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届应届生毕业上海户口怎么办
200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法 一、基本条件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规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一般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或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已与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般应为直接录用协议)。
(二)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用人单位一般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07年3月1前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不受此限制)。 二、学业基本要求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学习成绩、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学习成绩的基本要求为: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外语能力要求为: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证书。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毕业研究生及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
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毕业生,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上述要求。 三、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学习成绩评定表》),可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下载。
(二)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三)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四)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一般按学期分列)。 (五)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六)由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交验证书原件。 2。
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七)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企业非法人用人单位须另提供以下材料: 1。 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 3。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税单原件; 4。
上年度在职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八)其他材料: 1。
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职工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
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
在本市创办企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公司注册验资证明、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的自主创业证明(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高校毕业生,只需提交由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4。
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或申请专利的,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申请受理证明(验原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
四、受理期限 2008年1月7日起受理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 五、受理地点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
六、审核结果的公布 2008年3月30日前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公布首批春季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核结果,其余审核结果在受理截止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 专业办理2009届应届生毕业上海户口 郑重承诺:凡在本公司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生全部入沪成功后再收取费用。
应届生申请上海户口现状: 非上海生源应届生申请上海的户籍目前是按照现行的评分制度来办理的,评分制度的不透明和不公开造成了很多优秀的应届生在落户上海时失败,且上海户籍管理政策一年比一年严格(自04年以来上海的户口政策逐渐趋紧,05年是卡掉了大部分本科生,06年在原来基础上卡掉了非985大学的硕士,07年在原来基。
2.上海户口评分办法
2005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进沪评分办法一、基本要素分 (一)毕业生个人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 30分 硕士 24分 本科 20分 专科 5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与列入“211工程”的上海高校(见附件1) 15分 其它“211工程”院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及上海科研院校(见附件2) 10分 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 5分 3、学习成绩分级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 通过CET-4级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水平 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6、奖励表彰项 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⑵国际性或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奖项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 ①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第一名、金奖) 10分 二等奖(第二名、银奖) 9分 三等奖(第三名、铜奖) 8分 ②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第一名、金奖) 5分 二等奖(第二名、银奖) 4分 三等奖(第三名、铜奖) 3分 (注: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 分;3、⑴类奖励和⑵类奖励可以累加,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 (二)单位要素分 单位信誉度良好,初次合同期1年(含)以上 5分 二、导向要素分 (一)专业导向 凡是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的专业(见附件3) 3分 (二)地区导向 地处崇明县、南汇区、金山区和奉贤区的用人单位 2分 地处外环线以外非上述地区的用人单位 1分 三、附加要素分 (一)拥有或已申请发明专利 1、拥有专利证书: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 5分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分 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3分 2、已申请专利证书的: 申请发明专利证书 1分 (二)自主创业 1、毕业生创办企业的: 毕业生担任企业法人的 5分 毕业生担任企业股东、董事的 2分 2、毕业生申请科技创业基金的: 进入科技创业孵化基地担任领头人 5分 与其共同申请创业基金的团组成员 2分 (三)其他 被本市各级和中央驻沪党政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 20分 被本市远郊地区中小学录用为教师的 20分 被本市远郊地区医疗机构录用为医务人员的 20分 (注:上述机构的具体名单,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四、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 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 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 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
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 附件:1、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以及列入“211工程”的上海高校名单 2、其它列入“211工程”院校、上海高校、中央直属和上海市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3、导向专业名单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以及列入 “211工程”的上海高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附件2: 其它列入“211工程”院校、上海高校、中央直属和 上海市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
3.工作几年再去读研能以应届生资格落户上海么
不可以,没有为什么,这是政策限制,只要有任何社保记录的,都不可以通过应届生落户,原因很简单,北京上海想通过户口留住一些有潜力的青年人才,这些人未来能为上海做30年以上的贡献,如果人到中年,发现需要户口了,都去读硕士,都通过这种途经落户,那上海就会被崔垮了,上海养不起那么多人的福利,上海的教育医疗资源是有限的,只能服务有限的人,当具有上海户口的人和总人口一样多,即发到2400万人,那意味着上海的学生升学率将比河南还要低,医院经常人满为患,每月给上海的退休人士的退休金将降低一半,这样的教育医疗福利水平,可能和苏州杭州差远了,到时候谁还要上海的户口,哪还有那么多人才来上海,人才肯定向资源更加集中的苏杭北京了,所以户口不可能放开的,也不可能随便就落户的,这就是中国的现实,现在的印度和未来的印度,也将面临和中国一样的问题,并且更严重。
4.本科时的“校优秀毕业生”荣誉在研究生毕业时能为我落户上海加分吗
校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这四个校级荣誉获得一个可加一分,但是最高只能累计加满2分(就是说你四个都拿了也只能加2分)。但是针对问主,你现在是研究生,获奖是在本科,就不能算,因为要求获得奖励是在最高学历期间。 所以需要你在研究生期间再次获得以上4个中的任意两个才可集齐这一项的2分。
楼主可以搜索上海应届生积分落户制度,2019年仍然是72分,不知未来。祝楼主好运
另外我真的不理解瞎胡说的人是个什么想法,为什么有脸打字,我针对的是howcomeah的答复,请认真的答复问题,提高中国互联网氛围的质量好吗?
5.上海积分落户毕业生毕业生要素分有什么
(一)基本要素 1。
最高学历 博士 27分 硕士 24分 本科 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
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 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
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 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2。
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国际性或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1。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
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3。
科研创新 ⑴拥有专利证书: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 5分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分 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3分 ⑵已申请发明专利的,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1分 4。 自主创业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分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组成员 2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 5分 担任董事 2分 5。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回沪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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