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会计本科毕业论文,关于增值税有关问题研究或者应收帐款管理的论
一、写作原则 (1)超前性。
在论文选题前,要选择具有前瞻性的题目,即对我国职能部门制定有关方针、政策时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论题。 (2)实用性。
我们在做论文写作时切忌空谈,切忌重复已过时的东西,要选择工作中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现实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新的见解。 (3)时间性。
特别提醒撰写会计方面论文的同学,由于2001年财政部颁布了现行会计制度,因此,我们在进行论文写作时要注意参考2001年以后刊物发表的文章。如:写会计信息失真方面的文章同学注意。
自从现行制度颁布后,从制度层面已将会计信息造假问题杜绝了,建议这方面的论题就不要再选了。 (4)观点正确。
论文写作时,其观点不要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相违背。 (5)论题要严格限定在会计、财务、审计和会计电算化方面;或写财务会计专业与其他学科交叉方面的论题。
如:“税收筹划对企业理财活动的影响”等。 其主旨必须体现出财务会计专业的内容。
否则就离题了。 二、构思 1、选题 (1)不是所有刊物发表的题目都适合我们写。
因为会计专业本科论文完成字数要求在8000至10000字之间,而有些发表的论文题目写作字数达不到我们规定字数要求,故并不适合我们选用。 (2)若写与会计专业实践相结合方面论文时,要突出所学财务会计专业理论与方法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离开这一指导作用,论文将变成调查报告或工作总结。 (3)要注意审题。
有的同学为了追求题目新颖,确定题目时,出现了自相矛盾的情况。 如:有的同学把题目定为“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创新”。
我们知道,对于企业内部控制问题有关部门没有出台完整的规定,该题属于探讨性问题,更无从在此基础上创新了。 (4)论题要有探讨价值。
论文的写作要以建立和完善相关规定或解决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对象,如:“浅谈我国的财务分布报告”。 该题针对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地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对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分布报告》征求意见稿有一定参考价值。
相反,有一些同学《关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加强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类题目写起来很空,又没有实际内容。 因此,建议同学们不要选择这些题目作为论文来写。
2、写作过程 一旦确定题目后,就要开始写作了,写作的时候要注意: 第一,确定题目;围绕题目搜集有关资料;第三,对相关资料进行筛选;第四,根据筛选后的资料确定论文提纲,在提纲中把自己的观点融入其中;第五,依据详细提纲开始论文写作。 同学们在收集资料时,可以到北京图书馆查找一下刊物:《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财务与会计导刊》、《财会通讯》、《财会月刊》、《中国农业会计》、《现代会计》、《天津财会》等,还可以参考各财经院校学报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文章。
三、应注意的问题 (1)题目和内容要一致。如:有的同学在写“试论企业内部控制”一题时,夹杂了许多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的内容,表现出题目与内容相脱节,从而消弱了主题。
(2)论文结构要严谨。 论文提纲确定后,要看看其结构是否合理。
举例说明:“试论审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的一般结构应为: 审计风险的定义。进行各国审计风险定义比较,通过比较得出结论;审计风险的特征。
对特征进行详细说明;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对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审计风险的控制。
主要把控制审计风险的步骤写出来;审计风险的防范。把防范的主要措施写出来。
举例:例如,在防范审计风险方面,现行会计制度中那些不够规范的方面还需改进,怎样改进。国际上成功范例给我们的启示。
(3)文章内容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4)论文写作要能够反映出当前我国财务会计领域关注的问题,要看近几年的相关刊物。
(5)语言精炼,文笔流畅,标点正确。
2.我现在正在写毕业论文
对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 增值税是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收抵扣原则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在现行的流转税会计处理规定中,增值税会计处理是最受关注且引起争议最多的一个。财政部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要求增值税核算采用价税分离模式,这更多地体现了税法的要求,但却存在不少缺陷,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
一、现行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缺陷 l、税金的核算违背了明晰原则。主要表现在“应交税金”科目的展性混淆不清。
“应交税金”科目期末若有借方余额表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在形式上符合资产类科目的特点,而且在内容上已属于企业的资产。 因为进项税额实质上是上一个销售环节的纳税人向国家交纳增值税后,将大部分税款转移到本企业,再由本环节纳税人继续向下一环节纳税人转嫁或向国家申请退税。
因此,进项税额是货物总价的组成部分,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 而“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科目性质上尼企业的流动负债,因而“应交税金”的两个明细科目,一个是资产,一个是负债,这就使得本来清晰简单的经济业务模糊,其属性含混不清。 2、违背了“及时,性”原则。
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抵扣制,最初采用的是“累到扣税法”,即企业收到抵扣联就能抵扣进项税额。这使得企业间相互开具专用发票,造成税款后移,国家的资金被长期占用。
到1995年改为“货到扣税法”、“付款扣税法”,但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企业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会计核算和处理,会出现超前抵扣,使企业的流动资金被占用,影响财务成果,如果抵扣时进行账务处理,就不符合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原则。 3、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按规定,企业向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单独设科目核算,不允许抵扣的则计入所购货物成本,这样就造成了同一会计主体因货物来源不同而使相同货物成本缺乏可比性,也造成不同会计主体因属于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即使是以相同的价格从同一供应商处购入相同的货物,或以同一含税价格销售相同的货物,其购货成本、销售额亦可能不同,进而导致了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损益的不可比。 4、计算的时间限定与权责发生冲突。
