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在地铁上的事件,800字议论文
去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我和姥爷妈妈坐地铁回家。
上车地铁在拥挤的人群前缓缓停下,车门刚一打开,我们就被拥挤的人流挤进了车厢,车厢里男女老幼站的站、坐的坐,人头攒动:有的嘻嘻哈哈地说笑,有的认认真真地讨论,有的兴高采烈地玩“打手背”……。姥爷的白发在灯光下闪着银光,随着地铁的开动,那银光也开始晃动起来……让座姥爷佝偻着腰站着,一只手拉着吊环努力保持着平衡,不一会儿,我看到他的额头渗出了汗水,慢慢地凝成一颗汗珠,沿着眉毛向下滑动,最后挂在眉梢,却迟迟不肯掉下来,姥爷开始急促地喘息,我和妈妈赶紧去搀扶他。
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大伯,这边坐。”我们惊喜地不约而同地回头看去……抢座身边站起的是一位四十来岁的胖胖的阿姨给姥爷让出了座位,我们连忙向她道谢,并搀着姥爷艰难地向座位挪去,突然,一位穿蓝条纹上衣的小伙子抢先一步一屁股坐在了座位上,看着这位捷足先登的年轻人“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呢!”我觉得全身的学直涌脑门,跨上前就想理论一番,却被姥爷拉住了。
姥爷随口说道:“那就让他坐吧!”胖阿姨却说:“大伯,您不坐可以让外孙坐啊,那小伙子十七八岁正当年,他还站得住!”这话明显是说给“蓝条纹”听的,可他却装作没听见,还心不在焉地挖鼻孔。“大哥哥,你为什么要抢老爷爷的座位呢?”“就是,多大了还不害臊!”那对“打手背”的父子首先说话了,接下来周边的人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批评“蓝条纹”,转眼间,车厢里的指责声越来越大……“蓝条纹”终于红着脸、灰溜溜地逃走了。
胖阿姨正要拉姥爷坐下,姥爷满怀谢意地说:“谢谢你,我们到站了……”“蓝条纹”肯定不是什么坏人,也许他确实很累,但他忘记了,每个人的眼光都是一把标尺,在衡量着他的行为。通过这件事他可能会懂得尊老爱幼吧。
2.大学生应如何树立法制意识为题写2000字论文
近些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屡有发生。
并明显地呈上升趋势。在这种形势下,高等院校必须将培养大学生法制观念列为大学生素质培养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大学生较完备的法制观念。
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做努力: 一、提高认识,系统规划,全面实施 具备良好的法制观念是现代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公民法制意识的强弱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并不是生来俱有的,需要社会组织有意识地加以培养。
由于一个国家法律体系所构成的内容繁多,并总是处于补充、完善之中,因此,学习和掌握法律就成了公民的长期义务,甚至是终身义务。高等学校是国家人才培养的最高学府,她的毕业生理应具备高于一般公民的法律素质。
从目前情况看,一些高等院校在校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大多只局限于教学计划中的法律课设置,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只表现在在校期间的一段时间,学习法律的方式也多是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掌握的程度仅仅表现在期末的考卷上。
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学校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重视不够,只将学生法律学习作为一两门课来对待,而没有将其作为一种个人素质的培养。而这种素质恰恰又是法制社会最为需要的。
国家法律体系的内容很多,大学生在校的时间只有四、五年,要使大学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就需要学校有一个系统的规划,明确提出总的培养目标,即学生毕业时对国家法律体系的掌握程度。并依据这个目标确定要达到此目标至少要进行的工作,继而将这些工作按学年或学期分成若干个阶段,以及每一阶段的具体要求,使其循序渐进,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深入,最终形成较高的法律素养。
二、加大法律课力度,强化案例教学 从目前一般高校法律课开课情况看,大多不到100学时,与繁多法律律内容相比,显然偏少。在这么少的时间里讲授法律,一般情况下只能介绍一些常识性的东西,无法进一步深入,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大学生法制意识的培养,因此,加大高校法律课的力度,恐怕也是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运行,要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高素质的人才,高等学校根据这一客观要求,有必要重新审核教学计划,增加法律课的时数,并将其分布在四到五年内,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同时,对现行的法律课教材也有必要重新进行编排,使其与课程体系的内容相应,并在教学实践中根据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在教学内容和教材内容上突出高等教育的色彩。
从法律课的特点看,它是共同性很强的一门课,不论是文科学校,还是理科学校,对法律课的要求应该是一致的。一个大学生,不论其学习何种专业,都有一个法律素质的培养问题。
