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大女博士涉论文抄袭被撤销学位状告母校结果怎样
北京大学女博士于艳茹因涉嫌论文抄袭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事尚未尘埃落定。
6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决定程序违法,亦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记者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终审判决后,记者曾辗转联系上了于艳茹,但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审:北大撤销学位程序违法,不支持恢复学位诉求 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2013年7月5日,她从北京大学毕业,并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随后,她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13年1月,在读博期间,她将撰写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以下简称《运动》)向《国际新闻界》杂志社投稿。同年5月,临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她提交了答辩申请书及科研统计表,《运动》被她作为科研成果列入答辩申请书,注明“《国际新闻界》于2013年3月18日接收,待发”。
当时,连同《运动》提交的还有她已发表在核心期刊的4篇论文及其他3篇未发表的论文。2013年7月23日,在于艳茹拿到博士学位,毕业18天后,《国际新闻界》才刊登了《运动》一文。
时隔一年多后的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艳茹在《运动》中大段翻译原作者的论文,直接采用原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随后,北京大学成立专家调查小组调查于艳茹涉嫌抄袭一事。
2015年1月9日,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称其在校期间发表的《运动》存在严重抄袭。北京大学称,依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
于艳茹不服,相继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均未获支持。2015年7月,她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并判令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今年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判决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由北京大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海淀法院认为,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未对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撤销博士学位涉及相对人重大切身利益,是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获得的相应学术水平作出否定,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
因此,北京大学在作出被诉撤销决定之前,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保障于艳茹享有相应的权利。本案中,北京大学虽然在调查初期与于艳茹进行过一次约谈,但此次约谈系调查程序。
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因此,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此外,海淀法院还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中仅载明依据学位条例、《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未明确具体条款,故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一审判决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称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一审判决后,北京大学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即便没有规定,也应保证程序公正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北京大学在上诉中提出了三条理由: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在作出撤销学位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约谈属于调查程序,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于艳茹提及最终处理结果的问题;尽管撤销决定中没有列明具体法律条文,但这不表明相关的法律依据不存在。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针对第一个焦点,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正当程序原则的要义在于,作出任何使他人遭受不利影响的行使权力的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正当程序原则是裁决争端的基本原则及最低的公正标准。本案中,北京大学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在行使学位授予或撤销权时,亦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
即便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撤销学位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其也应自觉采取适当的方式来践行上述原则,以保证其决定程序的公正性。针对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仅由调查小组约谈过一次于艳茹,约谈的内容也仅涉及《运动》一文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
至于该问题是否足以导致于艳茹的学位被撤销,北京大学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提示,于艳茹在未意识到其学位可能因此被撤销这一风险的情形下,也难以进行充分。
2.论文抄袭的主要案例
张世友原是长江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此次10篇被指抄袭的论文,均创作于其2010年1月调入重庆师范大学任教之前。
发表于1998年9月《涪陵师专学报》的《必须重视大学生的自我教育》是网帖举报的第一篇抄袭论文,文章被指抄袭自1995年第6期的《高等农业教育》。
在《涪陵师专学报》上发表这篇论文时,张世友已从四川师范学院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5年。公开资料显示,1993年7月至2010年1月,张世友在长江师范学院任教,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是长江师范学院的前身之一。
长江师院任教期间的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张世友在西南师范大学修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专业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他的第二、三篇被指抄袭的论文就出现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这两篇题目分别为《诚信与当前人们的思想道德教育》、《“与时俱进”是民族文化与唯物辩证法相凝结的时代精神》的论文,分别刊发于《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的2002年第4期、2003年第2期。