销售货物或劳务与购买货物或劳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销官方按权货发生制确认收入并相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购买方也要对购买成本和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确认。
为了保证计算应纳税额的合理、准确,税法对销官货物或劳务应计人当期销项税额的时间加以限定。 同时,对计人当期进项税额的时间也加以严格限定。
这些规定在许多方面与会计要素的确认时间相一致。但二者也有矛盾之处,体现在:第一,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迸的货物已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第二,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接受应税劳务,但尚未支付款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但上述规定违反了权贡发生制原则。另外,企业的增值税交纳是在产品销售的基础上,计算出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扣除已购入原材料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后,再核算本期应纳的实际税额。
而当期所购入的原材料并不一定全部被消耗在当期已销的产品中,从而导致当期增值税的多少与当期已实现的销售收人中的“法定增值额”的多少失去了客观联系,也违背了“权贡发生制”原则。 5、造成资产负债表结构信息失真,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待抵扣税在会计内涵上就是企业的耗费或占用,在未抵扣前应作为企业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予以揭示,而会计操作上把不得抵扣选项税额作为未交税金的抵减项目,直接冲减企业负债,导致财务状况失真。 目前,生产性企业为保持生产的持续、稳定,经常一次性购人大量原材料,商业企业也会由于季节性销售需准备足量的库存商品,现行进项税额是“货到扣税法”、“付款扣税法”,会造成在会计月度末“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较大数额的借方余额。
从而无偿占用国家资金,而且将这一笔资产与负债中的“未交税金”混合列示,必将造成资产负债表信息失真。 二、改进的对策 1、针对上述存在的前两种缺陷,笔者认为应突破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框架,增设“增值税”科目。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其下可根据需要设二级科目 如“待扣税金”、“减免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等明细科”目。
具体业务处理程序如下: (1)针对进项税额抵扣时间所出现的问题,应将工业企业申报抵扣的进项税款的时间改为货到付款后。 当企业赊购货物时,借记“原材料”和“增值税 ——待扣税金”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等支付货款时,若进项税额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抵扣的各项条件,再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货记 “增值税待扣税金”。
(2)当改变购入货物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发生非常损失,会计上按货物成本,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3.各位大仙,请推荐几篇有关增值税问题研究的论文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是税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事业迅速发展。
然而,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总体而言,西方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实行增值税制转型是税制改革的迫切要求。WTO加入后,实行先进的消费型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应对国际竞争的有利条件,对我国依法治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网址: 对当前增值税日常纳税筹划分析 摘要:大家对增值税的关注都集中在偷税、骗税上,而对业务的不当处理和不规范的财务操作造成增值税错缴却关注较少,本文站在企业的立场上,对极易出错的业务及会计实务进行分析,并总结出一套增值税减税法则,来合法、合理地降低增值税税负。
增值税减税法则联营兼营要分账,优惠政策能享到;易货贸易开发票,视同销售照开票;分期收款多张票,折扣销售一张票;代垫运费只挂账,包装押金另挂账;小小规模开税票,进项转出见税票;普通税票不漏掉,小小诀窍真见效。 网址: 增值税转型论文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征税对象所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1994年建立的增值税基本上是按照国际惯例建立起来的规范化的增值税。遵循了普遍征收的原则、中性的原则、简化的原则。
征税地点由原来的在极少数地区试点,扩展到了全国。税率设置也趋向合理,只设17%和13%两档税率,除个别情况外,均适用基本税率,为今后增值税制改革向单一税率过渡奠定了基础,先进合理的中性税收的特点保证了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1994年实行的新增值税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①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 ②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
③采用“生产型”增值税。 ④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税方法。
⑤大幅度减少了税收减免税项目,并将减免税权限高度集中于国务院。 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增值税制度已经显露出一些弊端: ①重复课征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②税负不平衡,不利于高科技产业及基础产业的发展。 ③削弱了商品的市场竞争力。
④增加了税收的征管成本。 网址: ?fr=ala0 探析增值税全面转型对企业的影响 摘要:作为流通税的一种,增值税按其本意是对企业新增加的价值征收,而不对购进的价值征税。
