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校毕业实习论文
/printpage.asp?BoardID=8&ID=2353 [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一)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称《准则》),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和业务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法院内部其他人员服务。
因此,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法官职业道德,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具体内容上的区别。 当前,人民法院加大改革步伐,致力于建设一支精英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
新的形势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那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哪些基本要求呢?根据司法警察自身职业特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应有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审判、公正执法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法官和其他法院干部所不可替代的。
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操守。司法警察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险、勇于献身的精神。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审判应作为法警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司法警察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理念。
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规范执勤、保障诉讼、注重效率 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
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司法警察没有裁判权和决定权,在履行职务中往往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判和决定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
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法官安排,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保障工作。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一基本要求是司法警察职业特点决定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实行单独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所以,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
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
2.在山东警察学院毕业后去哪工作
毕业后工作没问题,可以考公务员进编制,一般在特警队,也有在派出所的,工资3000,4000的甚至更多,就是自由少了点. 山东警察学院,分数线以军检线为标准,提前批。
山东警察学院 收费标准: 本、专科学费:4800元/年/人; 住宿费:西校区2号公寓600元/年/人,其它公寓500元/年/人。新公寓建成后,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上述各类收费,若山东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奖励资助: 一是我院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贫困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问题; 二是我院按照有关政策,采取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学院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 三是我院常年设有勤工助学岗,通过勤工助学活动资助困难学生。
3.从山东警察学院毕业的学生都干什么工作
90%都考上了警察、海关、法院、检察院等等国家强制力机构,工资待遇根据地方不同有所差异,一般第一年都是3000+。
只要认真一点点可以说正常情况下只要想干警察的都能继续穿警服,中国警力目前严重不足,也可以这样说只要高考考上本科警官学院只要自己想当警察的。 基本上都是百分之百公务员铁饭碗,和军校区别不大,入警率91%以上铁饭碗,公务员考试是全省统一招考的。
你要是在学校是尖子生,还没毕业就被公安厅提前招了,人才都抢着要。(非公安专业和大专委培类除外)。
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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