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方法律史论文,高分求
有关法学与爱的三个话题17060119 陈建请允许我在开头就突兀地提出自己新近的一个小想法:我坚信,法学的内在,正是一代又一代法律人对人类所怀有的巨大的爱。
是的,这个念头有一些乌托邦的味道,并且掺有太多因温情脉脉而显得模糊不清的暧昧,使其更像是歌德诗作中拙劣的一行,而不应出现在一篇西方法律思想史论文的开头。但,我希望自己这不成熟的观点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同与肯定,并付之身体力行,成为法学研究的信条、法学教育的目标。
或者,其实在我做出自己的论述之前,当下的大多数法律人早已或清晰或模糊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队法学进行深刻的探究正是出于对全人类的爱、对人类命运的关怀,而不是——争名逐利。这,更能让我欣喜。
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论述让自己切实地明白真相是否如此,倘若在其中我发现了自己是错误的,或者由他人指出,我也是同样深感庆幸的。虽然,在论述之前,甚至可以追溯到在接受正规法学教育之前,我就早已坚信,正如冉阿让所说,除了相互关爱之外,世人别无他事可做。
1, 关于我与法学这个之于我——一个法学本科生——来说不啻为哥伦布的新大陆的大发现其实起源于一次读书经历,它并不能算是多么奇特,但却绝不普通。就像瓦格纳在半梦半醒之间脑中迸出冥思已久的序曲间调一样,“这一切,都是偶然的顿悟”。
何勤华老师在《战争与和平法》的“中译者序”中写了这样一句话: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中心思想,凝聚到一点,就是对人类和平的执著追求,就是对人类的爱。读到这句话时,我正坐在敬文图书馆三楼广阔的中央大厅里。
午后的阳光通过天顶大块的玻璃直射下来,一种暖洋洋的温馨在我周身洋溢起来,如同一片墨迹的淡淡晕染。我看着那些空无一物的明亮,心中突然爆出意种惊恐的木然和碎裂的声响,铁马冰河,天崩地裂。
这种莫名的错愕,源于我从少年时代起就对法律所怀有的不友好的印象。造就这种印象的原因不外乎是每个男孩子在少年时期都会具有的那种如同犀牛般的反叛脾性,对执政者的天然的抵触。
在我高二高三那段最精彩的文科班生涯中,周围所有的朋友几乎都是自然而然地信奉无政府主义,虽然事实上没有一个人知道那到底是什么。那时,我们每个人都牢记着雨果在1862年元旦为其著作《悲惨世界》写就的序言: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就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在文明的鼎盛时期人为地把人间变成地狱并且使人类与生俱来的幸运遭受不可避免的磨难;只要本世纪的三个问题——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还得不到解决;只要在某些地区还可能发生社会的毒害,换句话说,同时也是从更广的意义来说,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愚昧和痛苦,那么,和本书同一性质的作品都不会使无用的。
在重新回味这段话的过程中,我仍然有着抑制不住的激动,脑海中依旧会泛起那些恶毒的法律与刑罚对冉阿让所做出的迫害,而想到更多的,是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那些因法律的不公而带来的悲剧。最有代表意义的,就是最近的“许霆案”,这个闹剧所反映出的,也许不仅仅是司法者的愚蠢,而更是法律本身的某些特质吧。
当我们班——一群“新生的法律人”在对此案进行课堂讨论时,竟然有更多的同学说,也许法律错了,但,法律就是法律,无论我的内心如何,我只能认定其是盗窃金融机构。我当时顺应着她们悲哀地感受着这种无奈。
这就是我在接到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时所遇见的场景,我将投身给这样一个矛盾的事业——彪炳正义,本身却正是正义最大的破坏者。是的,正义,在法律人的脑海中,这似乎是一个被遗忘的词汇中。
在我所已经接受过的将近其一半的本科法律教育中,似乎从来没有人教过我们要如何正义。没错,很多老师跟我们说过正义的概念,种类繁多,有广义的,有狭义的,有古代的,有近代的,咬文嚼字,引经据典。
但是,却从来没有老师告诉过我,我是否应该为我心中的愤怒而奋不顾身,提携玉龙为君死,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从来没有一个老师跟我说过如马英九主席一样对法科学生的要求:“法律学子应立誓秉心公正、为民谋福、担当正义守护,否则即不配学法!”反倒是我的母亲,给了我一些启迪。
寒假时,我陪母亲看央视热播剧集《闯关东》,其中有一个片段:在日军的炮火轰炸下,法庭被震得微微颤动,中国法官冒着生命危险,也顶着亲日政府的压力,依然裁决了作为被告的日本人败诉。母亲连头也没回、淡淡地跟我说,你以后也要做这样的法官。
母亲的这种她认为理所应当的期许让我倍感羞愧,我深知这一切有多么难,在一个司法并不独立的国家。我相信,在我之前,就已有很多的法律学子为没法实现母亲对自己所提出的这个最起码的盼望而内疚。
可我并不知道,今后还会不会有;或者,什么时候才会没有。我也只能痛苦地相信,或者无力地辩解,这不怪我们,我们尽力了。
