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结一下2016年中国家族信托行业的发展情况和现状
总结去年行业发展来看,目前对家族信托感兴趣并认真思考财富保障和传承的群体多集中在50岁左右,早期财富持有群体处于财富增长和积累阶段,而到70、80岁则有些晚,因为家族信托的设立需要一定的时间。
《中国信托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预计,在未来的5~10年,我国家族企业将迎来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家族传承潮,超过300万家私营企业将在未来3~8年面对接班人的问题,预计传承的财富价值为4~7万亿元,中国可能会成为未来最大的家族信托市场。
不同于一般的信托产品,家族信托更像是一种家族财富的保护机制。受益人为家庭成员主要是子孙后代,主要目的是实现财富传承,由于缺乏客观约束,受托人的选择是信托成败的关键因素。
2.信托的分类写论文要用,帮帮忙
信托业务的分类 信托业在中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
当代信托行业最早伴随改革开放萌生,对于弥补我国传统单一的银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会闲置资金,引进外资,拓展投资渠道,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委托他人管理和处分自己的财产势在必行,信托“一法两规”的颁布将为信托业的健康发展奠定法制基础,据初步统计,2002年至2003年一季度市场已经推出了四十几个信托产品,吸收信托资金逾70亿元。
同时,证券市场基金作为一种标准化和典型的信托产品已经为人们日常生活所熟悉。 但是,中国信托业是在混沌中诞生、在不断清理整顿中发展起来的。
在中国,信托业务因为其灵活性而具有极大弹性和普遍性,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环境下,信托公司是唯一能够综合利用金融市场、连通产业和金融市场的机构,从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建设投融资到企业的兼并重组、改制顾问到租赁、担保,信托公司能够供全程式的金融服务。 几乎涵盖了储蓄、证券经纪、保险以外的其他金融、投行业务。
但也正因为其业务范围广,导致了信托业市场定位有问题,信托投资公司什么都做,成为"金融百货公司",最终导致"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信托投资公司违规现象严重,这些违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超范围的违规经营,比如说高息揽储与银行争夺存款、非法集资等。
信托公司曾一度成为金融欺诈的代名词,是被公认的"坏孩子"。中国信托业的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乃至信托投资者投资信托的需要,都要求对信托业务进行清晰地认识,因而首先要对信托业务的分类进行认识。
由于划分信托业务种类的标准不同,信托业务的种类非常繁多, 比如,以委托人为标准划分,信托可以分为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以信托成立的方式为标准划分,信托可以分为任意信托、法定信托;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划分,信托可以分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以及金钱债权信托:以受益人为标准划分,信托又可以分为公益信托和私益信托等等。 无论信托种类如何划分,每一种划分都只是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信托业务的性质,每种 划分方法又都有相互交叉的地方。
例如,一项信托业务,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它可以分别是个人信托、任意信托、不动产信托和私益信托。本章将逐一介绍信托业务的主要划分标准及种类。
一、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划分 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信托业务基本可以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一)任意信托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托称为任意信托,任意信托又称为自由信托或明示信托,主要指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自由自愿形成信托关系,而且这种自由自愿意思在信托契约中明确地表示出来,大部分信托业务都属于任意信托。
(二)法定信托 法定信托是与任意信托相对应的一种信托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机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而成立的信托。
也即信托的当事人之间原本并没有成立信托的意思,司法机关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当事人无论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从司法机关的判定。 设立法定信托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当事人财产被不法使用。
比如,某人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但他并未对遗产的处置留下任何遗言,这时只能通过法庭来判定遗产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对遗产的分配进行裁决。
法庭为此要做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比如进行法庭调查等等。 在法庭调查期间,遗产不能无人照管,这时,司法机关就可委托一个受托人在此期间管理遗产,妥善保护遗产。
二、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划分 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信托业务分为金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和金钱债权信托。 (一)金钱信托 金钱信托也叫资金信托,它是指在设立信托时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金钱,即货币形态的资金,受托人给付受益人的也是货币资金,信托终了,受托人交还的信托财产仍是货币资金。
