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论文如何做外文参考文献
施尚达现在很多高校都要求学生在硕士论文写作中能有一定数量的外文参考文献,甚至强制规定要作一定数量的外文参考文献。尽管这种强制作注释的做法一直是我们批判甚至嘲笑的对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文章中加入一定数量的外文参考文献(主要是英文参考文献)能够有效地提升您论文的质量与品位,至少在形式上会比较美观,能够使您的论文顺利地通过甚至评优。但是外文文献浩瀚如烟,到底怎么做外文参考文献呢?法律硕士论文网提供如下一些参考性意见,供硕士生朋友们参考借鉴:
1、从主题出发寻找外文文献。
首先可以结合论文的主题来寻找外文文献,这种方法在本质上就是从主题出发寻找资料,只不过目标是外文资料。例如,您写的论文是关于“电脑犯罪”的,那么你搜索的外文关键可以是“Computer Crime”或者“Cyber Crime”。
2、从关键词出发寻找外文文献。
从关键词出发寻找外文文献的做法和上述主题出发寻找外文文献的方法与技巧基本相同,只不过设定的检索词多一些而已。一个论题下会有很多关键词,因此您可以从这些关键词出发寻找外文文献。例如,您的论文主题是“刑讯逼供”,这个主题下又“刑事证据”“非法证据”等关键词,您可以从这些关键词出发寻找外文文献,这样的话,检索的面将更大,能够寻找到更多的外文资料。
3、从他人著作中转引外文文献。
从他人著作中转引外文文献是一种捷径。例如您写的论文主题是“绿色采购”,那么您可以购买一些关于“绿色采购”的学术专著,这些专著中肯定包含很多外文文献,您可以直接拿来作为自己的外文注释。当然,严格来说,这样的方法是不规范的,因为这种学术态度不严谨。当然这是捷径,您可以采用一下,想必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附:1、外文文献查找的技术手段。
查找外文资料可以进入一些专业的数据库,如Heinonline等。当然如果您没有进入这些数据库的权限,那么我们教你一种简单的办法,进入谷歌,输入:“英文关键词(空格)pdf”就可以查找到很多pdf文档,一般都是外国人写的期刊文献。我们演示一下上文提到的关键词“cyber crime”。我们进入谷歌检索“ cyber crime pdf”,我们会发现1-100个检索结果几乎全是关于cyber crime的外文文献。那么多外文文献够你用了吧。那么这些文献质量怎么样吗?我们下载第一个结果看看,题目是“Cyber Crime . . . and Punishment?—Archaic Laws Threaten Global Information”,是Mcconnell International于2000年发布的,一共有10页。这个文献的质量应该说是很不错的。
2、外文文献查找的注意点。
外文文献查找中也要注意,有些主题是没有外文文献的,不是什么东西都有外文文献的,中国人研究的一些东西外国人根本不感兴趣。我们遇到一个同学,他要写“集体林权”,他要找外文资料。外国,例如美国有集体林权吗?恐怕没有的,人家法治国家都是私有制国家,你要找关于集体林权的外文文献你去朝鲜和古巴找吧。这些国家不是法治国家,也没有人研究法律,哪里的外文文献?所以说,找外文文献也是要有悟性的,要有学术敏感度的,不然是找不到的。
3、外文资料的数量。
2.法律硕士论文如何做外文参考文献
施尚达 现在很多高校都要求学生在硕士论文写作中能有一定数量的外文参考文献,甚至强制规定要作一定数量的外文参考文献。
尽管这种强制作注释的做法一直是我们批判甚至嘲笑的对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文章中加入一定数量的外文参考文献(主要是英文参考文献)能够有效地提升您论文的质量与品位,至少在形式上会比较美观,能够使您的论文顺利地通过甚至评优。但是外文文献浩瀚如烟,到底怎么做外文参考文献呢?法律硕士论文网提供如下一些参考性意见,供硕士生朋友们参考借鉴:1、从主题出发寻找外文文献。
首先可以结合论文的主题来寻找外文文献,这种方法在本质上就是从主题出发寻找资料,只不过目标是外文资料。例如,您写的论文是关于“电脑犯罪”的,那么你搜索的外文关键可以是“Computer Crime”或者“Cyber Crime”。
2、从关键词出发寻找外文文献。 从关键词出发寻找外文文献的做法和上述主题出发寻找外文文献的方法与技巧基本相同,只不过设定的检索词多一些而已。
一个论题下会有很多关键词,因此您可以从这些关键词出发寻找外文文献。例如,您的论文主题是“刑讯逼供”,这个主题下又“刑事证据”“非法证据”等关键词,您可以从这些关键词出发寻找外文文献,这样的话,检索的面将更大,能够寻找到更多的外文资料。
3、从他人著作中转引外文文献。 从他人著作中转引外文文献是一种捷径。
例如您写的论文主题是“绿色采购”,那么您可以购买一些关于“绿色采购”的学术专著,这些专著中肯定包含很多外文文献,您可以直接拿来作为自己的外文注释。当然,严格来说,这样的方法是不规范的,因为这种学术态度不严谨。
当然这是捷径,您可以采用一下,想必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附:1、外文文献查找的技术手段。
查找外文资料可以进入一些专业的数据库,如Heinonline等。当然如果您没有进入这些数据库的权限,那么我们教你一种简单的办法,进入谷歌,输入:“英文关键词(空格)pdf”就可以查找到很多pdf文档,一般都是外国人写的期刊文献。
我们演示一下上文提到的关键词“cyber crime”。我们进入谷歌检索“ cyber crime pdf”,我们会发现1-100个检索结果几乎全是关于cyber crime的外文文献。
那么多外文文献够你用了吧。那么这些文献质量怎么样吗?我们下载第一个结果看看,题目是“Cyber Crime . . . and Punishment?—Archaic Laws Threaten Global Information”,是Mcconnell International于2000年发布的,一共有10页。
这个文献的质量应该说是很不错的。2、外文文献查找的注意点。
外文文献查找中也要注意,有些主题是没有外文文献的,不是什么东西都有外文文献的,中国人研究的一些东西外国人根本不感兴趣。我们遇到一个同学,他要写“集体林权”,他要找外文资料。
外国,例如美国有集体林权吗?恐怕没有的,人家法治国家都是私有制国家,你要找关于集体林权的外文文献你去朝鲜和古巴找吧。这些国家不是法治国家,也没有人研究法律,哪里的外文文献?所以说,找外文文献也是要有悟性的,要有学术敏感度的,不然是找不到的。
3、外文资料的数量。
3.关于法理学的外文参考文献有谁知道啊