然而,无论如何,我不能接受对不正义的妥协。为此,我始终在寻找,法律这个领域里,“正义”这个支点究竟在何处。
哪怕,只是为了面对母亲时,能拥有一份坦然。2, 关于战争所以,我要毫不犹豫地说,也许,何勤华老师的那句。
2.法理学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怎么选题
法理学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先应该知道,不管是学员通过报考一月联考还是五月同等学力的申硕方式,论文答辩是学员通过在职研究生拿到证书的必经的一步,前面的毕业的在职研究生都是通过论文答辩的,通过在职研究生的通过率,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是不难的。
学员在通过五月统考后要在半年内提交论文答辩的申请,申请通过后,学员就可以准备论文答辩了,学员可以通过学校共享的教育平台,可以通过学校优质的教学资源,都是可以完善自己的论文内容的,这些都是学员报考政法大学的优势,学员在论文答辩的准备过程中也是可以随时询问自己的导师。1、学员进行拉文答辩的顺序抽签因为人数比较多,所以在进行论文答辩之前,为了更好的维护论文答辩的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采取抽签决定顺序的方法进行答辩。
在论文答辩顺序抽签的时候,学生最好能够抽到中间或者是中间靠前的位置,但是不要因为位置的问题,而去影响到答辩时的情绪。2、学员进行论文正式答辩陈述当学生正式进入论文答辩环节的时候,有二十分钟自我论文陈述的时间。
在这二十分钟的时间里,学生要把自己此次论文写作的精髓以及写作的方向向考官表述出来。然后考官会根据学生的表述,进行提问。
学生一定要尽量选择自己熟悉的知识点进行陈述。3、答辩主考官对本次论文答辩进行总结所有的考生都顺利的结束论文答辩的时候,会有此次论文答辩的负责人对于此次论文答辩的状况进行总结。
在总结中会提出此次论文答辩存在的不足,以及论文答辩的优点。这是对于学员今后的工作的一次经验交流,有助于学员的进步,尤其是答辩表现切佳的学员。
4、学员的导师对于此次论文答辩公布结果当论文答辩结束三天或者是四天左右的时间,中国政法大学的导师,会给学生通知关于此次论文答辩的结果。没有顺利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要准备二次答辩的相关事宜,如果还是没有通过则缓发硕士学位证书。
如果你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和内容可以到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看看。
3.法律硕士论文撰写要求
根据学术堂的了解,法律硕士论文撰写主要有以下四点要求: (一)论文写作必须坚持学术道德和写作规范,不得抄袭他人的文字或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论文中除已注明部分外不包含他人已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应在文中注明,论文作者需要承担论文的法律后果。
(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论文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对论文涉及的问题,作者应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丰富的资料。
(三)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要有独立见解,或对学士界已提出的问题作出新的分析和论证,学术观点必须言之有理,逻辑严谨,文字顺畅。 (四)论文字数一般为2—4万字。
4.法律硕士毕业论文怎么答辩
5个答辩老师,坐中间的那个是答辩主席,答辩过程由他主持。
答辩人在答辩席入座后,首先介绍自己的论文,大致套路如下:“各位答辩老师上午好。我的论文题目是……”,然后介绍文章的中心论点,文章的内容,篇章结构,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然后说“论文介绍完毕,请各位老师提问”。
这个时候答辩主席就会要求老师提问了,答辩人最好用纸笔把各位答辩老师的提问记录下来。等所有老师提问后,要说谢谢各位老师,然后走出答辩教室去附近某个教室准备问题的答案,一般学校组织答辩都会在答辩教室旁边指定一个教室给答辩学生的。
现在当场作答的方法已经不多用,除非当天答辩的人特别多,为了压缩时间。不多久就会有教务人员引导你进教室回答问题。
然后你就可以按照老师提问的顺序一一作答。回答的时候老师是可以追问的,对于老师的追问要立刻作答。
所有问题回答完毕后,退出答辩室。答辩老师会当场打等级并投票,3票以上通过才算最终通过答辩。
没有通过的人要推迟答辩,通过的人要根据答辩老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好后经自己论文指导导师签名后提交到图书馆,从图书馆拿回论文提交回执,恭喜你,论文答辩所有的事已经全部做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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