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会计法律责任论文范文
略论会计法律责任摘要: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编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对改进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明确会计法律责任的承担,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有很大的裨益。关键词:会计制度;法律责任;误区;承担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其基本立足点就是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平等竞争、规章健全、秩序井然、功能完备和运转灵活的市场经济体系。
会计工作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与社会事业越发展,会计工作越重要。然而,在《会计法》贯彻实施的过程中,一些会计人员在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误区,以至于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工作偏差、错漏现象较多,加之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时,不实、虚假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法律实施的障碍。
如果会计信息虚假、失真现象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尽管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明确,但在追究违法主体责任时缺乏有力手段予以保障,也将使规范会计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立法宗旨无法落实。一、明确会计法律责任是时代的要求财会工作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与社会事业越发展,财会工作越重要,作为“反映、监督与控制”财务运行的主体———会计人员责任十分重大,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的法律责任更加突出。
有根据最近的调查研究与分析,即使在新《会计法》全面实施的今天,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财会基础工作薄弱化的现象仍较普遍存在,甚至有少数会计贪污挪用、严重违法犯罪。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⒈认识误区。
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转换的时期,传统观念受到巨大的冲击,这种客观存在的历史必然,引发了一部分人的思想混乱,而财会领域又成了重灾区之一。其认识上的误区主要有二,一是“机遇观”。
这几年财会领域为了尽快与国际接轨,其政策法规和制度安排不断朝着“自主”的方向变化和调整,因而,相当一部分会计认为,抓住这一过渡时期的“机遇”大搞一把无碍,等到规范定型后再循规蹈矩不迟。二是“依附观”。
随着各地企业民营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特别是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财会人员与企业的关系已由过去的半独立型转为依附关系,为“老板”的服务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程度,因而造假账、偷漏税、提供失真会计信息已成为公开的秘密。⒉素质低下。
诚然,在我国的财会领域确有不少优秀的“内当家”,他们忠于职守,遵纪守法,默默奉献,但也有相当部分“中间者”在“大气候”的影响下,法律意识淡薄,随波逐流,最终走向了拜金主义歧途,成为社会的败类。究其原因,主要是大众心理和个体素质与社会义务相分离的社会认同感从中作祟,政治素质低下,导致以身试法。
二、会计法律责任认识上的误区⒈会计人员缺乏相应的法律观念和对法律本身认识上的误区。目前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取得和继续教育方面,《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相应规章之中都作出了规定,除需具备一定的财会专业知识外,财经法律法规的掌握也被列入了重要内容。
遗憾的是,在这方面,许多会计人员对法律本身的理解熟悉程度令人堪忧。在会计人员之中,许多人对于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业务规范和法律责任方面的知识都非常贫乏,而有些会计人员甚至认为这些问题无关紧要,只要做好“份内之事”,便尽到了职责。
可见《会计法》的普及工作到目前为止不是可以暂告一段落,而是需要进一步推进。从现实层出不穷的违法会计行为的案例中也可以发现,会计人员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这一现象不仅已经严重影响了会计队伍的形象,也严重影响到会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⒉对虚假会计信息认定的认识误区。在追究会计法律责任时,关键性的一步就是要确认会计信息是否属虚假。
而对于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理论上有分歧,有观点认为,应当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而有的观点则认为,应从会计专业角度衡量,因而在认定方式上难以统一。笔者认为在认定时,应先考虑从其行为构成,即从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行为结果的危害程度来加以区分,也就是采用行为目的、行为性质、行为结果三方面结合综合认定的方式。
但在具体认定会计信息是否属虚假时,由于执法、司法人员往往缺少专业知识,单纯由其认定尚有困难,因而可考虑聘请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借助专业知识分析判断。⒊单位负责人只对单位重大决策负责的认识误区。
新《会计法》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而现实中许多单位负责人在认识上还是多把自己定位在企业法人最高决策者的位置上,即只认识到其对本单位的重大决策负有全面责任,而对于会计工作往往认为属于部门工作范畴,应由其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人员负责,表现在具体方面,单位负责人或是忙于行政管理或是忙于业务经营或是忙于应付大小会议,而疏于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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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的会计责任体系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重新修订后的《会计法》。《会计法》在许多方面都做了重大修订,特别是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责任的主体。本文拟就会计责任体系做一点探讨。
