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求一篇6000字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请帮助
论公民身体权及其民法保护 CAJ原文下载 PDF原文下载 【作者】 杨立新. 【刊名】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94年06期 编辑部Email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期刊 【聚类检索】 同类文献 引用文献 被引用文献 【摘要】 论公民身体权及其民法保护杨立新一、身体权是否为公民独立的民事权利在我国民法理论和实务中,对于身体权是否为公民的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通常持否定态度,只承认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认为身体权为独立的民事权利。
少数人认为身体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为公民所享。 【光盘号】 ELAW9407 论文还有,需要的话联系我,通过链接下面的地址可以找到,查看个人介绍:。
2.谁可以给我一篇关于法学的论文,要6000字左右的,不要给我连接叫我
法学论文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
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
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
法学论文包含以下方面: 法学学术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法学学术论文是以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文章,法学学术论文的一般格局是 (一)题目。
题目是论文的窗户,它应是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好的论文题目能大体反映出作者研究的方向、成果、内容、意义。
题目引用语要确切、简洁、精炼、通俗和新颖。确定题目时,题目要专一,开掘要透,道理要深,立意要新。
(二)内容提要。就是将文章的主要内容简要地概括出来,使读者了解论文概貌,以确定其有无阅读价值。
提要以二三百字为宜,不要过长。一般较短的论文(三千字以下)可不写提要。
(三)绪论(引论、引言、前言、序言)。概述研究该课题的动机,目的、意义和主要方法,指出前人或旁人做了哪些工作,进展到何种程度,哪些尚未解决,说明自己研究这个问题的主要成果和贡献。
这部分占比例要小,起简介作用。文字要简洁、明确、具体,使人看到绪论,就知道本文的基本价值。
(四)本论(正文)。这部分占论文的绝大部分篇幅,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作者表达研究成果的部分。
这部分的关键在于论证,即证明作者所提出的论题。这里包括课题的提出,对解决问题的设想、研究过程(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手段、主要数据)、研究结果等。写这部分要注意理论的运用和逻辑推理,注意段与段之间的过渡衔接,注意主次,抓住本质。
如果内容多,可加小标题。也可使用由大到小的不同序码。
(五)结论。是整个研究的结晶,是论证得到的结果,即对本论进行分析、比较、归纳、综合、概括而得出的结论,审视整个课题的答案。
写结论时,措词要严谨,逻辑要严密,文字要简明具体,使读者看到作者的独到见解。不得使用“大概”、“可能”之类含混不清的字眼。
不能得出明确结论时,要说明有待进一步探讨。 (六)参考文献。
在文章的最后注明写作论文时所参考的文献;引用别人原话或原文时还需注明出处,以便查找。这样做反映作者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表示作者对他人成果的尊重。
也反映了作者对本课题的历史和现状研究的程度,便于读者了解该领域的研究情况、评价论文的水平和结论的可信度。 法学论文和其他科目的论文相比,写作更应严谨、审慎,论文撰写者除了进行学术研究外,同时承担着为政府法制建设提供参考意见的职能,因此事关重大,不得不慎。
当今世界,信息丰富,文字浩瀚,能对资料作分门别类的索引,已经备受欢迎,为科学研究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而整理性论文,不仅提供了比索引更详细的资料,更可贵的是整理者在阅读大量的同类信息过程中,以他特有的专业眼光和专业思维,做出筛选归纳,其信息高度浓缩。
整理者把散置在各篇文章中的学术精华较为系统地综合成既清晰又条理的问题,明人眼目,这就是创造性综合。这种综合,与文摘有明显区别。
这种综合需要专业特长,需要学术鉴赏水平,需用综合归纳能力,更需要发现具有学术价值问题的敏锐力。 我们应积极追求学术论文的创造性,为科学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应自觉抵制“人云亦云”或毫无新意的论文,也应自觉抵制为晋升职称而“急功近利”、“ 鹦鹉学舌”地去写那些重复别人说过的,改头换面的文章。
将论文写作当作晋升职称的“敲门砖”,这是学术的悲哀。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一篇学术论文的创造性是有限的。
惊人发现、伟大发明、填补空白,这些创造绝非轻而易举,也不可能每篇学术论文都有这种创造性,但只要有自己的一得之见,在现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增添一点新的东西,提供一点人所不知的资料,丰富了别人的论点,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对学术做出了贡献,就可看做是一种创造。 [编辑本段]法学的性质和任务 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
自从社会上有了法,特别是有了成文法以后,也就有了法学。恩格斯说:“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39页)。
这是因为,统治阶级通过国家制定了法,除了运用国家权力强制执行以外,还得对法进行宣传、解释和辩护,求得法的更圆满的实施;并且要进一步研究法的内容和形式、法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谋求制定更恰当的法,使它更能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因而统治阶级中就有一些人专门为法进行说教,发表许多关于法的言论和文章,有的还写了专著。
这就是统治阶级的法学,既是阶级统治所需要,又是属于统治阶级所有。 由于法的实施对整个社会生活进行了干预,影响及于社会各阶级,统治阶级以外的其他各阶级也都对法有所反应,有所议论、批评,以至反对。
这些意见形成了他们的法律思想和法学。可是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中,只有统治阶级的法学才能取得支。
3.写民法方向的论文有什么好的题目
法律毕业论文选题与写作技巧
可以参考这篇。
