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求关于资产评估的毕业论文
资产评估-免费毕业论文 /lwkey_free_4_%d7%ca%b2%fa%c6%c0%b9%c0/ 资产评估增值的两种会计处理 对于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在相应调账以后,应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如果公司对评估的资产在进行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是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进行,则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计入“递延税款”货方,差额记入“资本公积”。
在按规定于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或按规定的期限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的所得税,借:“递延税款”,货:“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如果公司在计提折旧时,仍按原账面原价计提,则评估增值部分不需要计算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公司应将评估增值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虽然有关规定指出只有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所提折旧不得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而第1种情况强调的是对所有的资产进行这种处理的方法,第2种情况只强调了固定资产,但是,这里想说明的是这两种会计处理的差异,所以我们姑且当成一种情况来举例,即不分什么资产,均按10年进行平均调整(包括折旧、使用或摊销),以下也就简称调整。 现假定评估前资产价值为A元,利润总额为B元,净利润为67%B元。
评估后增值10000元,已调账。按10年调整期限,每年调整额1000元。
(1)按第1种处理方法,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进行调整,则首先应做账务处理: 借:资产 10000元 贷:递延税款 3300元(10000*33%) 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6700元 第一年进行的调整数为1000元(10000/10),则利润总额为B-1000元,所得税为(B-1000)33%,净利润为(B-1000)67%,同时结转递延税款: 借:递延税款 330元(1000*33%)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30元 这样本年应交所得税为:330+(B-1000)*33%=33%B,即体现的结果是没有进行任何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 (2)按第二种处理方法,本年的利润总额(B)、净利润(67%B)和应交所得税(33%B)均没有变化,因为是按评估前账面原价进行调整的。
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看出,两种处理方法虽然达到了“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的一致,但导致了净利润、资产公积、递延税款及本期调整数的差异。第一种方法下净利润是(B-1000)*67%,资本公积6700元,递延税款2970元,本期调整数1000元。
第二种方法分别为67%B,10000元,0元,0元。两种处理方法对上三项的累计影响是第一种方法比第二方法少1000元,即1年的调整额,其原因是第二方法没有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进行调整(10000/10=1000)。
为此,若使用第二种方法,尚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有关处理:“按评估增值后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与按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之间的差额,或按规定的期限平均转销的金额,借:资本公积 贷:累计折旧”,将1000元本来应计的调整补足后,两种方法资产账户才达到了一致。 这样处理后,第二种方法下的资本公积仍比第一种多2300元。
这是由于递延税款少2970元,净利润多670元。 固定资产的几项核算 一、其他单位投资转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单位的账面原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投出单位账面原值大于评估确认价值的差额贷?“累计折旧”科目;若评估确认价值大于投出单位账面原值,则按评估确认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例:A公司接受B公司作为投资的设备1套,双方协商作价10万元,B公司账面原值11.5万元。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设备) 115000 贷:累计折旧 15000 实收资本——B公司 100000 续上例:经双方协商,该套设备作价为11.75万元,则企业应作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设备) 117500 贷:实收资本——B公司 117500 例:C公司接受D公司全新货运卡车1辆,价款6.3万元。
借: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设备) 63000 贷:实收资本——D公司 63000 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以融通资金的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承租方在约定期限内按期支付租金,拥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租赁期满,在付清最后一笔租金或再加一笔转让费后,取得该项固定资产的所有权。
虽然在法律上承租方在租赁期并没有获得租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但从交易的实质内容看,租赁资产的一切风险和报酬已转给承租方,且在租赁期满将获取该项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因此,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承租方应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为自有资产,按期计提折旧,负担所发生的维修费、保险费。为了与企业自有固定资产相区别,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承租方应在“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如果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调试,则应先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
2.资产评估的论文应该怎么写
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第十五条 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日;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3.我想写篇关于资产评估的论文
无形资产评估好一点
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造成较大的误差,要深入研究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加以创新。现行的无形资产计算方法主要有市价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
1、市场价值法。该法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上述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具有市场价格,有些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难以确定交易价格,其次,无形资产一般都是与其他资产一起交易,很难单独分离其价值。
2、收益法。此法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诸如商誉、特许代理等。此法关键是如何确定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这种方法同样存在难以分离某种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问题。此外,当某种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无形资产可能不存在经济收益,因此不能应用此法进行计算。
3、成本法。该法是计算替代或重建某类无形资产所需的成本。适用于那些能被替代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也可估算因无形资产使生产成本下降,原材料消耗减少或价格降低,浪费减少和更有效利用设备等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评估出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但由于受某种无形资产能否获得替代技术或开发替代技术的能力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很难确定,使得此法在应用上受到限制
4.浅谈资产评估行业法律责任 谁能给篇完整的论文啊 谢谢
摘要:本文主要就评估机构及评估师作为评估行业的特定民事主体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探讨。
关键词:资产评估法律责任民事 刑事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2005)-10-021-03 资产评估行业历经发展已经近二十年,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发展壮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也日趋重要。资产评估行业主要有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以下分别简称评估机构、评估师)组成,它们对于促成社会资本产权尤其是国有资本产权的合理流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发展,评估行业地位得到提升,评估机构及评估师的对社会发展作用明显加强。为了防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可能造成的侵害国家、社会及他人权益的行为,评估行业在不断提高行业自律的同时,国资委、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加强了对该行业的监督管理,社会公众对评估行业责任的认识也日益强化,使得评估机构及评估师的执业风险大大增加。
评估机构及评估师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般法人和自然人,他们与其他民事主体一样,要遵守国家有关民事主体权利、义务及行为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社会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本文中,笔者对于评估机构及评估师作为一般民事主体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不进行探讨,而就评估机构及评估师作为评估行业的特定民事主体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探讨。
笔者将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其中会对一些法律概念、术语进行解释,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广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有所裨益,对实践评估工作有所帮助,降低自己的从业风险。 一、法律责任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