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修订后的《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还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实际上确立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和在通常情况下对会计资料的虚假和重大遗漏承担主要责任。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项制度的合理性予以论述。
1、会计责任的经济学分析。
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是经济个体在进行行为选择时要进行成本收益的比较。只有当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大于其成本时,经济个体才会实施该行为;收益和成本的差异越大,实施该行为的愿望就越强烈。提供虚假、片面的会计资料,其目的不外乎以下几种:隐瞒利润,以减少税负;操纵盈余,以保持和抬高股价;粉饰会计报告,以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及其资本;虚夸业绩,以获得提升和高额奖金及职务消费;职务侵占。除了职务侵占以外,其他造假行为不会给会计人员带来任何直接的收益。这些行为所带来的好处几乎全部归单位负责人占有。既然单位负责人占有了会计造假行为的几乎全部收益,他自然应对此承担主要责任。如果让会计人员对此承担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就更有足够的造假冲动。因为在此情形下,巨大的收益成本顺差会使单位负责人肆无忌惮地“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报告。会计人员的许多切身利益都受制于单位负责人,如果对会计造假予以抵制,一方面要承受来自单位负责人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因抵制而带来的预期损失可能远远超过配合造假的成本。虽然法律对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作了禁止性规定,但作为领导的单位负责人要找一个理由来打击报复会计人员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因此会计人员往往不得不配合会计造假。此次制度修订,就是想通过增加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单位负责人的造假成本来实现“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立法宗旨。
2、会计责任的法理分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进行各种活动,包括对外提供会计资料。我国的《会计法》和《公司法》都规定单位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签章,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至于具体的会计经办人员是基于公司负责人的委托授权而代其行使会计的反映和控制职能,会计人员和公司负责人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按照委托代理制度的规定,代理行为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的主体应对会计造假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单位负责人拥有管理单位重要事项的权利,他可以通过选用合适的会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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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法规论文以什么为题最好
一、会计与社会发展、经济环境等关系
1. 现代会计发展与经济环境的关系
2. 社会经济环境对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影响
3. 近代会计思想的发展与演变
4. 会计理论结构的探讨
5. 信息技术与会计变革
6. 会计的国际化和国家化辩证关系分析
7. 当前我国会计环境若干问题的探讨
8. 会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9. 近代会计发展史研究
10.会计信息质量与资本市场发展
11.会计学科发展趋势研究
12.中美**会计准则比较
13.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研究
14. 转型经济时期会计的特征分析
15. 经济全球化与会计国际化
16. 不同经济体制中的会计模式问题
17.社会经济环境变迁对会计学科体系的影响分析
18.现代会计在经济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功能分析
19.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
20.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环境分析
21.企业目标、会计目标与内部会计控制
22.会计环境的变化将导致会计理论的重构
23.试论知识经济时代的会计时空观
24.企业会计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比较研究
25.行为科学与行为会计研究
、会计教育问题
1.会计学科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2.我国大学本科会计教育改革设想
3.会计学科体系及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发展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5.会计人才的评价、选拔与激励机制
6.会计机制与会计人员的自律机制
7.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设置问题
8.会计职业道德
9.财务管理学科体系及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发展
10. 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与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课程体系改革
11.会计教学方法探讨
12.会计本科学习阶段的思考
13. 会计与财务教学
14. 网上评教体系功能作用
15. 会计、审计、财务课程中的多媒体教学问题
16. 会计、审计、财务课程中的案例教学问题
17. 会计、审计、财务专业中的实践教学问题
18.构建会计人员能力评价的指标体系
19.大学会计教育存在的问题与改革途径
20.新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对大学会计教育的冲击
企业财务管理问题
1.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创新
2. 市场经济与财务管理运行机制
3. 战略财务管理问题
4. 债务重组的财务与会计问题
5. 资本成本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6. 股票期权制与企业理财
7. 资金结构理论评述
8. 投资组合理论
9.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10.资金成本研究
11.股权激励及其对财务的影响
12.企业财务能力分析
13.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14.财务风险管理
15.收入管理
16.股利政策
17.股利分配的影响因素及其经济后果
18.企业适度负债研究
19.我国**企业实行民主理财的调查报告
20. 企业财务控制机制
21. 非持续经营企业的财务管理