另外可以按照总分总的思路来写这篇文章,现在开头谈谈民法里面的相关规定和理论,然后在文章里面也可以谈谈民法范畴下的其他特别法,如婚姻法,合同法等,举一些案例来说明问题。5000字论文很简单的啦。
浅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归责原则
浅谈我国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
5.谁有民法学方面的毕业论文
诚信原则的人性检讨
广义趋同论——从《民法典草案》的人格看经济法与民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若干问题质疑
中国民法典人格权法编和侵权行为法编专家研讨会讨论综述
民事立法与民法学研究展望
古代东方民法探略
试析我国专利权保护的特别规定
略论缔约过失责任
技术措施的版权保护
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之研究
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略论-----兼谈对新证据规则关于产品
等同判定易混淆的几个问题
未成年人之死的法律思考
夫妻侵权责任探微
适用合同法过程中的若干问题
民法典: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论民事执行权的再分配----兼谈执行体制改革
占有与所有权源析
典权制度的价值复兴及其发展
论善意取得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与实现
抵押权物上追及力之检讨
论遗失物拾得
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不动产善意取得研究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之重构
论无权处分中权利人承认的效力
论无权处分的物权理论基础
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管见
论物上请求权制度
物权行为若干问题探讨
制定物权法的若干问题探讨
我国民法应当承认物权行为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之比较
不安抗辩的权利救济方式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几个问题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及其效力
物权概念的再探讨
这些够吗。。。
如果不行,这你还有曼多的
6.写民法方向的论文有什么好的题目
法律毕业论文选题与写作技巧 /view.asp?id=590 法学专业论文选题 /view.asp?id=2112 33 谈民事诉讼中的特权证据规则 34论人格权的特性及其保护 35论人格与人格权的发展 36智障者的法律人格及其权益的保护 37论公序良俗原则 38论诚实信用原则 39论民法的功能与作用 40论民法上的身份 10学徒合同的立法完善 11培训合同定性之管见 15论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16论我国物权法中的地役权制度 95劳动合同法成就与缺陷 298物权法实施疑难问题的思考; 299论林地物权与农地物权的比较分析 300用益物权权能的新发展 325论合同中的附随义务 33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施工人优先受偿权研究 336物权法中预告登记制度研究 337从物权法看小区车位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355涉外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的探析。
7.求一篇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5000字左右
【摘要】“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持有者将宪法和普通法律混为一谈,这是十分荒唐可笑的观点——如同将父母和子女混为一谈一样荒唐可笑。
【关键词】宪法;普通法律;宪法司法化 【开场白】 当代中国的法学研究,荒唐可笑的观点和言论不少,这些观点和言论多半以违反科学思维、违背真实性的假命题方式呈现出来。例如,所谓的“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就是其中一例。
【批判对象】 所谓“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就是首先假设一个错误的大前提:宪法是法律;然后再提出一个“正确”的小前提:法律是普通司法的根据;最后获得一个结论:宪法司法化,或者说,宪法可以直接适用于普通案件的审理。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也是非常荒唐的。
【批判方法】 “宪法司法化”观点的逻辑大前提“宪法是法律”,而这一观点在实证分析法学观点看来完全是错误的。从基本的逻辑原理出发,既然这一观点的大前提错了,那么后来的结论自然也就错了。
在以下的批驳中,我将主要采用逻辑实证分析的法学研究方法对“宪法司法化”和“宪法直接适用论”进行批驳。 【立论基础】 在实证法学看来,宪法是一种政治宣言,是国家意识形态的典型体现,是缺乏可操作性的国家政治立场的化身和体现。
换一句话说,宪法是母法,是法律中的法律。宪法的这一特性表明其只能调整法律和法律之间的矛盾冲突关系,却不能应用于普通案件的审理。
【例外考量】 当然,如果有宪法法院,或者有宪法委员会,那么直接适用宪法审理某一法律法规本身是否违宪,这是没错的。 【核心观点】 但是,宪法不能、也完全不应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普通案件的审理。
道理很简单:宪法固然是法,但是宪法却不是普通法律。尤其是需要重点说明的是,宪法并非是可以用于直接审理普通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普通法律。
【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一】 在法理学上,宪法位于法的最高位阶,它是一切普通法律的合法性基础和根源,普通法律(包括刑法、民法、诉讼法等等)则位于宪法的下面,构成法的第二位阶,这就将宪法与普通法律区分了开来。 【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二】 普通法律和宪法的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普通法律是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的,而宪法是不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的。
为什么? 因为宪法条文的宣言性、模糊性和高度抽象性决定了宪法条款不带有法律责任后果,没有罚则。例如,宪法中没有规定对哪种犯罪行为应该判处死刑,也没有规定对哪种行为应该罚款若干元人民币。
