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论文写一篇例文看看
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实行多头管理,一方面执法中各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另一方面则出现模糊或真空地带,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这样就出现了我国食品安全"都管但都管不好"的局面,也为一些部门权力寻租制造了借口。
2003年3月10日,国务院宣布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意图很明显,在政出多门的情况下,希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起到协调作用。但由于管理构架、职责划分、行政成本以及部门协调等诸多原因,想要在短时间内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问题,尚不容乐观。
有学者认为,应改变多头管理,向相对集中统一的方向发展。我们认为,由于食品的产业链太长,我国的地域范围大,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不可能也不必要将食品安全的监管统一在一二个部门。
当前,应重点解决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的状况,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权责进一步明晰,并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率和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或副总理出任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卫生部、质检局、工商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相关部委领导或主管领导均成为该委员会成员(关系较为重大的正部级单位的一把手可作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秘书长(或常务副主任)及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或秘书处可以设在某个部委(局、办),承担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1)审议食品安全的有关法规或实施细则;(2)研究确定加强食品安全的重大政策;(3)审议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计划;(4)确定需要向国务院汇报的重大议题;(5)督促规划、计划和有关重大工作的落实;(6)协调部门、地方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重大事故的查处;(7)指导各部门、各地区及全社会支持并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推动食品安全健康发展。此外,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应当成立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对应的机构。
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
2.食品论文写一篇例文看看
食品安全论文
(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此后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13%的人表示"可能会"。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据我们初步统计,1949年至今,我国部级以上机关所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多达840篇。其中基本法律法规107篇、专项法律法规683篇、相关法律法规50篇;文革前(1966年5月前)7篇、改革开放前(1978年12月前)1篇、改革开放后(1978年12月后)832篇。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本身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法律应当反映出食品在这个过程中的整个生物链条,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中发生的食品安全法律关系进行调整使得该法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从而造成了政府部门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
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
3.食品专业的毕业论文
食品科学生物技术 Q.Q,89 。。。。。。。。。。。。。.后面接着输入。。 36。。。。。。。。。。。。。.后面接着输入。。 28。。。。。。。。。。。。。.后面接着输入。。 136 (4行连着输入就是我的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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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是学食品的我需要一份毕业论文我是学食品的,我需要一份毕业论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 -------------------------------------------------------------------------------- 发表日期:2004年4月14日 出处:2002级mph学员(02066) 作者:王蕊 已经有17414位读者读过此文 民以食为天,食品的数量和质量都关系到人的生存和身体健康。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食品供给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品种丰富, 数量充足,供给有余。在满足食品数量需求的同时, 质量却存在着严重不足。
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和国际食品贸易的日益扩大,危及人类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令人防不胜防,新技术影响食品品质,环境恶化导致农牧渔产品受到污染,以及境外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影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等,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食品安全是一个重要性日益提高的公共卫生问题[1]。
全世界的政府都致力于改善食品安全性。这些努力是对不断增长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消费者的日益关注作出的反应。