22.管理层收购中的财务问题
23.财务分析
24.企业绩效评价体系问题
25.财务理论与财务实践背离情况的调查及其协调对策研究
26.行为财务理论综述
27.企业集团管理控制模式选择及实施
28.基于财务报表分析的证券投资策略研究
29. 认股权证在投融资中的功能作用
30. 内部资本市场的相关问题研究
31.EVA在企业绩效评价中的运用
32.公司价值评估模型及其评价
33.公司治理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34.信息披露与公司融资成本
35.财务风险管理
36.财务困境研究
37.财务治理模式探讨
38.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
39.再融资方式与成本的比较
40.资产重组与债务重组
41.投资决策需要考虑的问题
4.求关于会计法规体系的论文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与思考一、背景 1999年修订的《法》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完善会计监督体系、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明晰会计责任等方面有了性的进步,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然而由于市场条件下复杂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特别是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要求的加强、会计处理技术飞速对传统会计的冲击以及新兴工具的不断涌现,现行的会计法规渐显不足。
因此,我们应当研究和思考如何建立以《会计法》为核心、促进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会计法规体系,理顺《会计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这是当前会计研究的_个重要课题。它对进一步发挥会计法规及相关法律在打击会计造假、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对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基本评价 从整体上看,会计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在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中都有涉及。在会计核算方面,已形成“《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的﹁整套会计法规体系;在会计监督方面也形成了以《会计法》、《审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为统帅,包括各种行政法规在内的共同指导会计监督和审计执业的法规体系;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管理等方面也有不少的规章制度,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暂行规定》等。
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既体现了特色,又借鉴了国际惯例。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在各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仍需不断完善。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一些已经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具体会计准则绝大部分只适用于上市公司,也远远不能够满足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2.从预算会计体系上看,虽然在1997年已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处于基本准则的地位),但政府会计准则尚未制定。
因此,从完善会计准则体系角度看,客观上要求加紧制定行政单位会计准则、总预算会计准则、事业单位的具体会计准则,同时更有必要建立一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来指导预算会计准则的制定。 3.从我国会计法规的规范程序上看,政出多门的现象仍然存在。
如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并行,财政部与证监会都出台法规对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进行规范等。 4.会计法律与其他相关法律存在协调问题,如修订的《会计法》加大了对违法的会计行为的惩罚力度,而对这些会计违法行为的惩罚则有赖于《民法》、《刑法》等法规内容的配套与完善。
三、从《会计法》修订看会计立法与相关经济因素的关系 1.历史表明,会计立法要与经济体制相适应。1985年的《会计法》强调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保护公共财产;1993年修订的《会计法》强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上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放在首位。
2.会计立法要与经济组织形式的发展相适应。1985年《会计法》的适用范围除了社会团体外,全部为国家单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逐步发展,各种经济形式不断涌现,因而1993年修订时在适用范围上加入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日益占主导地位,因而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在适用范围上特别增加了“公司组织”这一特定主体。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责任主体必须与其存在的环境即法人制度相适应,会计责任主体必须与法人责任主体相一致。
4.国家管理职能的转变与会计管理体制存在重大关系。 5.会计监督体系要与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
6.健全会计法规体系是“法制经济”对会计行为的要求。四、市场中的法制与会计法治 1.明确我国会计法规在体系中的地位。
会计法制是我国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鲜明的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人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挥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中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我国经历着一个由传统社会步入社会的巨大转变和过渡。
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社会经济的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运转机制都将发生重大的质的变化,其主要标志是:国家立法更加适应发展和变化了的各种社会实践的需要,并且能够充分体现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价值目标和需求。 2.创立实现会计法治化的基本条件。
