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论文的作假惩罚
教育部颁布的首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包括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等,都在学位论文之列。学位论文作假的五种情形包括: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伪造数据;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未获得学位者,可取消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者,可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同时,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还将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为在职人员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可开除学籍。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作假,可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指导教师、相关院系及相关责任人未尽到相应职责的,也可能被追责。
2.我硕士导师博士毕业的论文数据,我可以继续用于自己的硕士毕业论文吗
按道理这个是要继续做的,因为硕士和博士是想接的,如果你没有硕士论文就不能拿到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那就没有资格读博士,因此这个是不符合规定的。
当然了每个学校规定各有不同,建议你跟你们学校的研究生院咨询一下,因为你博士报到的时候需要提供硕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果说这一关没问题,入学后不用审查你的证件,那你就可以不做的。 最近几年关于学历造假、文章造假的各类事件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是省属高校由省教委负责,教育部直属就由教育部负责,抽查硕士学位论文,一是要查重(就是跟别人文章的重复率,一般高校规定不得超过30%,211、985可能另有规定),二是要确认论文真实性。
如果查的时候恰巧抽到你,就不好办了,因为这个检查完以后是要取消相应学位的,这个是去年的新规定。 如果对你确实有用,请给与认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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