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汉大学修读第二学位有哪些专业
江汉大学修读第二学位专业包括:
工商管理、法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教育学、应用心理学。
第二学位即获得第一个学位后,通过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获得第二个学位的考试(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后,修习第二学历的课程学分修满、并通过在主考院校论文答辩合格、即可获得由主考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及毕业证。其目的是为尽快培养出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的方式相辅相成,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广义的第二学位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一、报名条件
1.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品学兼优、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身体健康、学有余力者;
2.主修专业培养计划内已修读课程成绩平均成绩70分以上,有信心有能力修读双学位;
3.每人只能选修一个双学士学位专业,且双学士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必须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
二、双学位专业按学分收费,每专业总学分约为45学分,学习时间为2.5学年。
目前我校开设以下12个双学士学位专业,另外与华中师范大学联办1个专业,与武汉理工大学联办2个专业。
三、报名及注册程序
1.凡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务在线”网站下载或到各学院教学办领取填写《江汉大学本科学生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2.学生于2011年12月1日-12月8日将《江汉大学本科学生双学位专业申请表》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初审申请者报名条件并签署意见。
3.学生于2011年12月9日-12月13日将《江汉大学本科学生双学位专业申请表》送交开设双学位专业学院教学办。
4.开设双学位专业学院教学办在2011年12月14日前将申请双学位学习学生报名表汇总交教务处学籍科。
5.学籍科进行双学位报名资格审核,并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开办专业,原则上人数不足15人的专业不开设。学籍科于2011年12月19日前通过“教务在线”发布获得学习资格且能够开班的学生名单。
6.获得学习资格的学生于2011年12月20日-12月23日到校财务处缴纳双学位专业课程学习费用,过期作自动放弃修读双学位资格处理。
7.获得学习资格且已缴纳双学位学费的的学生即获得双学位注册资格,于本学期结束前在学校“教务在线”网站下载双学位专业课表,按照课表安排参加学习。
8.对于无法继续坚持双学位学习者,可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至第二周填写《江汉大学双学位退选审批表》(一式三联),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审批,并到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过期将不再办理退报手续,双学位学费未缴清者,不得参加校级公共选修课选课、考试及登录成绩。
四、双学士学位专业上课地点在校内,利用双休日或晚上安排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