会计法治的目标是要实现会计法律运转机制的现代化,最终达到一种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社会状态。在会计领域内严格贯彻法治原则,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用法律的手段来管理和协调会计事务,使国家在宏观上管理和监督会计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实现会计法治化应当具备四个前提条件:①要有较为完备、严密、统一的会计法律体系;②要有完善的会计行为规则和办事理念;③要有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④要有普遍有效的会计法律规则。
会计法治化的实现要从会计法规的完善。会计制度的改革以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三方面着手。
要在实践中遵循会计法律至上、会。
5.会计专业毕业论文
标题:论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对策 目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较长时间内一直在困扰着各方面的信息使用者,其失真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危害之大,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通过本文的论述,更进一步控制、克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内容: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论述:1、会计信息失真的种类及其主要表现;2、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分析;3、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参考资料:1、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大举措——感悟《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研究,2001.2,黄世出、刘维;2、《银行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及对策》——《金融会计》2000年第7期;3、《财经理论与实践》200人年第1期“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4、《财务与会计》——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1999年第5期等。 标题: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研究 目的:研究治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措施。
内容:1、会计信息真实性概述(含义、重要性等);2、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特征、危害;3、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4、治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具体对策。 参考资料:近三年的会计杂志、报纸,如《会计研究》《F101财务会计导刊》《财会通讯》《财会月刊》《上海会计》《四川会计》《财会月刊》等。
标题:我国会计规范问题研究 目的:探寻我国会计规范的具体形式,会计规范体系的完善等。 内容:1、会计规范的意义;2、目前会计规范的现状、体系、形式、有效性等;3、会计规范体系的完善;4、提高规范有效性的措施。
参考资料:王开田,会计规范理论结构;陈亚民,会计规范论;陈箭深,会计研究,2001.1;葛家澍,会计研究,2001.1。 标题:会计政策选择问题研究 目的:分析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的因素,为规范会计政策选择提供指南。
内容:1、会计政策选择存在的原因;2、影响会计政策选择的原因;3、会计政策选择的原则等;4、规范会计政策选择的必要性;5、规范选择的原则、方法。 参考资料:《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分析》,《会计研究》2000.3;“试论会计政策的选择原则”《会计研究》1999.2;《会计选择论》。
标题: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相互协调的思考 目的:从降低遵循税法的成本着想,探讨有关经济业务处理中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的相互协调问题。 内容:分析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的关系,探讨如何尽量做到二者的协调,并以某类经济业务的处理为例,说明如何协调。
参考资料:《企业会计制度》;有关税法规定;2002-2003年有关报刊中的相关资料。 标题: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研究 目的:研究资产减值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具体问题。
内容:1、资产减值准备概述(含义、意义、理论依据等);2、《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规定的若干突破;3、执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成因);4、对于八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规定和操作的具体建议。 参考资料:近三年的会计杂志、报纸,如《会计研究》《F101财务会计导刊》《财会通讯》《财会月刊》《上海会计》《四川会计》《财会月刊》等。
6.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应该如何做
“我的论文有了大体结构,基本的数据也都做好了,现在主要的工作就是组织材料”,小惠是北京大学
会计系大四的学生,已经顺利通过本校会计系研究生复试。相比于其他专业论文,小惠认为,因为会计专
业的特点是比较注重实证,所以在写论文的时候,不能写得太理论化了,要和具体的案例结合起来。“我们
在写作的过程中会拿出资本市场的数据作支持,来论证我们的观点。作为本科生论文来讲,因为本科生的
学习重点还是对会计基础知识的学习,对会计规范和流程的学习,对创新性的东西涉及比较少,所以,反
映在论文中,还是以对会计知识的梳理为主。如果是研究生就不一样了,经过四年的本科基础教育,他们
已经对会计这门学科有了更深入地了解,也有了自己偏好的领域,所以在学习中会侧重独特性和创新性,
反映在论文写作中,导师会要求他们有自己的东西。当然,我们有些同学从一开始就对会计这门专业很有
自己的想法,也可以把自己独特的东西作为论文主题,这需要和导师商量决定。”
在对本科生论文的要求上,会计系伍利娜教授认为,对本科生论文做创新性的要求还为时过早。本科
生毕竟还处于基础教育阶段,这个阶段的学习任务是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并为以后的研究打下基础。所以要
求学生能把一个问题说清楚就行,至于是不是新问题不做要求。相比于理论创新,伍教授更推崇论文规范
万事开头难,写论文也是这样。小惠说,写论文最关键的是选题,选题成功了,这篇论文就成功了一
半。但选题的最终确定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不可能短时间内突然就想到了一个好的选题。因为毕竟本
科生的学习还是对流程的学习,只有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慢慢地去发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我的选题是从一
