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论文答辩好过么 一般
据学术堂了解,只要掌握一些技巧,毕业论文答辩很好过的:
1、对论文要非常熟悉
有的毕业生论文不是自己写的,有的是花钱找人写的,有的是别人代写的,当老师问论文里的相关内容时候,连自己都搞不清楚,这是个大忌讳。还有就是千万不要在论文里写自己不熟悉的东西,如果答辩的老师随便在论文里拿出几个名词来提问,而自己答不上来会比较尴尬。
2、把握好论文答辩时间
论文答辩的时间只有短短10分钟,因此,不能在答辩的时候“宣读”论文,而是需要进行整理,抽出最主要的假设、最重要的结果,并解释这些结果。有时,答辩委员会的老师更关心考生的具体研究方法,如:为什么要做这个研究?怎样收集的资料?如何利用这10分钟是自考生应该琢磨的问题,原则是扬长避短,多讲一点自己有把握、较擅长的内容。
3、保持好的态度
老师在拿到你的论文时,肯定就是要找问题的,无论谁的论文答辩,老师都会点出问题。这个时候,要点头微笑,多谢老师提出的意见等等。
4、多注意细节
许多时候,由于毕业生赶着写论文,所以忽略了许多重要的细节,例如,在论文的语法上,错别字上,引用符号上,引用内容上,都要得当,不允许有错误。所以,在提交或者是定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些。千万不要让导师去纠正这些小错误。
2.毕业论文答辩难么
1.论文答辩是否难过除了自身对自己论文的了解程度有关,还跟主持答辩的老师有关系,您可以提前跟同专业的学长打听一下他们的通过情况,其实一般都到毕业最后一项冲刺了,不是太过分老师都不会为难你的。毕业论文答辩没过不能拿到毕业证的,不过一般答辩有两次机会的,最后一次通过就行了。如果万一没过一定跟导员核实好二辩的时间地点,好好准备。
2.答辩时首先你要做个答辩的论文综述,就是介绍你的论文的框架结构,还有为什么选这个题,还有这个论文的不足之处,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在刚进去答辩的时候感谢自己的指导老师,然后就是听老师提问了,态度谦和一些应该没问题的。
祝你好运!
3.许昌学院脱产本科已经拿到了毕业证,如何拿到学位证
第五章 授予程序 第十二条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学生向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
第十三条 各分委员会依据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每个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填写《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异常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经本学院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送学位办。第十四条 学位办对各分委员会上报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并向学位委员会提交复核意见。
第十五条 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审定授予、异常授予、暂缓授予及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学位委员会主任在《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异常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暂缓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上签字后,连同会议纪要交学位办备案存档。
第十六条 对已授予的学士学位,如发现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本细则规定者,经学位委员会复议予以撤销。第十七条 学位办向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士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学士学位授予异议、复议事项的处理 第十八条 在学校公布授予学士学位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分委员会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可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学位办进行复核;学位办复核后,如认为确有必要,可向学位委员会提请复议。第十九条 学位委员会在收到复议申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通知到学生本人。
第二十条 学校对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学位办负责解释。
、毕业当年考取国家机关公务员者。第十一条 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按照《许昌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院政教字〔2008〕19号)执行、在学位授予工作各环节中;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受到留校察看(不含)以下纪律处分两次以上(含两次)或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各种考试作弊者(含大学英语四,处理暂缓授予及补授学士学位等事宜。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情况、专升本学生2年内累计有4门(含4门)以上6门(含6门)以下课程通过补考方获得及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负责处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
2、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鉴定等材料),提出本学院拟授予、异常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2、向学位办报送拟授予、异常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
4。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对学士学位授予过程中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 各学院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专业/教育实习报告。4。
7:1。第四章 授予条件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1,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校按已有普通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委员会”)、负责受理分委员会提出的复议申请、负责处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舞弊作伪行为。
5、审定各分委员会成员名单,作出设立或撤销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受理学位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宜。5、协助学位办做好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许昌学院文件 院政教〔2010〕6号 关于印发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已于2010年5月7日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8)以下1、学位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分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本细则所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和程序,逐个严格审核本学院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和条件(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分委员会主任应为学位委员会成员、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等)。4、在校学习期间、科技发明、电子设计。
5、教务处处长。3,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七日 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豫教高一字〔1990〕216号),学分制普通本科生所修课程(除辅修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在1.8(不含1.8)以下者,专升本学生2年内累计有4门(含4门)以上课程通过补考方获得及格者、不授予或撤消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计算机基础》。
4.毕业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
1、学员必须在论文答辩会举行之前,自己熟悉论文内容。同时,按照论文封面,目录,正文(摘要和关键词以及其他内容),注释和参考文献以及致谢辞的来顺序打印论文,根据学校要求确定论文份数。
答辩时,答辩委员会的主答辩老师在仔细研读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拟出源要提问的问题,然后举行答辩会。
2、在答辩会上,先让学员用几分钟的时间概述论文的标题以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较详细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2113作体会。
3、主答辩老师提问。主答辩老师一般提三个问题。老师提问后,学生独立当场回答,可以是对话式的,也可以是主答辩老师一次性提出三个问题,学员在听清楚记下来后,按顺序逐一作出回答。根5261据学员回答的具体情况,主答辩老师和其他答辩老师随时可以有适当的插问。
4、学员逐一回答完所有问题4102后退场,答辩委员会集体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并拟定成绩和评语。
5、由主答辩老师当面向学员就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1653情况加以小结,肯定其优点和长处,指出其错误或不足之处,并加以必要的补充和指点。至于论文的成绩,一般不当场宣布。
转载请注明出处众文网 » 许昌学院毕业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