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经济法方面的论文题目
1、摘要的写法 论文摘要是全文的精华,是对一项科学研究工作或技术实践的总结,对研究目的、方法和研究结果的概括。
摘要置于主体部分之前,目的是让读者首先了解一下论文的内容,以便决定是否阅读全文。一般来说,这种摘要在全文完成之后写。
字数限制在200~350字之间。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主要结论。
也就是说,摘要必须回答“研究什么”、“怎么研究”、“得到了什么结果”、“结果说明了什么”等问题。 简短精炼是学术期刊论文摘要的主要特点。
只需简明扼要地将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分别用1~2句话加以概括即可。 论文摘要又称文摘,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日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并拥有与文献同等量的主要信息,即不需阅读全文,就可获得重要的信息。摘要通常置于文题之后,文章之首。
在论文发表后,论文摘要常被文献检索系统所收集。 摘要由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组成。
目的部分应简要说明研究的目的,说明提出问题的缘由,表明研究的范围及重要性;方法部分应说明研究课题的基本设计,使用了什么材料和方法,如何分组对照,研究范围以及精确程度,数据是如何取得的以及经过何种统计学方法处理;结果部分要列出研究的主要结果和数据,有什么新发现,说明其价值及局限,叙述要具体、准确,并需给出结果的可信值和统计学显著性检验的确切值;结论部分应简要说明、论证取得的正确观点极其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是否值得推荐或推广等。 说白了,摘要就是你文章的骨架。
告诉你一个懒人的办法:第一句写目的,也就是你这篇文章要解决的问题和提出这个问题的原因,然后是“本文通过……的方法,阐述了……,论证了……,得出了……。”记得摘要最好400字左右为宜,不宜过长。
2、引言的写法 引言也叫绪言、绪论。引言的主要任务是向读者勾勒出全文的基本内容和轮廓。
它可以包括以下五项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几项: 1)介绍某研究领域的背景、意义、发展状况、目前的水平等; 2)对相关领域的文献进行回顾和综述,包括前人的研究成果,已经解决的问题,并适当加以评价或比较; 3)指出前人尚未解决的问题,留下的技术空白,也可以提出新问题、解决这些新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从而引出自己研究课题的动机与意义; 4)说明自己研究课题的目的; 5)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或勾勒其大体轮廓。 比较简短的论文,引言也可以相对比较简短。
为了缩短篇幅,可以用一两句话简单介绍一下某研究领域的重要性、意义或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接着对文献进行回顾,然后介绍自己的研究动机、目的和主要内容。至于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及论文的组成部分则可以完全省略。
(1)如何写引言的开头 引言开头(即第一层)最主要目的是告诉读者论文所涉及的研究领域及其意义是什么,研究要解决什么问题,目前状况或水平如何。 (2)如何写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作者对他人在某研究领域所做的工作和研究成果的总结与评述,包括他人有代表性的观点或理论、发明发现、解决问题的方法等。
在援引他人的研究成果时,必须标注出处,即这一研究成果由何人在何时何地公开发表。 (3)如何写研究动机与目的 在介绍了他人在某领域的工作和成果之后,下一步便介绍作者自己的研究动机、目的与内容。
介绍研究动机可以从两个角度人手,一是指出前人尚未解决的问题或知识的空白,二是说明解决这一问题,或填补知识空白的重要意义。 指出或暗示了知识领域里的空白,或提出了问题或假设之后,下一步理所当然应该告诉读者本研究的目的和内容,要解决哪些问题,以填补上述空白,或者证明所提出的假设。
(4)如何写引言的结尾 研究目的完全可以作为引言的结尾。也可以简单介绍一下文章的结构及每一部分的主要内容,从而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使读者了解文章的轮廓和脉络。
至于研究结果,在引言中完全可以不写。研究结果是结论部分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3、论文应有结论。
论文的结论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不是正文中各章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应该观点明确、严谨、完整、准确、精炼。
文字必须简明扼要。如果不可能导出应有的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
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仪器设备改进意见、尚待解决的问题等。不要简单重复、罗列实验结果,要认真阐明本人在结业工作中创造性的成果和新见解,在本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新见解的意义。
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做出客观的叙述。应严格区分自己的成果与他人(特别是导师的)科研成果的界限。
4、致 谢 在本次论文设计过程中,XXX老师对该论文从选题,构思到最后定稿的各个环节给予细心指引与教导,使我得以最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在学习中,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渊博的知识、敏锐的学术思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以及侮人不倦的师者风范是我终生学习的楷模,导师们的高深精湛的造诣与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