一、食品安全的现状 1。1国外的食品安全问题 疯牛病 1986年在英国发现,90年代流行达到高峰。
2000年7月英国有34万个牧场的17万多头牛感染此病,已屠宰焚毁30多万头,流行趋势于90年代后期明显下降,但发病率每年仍以23%的速度增加,并由英国向西欧,全欧和亚洲扩散,受累国家超过100个。壳安∪嗽?00例,有科学家推测处于潜伏期的病人约50万人,发病后表现为进行性痴呆,记忆丧失,共济失调,震颤,神经错乱,最终死亡。
1997年专家预计人类发病流行颠峰大约是在2015年,届时每年将有20万人死亡,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可能会有1000万人最终死于“雅克氏症”,2002年这一预计数字降为5万人[2]。 二恶英 1999年,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相继发生因二恶英污染导致畜禽类产品及乳制品含高浓度二恶英的事件。
二恶英是一种有毒的含氯化合物,是目前世界已知的有毒化合物中毒性最强的。它的致癌性极强,还可引起严重的皮肤病和伤及胎儿[3]。
O-157事件 自1996年6月从日本多所小学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而发现元凶为“O-157”大肠杆菌以来,日本全国至当年8月患者已达9000多人。 其中7人死亡,数百人住院治疗。
“O-157”是一种长约千分之二毫米、宽约千分之一毫米的杆菌。“O”是德语对这种细菌称谓的第一个字母。
大肠杆菌因其抗原抗体反应不同,截至目前被分为173种。“O-157”于1982年被美国科学家定为第157种而得名。
感染上大肠杆菌“O-157”的患者往往都伴有剧烈的腹痛、高烧和血痢。病情严重者并发溶血性尿毒症症候群(HUS)和脑炎,危及生命。
“O-157”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近年来不仅在日本,而且在美国以及欧洲、澳洲、非洲等地也发生过。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估计,“O-157”在美国每年可造成2万人生病,250至500人死亡[4]。
丙烯酰胺 2002年4月,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的科学家发布一项研究报告指出,包括炸薯条在内的多种油炸淀粉类食品中含有致癌物质丙烯酰胺。这份报告指出,1公斤炸薯片的聚丙烯酰胺含量是1000微克,炸薯条是400微克,而蛋糕和饼干中的含量则为280微克。
丙烯酰胺这种物质人们并不陌生,在诸如塑料和染料等许多材料中都有使用。动物试验证明它有致癌危险,但2002年以来的多项研究却又陆续证实,在对土豆等含有淀粉的食品进行烤、炸、煎的过程中也会自然产生丙烯酰胺,这就逐渐开始掀起了一场新的食品安全风波[5]。
1。2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后果 经济损失 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分可观。
英国自1986 年公布发生疯牛病以来,仅禁止牛肉出口一项,每年就损失52 亿美元。为彻底杜绝“疯牛病”而不得已采取的宰杀行动损失300 亿美元。
比利时发生的二恶英污染事件不仅造成了比利时的动物性食品被禁止上市并大量销毁,而且导致世界各国禁止其动物性产品的进口, 这一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达3.55亿欧元,如果加上与此关联的食品工业,据估计其经济损失达13 亿欧元。 政治后果和贸易纠纷 比利时政府因二恶英事件,使欧洲乳、鸡、牛肉等食品的出口在全球范围内受因,而造成内阁倒台.2001年德国因疯牛病导致卫生和农业部长辞职。
欧洲消费者当前反对转基因食品在很大程度上是反映了对政府的不信任。从国际上的教训来看,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不仅使所在国在经济上受到严重损害,还可以影响到消费者对政府的信任,乃至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6]。
2、国内主要食品安全事件: 1987年12 月至1988年2 月,上海甲型肝炎暴发性流行事件,30万市民染上甲肝。 1996年6月27日至7月21日,云南曲靖地区会泽县发生食和散装白酒甲醇严重超标的特大食物中毒事件,192 人中毒,35人死亡,6人致残。
1997年6月底至7月上旬,云南思茅地区发生群众自行采食蘑茹中毒事件,共有255人中毒,死亡73人。 1998年2 月, 山西省朔州、忻州、大同等地区连续发生的多起重大的假酒中毒事件, 有200多人中毒,夺去了27人生命。
1999 年1月, 广东省46名学生食物中毒; 同年6月, 某省一医院接受了34人中毒事件,中毒原因都是食用带有甲胺磷农药残留的“蔬菜”。 2001年1月, 浙江省杭州市60多人到医院就诊, 症状为心慌、心跳加快、。
5.食品安全论文3000字
食品安全问题原因浅析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虽然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已取得很大进展,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从“苏丹红一号”色素、“阜阳奶粉”事件、“广东毒大米”事件、“瘦肉精”事件、“人造鸡蛋”事件,到各种添加剂的使用、“三聚氰胺”事件、蔬菜残留农药、转基因农作物以及塑化剂事件等等,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反映出无论从食品源头的安全状况还是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都令人堪忧,让人不得不思考: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 二、引起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 人们常说,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法律、政府、社会力量、媒体、消费者等多方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那么食品安全事件究竟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 (一)生产者诚信缺失 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竞争愈演愈烈,不少生产者为了能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不得不想尽办法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使其不断发展壮大。
因此,不少生产者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开始不择手段,置他人安危于不顾。例如:在2008年的人造鸡蛋事件中我们知道,1公斤的假鸡蛋成本在0.55元左右,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经营“人造鸡蛋”充满了暴利[2]。