有这个共同性,若干所学校可以共同商讨法律课的改革问题,制订出共同的教学计划,编写共同的教材,提出共同要求,甚至可以像大学生计算机过级那样对待高等学校的法律课教学。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科学,如果没有了公民的法律实践,法律学习对绝大多数人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大学生法律素质不应仅表现在能背多少条法规,而应该表现在实际生活中能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法律纠纷。
从这一要求出发,高等院校的法律课应更多地接触实际。从现有的条件看,高等院校法律课接触实际的可行方法就是强化案例教学,即在讲解法律条文时,尽可能多地结合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使法律知识由抽象到具体,这样不仅可以增强法律课的趣味性,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大学生实践意识,使其不仅从案例中懂得了学法的重要意义,而且更容易掌握法律知识。
一些大学生往往只注重大学专业课的学习,而忽视自身法律素质的培养。然而,在法治社会中,公民的活动毫无例外地要受到各种法律的约束,只要你处在现实社会中,你的行为每天都要面对法律,受到具体的法律条款的衡量,这是每一个人都不可能逾越的“路卡”。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们所处的社会将日益复杂化,公民要面对越来越多的矛盾,在处理这些矛盾的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选择,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方法,所带来的结果将是各自不同的,这些结果有些会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结果自然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假若我们的大学生仅仅在课堂上熟知了法律条文,而缺乏在社会实践中依法办事的能力,就免不了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触犯法律。
强化案例教学,使在校生间接地接触了实际,有助于较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培养。 三、法制观念指导高校的各项工作 任何观念的形成都需要一定的氛围,法制观念也不例外。
高校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她的各项工作理应顺应法制社会的要求,从表面上看,高校内部管理的大部分内容在现行法律中难以找到对应的条款。但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学校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自身范围内也具有法律特征。
这种特征主要表现为各项工作都应在一定的制度规范之下,将管理由靠人的管理变为制度管理,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以防止人为随意现象的发生。这样学校的整体工作才能有秩序、有条理。
处于制度范围的人员,能够从各项规章制度中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3.北京一男子翻地铁屏蔽门被夹身亡是真的吗
8月3日晚8点前后,北京地铁东直门站发生了一起乘客翻越屏蔽门、被卷入地铁轨道的意外事故。
现场多名乘客与地铁工作人员、武警合力将地铁推开救出乘客张某,但送至医院后张某还是因抢救无效身亡。有律师对每日人物分析称,在此次事故中,该男子应当承担所有责任。
根据北京地铁官微发布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日19:52分左右,开往东四十条的地铁进站时,身穿白衣的46岁男子张某突然翻身越上站台的屏蔽门,被进站的地铁卷入列车轨道和站台之间的缝隙。当时在现场的乘客幕某告诉每日人物,事发当时他正在车头等车,列车停下后,列车上所有的乘客都从司机驾驶门下车,安保立刻拉开了警戒线,之后地铁人员、武警、医生相继赶来,开始推地铁。
但是由于人少没能推动,幕某也没多想就上去帮忙了。根据现场一名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当时车站大部分男性乘客都参与了救援,喊着“一二三”的口号将地铁车厢推开。
20分钟后,张某被救出,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一片欢呼。20:12,地铁的运营秩序逐渐恢复。
据幕某称,张某救出后直接被抬走了,脚和头部都受了伤,而他的母亲在一旁情绪激动,“哭得撕心裂肺”。张某的母亲告诉媒体,儿子近日睡眠质量极差,此次她来京就是带儿子回老家看病,由于他体力较差,母亲都没让他拿太多行李。
事发后,她在电话里向亲人哭诉,“等车的时候他在那趴着呢,车一来我就低头拿行李,一扭脸人就进去了,我都没看见”。 受伤的张某被送到军区总医院附属八一脑科医院进行抢救。
但最终抢救无效,当晚在医院去世。对于事故的责任划分,河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称,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乘客候车排队时应当自觉排队,禁止越过安全线,禁止倚靠屏蔽门”,该翻越者作为一名成年人,应当知道翻越屏蔽门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因此其受伤的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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