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给医学生点建议
只说几句话:
人生充满了太多不确定,所以无论你大一的情况怎么样,千万不要放弃。
大学生(计算机专业除外)买笔记本,学习的时间远远小于干其他事情。
大学里,千万别沉迷于游戏,没有很大用处。
大学生也是学生,最主要的任务是学习,如果一名学生,连学业都征服不了,那就别谈其他方面的能力发展了。
不要听高中老师怎么说,大学里是很放松的地方。只要你想成为有用的人,大学里,你会比高中忙很多。
高分才是王道,在学校里,分数决定一切。努力学习!
09级滨医学长的忠告
2.怎样写医学类的带教老师对学生的评语
1 该生在本科室实习期间,完成了实习大纲要求掌握的操作。期间并无任何差错。该生在实习期间,对待病人亲切热情,对护理工作有热情。对待工作态度严谨认真,能够很好的胜任日常工作。将会是一个好的护理工作者。
2 该同学在我科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能理论联系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疾病的护理常规,对病人如亲人,希望在以后的实习生涯中继续努力,做一名优秀的白衣天使。
3 该生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在实习期间积极主动,好学好问。专业知识扎实,技巧熟练,能力较强。是个优秀的实习生。
4 该同学在医院吃苦耐劳,现在已基本掌握了皮下、皮内、肌肉注射,静脉穿刺。操作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三查八对,巩固了书本知识,顺利完成了本科实习,希望该同学以后再接再励,将来做一名好护士。
5 该生在实习期间遵守医院和本科室的规章制度,护理操作规范,在实习中,能很好的将儿科护理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反应灵敏,但又不擅自主张,称得上老师的好帮手。
6 该生在本科实习期间能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工作努力,在老师的带领下,能严格执行“三查七对”进行各项基本技能的常规操作,希望在以后的实习中能够更好的将书本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成为一名出色的卫生工作者。
7 该同学在我科实习期间,能遵守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一定数量的病例书写,对本科室的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治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3.郑州大学临床医学七年制专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细则
郑州大学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七年制管理的要求,为保证七年制的教育质量,根据《郑州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七年制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转入五年制相应年级相同专业学习。 (一)因违纪受纪律处分(不含开除学籍)者; (二)学生在校期间德育评定为差者; (三)第四学期末大学英语结业考试不合格或第七学期末未通过学校组织的公共外语综合测试者; (四)基础阶段综合考阿试不合格或专业知识综合考试不合格者; (五)学生自认为学习有困难,不能坚持在七年制学习者; (六)累计有3门次以上(含3门次)主要课程需补考或重修者; (七)至第8学期末,主要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1.8(含1.8)以下者; (八)休学(或保留学籍)超过一年者。
第二条 第五学年末未参加临床阶段综合考试(一般随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考试进行)或未通过者,按五年制本科结业处理,不再随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习。第五学年后仍出现第一条所述情况之一者,随当年五年制应届毕业生毕业,符合五年制毕业条件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授予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第三条 学生由七年制转入五年制,应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院(系)应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将转学制的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 凡转入五年制的学生,应随五年制学习,按五年制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与五年制学生享有同等待遇。第五条 转入五年制学习的学生,其政治理论课、法律、体育课原在七年制达到及格水平以上,经学生提出申请,教务处批准可以免修和免试,并按原在七年制的成绩记载。
其它课程不得免修或免试。第六条 七年制教育出现缺额时,不进行五年制升入七年制的选拔、补充工作。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郑州大学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培养目标 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实行“七年一贯,本硕融通,加强基础,注重素质,整体优化,面向临床”的培养模式。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医学科学竞争和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自我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能独立从事临床医疗和临床科研工作的高级医学人才。第二条 培养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崇高的理想和社会责任感,愿意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发展献身。
(二)通过七年的培养,使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宽厚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系统的临床医学知识和较熟练的医疗技能;一定的预防医学知识;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适应国际医学科技竞争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 (三)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申请学位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其中内科学、外科学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
具有对实习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能力。基本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第三条 修业年限 修业年限为七年。 基础医学教学三年,临床教学四年(含二级学科培养两年)。
第四条 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一)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性文件,体现了学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是组织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 (二)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必须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政策,要依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下发的《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基本培养要求及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试行办法》和《郑州大学教学计划工作条例》等文件和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要求。
(三)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组织相关院系根据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须经专家论证,由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并须认真组织实施。 (四)各相关学院(系)必须对列入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和实验教学环节制定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应由院(系)组织专家审核,由院长(系主任)签字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二级学科考核标准由院(系)组织制定,并经专家论证后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五)所有课程均应由教研室主任(或教学小组负责人)组织讨论确定教学日历,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学日历一经确定,教研室(或教学小组)须按教学日历组织教学,不得随意更改。
(六)课程设置:详见“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教学计划”,其中主要课程为:政治、体育、英语、数学、物理学、化学、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病理学(含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医学心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含外科学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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