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生产者漠视生命,丧失道德,扭曲人性。 (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在消费活动中发挥“双刃剑”的作用,既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样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进一步了解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笔者对消费者食品采购进行了调查总结,结果发现:消费者在食品采购时关注保质期的人占29.7%,关注包装情况的占25.5%,可见消费者对食品的产地、人造食品添加剂的含量、矿物质、维生素、纤维素的含量关注较少。这一调查表明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这样会给生产者以可乘之机,蒙蔽、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给消费者的人生和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损失。
(三)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食品安全法》表决通过,并于2009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它的提出为改善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提够了有效的法律依据,但由于此法颁布时间较短,有些法律法规实施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够完。
6.食品污染的总结论文
品安全论文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 食品安全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应是我国较早的负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的职能部门,具有不可处分的法定义务。履行这一法定义务的手段是卫生监督。
食品在“从农田到餐桌”的一系列过程中,可受到有害因素的污染,导致食品存在危害性,从而构成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概述;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对策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食品安全概述;体系建设;监管 前言 民以食为天。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
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
然而,此后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 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13%的人表示"可能会"。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一、食品安全的概述 1、定义 (1)食品安全。依照《国际食品卫生通则》的定义是:保证食品在按照其用途进行烹调和/或食用时不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这里的食品安全强调的是后果。而《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15091-95》的定义是:为防止食品在生产、收获、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被有害物质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污染,使食品有益于人体健康,质地良好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并列出其同义词是:食品卫生。可见,这里的食品安全包括对食品生产到销售的整个食物链的过程要采取的措施。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增强人民体质。 (2)食品安全危害性。
是指潜在损坏或危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因子或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
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存在于食品中,一旦这些因子或因素没有被控制或消除,该食品就会成为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食品。 2、特征 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具有以下特征: (1)可存在于“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过程中。
随着食品工业化生产发展,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一特征将更加突出。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在食品中的概率将更进一步加大。
(2)可因不同的食物链环节有差异,其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有别。例如在种植农产品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农药、兽药、激素等化学物质的危害;食品在生产加工环节的危害因子或因素可能以生物性、物理性为主。
因此,在整个人类食物链的不同环节上,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各有侧重,其程度也强弱不一。 (3)食品安全危害性表现出来的程度或后果受到主观(人为的)和客观(天然的)两种因素的双重作用。
尤其是主观的,即食品安全危害性人为的作用,其导致的程度和后果可因这一作用减轻或加重。 (4)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对人体健康导致的后果可因其种类型别、毒力大小等因素表现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反应(中毒)特征。
其慢性反应(中毒)具有潜在性、隐蔽性,不易被发现,以致不受人们所重视。 (5)食品安全危害性可通过采取多种手段与措施来控制或消除,将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达到人类食品无毒无害的基本要求。
这些手段或措施有法律属性的,即依法开展对食品安全危害的监督管理,如《食品卫生法》等。也有技术性的,如GMP、HACCP等。
这些法律法规、标准等是保证食品安全,降低其危害性的有力措施。
3、分类 根据《食品企业HACCP实施指南》,食品安全危害可分为三种类型: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存在于这三种类型中。
它们可以侵袭到从“农田到餐。
7.求助:关于食品方面的毕业论文
