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队对于军校学员有哪些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学员入学后,由院校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院校有权退回"。
作出这一规定,是为了严把招生质量关。军队院校是培养军官的基地,军官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军队的质量建设。
虽然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参加了入学前的身体初检、复检,文化考试,面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但为了防止录取期间某些环节的疏漏或把关不严,有必要在学员入学后进行复查,以便防止不合格的学员进入军队院校。 入学后复查的制度,在客观上告诉考生,一定要认真对待报考军队院校所要求的各项考试、考核和检查。
凡在入学前认真严肃地对待各项考试、考核和检查并全部合格者,在入学后的各项检查中一般是能够顺利过关的,因此,不用对入学后的各项复查有什么忧虑。
2.大学生征兵,帮忙解答,加分悬赏~
毕业后没超龄的话会好,因为本科毕业去当兵直接是士官,义务兵两年,如果你能耐的住寂寞可以考虑留队(一)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服役满二年的,发给一次性补助1.5万元,每超期服役一年的,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的数额给予增补。
(二)自谋职业的城镇转业士官,服役期满10年的,发给一次性补助2.5万元,每超期服役一年的,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的数额给予增补。
(三)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立功者增发5%- 15%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费。被评为二、三等伤残的退役士兵除继续享受伤残保健金外,可增发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费的5%。
七、现役士兵、士官和军官的工资(津贴)标准:
按照2007年工资制度改革后的标准:士兵第一年每月300元;第二年每月360元。士官第一年每月1930元,第二年每月1950元,第三年每月1970元。排职干部第一年每月3445元,副连职干部第一年每月3605元。
八、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第一,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当于免费上大学。国家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入伍之初就可一次性获得每人最多2.4万元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全部由中央财政拨付。
第二,高校毕业生服役表现优秀,可直接提干。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第三,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享受更多升学优惠。退役后参加公检法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报考普通高校专科起点升本科,享受招生计划单列等优惠政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功者可免试攻读硕士。
第四,退役择业时,可参照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办理户档迁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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