比。 所以,对于象死亡这样的问题,我们每个人终究没有权利去决定他人的生命。
4.研究中国古代死刑的目的是什么
毕业论文是教学科研过程的一个环节,也是学业成绩考核和评定的一种重要方式。
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具有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全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他们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标题标题是文章的眉目。
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
总标题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①揭示课题的实质。
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
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
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
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轻易激起读者的注重。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
③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
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重,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
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心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④用判定句式。
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
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⑤用形象化的语句。如《激励人心的治理体制》、《科技史上的曙光》、《普照之光的理论》等。
标题的样式还有多种,作者可以在实践中大胆创新。副标题和分标题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
非凡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
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楚地显示文章的层次。
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昭然其上;也有的用数码,仅标明“一、二、三”等的顺序,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注重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
目录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
设置目录的目的主要是:1.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该论文之前对全文的内容、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读者决定是读还是不读,是精读还是略读等。2.为读者选读论文中的某个分论点时提供方便。
长篇论文,除中心论点外,还有许多分论点。当读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某个分论点时,就可以依靠目录而节省时间。
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重:1.准确。
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也就是说,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
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3.完整。
目录既然是论文的导读图,因而必然要求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
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1.用文字表示的目录。2.用数码表示的目录。
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
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
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写作内容提要的目的在于:1.为了使指导老师在未审阅论文全文时,先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研究的主要逻辑顺序。
2.为了使其他读者通过阅读内容提要,就能大略了解作者所研究的问题,假如产生共鸣,则再进一步阅读全文。在这里,内容提要成了把论文推荐给众多读者的“广告”。
因此,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啰哩啰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
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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