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与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消费型增值税相比,不允许企业扣除购进的固定资产,导致重复征税,增加了企业负担。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同时改进并完善相关税收制度,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本文探讨了增值税全面转型对企业的影响。 网址: 对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思考 增值税是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收抵扣原则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在现行的流转税会计处理规定中,增值税会计处理是最受关注且引起争议最多的一个。财政部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要求增值税核算采用价税分离模式,这更多地体现了税法的要求,但却存在不少缺陷,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
网址: 浅议增值税转型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摘要:在全球经济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背景下,我国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型的“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最重要的内容。
在介绍增值税转型的含义和内容的基础上,探讨了增值税转型对我国企业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企业 网站: /Freepaper/44398.htm 这些都是我在网上找的,比较典型,希望对你有帮助,还有问题,欢迎追问……。
4.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关会计方面的论文题目
增值税转型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影响初探摘要: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由现行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两类增值税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允许销项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将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方法、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在测算方法上,项目建成后,无论管理模式如何设置,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经济效益应在项目测算中得到完全体现;抵扣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为项目投产年。在测算结果上,增值税转型后,无论是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都将有所提高。
关键词:增值税 转型 石化 建设项目 经济效益 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废止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基于当时的经济环境,我国选择了生产型增值税。
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对固定资产重复征税的弊端日益显现,增值税转型的呼声日益高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由此我国增值税转型正式由探讨阶段步入实施前的准备阶段。增值税转型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的重要举措。
这一举措的实施必将对我国石化工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必将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产生重要影响,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方法和结果也必将随之发生变化。1 增值税及其转型 增值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以其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扣除已征税款制度的一种流转税。
按扣税范围划分,增值税有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固定资产全部进项税额在固定资产购入时就一次全部扣除。
消费型增值税具有明显提前补偿的性质,可以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大部分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均采用消费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对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固定资产购入时不允许一次全部扣除,而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每期扣除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进项税额。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额。
由于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基中包含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对这部分价值还存在重复征税,所以生产型增值税属于一种不彻底的增值税。我国目前实行的增值税属生产型增值税。
增值税按下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消费型增值税与生产型增值税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允许销项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因此,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就是增值税转型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从目前看,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产生影响: ① 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 ② 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 ③ 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
2 分析的前提假设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主要通过三项因素影响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在分析各因素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影响时,必然会涉及到其他两个方面。