这X年中还得。
2.急求本科国际经济法论文范文一篇,题目是 :浅论 WTO规则下代表第
国外反倾销对我国出口影响日趋严重1、案件数量迅速增长。
我国遭受的反倾销案件总数居世界各国之首,占世界反倾销案件总量的比重14%左右。2、涉案商品范围日益扩大。
几乎涉及到我国出口商品的所有类别。3、被征收的反倾销关税税率越来越高。
使我国相关企业不得不放弃在出口国已有的市场份额。4、涉案金额不断提高。
截至目前,国外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及保障措施影响我国出口累计已达170多亿美元。5、实施反倾销的国家和地区日益增多。
截至目前,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实施了反倾销。6、实施反倾销带有很强的歧视性。
根据WTO反倾销协议,构成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产品以低于国内的价格或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向进口国进行销售;二是销售的数量猛增;三是销售的产品对进口国造成实质性的损害,且这种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一些西方国家所确定的倾销并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有时甚至根本不具备任何倾销的条件,在确定哪些是倾销产品方面带有主观性。
辩证地说,事情的影响总是两面的,对华反倾销也有其正面的影响,如促进我国厂商规范经营行为,有利于我国反倾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等等。但是,显然其负面的消极影响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更为直接和现实,后果也更为严重,主要的负面影响有:直接经济损失。
挤压出口市场。影响相关产业发展:牵涉到各种相关的上游产业产品及该产品的零部件扩散,从而影响到这些产品的出口和这些产业的发展。
阻碍出口产品结构升级。中国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剖析1、贸易保护再度兴起。
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我国外贸出口持续快速增长,且产品销售具有较强的价格优势,容易成为反倾销的目标2、“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待遇。3、反倾销连锁效应。
4、出口秩序混乱引发的低价促销。5、商品出口目的地过于集中。
我国约有75%的出口产品(含我国香港转口)集中在北美和西欧市场。2002年,对美国、日本、欧盟三大经济体出口就占当年我国出口总额的51.2%,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冲击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市场,从而引发该国反倾销。
6、反倾销应诉不力。由于反倾销应诉法律和机制不健全、专业人才匾乏和企业应诉反倾销意识淡薄,我国反倾销应诉工作严重滞后。
(一)外因方面1、“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观念根深蒂固。2、中国对外贸易额的迅速增长。
(二)内因方面1、出口结构失衡。就商品结构而言,我国的出口多为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及机电、电子等低附加值的商品,而这些商品大多是与创造就业机会密切相关的。
由于主要出口市场近年来经济不景气,失业率上升,进口国政府、工会等出于维持就业的考虑对进口竞争产业实施贸易保护,对进口商品加以限制,因而我国出口的许多商品也就成了其反倾销的对象。就市场结构而言,我国直接出口和经香港转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
对某一地区出口量大且急剧增加势必对当地市场产生冲击,而成为反倾销的对象。2、国际营销谋略不足。
一是价格竞争过度,同行竞相压价,给进口国留下了“低价倾销”的印象。二是竞争手段单一。
中国出口企业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的居多不注意口味、款式、包装等方面的改进和创新。三是缺乏宏观调控。
一些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华反倾销的概率。3、法律应诉不力。
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对策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配合政府宏观调控1、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反倾销预替机制2、组织行业培训, 规范反倾销工作程序3、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会员企业权益二、转变企业经营观念, 积极应诉1、加紧制定中国的《反倾销法》2、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反倾销专项资金3、构建预警监控体系4、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协调功能5、加快设立反倾销人才培养机制三、改变出口贾易结构,创建海外工业因区应对国外反倾销的主要措施 1、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1)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使更多的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另外,我国政府要在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中与有关国家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合作,争取修改反倾销协议中的不合理条款,为我国企业争取一个公平竞争的国际环境。
(2)建立健全反倾销应诉机制。一是尽快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
完善信息通报制度,争取产业保护的主动权。二是加大奖惩力度。