第一编参考文献7.[德]考夫曼、哈斯默尔主编.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8.[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9.[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第二编参考文献.7.[英]哈特.法律的概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8.[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9.[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0.[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11.[美]L.亨金.权利的时代.北京:知识出版社,1997.12.[美]贝勒斯.法律的原则.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13.[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14.[英]哈特.惩罚与责任.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第三编参考文献6.[德]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7.[美]霍贝尔.原始人的法.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8.[英]梅因.古代法.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9.[日]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第四编参考文献.20.[德]拉伦兹.法学方法论.五南图书出版公司(台湾),1996.21.[德]迈耶.德国行政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22.[日]大木雅夫.比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3.[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第五编参考文献10.[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法律的任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1.[英]斯坦、香德.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12.[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13.[英]密尔.论自由.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14.[英]洛克.政府论(上、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15.[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16.[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7.[美]罗尔斯.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8.[美]麦金太尔.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19.[美]科斯.企业、市场和法律.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20.[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下).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第六编参考文献1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13.[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北京:三联书店,1991.14.[美]庞德.法律史解释.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15.[英]科特威尔.法律社会学导论.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这是关于法理学的一些外文参考文献,我不知道你要的是文章还是一些书,这此就是书了。
4.谁能提供有关法律的外文文献 最好带中文翻译 20000字母以上也别超
A contract is illegal if either its formation or its performance is contrary to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to public policy. In general, illegal contracts are void. While there is a wide variety of situation which may produce illegal contracts, the discussion in this lesson will focus on three broad categories of such contracts: (1) contracts in violation of positive law, (2) contracts expressly made void by statute, and (3) contracts contrary to public policy.1. Contracts in violation of positive law. A contract which provides for the commission of a crime or whose nature tends to induce the commission of a crime is illegal. Similarly, a contract which cannot be performed without the commission of a tort is illegal; however, the fact that a tort is committed during the performance of a contract does not in itself make