为便于分析,特作如下假设: (1)关于对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假设。 对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做两种假设: ① 项目建成后设置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新建企业模式)。
② 项目建成后设置成企业下属的一个车间(以下简称企业车间模式)。 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为企业车间模式。
(2)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假设。 项目当期销项税额首先抵扣项目当期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额,然后一次性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如果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有余额,那么将该余额称做一次不能抵扣余额。
除探讨管理模式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影响外,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可从企业同期销项税额中一次性抵扣。因此而给项目所属企业带来的盈利计入项目本身。
(3)对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的假设。 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为项目投产年。
(4)关于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假设。 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为项目的设备、主要材料、建安工程及相应预备费。
(5)增值税转型后,假设增值税基本税率仍为现行的17%。 (6)假设主要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
(7)安装费、建筑工程费为有关建筑安装企业的收入。 (8)增值税转型后,假设固定资产折旧不再包含增值税。
目前,在进行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时,固定资产折旧均包含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由项目销项税额抵扣。
如果固定资产折旧依然包含增值税,那么在测算项目利润指标时,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就进行了两次扣除。项目经济效益出现了重复计算。
因此假设固定资产折旧不再包含增值税。3 实例分析 某企业拟于某市化工园区建设200 kt/a苯酚/丙酮项目(以下简称苯酚/丙酮项目)。
该项目是大型乙烯合资项目的配套项目,系中方独。
5.有关税务筹划的毕业论文题目有哪些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
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税务筹划是由应为Tax Planning意译而来的。从字面理解也可以称之为“税收筹划”、“税收计划”,但是由于我国将税务部门对于税收征收任务的安排叫做“税收计划”,为之避免与之混淆,在从国外文献中引进这一术语之初,将其译为“税收筹划”、“纳税筹划”、“税务筹划”,一体现税收筹划所具有的实现策划安排的特点。
6.求毕业论文题目 多来几个选择一下 方向是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 谢谢各
税务会计是融税法与会计于一体的一种特殊的专业会计,是介于税收学和会计学之间的一门边缘科学。
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门特种专业会计。税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申报、缴纳进行反映和监督。
税务会计要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及其缴纳情况进行记录、计算、汇总,并编制出纳税申报表;税务会计要对纳税人纳税义务及其缴纳情况,进行控制、检查,并对违法委为加以纠正和制裁。这种反映和监督,只能在作为纳税人的企业单位里进行,并由纳税人的会计人员去实施。
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税务会计以财务会计为基础,财务会计中的基本前提有些也适用于税务会计,如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但由于税务会计有自己的特点,其基本前提也应有其特殊性。
1、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与财务会计的会计主体有密切联系,但不一定等同。
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财务信息,被严格限制在一个特定的、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之内,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纳税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在某些垂直领导的行业,如铁路、银行,由铁道部、各总行集中纳税,其基层单位是会计主体,但不是纳税主体。又如,对稿酬征纳个人所得税时,其纳税人(即稿酬收入者)并非会计主体,而作为扣缴义务人的出版社或杂志社则成为这一纳税事项的会计主体。
纳税主体作为代扣(或代收、付)代缴义务人时,纳税人与负税人是分开的。作为税务会计的一项基本前提,应侧重从会计主体的角度来理解和应用纳税主体。
2、持续经营。持续经营的前提意味着该企业个体将继续存在足够长的时间以实现其现在的承诺,如预期所得税在将来要继续缴纳。
这是所得税税款递延、亏损前溯或后转以及暂时性差异能够存在并且能够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跨期摊配的基础所在。以折旧为例,它意味着在缺乏相反证据的时候,人们总是假定该企业将在足够长的时间内为转回暂时性的纳税利益而经营并获得收益。
3、货币时间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投入周转使用的资金价值将会发生增值,这种增值的能力或数额,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
这一基本前提已经成为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的基点,因此,各个税种都明确规定了纳税义务的确认原则、纳税期限、缴库期等。它深刻地揭示了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之一——纳税最迟,也说明了所得税会计中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纳税调整的必要性。
4、纳税会计期间。纳税会计期间亦称纳税年度,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选定的纳税年度,我国的纳税会计期间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纳税会计期间不等同于纳税期限,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是日或月。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改组、合并、破产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限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各国纳税年度规定的具体起止时间有所不同,一般有日历年度、非日历年度、财政年度和营业年度。