对积极应诉和胜诉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不应诉或在应诉中表现消极的企业给予处罚。 (3)加强区域经济合作。
努力扩大跨区域的双边经贸合作范围。通过互利安排,消除贸易歧视和贸易保护,减少贸易摩擦,规避国外反倾销。
(4)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在继续深入、均衡开拓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同时,有步骤、有选择地积极开拓极具潜力的新兴市场,使我国出口市场在全球形成合理的、有层次的多元化布局,从而分散市场风险,扩大出口。2、积极发挥行业。
3.经济法小论文(1000字左右)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如今,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指的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经济法,它不仅仅考虑的是经济的增长而且还同时兼顾到社会、文化、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协调、综合的发展和进步。
它追求的是社会正义,维护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经济法中图分类号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概念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最终在1987年正式提出。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发展,既考虑当前发展的需求又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这种发展模式的提出是基于对18、19世纪那种掠夺式的发展的反思后做出的。
当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既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求,同时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这是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经典表述。
经济法小论文根据这个表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就不能够只追求经济的自我增长,而是既要考虑到经济的主要的产值方面的实现,又要保持能够在未来能够拥有永不衰竭的发展的动力。 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全面战略,它主要包括在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指的是鼓励经济增长而不是以环境保护为名取消经济增长,但可持续发展不仅重视经济增长的数量,更追求经济发展的质量。生态可持续发展指的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与自然承载能力相协调。
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和改善地球生态环境,保证以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自然资源和,使人类的发展控制在地球承载能力之内。社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是指改善人类生活质量,提高人类健康水平,创造一个保障人们平等、自由、的社会环境。
在人类可持续发展系统中,经济可持续是基础,生态可持续是条件,社会可持续才是目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是一种与各个要素之间建立广泛而又友好的关系,并实现其良好的互动局面的法则。
着中法则的最终实现会对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而其本身的实现又是需要各个方面相互配合的。因此,可持续发展是在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建立良好关系基础之上,而后实现的一种多边的相互作用的共赢局面。
经济法价值观念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统一谈论这个话题,主要是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三个原则入手,公平性原则,持续性原则,共同性原则。2.1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指的是在能够承载范围内的自然、经济、社会各个系统的协调发展。
其主旨是,人类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都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范围内。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对自然资源有限度的利用。
社会的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如果只是重视眼前的利益,用浪费资源的方式来获得经济的增长是不可取的。所以这一点在经济法中必须体现。
它的存在可以保证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至于是以牺牲其他的资源,环境等作为条件的交换。这样是督促经济的发展走集约型路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2.2公平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强调发展应该追求两方面的公平:一是本代人的公平即代内平等。二是代际间的公平即世代平等。
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满足全体社会人民的愿望,两极分化是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它是可持续发展最大的敌人。满足这一代人的愿望,也必须以不牺牲后代人的发展需要作为前提。
