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3000字
[原文] 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
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
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何为法律素养,简言之,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
法律知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定法中关于规则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条文体系;二是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原理或法律理论。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
而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1] 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
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
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
2.法律本科的毕业论文怎么写
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字数:8777,页数:12
摘 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保证。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尽快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首先,从认识的层面上理解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它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其次,当前现存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相当一部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存在不少弊端,其主要表现为: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社会保障法规立法层次低,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社会保障的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其三,通过立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已迫在眉睫,社会保障立法应遵循五大原则:待遇水平应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财力状况相适应的原则、集中和分散立法相结合的原则、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保障方式多层次的原则、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原则。其四,对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未来的展望:树立合理的立法理念,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法的覆盖范围,加大推广慈善公益组织,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切实解决社会保险金的支付风险问题和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根据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适时作出法律修改和调整。
关键词:社会保障 法律制度 原则
大纲 一、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1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2 三、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应该遵循的原则 4 四、我国社会保障法的未来趋势 5 参考文献 9
参考文献 黎建飞,2008:《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刘翠宵,2001:《中国社会保障问题》载于《法学研究》。 梁 鸿 ,2000:《社会保障制度》,《试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及其特殊性》第1期。 王景山,2001:《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原则的理论探讨》,《劳动法学、经济法学》第10期。 何平,2004:《社会保障概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马敏娜,1999:《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经济纵横》第9期。 2004:《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宪法和宪法修正案辅导读本》,法制出版社。 郑功成,1997:《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武汉大学出版社。 冯兰瑞,2002:《社会保障制度》。 10.龙翼飞,2000:《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
以上回答引自: /53-5/5503.htm
3.法学的毕业论文
法学学术论文的一般格局是一)题目。
题目是论文的窗户,应是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好的论文题目能大体反映出作者研究的方向、功效、内容、意义。
题目引用语要确切、简洁、精炼、通俗和新颖。确定题目时,题目要专一,开掘要透,道理要深,立意要新。
二)内容提要。就是将文章的主要内容简要地概括出来,使读者了解论文概貌,以确定其有无阅读价值。
提要以二三百字为宜,不要过长。一般较短的论文(三千字以下)可不写提要。
三)绪论(引论、引言、前言、序言)概述研究该课题的动机,目的意义和主要方法,指出前人或旁人做了哪些工作,进展到何种水平,哪些尚未解决,说明自己研究这个问题的主要功效和贡献。这部分占比例要小,起简介作用。
文字要简洁、明确、具体,使人看到绪论,就知道本文的基本价值。四)本论(正文)这部分占论文的绝大部分篇幅,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作者表达研究功效的部门。
这部分的关键在于论证,即证明作者所提出的论题。这里包括课题的提出,对解决问题的设想、研究过程(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手段、主要数据)研究结果等。写这部分要注意理论的运用和逻辑推理,注意段与段之间的过渡衔接,注意主次,抓住素质。
如果内容多,可加小标题。也可使用由大到小的不同序码。
五)结论。整个研究的结晶,论证得到结果,即对本论进行分析、比力、归纳、综合、概括而得出的结论,审视整个课题的答案。
写结论时,措词要严谨,逻辑要严密,文字要简明具体,使读者看到作者的独到见解。不得使用“大概”可能”之类含混不清的字眼。
不能得出明确结论时,要说明有待进一步探讨。六)参考文献。
文章的最后注明写作论文时所参考的文献;引用他人原话或原文时还需注明出处,以便查找。这样做反映作者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表示作者对他人成果的尊重。
也反映了作者对本课题的历史和现状研究的水平,便于读者了解该领域的研究情况、评价论文的水平和结论的可信度。lw777.net这里有法学论文专区,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问他站长,就说是小黑哥介绍的站长会帮助你人很好!法学论文包孕以下方面:法学学术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
法学学术论文是以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文章。>。
4.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要怎么写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5.法学论文怎么写
我觉得是这样 法律作为我们这种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在写论文的时候,是一定要用“法言法语”来说的,因为每个学科都有它自己独特的东西,就像学化学的人,他写论文的时候应该不会把H2O写成水,这是因为严谨。