2003年,张世友已本科毕业10年,其职称是讲师。
也正是2003年12月,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张世友评上了副教授。
此后,张世友发表了多篇在今天被指抄袭的论文。据网帖爆料,有4篇疑似抄袭的论文出现于2004年,3篇出现于2005年。至此,张世友共10篇论文被举报抄袭。
张世友的荣誉接踵而来。2005年8月,他参与的论文入选“重庆市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0月,他斩获第五届重庆市期刊好作品评选论文一等奖;12月,他获重庆市涪陵区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006年9月,涪陵师院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11月,张世友破格晋升为教授,这距其被评为副教授仅3年。
2010年1月,张世友进入重庆师范大学政治学院任教。目前,他身兼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评委会评审专家、重庆市伦理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研究会副秘书长等社会角色。
这10篇论文在当年没有受到质疑,未阻挡其职称从讲师晋升到教授,也未妨碍其前往新大学的执教之路。
3.云师大副教授剽窃本科生毕业论文是怎么回事
6月14日,网友发布消息称,自己于2006年在云南师范大学所完成的本科毕业论文《论佛教对〈聊斋志异〉构建鬼狐仙怪世界的影响》竟遭同校副教授剽窃。
该名李姓副教授将其毕业论文删减修改后,改名为《蒲松龄小说〈聊斋志异〉中的佛教文化思想探析》,并以个人名义发布在《云南电大学报》上。“他剽窃了我的论文,导致我在投稿时反倒被误认为抄袭了他的论文。”
发现论文被剽窃后,该网友向云南师范大学纪委进行了举报,并于今年3月10日得到书面回复,称已“给予李副教授警告处分”。但由于一些网站和数据库里该论文的署名仍是李副教授,该网友于是在微博上发文,希望以此给李副教授警示。
投稿被退回原作者反被怀疑剽窃这位微博名为“西选笑雪”网友是2006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的赵艺懋。2016年3月25日,因论文投稿被杂志社退回,她准备重新完善这篇10年前所写的毕业论文,万万没想到,在搜集资料时,却意外发现自己的论文被云南师范大学一名副教授所剽窃。
“我是在修改论文时查资料,发现这篇论文被李副教授用自己的名义发布,内容几乎没有什么改动。”赵艺懋说,自己从2005年开始写作毕业论文,原文为9000字,被李副教授删减为5000字后发表在《云南电大学报》上。
她在网络上搜索这篇论文的相关信息,作者也是这位素不相识的李副教授。“他剽窃我的论文,可别人却怀疑我抄了他的论文。”
赵艺懋很委屈。发现这一情况后,赵艺懋多方辗转得到李副教授的电话。
电话那头,对方极力否认自己剽窃论文。“当时我就说,既然如此,这件事应该让师大纪委知情。”
赵艺懋说,在她表示要告知学校纪委后,李副教授在2小时后给她回了电话。“他说,由于发文太早,记不清论文内容,查询后承认为了应付精品课程验收,大量使用了我论文中的材料。”
赵艺懋说,当时李副教授告诉她,除了她的这篇论文之外,自己还用了两篇其他学生的论文,并且已经得到这两位学生的同意。“李副教授说,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可以将自己写的一篇论文以我的名义发表。”
这个“以论文换论文”的建议让赵艺懋难以接受,“我拒绝了,这件事已经严重影响我的名誉。并且如果我同意他的提议,万一他的论文又是剽窃的,我就成为剽窃者了。”
赵艺懋说,自己希望这件事能给李副教授警示,让他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也提示学生们保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副教授公开书面道歉并对论文更名2016年3月29日,赵艺懋就李副教授剽窃一事向云南师范大学纪委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后,云南师范大学对此事进行调查。2017年3月10日,赵艺懋得到了云南师范大学纪委的书面回复。
在这份盖有“云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公章的回复中,校方称:经过调查,赵艺懋“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据此,学校“已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李**同志警告处分”。为人师表剽窃学生的作品,试问有没有羞耻之心啊?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现在是身败名裂了吧?。
4.论文抄袭要叫教授,应怎样解释
你系完全copy上去,令人误会系你自己的论点? 系essay 入面有无提过呢个系人第既论点,而你只系赞同他人既论点?如果系后者咁你都可以话系漏左reference姐,最多fail,最仁慈的情况可能会扣你70%分如果系前者, 都系直认左自己5岩先啦, 不好一开始就急住解释自己不知同无心copy,真心同professor认自己错,你愿意接受应有的惩罚,然后先解释自己无心cop,求他比你retake, 5好赶你出校重做essay的机会5大~ (系大专都仲有dd可能可以重做essay)如果你系u student 咁既情况会直接fail essay or fail subject ~ 正常情况只会fail你出事果一科咖姐,不会要你全部subject retake 既~~ 不洗惊retake 一科5会好贵既,大概$5000左右,政府的贷款通常会批多dd生活费比你既,用果d钱retake一科应该都足够, 再5系做自己part time $5000几 不难找我谂你写得essay都起码有大专or u level ,无论有无写过论文都好, 交功课要比reference 系 common sense, 其实好多中学都会教抄袭的定义, 不知同无心copy不可以系原因, 而且咁重要既事老师系交功课前一定有一而再再而三提你地咖~~多excuse教授只会认定你系有心逃避责任同埋演讲时如果用及他人所写的资讯同样要说明来源及作者,所以以为同准备演说资料一样呢点最好提都5好提啦。
睇你篇文都觉得你5系有心copy,只要你比他睇到你勇于承担责任他5会重罚你的 !!加油呀 !!!! 5好放弃!!。
5.“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者”,抄的到底是谁的
继网上曝光“史上最牛硕士论文”事件之后,昨天,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院长蒋萍透露,学院已经得知相关报道,正在开会讨论最终处理结果。
该校宣传部门表示,校方正在核实,如果袁新抄袭行为属实,学位可能被撤销。 被抄袭者“很震惊” “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者”,抄的到底是谁的论文?记者了解到,这篇论文作者是南京财经大学04级统计专业的研究生曾康宁。
目前他在上海一家公司从事市场分析调查工作。 “我昨天才知道这件事,是听同学说的,很震惊,马上去网上看了。”
曾康宁告诉记者,抄袭程度真的很严重。曾康宁回忆说,当时写这篇论文花了大半年时间,指导老师评价也不错。
对于硕士生来说,不能指望他能创造新的理论,但至少应在理论指导下有自己分析,而直接抄袭,拿个替换键就搞定太过分,影响很不好。将继续观望事态发展,再做决定,“可能对方学校也会调查核实”。
随后,记者联系上曾康宁硕士生导师,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统计系教授胡荣华。胡教授告诉记者,很久以前有学生反映说写论文查资料发现有人抄袭师兄论文,当时没在意。
现在对论文抄袭界限不太明确,到底抄多少字才算抄袭。对硕士研究生而言,搞研究才刚开始,参考借鉴在所难免,不可能都是自己创新。
但不能不消化就去抄袭,至少要搞懂,用这个方法去解决问题,找到别人薄弱地方,这就是你的创新。 撤销学位证有先例 1981年,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决定》,对上述规定未作修改。 研究生毕业后因论文抄袭被撤销学位证,在我国已有先例。
2006年年底,南开大学发现2004年一篇博士论文存在剽窃行为,该校学术委员会根据调查撤销已授予博士学位,并通知抄袭学生归还学位证书。 昨天,记者追问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院长涉嫌抄袭学生导师如何处理,蒋院长以开会为由挂断电话。
统计学院的网站显示,涉嫌抄袭者袁新的指导教师杨仲山还担任该院的副院长。 据《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