the contract illegal.2. Contracts made illegal by statutes. Statutes which expressly deal with the legality of certain types of contracts may be divided into three groups: (1) criminal statutes, (2) statutes expressly declaring contracts void, and (3) regulatory statutes. Statutes commonly have statutes which either prohibit or regulate wagering. Generally, wagering contracts are illegal and will not be enforced. Wagering contracts should be distinguished from contracts to shift a risk. In a wagering contract, a risk is created for the purpose of bearing it---such as a bet on a football game. A risk-shifting contract---such as an insurance contract---is legal so long as the person purporting to shift the risk actually had the risk. Stock and commodity market transaction entered into in good faith are speculative contracts and not illegal as wagers.Some common example of statutes declaring certain types of contracts illegal are usury laws and Sunday closing or blue laws. These statutes often make the contracts void and may subject the parties involved to various penalties and forfeitures.In order to protect the public, states have enacted a wide variety of statutes regulating the conduct of various types of businesses and professions. The most common type of regulation provides for the obtaining of a license before a person, partnership, or corporation engages in a regulated activity such as the practice of law or medicine or the carrying on of a trade such as barbering or plumbing. If a person contracts to perform such a service or engages in a regulated business without first having obtained the required license, any contracts he makes are illegal. Again, however, a distinction must be made between regulatory statutes which require proof of skill and character before the issuance of a license, and those statutes designed to raise revenue and which permit the issuance of a license to anyone who pays a certain, often substantial, fee. The failure to obtain a license required by a revenue-raising statute does not affect the legality of a contract made by the unlicensed person. 合同是非法的如果或它的形成或它的表现与国家政策是相反的与公共利益和。
总之, 非法合同是空的。当有各种各样也许导致非法合同的情况, 讨论在这个教训将集中于三个宽广的类别的这样合同: (1) 收缩违反正面法律, (2) 合同明确地做的空隙由法规, 并且(3) 收缩相背与国家政策。
1. 合同违反正面法律。提供罪行委员会或自然倾向于导致罪行的委员会的合同是非法的。
同样, 无法执行没有侵权行为的委员会的合同是非法的; 但是, 事实侵权行为做在合同的表现期间本质上不使合同非法。 2. 合同使非法由法规。
明确地应付某些类型合法合同的法规也许被划分成三个小组: (1) 罪犯法规, (2) 法规明确地宣称合同无效, 和(3) 管理法规。法规共同地有或禁止或调控wagering 的法规。
通常, wagering 的合同是非法的, 不会被强制执行。Wagering 合同应该是卓越的从合同转移风险。
在一个wagering 的合同, 风险被创造为负担它这样的目的作为赌注在橄榄球赛。风险转移合同这样因为保险合同是法律的只要人声称转移风险实际上有风险。
股票和商品市场交易被输入入真诚是投机合同和不非法的作为赌注。 法规某一共同的例子宣称某些类型合同非法是高利贷法律和星期天关闭或清教徒法规。
这些法规做合同无效和经常也许服从介入的党对各种各样的惩罚和没收。 为了保护公众, 状态制定各种各样的法规调控各种各样的类型品行企业和行业。
最共同的类型章程提供获得执照在人之前, 合作, 或公司参与被调控的活动譬如法律或医学实践或继续贸易譬如barbering 或测量深度。如果人收缩进行这样服务或首先参与被调控的事务没有被获得必需的执照, 他做的所有合同是非法的。
再, 然而, 必须被区分在要求技巧和字符证明在执照的发行之前的管理法规, 并且那些法规之间被设计培养并且允许执照发行对任何人支付确定, 经常坚固, 费的收支。疏忽获得执照由一个收支培养的法规必需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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