请问:这样的不载有法律责任的宪法条款怎么直接适用到具体案件中呢? 【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三】 请问,在一个压根就不规定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的宪法中,法院里的法官们如何直接适用宪法判处某某罪犯死刑呢?大家想象一下:西安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能否这么写判决书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条之规定,判处被告药家鑫死刑……我觉得,只要读者有正常的和一般的法律思维,就会觉得这是一份很荒唐可笑的判决书。 这样的判决书在中国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
【结论】 “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持有者将宪法和普通法律混为一谈,这是十分荒唐可笑的观点--如同将父母和子女混为一谈一样荒唐可笑。 【引申】 引申而言,在宪法和普通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之间,横亘着一道宪法不可逾越的、辽阔的普通法律屏障。
这一普通法律屏障由普通的行政法、刑法、民法、合同法、商法、诉讼法、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等所组成。这一屏障是以具体的、可操作的罚则、刑罚、法律责任和惩罚性、利导性的具体法律后果为基础的,因此,只有它们才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案件的审理。
但是,宪法不具有这样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罚则、刑罚和法律责任,因此,宪法就不可能逾越这道屏障,直接或者间接地适用于具体案件。 【感叹】 某些不具有起码法律思维水平的学者,压根不考虑宪法与普通法律之间的区别,将不具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后果的宪法条款混同为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后果的普通法律条款,这就是“宪法司法化”观点持有者最大的荒唐与可笑之处。
这难道不也是中国“法学幼稚”的一个侧影吗? 2011-5-2。
8.关于民法通论的论文怎么写
搜索结果如: 古代民事诉讼制度通论被引次数:20次 张晋藩 文献来自:法制与社会发展 1996年 第03期 没有民法一样,长期以来对于中国古代诉讼法是否也是民刑不分。
是否只有刑诉而无民诉,同样是众说纷坛,而且持怀疑态度者多。十年前出版的一本以(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为题的专著,在洋洋洒洒十余万字中,竟无一字提及历史上的民事诉 。
2。 相邻关系的民法调整 被引次数:21次 张鹏 曹诗权 文献来自:法学研究 2000年 第02期 相邻关系所有权扩张说现似乎为通论 ,但在实质上是不科学的 ,未能揭示相邻关系的本质 ,尚需我们进一步研究。
三、相邻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多元性相邻不动产利用过程中所生关系 ,纷繁复杂 ,多种多样 ,以所有权扩张说定义的相邻关系根本不能包含、解 。 。
3。
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基础 被引次数:13次 李永军 文献来自:法学研究 2005年 第05期 一、民法上的人的形式结构(一)民法上的人的表现形式我们常常将民法上的人称为民事主体。而民事主体则是那些在民法上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并将权利能力的拥有作为民事主体地位的标志与象征。
〔1〕作为民事主体地位之标志的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的形式结构具有极大的关。
4。 我国未来民法典中应当设立优先权制度 被引次数:14次 郭明瑞 仲相 文献来自:中国法学 2004年 第04期 《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65页;陈本寒:《担保法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0页 。
5。 我国民法的基本性质探讨 被引次数:4次 王利明 文献来自:浙江社会科学 2004年 第01期 大都是从公法与私法分离与对立的角度来界定民法的性质的 ,如拉伦茨在《德国民法通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 ,“民法是私法的一部分” ,“德国民法典是德国私法的基础”。
① 我国台湾地区学者也大都持有相同的看法。②公法和私法的区分最初由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 。
6。 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编的理由和基本构想 被引次数:9次 马俊驹 梅夏英 文献来自:中国法学 2004年 第04期 权利是民法无可争辩的核心概念。
没有这个概念,将会引起很多困难,对此人们的意见是一致的。①在以形式理性和体系建构为特征的近现代民法中,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成为民法最基本的工具,若缺少其中之一,传统民法体系便很难建立。
事实 。
7。
大陆法系民法中的人役权——兼论民法典中的用益物权体系 被引次数:8次 关涛 文献来自:法学论坛 2003年 第06期 德国民法通论(上册)[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409-414。 [7]陈华彬。
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究[M] 。
8。
论财产权体系——兼论民法典中的“财产权总则” 被引次数:6次 吴汉东 文献来自:中国法学 2005年 第02期 《德国民法通论》,王晓华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10页。 ③ 参见日本《民事法学辞典》,岩井万龟:《财产权》条,转引自谢怀??《论民事权利体系》,载《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
④ 广义的物, 。
9。
制定民法典人格权法编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 "中国民法典制定研讨会"讨论问题辑要及评论(一) 被引次数:9次 杨立新 文献来自: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 第06期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在山东省荣成市召开“中国民法典制定研讨会”。 参加会议的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教授、杨立新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烟台大学郭明瑞教授、房绍坤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王轶副教授、张谷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尹飞,中国人 。