篇文章中发现的,但是没有之前的学习,我也不可能发现原来这篇文章中有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在确定一
个选题之后,导师会帮助分析这个想法有没有可行性,可行的话他会进一步指导从哪个角度入手,注意哪
些方面的问题。如果这个选题不可行,导师会帮助从一些会计专业的热点问题中挑选可行的选题。导师们
经验都是很丰富的,而会计又是个讲究实证的学科,毕业生都是第一次写这么重要的论文,导师的指导肯
定是非常有帮助的。
对于毕业论文是否有存在必要一直有争论,对此,北大采取了多项选择的形式。今年光华学院规定,
对于直接找工作的学生,允许他们从毕业论文、案例分析、实习报告三种形式中任选其一,来完成本科学
习的最后两个学分,也是他们本科学习的最后一个阶段。
作为直读硕士,按规定小惠只能通过论文答辩的方式毕业。尽管不像其他同学那样可以选案例分析和
实习报告,小惠还是充分肯定了这项规定的积极意义。她说:“这样更符合我们这个学科的特点。因为会计
是一门重实证的学科,有些同学可能觉得积累工作经验更重要,那么他可以选择实习报告这种形式。有的
同学可能还想加深一下专业知识的学习,那么他可以选择论文答辩。这样就可以让同学们根据自己的情况
更灵活的选择对自己最有效的毕业方案。当然对于直读硕士来讲,工作经验好像并不是亟需的,理论功底
还需加深,也为以后的研究打好基础,所以院里还是规定我们只能做论文答辩,我觉得这种规定很科学。”
7.会计专业毕业论文
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财务创新与知识经济作者:XXXX学校:XXXX年级:XX级 学号:XXXXXX指导教师:XXXXX 答辩组成员:xxx (主持人)职称 xxx xxx 职称 xxx xxx 职称 xxx 答辩日期: 中小企业财务状况的调查报告XXX 随着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和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不断增加的中小企业一方面增加了税源,另一方面也对基层税收管理带来很大的挑战。
最近,在进行纳税评估、一般纳税人复检等工作时事,对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抽样调查,其结果不尽如意,提高中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加强财务管理已刻不容缓。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务状况 抽样调查一、中小企业财务状况 (一)调查的内容 我们将企业的财务人员设置、帐册设置、核算状况等作为主要调查内容,具体包括1、财务人员设置情况,包括:1、岗位设置状况,是否设有总账、出纳、保管。
2、人员素质情况,包括是否有专业证书、是否专职等。 3、账册设置情况,包括设置是否齐全,记载是否及时,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
4、成本核算是否准确、真实。5、抽查主要原材料、产成品、现金是否与账面相一致。
(二)调查的结果 在调查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下的50户中小企业中, 1、岗位设置不全,或不规范的40户,占调查户数的80% 2、账册设置齐全32户,占调查户数的64%;记载及时,或基本及时的20户,占调查户的40%;帐实相符5户,占调查户数的10% 3、成本核算准确、真实的15户,占调查户数的30% 4、盘存主要原材料、成产品、现金与账面相不一致45户,占调查户数的90%。 通过这次调查,发现有90%以上的中小企业纳税人在财务上存在问题。
二、调查结果的分析 调查的结果是令人吃惊的,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结果的?一是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态势。部分纳税人产生了重生产经营管理,轻财务核算;重营销队伍建设,轻财务人员培训。
少数纳税人文化层次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欠佳,不能按照《征管法》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建账,主观随意性太大,收支无发票,收入随意报,记账的业务只是非开票不可的业务,有的记账只是形式主义,为了应付税务机关。 二是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新办企业不断增加财务人员紧缺,老会计有一定水平,但一人代几个单位的帐,时间上不能保证;新会计不是缺理论知识,就是少实践经验;更主要的原因是企业是老板,工资由老板发,不听老板的就被炒鱿鱼,所以会计只能根据老板提供的票据“做账”、“圆账”。
三是税务部门管理不到位。税务部门特别是管理部门由于工作的千头万绪,疏于对纳税人的财务管理,不能按照征管法的要求加强税收征管,部分税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遇到问题不是很好地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以整改,而是回避矛盾,将纳税人存在的问题私自消化。
在系统内部,对税务人员的执法责任追究重于书面与形式,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税务人员思想上产生麻痹,得过且过的观点左右了少数人的执法行为。 四是现行法律法规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建账的处罚较轻。
对纳税人未按规定建账的处罚,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纳税人偷税数额较大,而故意销毁或隐慝账簿凭证的,税务机关最多也只能给予纳税人罚款一万元。
五是现行财税法规对财务不健全缺少切实的、有效的、统一的界定方法。有的条文只是把“账证不全”、“不能准确的核算销项税金、进项税金、应纳税金”笼统的称作财务不健全,但具体的什么叫做“账证不全”、什么叫“不能准确的核算销项税金、进项税金、应纳税金”没有完整的、清楚的、统一的,操作性强的量化的标准,计算的规范尺度,“不全”、“不能准确”应达到的程度是什么,让人感到模糊不清,财务状况是否健全难以界定且费时费力,税务管理人员无法把握财务不健全的“度”,客观上造成税务人员疏于对这类问题的管理。
三、加强管理的思考切实加强中小企业纳税人会计核算与账册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已迫在眉睫,经过思考,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宣传月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法意识,使广大公民牢固树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和偷税漏税违法的观念,让纳税人心中有“税”,明白“诚信纳税”与“诚信做人”一样重要,明白“诚信纳税”与“商誉”一样的有价值。
在日常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法宣传,通过会计例会、业余税校等阵地进行经常性税法宣传,通过纳税评估、涉税事项调查等进行专项辅导,促进涉税专业人员专业知识提高。通过税法宣传教育,使中小企业业主明白从“诚信做帐”开始“依法诚信纳税”。
二是强化办税人员的培训管理。 办税人员是联系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桥梁,是税法宣传声音的传播者,是决定征管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
因此,应以办税人员管理为突破口,实现诚信做账意识的增强。 1、建立办税人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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