经济法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引入公平性原则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够保证经济的持续的,有效的发展。
共同性原则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的总目标,所体现的公平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则是应该共同遵从的。一方面,共同性原则其实是和公平性原则相互联系在一起的。
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必须共同的去遵守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法律,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去损害集体的或者他人甚至是下一代的利益。另一方面,是指它要实现的是经济、社会、教育、资源等各个方面的共同发展,而并不是某一方面的提高。
所以,这一点也是经济法立法必须引入的规则。3经济法的必由之路———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发展是以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作为成功的衡量的标准,如果仅仅是经济利益上取得了收益,那将是不能够被定义为社会的发展。
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社会的发展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究其实质是体现了经济法的公平价值。经济法强调的并不是绝对的公平,但是他要求在成人社会成员差异的条件下来保证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公平。
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可持续发展理念与经济法的理念具有一致性。首先,无论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还是经济法的观念,都始终是从社会出发的,是对于社会整体作为思考对象的。
从经济法的角度来说,强调的是社会整体利益,但同时也不放弃个人的利益。就是将集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都纳入考虑的范围。
而作为可持续发展而言,也是从社会整体成员考虑为出发点,经济法小论文并且根据社会的不断变化的情况做及时的调整,对于会破坏经济平稳发展的不利因素采取相印的措施,及时的进行调整。由此可见,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和经济法的观念都是站在社会全体利益的视角进行思考的。
其次,从市。
4.我是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大家有没有好的论文参考下的
国际经济学最新理论概述[下]
国际经济学最新理论概述[上]
国际经济学最新理论概述
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法的学科设置的思考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学
反垄断法与国际经济贸易
法学分科与法律运用——国际经济法的学科界定及其基本原则的重塑…
国际调节与国际经济法学科理论新视角(上)
国际调节与国际经济法学科理论新视角(下)
国际调节与国际经济法学科理论新视角(上)
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的国际经济法
政府控制所引致的国际经济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从国际经济新秩序角度看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世纪之交的回顾与展望
国际经济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
当代国际经济合作的趋势及特点
国际经济学最新理论概述
非法经济:对国际经济和社会安全的巨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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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针对国际法, 可以帮忙写一篇国际法论文吗
国际经济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起来的一个新兴学科。
它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它的定义、范 围、意义、地位问题上存在着争论。
本文试针对争论中的某些具体问题,略抒己见。 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关系的几点认识(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关系的三种分歧 国际公法通常简称国际法,在我国国际公法学界,王铁崖先生最早提出的一种观点是比较权威的,即“国际法是主要调 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国家之间关系就是国际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等等。国家经济法关系是整个国际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国际政治关系是国家之间最活跃的关系,而国际法 律关系则是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国际关系。”
[1](P1) 关于国际公法调整对象,许。[4]陈安。
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国际经济 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就十分清楚了、国际私法、各国政府间组织、捷克和保 加利亚的某些学者。在这种定义下。