论市场经济下街头食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街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政府宏观的法制管理与下岗就业的矛盾突出.在新的经济体制下,市场经济空前活跃与繁荣,下岗及无业人员剧增,农村闲散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租借门面一切证照费用高.因此,沿大街小巷无四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营业执照)经营各种食品行业随处可见. 食品行业具有经营自主权和灵活性.食品行业为了自我发展和生存,以销售量大、利润高的食品为轴心,其产品必须围绕市场而变化而变化.经营的自主性和灵活性给卫生监督管理增加了难度. 食品行业中以国营、集体、合资、股份、私营、个体等各种形式组合,尤以个体为多,其游击性强,分布广泛,遍及城乡大街小巷.食品生产经营者以独立法人资格在社会,形成食品经营分散和松散性,卫生监督人员可操作性差、难度大. 经营人员素质低.随着食品行业的大发展,食品从业人员剧增,但经营人员的文化素质低,卫生意识差,法制观念淡漠,造成基础卫生设施差,不能确保产品的卫生质量.给培训、监督监测工作带来了广度和难度. 街头食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分工不明确,综合治理不得力.根据《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沿街摊点由工商、城管、街道来管理,但目前仍只处于收取摊位费、无人管理的局面.使卫生工作处于非常尴尬的局面. 对策与探讨.时不待我,面对现实的挑战,唯有迎头搏击,思索对策,加大执法力度,才是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根本出路.大力广泛宣传、争取全社会参与,全方位监督充分利现代视听技术,如广播、电视、各类报纸、橱窗、卫生课、文节演出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持合格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大力发动群众,群策群力,使每个公民成为义务监督员,自觉抵制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种现象和产品. 加强综合执法,认真贯彻落实《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为管理好街头食品、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由政府协调、工商组织、城管、街道、公安等部门参与,卫生部门配合,定期对辖区内的早市、夜市、白天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取缔无证经营商家,保证经营合法,设施完善,产品质量合格. 集中管理、完善设施对于沿街的摊点应选择既方便群众又不影响市容市貌的小街或建立一片蓬式食品摊点,每个摊点有相对固定位置,具有基本卫生设施,应有上下水通道,有盛放废弃物容器、有专人进行处理,保持环境卫生. 大力推行使用一次性餐用具由于销售场地有限,餐用具不能进行消毒处理.因此,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包装食品及一次性餐具,不能用手抓食品及用废报纸包装食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现象发生. 走内涵管理之路,强化职业技术培训充实专职卫生监督队伍,广开门路,不拘形式的加强业务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卫生监督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益,增强法律意识和专业意识,扩大监督监测视野和水平,使管理工作上一个台阶. 总之,街头食品卫生是一个社会管理系统工程,靠卫生部门单一管理是不可行的.应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工商、街道、城管、公安、卫生等部门组合,形成综合治理,才能把街头食品卫生管理好. 来自:标准论文网。
8.关于食品的毕业论文
食物经过油炸后,改进了其色、香、味,引人食欲。春卷、油条、油馓子、炸鱼、炸虾等,都是饭店、餐厅、食堂甚至家庭餐桌上的常备菜。大排档、夜市上更少不了支上油锅,鱼、肉、豆腐、土豆、苹果、香蕉都可入锅一炸。但是从营养方面来看,不宜长期过多食用油炸类食品。油炸类食品不但营养价值很低,其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也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
油炸就是食品在沸油中受高热的作用而熟,所用油温通常为150-300℃之间,在这样的高温下,营养素很快就被破坏。维生素C几乎完全消失,维生素B2和尼克酸损失大半,油脂中的必需脂肪酸大量损失,蛋白质的消化吸收率大大下降。油炸食品的营养价值与原来食品相比不及原先的1/3,但是,营养价值的损失只是油炸食品危害的一小部分,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来自于其中存在的对人体健康有很大威胁的有毒有害物质。
多环芳烃类韧质:
油炸食品经高温油炸加工而成,有机物的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多环芳烃类物质,其代表即3,4-苯并芘。食用油在高温作用下产生的油烟中就含有3,4-苯并芘类物质。食物经油炸后,在浓油烟的环境下停留时间过久,或油炸食物所用油因长期不更换,易被3,4-苯并芘污染,用这样的油炸制食物,长期食用对人体的危害可想而知。
苯并芘是一类具有明显致癌作用的有机化合物,易导致肺癌、胃癌等恶性肿瘤,既污染大气,又危害人体健康。曾有实验表明,将苯并芘涂在兔子的耳朵上,40天后此位置上便长出了肿瘤。人类生活环境中的苯并芘含量每增加1%,肺癌的死亡率即上升5%。而经常食用被苯并芘污染的油炸、烧烤类食品,致癌物质会在体内蓄积,增加患恶性肿瘤的危险。
丙烯酰胺类物质:
研究表明,淀粉含量较高的食品,如土豆、饼干、面包和麦片等,在经过煎、炸、烤等高温(120℃)处理后,容易产生一种致癌性物质——丙烯酰胺,且随着温度的升高,其含量也随之增高。丙烯酰胺是人体的可能致癌物。流行病学观察表明,长期低剂量接触丙烯酰胺会出现嗜睡、情绪和记忆改变、幻觉和震颤等症状。在包括炸薯条在内的多种油炸淀粉类食品中含有大量丙烯酰胺,如1000克炸薯条丙烯酰胺含量约为400微克,而世界卫生组织(WHO)提示每个成年人每天摄入的丙烯酰胺量不应超过1微克。
另外,油脂在高温下煎炸10分钟之后,便可发生明显的变化,颜色变深,黏度增加,产生烟雾和气泡等。这说明油已经变质,不宜再使用了。反复使用的油,其营养物质遭到彻底破坏,脂肪酸发生热裂解、热氧化、热聚合,会产生正烷烃、单烯烃、酚类、酮类及其它有害的有机化合物。动物试验表明,多次使用的食用油会缩短果蝇30%以上的寿命,并可升高果蝇的不育率,且有明显的致癌性。
要避免油炸类食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最重要的是改进食物烹调方法和饮食习惯。
改变以油炸和高脂肪食品为主的饮食习惯。油炸食品热量高,含有较高的油脂和氧化物质,经常进食易导致肥胖、高脂血症、冠心病及癌症。油炸食品要严格控制油温,最好控制在150℃左右,火不要烧得过旺。如油温超过200℃,则煎炸时间不要超过2分钟;油炸食品一次不可多食,也不宜经常食用;不要把煎炸的食品长时间放在阳光下曝晒,曝晒时间越长,食品中的致癌物质就越多;煎炸食品一次不能烹调完的,也不宜久贮,应及时处理。
多吃蔬菜和水果。专家最近发现,在制作油炸制品的过程中,使用类黄酮可大大减少丙烯酸胺的形成。他们在炸薯条时添加了少量的类黄酮,结果发现,油炸过程中产生的丙烯酸胺减少了50%。类黄酮广泛分布于各种黄绿色蔬菜和水果中。
近年来,西方等发达国家已出现了减少摄入煎炸食品的趋势。但在我国,煎炸食品的品种及食用量却均有明显增加。鉴于可能产生的各种危害,油炸食品还是以少吃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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