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考公安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哪个题目比较好
1、论城市化进程中警察职能演变(从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谢,公安职能从传统维护治安转管理服务并重)2、试论农村警务改革与发展战略( 关于基层公安机关管理层级设置的思考、中央重视农民农业农村的角度写应从人员、经费、装备等多个角度充实完善做大基层派出所)3、论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理论:从大走访、进万家亲民爱民,新形势需要公安职能转变角度写;实践从网上找各省的事例)4、关于基层公安机关管理层级设置的思考( 关于基层公安机关管理层级设置的思考,结合河南撤销分局成立大派出所的事例牵出公安改革的论调)总之,此类材料网上很多。
你要自己思路清晰,按照自考论文答辩要求时限字数要求上交。此类论文要求不高。
2.自考本科的毕业论文怎么写
1、第一步就是选题。
俗话说:题好文一半。很多考生认为毕业论文的题目要做大点,其实本科生写毕业论文题目时不宜做得太大,要结合实际情况,把工作与论文选题结合起来,把自己的工作项目作为论文选题,广泛搜集资料,完成毕业论文的同时,也对工作产生了不小的帮助。
对于缺乏工作经验的考生来说,可以在传统资料搜集之外,从时政新闻以及社会舆论的热点问题中寻找选题。2、毕业论文的写作要多注重文献资料的引用和搜集。
引用文献可以使论证有理有据,内容更充实。但获取文献材料的来源一定要正规。
尽量去图书馆翻阅期刊或从“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等专业期刊网站获取资料,而不要随便使用网上的文献资料。网上资料由于缺乏规范编辑往往有很多错讹之处,甚至有断章取义的地方,容易误导考生。
如果从网络文献中发现了可以转引的材料,不要直接引用,而要从正规的文献来源中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以之作为材料出处。3、很多自考生对论文写作发愁,其实在申请完毕业论文后,学校会统一给考生论文的格式模板。
考生只要按模版提示填写内容,对正文作简短陈述,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有些专业的论文模板还对论文中的表格、公示的格式有具体要求,考生在写作论文时,要严格遵照论文模板所提供的格式,确保论文的学术规范性。
4、自考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成绩合格以上即可毕业,论文最后的成绩一般取决于考生写作态度是否认真,只要按指导老师的意见认真撰写并修改论文,获得良及以上成绩并非难事。如果考生态度不认真,论文很难得到好成绩。
如果想让论文成绩达标,要保持一种严肃认真的写作态度,多与老师进行沟通。具体的自考毕业论文撰写相关问题:(江西师范大学自考网)。
3.中国公安大学的自考公安管理专业,所有课程已经及格,学士学位怎么
可以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并符合主考院校规定。
二、学位资格限制 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三、申报学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 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四、不授予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五、学位外国语考试 考生在学期间每人最多可参加三次外国语考试(包括毕业后一次)。
毕业后可参加一次学位外语考试(上半年毕业者须参加当年学位外语考试,下半年毕业者可参加次年考试)。 六、授予学位程序 1、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七、补授情况 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一律不再补授。
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并符合主考院校规定。 八、学位资格限制 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九、申报学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 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 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