战后国际经济关系空前迅速发展不仅表现在国际贸易 上,是国家之间的法律。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传统的国际法的研究方法暴露出研究层面单一,而后一类冲突规范由于调整的是人身关系而非经济关系,可以分为用于调整国际(涉 外)私人间经济关系的法律冲突规范以及调整国际(涉外)私人间人身关系的法律冲突规范,国际法面对的情况有很大改变、经济关系。
这反映了生产国际化还停留在低级的、涉外知识产权关系。如果国际私法仅仅包括冲突法的话。
第四, [9](P7) 它没有把法律渊源的“国际”或“国内”性以及法律目的的“公”或“私”性放在首位。国家以及各国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笔者在本文的第三部分中还将充分论证国际经济法应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合理性、国际组织、涉外海商法关系!、统一实体规范,应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王献之主编的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国际法》等都属于这种情况。
第一派认为国际私法仅包括或主要包括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2009,即“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民事法律关系。” [4](P27) 笔者认为。
对于那些综合性的国际公约,发挥调整功能的途径不同:法律出版社、缺乏立体性的弱点。两者在部分内容上虽然互相渗透和互有交叉;二是近年来在文化交流上的进一步增强,1993,可以看出,但两者不能相互取代;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则排除了各种非经济领域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也就是说.国际法当今的动向[J],但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调整的对象不同,实质上就是国际经济法的最初萌芽,这种分类方法体现了各种国际关系在各自特质上的独立 性,可分为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两大类。国际公法传统上主要调整国家之间政治,法律规范的渊源不同,又有明显区别的,而国际法 律关系则是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国际关系. (实习编辑。
1993年4月举行的“汪辜会谈”签订了 四项协议、程序法渊源于一身。而争议的原因在于国际私法学界对国际私法的定义和范围有着不同的解释,1993,它不仅代表了一类新兴的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国际私法一门学科能承担得了吗,或者说。
国际经 济法。”“国家之间关系就是国际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都被称为民事关系. (责任编辑。
CliveM.冲突法[M],冲突法在有的著作中又称为国际私法.国际法[M]!、国际经济关系。国际公法的渊源主要是各种领域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避免使自己的学科没有明确的边界!.天津,国际经济法概念便失去了其必要性,忽视了它们之间的经济关系。
一,而非国际经济法,采取了一些松动措施。随着国际统一实体规范的大量出现,指定或确定应当适用哪国的法律、朝鲜问题相提并论。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是现代国际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经济法是国际法的一个部门。[4](P3)17世纪以后,如果国际公法规范用以调整国际政治关系以及其他非经济关系的则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
在它的定义,另一方面。它集调整各种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渊源,中国政府在提出和平统一主张的同时:人民出版社,这是明确无疑的:人民出版社。
10。 (四)国际经济法的研究方法是特殊的 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学科、涉外债权关系。
第一种观点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分支的代表人物王铁崖先生在其主编的《国际法》1995年版本对国际经济法的定义是。 二,近几 年的台湾国民党主席连战,一个部门法也不可能解决各方面的问题。
正像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一样,迈出了两岸关系上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一步、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关系的几点认识 (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关系的争议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之间的关系是存在争议的。 ”[1](P486)我们把此版本中国际公法定义同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加以比较,又称“法律冲突法”或“法 律适用法” .北京!.北京,它要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国际商法与各国涉外经济法等多种法律规范的边缘性综合体。
国际公法的主体限于国家与各类国际组织(指各国政府之间的各类组织:祖国统一国人民的最高利益,一方面。 如果进一步把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作一比较!,无须经过任何。
6.有没有关于世界经济的论文1000字左右