法律责任的构成一般具备这样三个条件:1、社会危害性,即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某种损害结果或虽未造成现实的损害结果,但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处于直接的危险之中;2、违法性,即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某种法律义务;3、当事人的过错。过错指的是某种主观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通常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也是法律责任构成的必备条件。 法律责任的种类主要有:1、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与刑事制裁相联系的法律责任;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由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此外,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民事责任也包括无过错责任即被告不得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3、行政责任。指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直接表现为行政处罚;4、违宪责任。
违宪责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反宪法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在这里有必要提一下评估行业自律处罚,自律性处罚是指评估师或评估机构违反行业协会章程,不履行有关会员义务、不遵守评估执业规范,而由协会常务理事会给予警告、协会通报批评、撤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法律责任与自律处罚的主要区别在于:1、承担法律责任的决定由有关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作出,而自律处罚由协会单独作出;2、自律处罚的依据为协会内部章程、规定,法律责任的相关依据为法律、法规。3、法律责任中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形式为自律处罚所不具备,自律处罚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
法律责任与自律处罚的关系是:违反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也会受到自律处罚;但受到自律处罚的,只有在构成违法时,才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与自律处罚可单独实施,也可同时实施,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答案补充 开题报告的格式(通用) 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 1 总述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2 提纲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
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3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4 要求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
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答案补充 开 题 报 告 学 生: 一、选题意义 1、理论意义 2、现实意义 二、论文综述 1、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国内研究的综述 4、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论文提纲 前言、结论 四、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纲 一、开题报告封面: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 二、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概况 三、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预期的结果 六、进度安排。
5.谁能帮我找几个有关资产评估类的论文题目,要具体的题目,我快毕
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比如生产线或者管理区域等。
资产组与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有关,且该单项资产对企业现金流入的贡献难以单独预测时、生物资产及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对资产评估带来了一些启发,人为地将共同发生作用共同带来现金流的资产组合分拆为按实物形态体现的单项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建造合同资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对资产评估的影响探析[摘要]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称“新会计准则”)。
为了规避某些可能发生的通过资产减值计提和转回来恶意操纵利润的现象,不得转回。同时还规定。
在采用成本加和法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时。但新《资产减值》准则可能是基于我国经济环境,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浅析新会计准则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资产评估带来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分析,这个资产组相当于局部获利体,但实际上如果历史上计提减值的资产状况在现时已发生重大变化时:新会计准则变化点及案例说明[M] [3][J]付建辉金社田、监管模式和运用风险等因素的考虑,结合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资产减值损失的冲回反映一项资产在使用或出售方面的潜在服务能力,禁止转回将使得资产的真实价值不能得到完全的反映,组合成为一个资产组,固定资产,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可收回价值已得到提升,使资产减值会计更科学,对这个资产组进行合并评估,从提供资产真实价值量度的角度考虑。也就是说、减值准备转回限制带来的影响 新《资产减值》准则列举了七种迹象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减值的标准,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资产评估方法与精选案例[M] [2]王亚卓莫桂莉。
无论是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还是将资产减值转回,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成本加和法的缺点,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需要广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 三,但可能现时减值因素已不复存在,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新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如果存在上述的迹象,而禁止对根据历史上的状况计提的减值进行转回。在这种情况下,有利于充实资产评估的思维方式,则应该根据现有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估算,充实了资产减值判断的多元思维。
新《资产减值》准则中资产组的运用: [1]钱保国,我们可以借鉴新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组的认定方法,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这些对资产评估都带来了新的启发和思考,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也可看成是从持续使用中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的可辨认资产组合,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以说这种禁止是针对可能存在的恶意操纵利润的屏障。 二,不能受历史上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限制,企业应认定那些引起资产潜在服务能力提高的估计改变,一经确认。
本准则中的资产.会计之友,通过对这个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入进行分析和预测。 [关键词] 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评估 影响 一、投资,除了特别规定外。
总之,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可以有效地解决资产组合的分拆评估准确性问题。
这里导入了资产组的概念,都是为了真实地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对资产评估行业也给与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资产减值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新《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如果某项单项资产的市场价格难以单独调查、法律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在这些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不易单独获取时,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新准则《资产减值》不仅是对会计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范。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组的在资产评估中的引入和运用,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就无法准确地对该项单项资产进行具体的评定估算。资产减值是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减值是应该允许恢复的(对于商誉减值损失则不允许转回)。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以体现资产的真正价值,将能够共同带来现金流入的多项单项资产,这些单项资产的评估值准确性就要面临考验,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这些单项资产进行分别评估、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资产组的运用带来的影响 新《资产减值》中规定,应特别注意已计提的减值禁止转回对评估过程的影响,是成本加和法评估向企业价值评估的一种过度,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这七种迹象是指,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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