10。 关于近代民法移植问题的一点思考 被引次数:2次 冯引如 文献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5年 第02期 通过对晚清以来旧中国民法近代化过程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出,民法近代化主要是通过法律移植方式完成的。
实际上,整个旧中国法制的近代转型走的就是一条移植之路,因而很有必要从法律移植的理论层面对民法近代化做一审思。一、民法近代化过程与法律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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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学毕业论文5000字左右 怎么写 格式是什么 5.1前要交的 急需
论文的撰写可以分两个步骤,即选择课题和研究课题。
选题是论文撰写成败的关键。因为,选题是论文撰写的第一步,它实际上就是确定“写什么”的问题,亦即确定科学研究的方向。
如果“写什么”不明确,“怎么写”就无从谈起。 第一、要坚持选择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
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选题。首先,要从现实的弊端中选题,其次,要从寻找科学研究的空白处和边缘领域中选题,最后,要从寻找前人研究的不足处和错误处选题。
第二、要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切实可行的课题。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综合考虑。
首先,要有充足的资料来源。其次,要有浓厚的研究兴趣,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可以激发自己研究的热情,最后,要能结合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研究课题,研究课题一般程序是:搜集资料、研究资料,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最后是执笔撰写、修改定稿。 第一、研究课题的基础工作———搜集资料。
考生可以从查阅图书馆、资料室的资料,做实地调查研究、实验与观察等三个方面来搜集资料。 第二、研究课题的重点工作———研究资料。
第三、研究课题的核心工作―――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 第四、研究课题的关键工作―――执笔撰写。
下笔时要对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注意:拟定提纲和基本格式。拟定提纲包括题目、基本论点、内容纲要。
基本格式:一般论文由标题、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4方面内容构成。正文是论文的核心内容,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
第五、研究课题的保障工作―――修改定稿。 总之,撰写论文是一种复杂的思维活动,对于缺乏写作经验的学生来说,确有一定的难度。
因此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虚心向指导教师求教。 下面是论文一般格式,供参考: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论文题目下附署名,在一行中要与标题对应而居中。题目用黑体三号字,加黑居中。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采用目录索引方式。页码从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字,二、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
3、内容摘要:它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仿宋小四号字,1.5倍行距;“摘要”四号宋体。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
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
仿宋小四号字,1.5倍行距;“关键词”四号宋体。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
正文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字加黑居左;正文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加黑居左缩两格;正文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居左缩两格;正文其余文字小四号,统一采用1.5倍行间距编排。图:论文中的每幅图都应有图题,图题由图号和图名组成,用五号宋体。
图号按部分编排,如“图2-3”表示第2部分第3张插图,图号与图名之间空一格排写,图题居中置于图下。表:每个表格应有自已的表题和表序,表题应写在表格上方正中,用五号宋体,表序写在表题左方不加标点,空一格接写表题,表题末尾不加标点。
表格应逐章编序,如“表4-2”表示第4部分的第2张表。表格允许下页接写,接写时表题省略,表头应重复书写,并在右上方写“续表**”。
6、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宋体五号字,1.5倍行距;“参考文献”四号宋体加粗居左。中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英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举例:[1] 王谦.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及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12):26 - 27.[2] 高丽萍, 马克和.税法 [M].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36–38.[3] 刘辉. 会计学的理论与应用——中国会计学会第六届大会论文集 [C]. 上海: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231–237.[4] 王亚周.会计诚信教育 [N].中国财经报, 2006 –12 - 17(7).[5] 梅研,杨华,孙晓媛. 新会计准则对比研究 [EB/OL]. /cwkj/, 2007–08–16/2007–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