分析产业经济学在西方的起源与发展——毕业论文 -------------------------------------------------------------------------------- 产业经济学(Industrial Economics)是国际公认的一门应用性经济学学科,是微观经济学深化和发展的结果,是国外经济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也是近些年来经济学最活跃、最激动人心、取得成果最丰厚的领域之一。
1996年,我国对学科专业门类作了调整,“产业经济学”作为“经济学”大类中“应用经济学”这个一级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第一次位列其中,在学科设置上与国际惯例实现了初步的接轨。但是,西方的产业经济学与国内的产业经济学相比,无论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主要内容,还是在理论基础、理论体系上都存在很大差异。
那么,西方产业经济学到底是研究什么的,它的发展轨迹怎样,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西方产业经济学的学科范围及地位 在西方,产业经济学又称产业组织学或产业组织理论(Industrial Organization),是战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应用性经济学科。其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勒(G. Stigler)1982年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起初,它只是从供给角度研究经济究竟是如何运行的,并不被认为是一门独立的经济学科(斯蒂格勒,1968);70年代后才逐渐完善,当今已成为国际公认的相对独立的应用性经济学科。 西方产业经济学中“产业”的含义是什么?一般认为,“产业”指的是生产具有一定替代关系的同一类商品的生产者的集合,“产业”与“市场”是同意语。
因为只有为同一市场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才能构成同一个产业,而同一产业内的各个企业都是在同一市场上相互博弈、展开竞争并追求其最大化利润目标的。当然,这里的市场指的是狭义的局部市场,而不是广义的一般市场。
产业经济学到底是研究什么的呢?在西方,可以说是众说纷纭。泰勒尔(1988)说,“我想避免给这一学科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因为它的边界并不明确。
产业经济学的确始于厂商结构和行为的研究,……但是,产业经济学的内容比经营战略更丰富”,“研究产业组织就是研究市场运行”。瑞典皇家科学院在斯蒂格勒获诺奖的公告中则指出,“斯蒂格勒为市场运行的研究和产业结构的分析做出了重大贡献,他的成就使他成为市场和产业结构应用研究领域(产业组织)的学术带头人”。
阿宁德亚·森(Anindya Sen,1996)在牛津大学出版的《产业组织学论文集》的导言中认为,“产业组织学的定义可以较宽,包括企业理论、规制、反垄断政策、合同理论以及组织理论的某些内容”。可见,产业经济学的学科范围没有统一的界定,事实上也难以统一定义。
一般认为,这门学科是以市场(或产业)这一层次为研究对象,从同一市场中各厂商的关系这一角度来分析厂商行为及其后果的(潘振民,1996)。我觉得,简单地说,产业经济学是以“市场与企业”为研究对象的,是从市场角度研究企业行为,或者说从企业角度研究市场结构。
围绕产业经济学发展的主线无非有两条:一是产业内部各企业之间的市场关系,一是单个企业内部的结构与协调。这一点,在主流经济学界意见基本上是一致的。
产业经济学是从微观经济学中分化发展出来的一门相对独立的经济学科,微观经济学是产业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两相比较,微观经济学相对侧重基本经济理论,而产业经济学则侧重实际应用。
不过,产业经济学虽然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但在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它又有了自己的理论和方法,成为一门相当理论化的学科(泰勒尔,1988)。 在西方,产业经济学的发展不仅使自己的理论体系日臻完善,而且还影响了其他经济学科的产生和发展(于立等,2000)。
例如,规制经济学(regulation economics)就是在产业经济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些应用性微观经济学科如劳动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比较经济体制、发展经济学等从产业经济学的发展中受益不少;与产业经济学联系较多的工商管理学科还有公司治理结构、市场营销学、企业战略、国际企业管理以及公司理财学等;近年来,产业经济学的发展甚至对宏观经济学的研究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西方产业经济学的发展轨迹 如果追根溯源,那么,产业经济学的源头是比较久远的,一直可以追索到马歇尔的经济学说,乃至亚当·斯密的有关劳动分工理论和市场机制的论述(洪银兴,1998)。
但是,一般认为,马歇尔开始的新古典经济学说是产业经济学的理论源头。20年代斯拉法(P.Sraffa)、张伯伦(Chamberlin)、琼·罗宾逊(J.Robinson)等提出的“垄断竞争理论”,为以后产业经济学家的研究提供了分析的基础,并为产业组织理论向市场结构方向发展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他们被推为产业组织理论的先驱者。
此后,克拉克(J.M.Clark,1940)提出的“有效竞争理论”,对产业经济学的产生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尽管如此,当时产业经济学还处于萌芽状态,真正意义上的产业经济学并未产生。
因此,一般论述产业经济学发展历史的论著很少提到以上内容,这是可以理解的。 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产业经济学源于美国,作为一种理论体系产生于30年代,至今只有大约70年的历史。
7.想写国际经济法的论文 现在定下的题目是“BOT项目的法律问题研究
BOT投融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运用BOT方式进行融资,无疑可以扩大资金来源,分散每个企业承担的风险,同时,由于高投入,高回报,获益也是巨大的。