纳税人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确定,但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采用和改变纳税年度的办法,并且遵循税法中所作出的关于对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类型的各种限制性规定。
7.关于写一片增值税转型论文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征税对象所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1994年建立的增值税基本上是按照国际惯例建立起来的规范化的增值税。遵循了普遍征收的原则、中性的原则、简化的原则。
征税地点由原来的在极少数地区试点,扩展到了全国。税率设置也趋向合理,只设17%和13%两档税率,除个别情况外,均适用基本税率,为今后增值税制改革向单一税率过渡奠定了基础,先进合理的中性税收的特点保证了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1994年实行的新增值税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①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②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
③采用“生产型”增值税。④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税方法。
⑤大幅度减少了税收减免税项目,并将减免税权限高度集中于国务院。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增值税制度已经显露出一些弊端:①重复课征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②税负不平衡,不利于高科技产业及基础产业的发展。③削弱了商品的市场竞争力。
④增加了税收的征管成本。 1 东北地区增值税改革效果 基于生产型增值税存在以上种种缺陷,并且其已完成了在特定历史阶段所背负的使命,但其已不在适应新形势下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将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形的问题列入国家的重要决策议程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从欧盟国家增值税的发展历程来看,大都是从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过渡到消费型增值税,所以我国的增值税转型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目前,这一转型工作已在东三省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2004]156号)明确要求,2004年7月1号起,国家开始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这项政策通俗讲,就是将原来购进设备新发生的增值税不能作为进项抵扣,改为可以进行抵扣或退税。至此我国增值税转型和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拉开了序幕。
此次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改革范围将包括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等八个行业。按照有关规定,八大行业的企业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等所交纳的税金,可以从产品销售时应交税金中扣除。
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走向了人们期望的方向。 经过两年多的试运行,从效果上来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增值税转型政策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作用已经凸现,起到了鼓励增加机器设备投资、加快设备更新改造的作用,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和发展。二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与产业政策紧密结合,带动了东北地区投资规模的扩大,投资与发展良性循环的态势初步显露。
三是对增值税转型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有了准确的把握,为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四是税务机关采取各种加强征管的措施,有效防范了骗税行为的发生,东北地区税收收入保持高速增长,并为下一步增值税转型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 理性对待东北试点模式 制度变迁能否达到预期目的,除新的制度安排自身是否具有优越性之外,还取决于与之相关的经济体制、制度环境和运行成本等因素能否做出相应的变革。具体到增值税改革,我们认为只能在现行财政体制和征管制度所能提供的支撑范围之内进行,与实际制度环境脱节的税制是难以实行的。
大口径的增值税模式不具有可行性,东北试点的小口径模式也不具科学性。因为,如果从减轻税负的需求出发,行业在不同阶段的税负是不同的,目前更需要纳入增值税转型试点的并非装备制造业、石油加工等行业,而是中成药制造业、生化制品制造业、火力发电业以及一些下游行业。
此外,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往往是跨行业经营的,小口径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增加了企业操纵增值税的机率。相对于其他模式,中口径模式则是现行税收体制下较彻底的增值税转型方案,不仅克服了小口径模式会造成一般纳税人之间税负的不公平而产生较大的税收超额负担,而且运行成本较低。
中口径模式只是相应扩大了增值税的扣税范围,与现行生产型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完全相同。对于税务机关而言,只是在操作上就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划为房屋建筑物和其他固定资产,比现行划分存货和固定资产要容易得多,征收管理上不存在问题。
对于纳税人而言,客观上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公平了税负,必然促进税法遵从度的提高。此外,要辩证地看待增值税转型近期对增值税收入的年增长幅度产生影响。
一方面消费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已纳税款的抵扣数额,又会转变为企业的新增利润所得额,这样会增加企业的所得税收入,从而可以弥补增值税因转型而减少的一部分税款。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把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政策性减收看作是国家对经济的一种投资(不仅是资金的投资,更重要的是,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一种“良税”的投资。
消费型增值税在资源配置中对生产与消费形成的超额负担最小)。良好的投资必然会带来经济的良性发展,其所增加的税收收入也可弥补因增值税转型而减少的部分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