法律本身是一个严谨的东西,既然写论文,就是要做学问,所以当然要用最准确最严谨的语言。 至于你说到的那套书,是林达写的XX看美国好像,周老师应该是给所有的学生都推荐了,确实是一部非常好的普及美国法律制度的书,语言非常平实,含盖面也非常广,但是也正是因为语言平时,含盖面太广,它只能作为课外辅助阅读,而不是我们上课的教科书。
因为学习是要有体系的,而那种散文性质的文章只能作为辅助我们学习,强化我们记忆的工具。 所以个人认为,对于想要认真学习法律的人,还是要从写法言法语的论文写起,只有先把自己的学科知识弄明白了,才有可能用平实的语言把高深的学科知识传授给普通人,这真的需要一定的功力。
只有先把自己的学科知识弄明白了,才有可能用平实的语言把高深的学科知识传授给普通人,这真的需要一定的功力。 也就是说,最后还是要语言朴实喽? 中规中矩的论文确实体现扎实的基础,可是也会扼杀一个人的创造力。
法学和其他学科一样,没有创造力是不可能取得好的进展的。 提到法言法语,是重要因素,但不能太绝对,关键是一篇文章中概念要统一,用词要同一。
君不见很多文章提到英美合同法时还一会用“契约”,一会上“合同”的,那一定是抄袭人家翻译作品的时候忘了把译名搞一起了。
6.对法律的认识小论文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摘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唯物辩证法,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本源、灵魂和根本理论基础。
马克思和恩格斯用唯物主义改造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用辩证法改造以前的唯物主义,并辩证唯物地概括了当代的自然科学成就和总结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践经验,创立了最完备的彻底唯物主义的新型哲学——唯物辩证法(即辩证唯物主义),它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列宁忠实于马克思主义,他的一生始终如一地坚持把唯物辩证法创造性地运用于新时代和俄国革命、建设的具体实践,推进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发展。
《哲学笔记》是列宁哲学思想发展的一个高峰。列宁主义是唯物辩证法发展的一个新阶段。
毛泽东是唯物辩证法的大师。 他创造性地运用唯物辩证法观察与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问题,并十分重视用唯物辩证法武装全党。
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以及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的谈话和批注等等著作,贯穿着马克思列宁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红线,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思想。 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是一元的、整体的、开放的和发展的学说,非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观则是多元的、片面的、封闭的和僵化的学说。
我们应该从马克思主义的整个思想体系出发,从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各自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问题,弄清楚在整个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体系中,什么是它据以构成自身体系的源头、什么是它的灵魂、根本理论基础和最本质的东西,什么是处于最核心的地位。 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于划清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对于识别真假马克思主义、半真半假马克思主义,对于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很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国内外学术界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众说纷纭。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唯物辩证法,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本源、根本理论基础和最本质的东西,在马克思主义的整个思想体系中处于极重要的地位。
这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有过明确的深刻论述。 在这里首先谈一下语义是必要的。
“精髓”、“核心”、“灵魂”的含义基本相同,通常作同义词使用,是同一个意思,都是指最根本的东西、“最本质的东西”。 如在列宁的《共产主义》一文中译成“最本质的东西”一词,《列宁全集》第二版的译文则改为“精髓”。
两者意思相同,只是译文的具体表达有所不同。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革命民主主义者变为共产主义者,逐步与唯心主义观点断绝了关系,他们用唯物主义改造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用辩证法改造先前的唯物主义,并辩证唯物地概括了当代的自然科学成就和总结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践经验,把辩证法和唯物论融为一体,创立了最完备的彻底唯物主义的新型哲学——唯物辩证法(或者换句话说,辩证唯物主义),它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证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他说自己的研究方法是“辩证方法”。
“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
为了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必须把它倒过来。”这就是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辩证法,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唯物主义辩证法。
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1]唯物辩证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和革命精神的根本特征。
恩格斯称唯物辩证法是“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2]他说过:只有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的人,才配称马克思主义者。
这个方法论就是唯物辩证法。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谈到关于唯物主义新的历史形式时说:“现代唯物主义本质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
[3]他指出:“唯物主义历史观及其在现代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上的特别应用,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4]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正是借助于唯物辩证法,把它运用于人类社会历史,推广到研究社会及其历史,特别是详尽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秘密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才发现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才使社会主义由空想成为科学,才创立了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而唯物辩证法在其中又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完成。
这说明,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本源、精髓和根本理论基础。没有唯物辩证法就没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
当然,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完整和统一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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