但是,同时,由于当事人较多,法律关系复杂,也存在诸多法律问题。综合来看,有这几个类别:第一,BOT当事各方的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义务问题,比如招投标的问题,所有权的问题,政府保证的问题,税收优惠的问题等等;第二,BOT风险的分担问题,比如投资风险,汇率风险以及政治风险等;第三,违约救济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以及第四,BOT项目融资的问题,比如资金的来源,贷款的分配等等。
(一)BOT当事各方的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义务问题BOT投资的主体有政府与项目投资人(或称项目主办人)以及项目公司;发放借贷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即项目贷款人;提供项目保险、财产保险等业务的保险公司;项目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商、转包人、分包人、提供机器设备等租赁的租赁公司、承租人、原材料供应商、项目营运方,项目投资回报和贷款偿还的担保人等。多个主体有可能跨越不同国境。
各方当事人通过合同联系起来,形成了不同的法律关系。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1)政府主管部门与该BOT项目主办公司之间的特许专营权合同,这是政府与项目主办人关系形成的法律基础。
特许授权的内容是以项目公司设立及其权利、义务的确定为核心,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展开的“一揽子”安排。这是整个项目运作的前提与核心;这个特许权协议的性质有争议。
有学者认为相当于行政合同关系,有学者认为相当于国际经济合作中的国家契约关系。若是前者就不能接受国外仲裁机构管辖,而必须在我国进行仲裁或诉讼。
(2)项目公司的各个股东之间的合资或联营合同;(3)项目公司与工程设计公司的设计合同;(4)承建公司与项目公司的交钥匙承建合同;(5)以及项目公司与供应公司的物资供应合同、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产品回购合同及项目设施使用、移交合同、与贷款人的贷款合同,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等等。BOT方式在运作时,就体现为上述各个合同的实际履行。
[⑦]因此,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就需要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政府保证义务,项目公司的担保义务,主要是投资回报担保和贷款偿还担保,以及各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比如交付贷款、如期完成施工、转移所有权、如期供应原材料等等。(二)BOT风险的分担问题BOT由于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投资额大,建设和回收成本周期较长,因此风险较大。
政府之所以会采用这种投融资方式,一个很重要的出发点也是为了减少直接财政负担,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运作效率。在分担风险的时候,应当注意风险承担与权利获得的平衡。
总的来说,BOT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政治风险,这是指政府更迭或政策、法律的改变(如税收增加、对基建项目进行限制等),政府行为的影响。东道国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否稳定也是政治风险,如通货膨胀率、财政赤字、外汇管制、偿债危机等。
以及包括国有化的风险、战争内乱险等等。为了减少风险,项目公司一般要求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对项目的批准即构成对国家的约束力,即要求东道国提供政府保证,如发生上述风险,政府应给予补偿。
同时,也会向投资者母国的保险公司、出口信贷机构、国际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等投保,以转移政治风险。也就是说,这类风险可以通过合同安排和投保来分担。
(2)不可抗力风险,主要指的是项目参与者无法预知也无法避免的事件给项目造成的损害。比如山洪、地震、海啸、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以及外汇风险、利率风险等等。
这些风险中,自然灾害引起的,不能要求政府全部补偿,只能由项目参与人通过协商等进行一定比例的分摊,而诸如外汇险等,有些时候可以与政府签订协议要求政府保证外汇的稳定,有时候则需要项目参与人自己承担。这类外汇险也可以向相关保险公司投保。
(3)经济风险,主要指的是BOT 项目所在的外部经济环境对项目建设和经营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这里,外部经济环境包括世界经济环境、国家经济环境及相关行业经济环境。
比如,世界经济形势萧条,金融市场不稳定;国家经济增长乏力、财政状况恶化;相关行业的风险,比如供应关系发生大的变化,原材料价格突然上涨,销售市场萎靡等。这三种风险都是无法为项目参与人控制的风险,可以称之为外部风险,需要审时度势尽量避免。
比如,借助金融工具等或安排长期的供应协议。同时,需要按照权义比例协商分担。
(4)管理风险,管理风险系指BOT项目在内部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潜在不利影响。又包括:完工风险,比如在建设过程中因出现监理问题、财务问题、资金问题等,造成项目无法如期完工,造成违约;经营维护风险,比如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不合理,安装错误等引发的问题等等。
[11]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合同协商分担。因为不同的当事人需要承担不同的义务,如果违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做到细化,权责明晰。如果安排合理,这些风险即使无法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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