在金钱信托期间,受托人为了实现信托目的,可以变换信托财产的形式,比如用货币现金购买有价证券获利,或进行其它投资,但是受托人在给付受益人信托收益时要把其它形态的信托财产还原为货币资金。 目前,金钱信托是各国信托业务中运用比较普遍的一种信托形式。
如日本的金钱信托占全日本信托财产总额的90%,日本的金钱信托根据金钱运用的方式不同,又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 1.特定金钱信托 特定金钱信托是指在该项信托中金钱的运用方式和用途由委托人特别具体指定,受托人只能根据委托人指定的用途运用信托财产。 比如,委托人若指定金钱用于贷款时,同时必须详细规定贷款对象、利率、期限、金额、担保条件等;如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则要详细规定有价证券的品种价格、数量等等。
受托人完全按照委托人指定的用途运用信托财产,一旦出现财产运用损失,都由委托人和受益人负责。 投资信托就是一种特定金钱信托。
2.指定金钱信托 在这种信托形式中。
3.家族信托的信托产业
在中国推出实际家族信托计划的只有两家金融机构。第一个家庭信托计划是平安信托推出的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完全资金信托。该信托起步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合同期为50年。
招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王菁表示,从2013年5月份推出首个家族信托计划。截至7月份,招商银行的家族信托签约客户已有10个家庭,均为金融资产1亿元人民币、总资产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客户。目前签约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北方城市,且全部为民营企业主。家族信托管理范围以金融资产为主,包括部分股权,但不包括占国内高净值人群财产配置很大比重的房地产。
另外,因为境内外监管环境不同,对于境外资产采取设立独立信托计划的方式,目前的家族信托管理范围主要以境内资产为主。“家族信托在欧美等发达地区的最主要作用,就是帮助富人合理避税。中国遗产税一旦推出,必将带动中国家族信托的发展。”孙飞说。
中国高净值人群已进入“财富传承”阶段。招商银行与贝恩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2013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财富保障”已成为中国高净值人士管理财富的首要目标,“财富传承”需求进一步明显。贝恩咨询大中华区总裁Michael Thorneman指出,目前有约三分之一的高净值人士在进行财富传承安排,寻求借助家族信托、税务筹划、保险规划等工具完成财富规划。
目前国内家族信托的发展还面临诸多瓶颈。第三方理财机构诺亚财富的报告指出,信任是信托的根本,但目前中国高净值人群以白手起家居多,他们更愿意自己管理财富。另一方面,由于信托公司在集合信托等传统业务上的盈利空间还很大,开展财产类信托业务的积极性并不高。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建国认为,香港的家族信托已经十分成熟,富人们也习惯选择家族信托保障财富传承。在香港,家族信托可持有资产包括房地产、股票组合、家族企业、专栏和版权等。因为香港直接面对全球市场,所以在信托管理上也没有地域限制,投资组合方式更多元化。家庭信托已经成为香港高净值人群打破“富不过三代”魔咒的魔法棒。
4.家族信托的未来发展
但信托基金并不会自动赚钱,比如,假如信zhidao托章程设计得有缺陷,或信托基金理事会成员不尽责,委托人投放到信托基金的钱就有可能变成“死钱”。
要想让家族信托在中国良好地运转起来,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和政策加以监管,也需要大量信托人才。以上两点,中国目前均欠缺,制约了家族信托的发展。
中国家族企业要想化解财富传承过版程中的巨大风险,可以选择并购、重组,也可以到职业经理人市场和资本市权场上寻找解决方案。家族信托是诸多办法之一,在中国内地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但未来的发展态势值得各方去尝试。
5.中国家族信托的目前发展有哪些类型
有很多类型。
不同的银行结构不一样。不同的信托公司结构也不一样。
依照客户定制化的需求来看。目前,国内家族信托设立的资金门槛通常是30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
期限通常为十年至几十年,比如外贸信托的家族信托期限是30年至50年;中信信托的家族信托期限为十年以上,北京银行与北京信托推出的家业恒昌系列家族信托期限为5年至40年,其中第一期期限为20年。但考虑国内家族信托业务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且委托资产以货币型为主,为了抢占市场资源,从业机构当前推出的家族信托业务呈现资金门槛普惠化、信托期限短期化的特点。
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是低门槛、规模化的标准化产品。中融信托推出“标准化”家族信托产品起点为1000万元,期限为十年,具有门槛更低、期限更短的特点。
长安信托与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迷你”家族信托产品,主打低门槛、半定制化特征,门槛设定为300万元。半定制化指的是七成内容确定,三成内容可选。
低门槛的标准化及半标准化产品的定位是作为定制化产品的起点,作为培育市场的基础,吸引更广泛的投资者。其二是以小撬大的保险金信托。
信诚人寿与中信信托合作推出的“信诚‘托富未来’终身寿险”以800万的保费,撬动上千万的保险金。浦发银行:客户营销:①分行筛选、营销有设立境内家族信托需求的私人银行客户。
②分行搜集整理客户基本需求信息后填写《境内家族信托客户需求简表》,机构邮件报送总行。项目可行性判断:①总、分行确定项目工作小组成员。
②分行与信托公司、客户三方签署《境内财富传承财产信托保密协议》,总分行相关人员签字。③分行开展内部尽调,并签署《意向客户初审表》,密封交付总行。
分行可由客户签署《客户基础信息确认表》,作为尽调基础材料之一。④总行私行部审核分行初审表,并依据信托公司客户尽职调查结论及可行性判断,确定项目可行性。
⑤分行根据总行指示,与客户及信托公司三方签署《境内财富传承财产信托合作意向书》。拟定信托方案:总行牵头与信托公司对接,由信托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设计个性化家族信托方案;分行协助总行协调客户与信托公司就信托方案的沟通,最终方案由客户与信托公司确定。
合同起草签署:信托公司起草信托合同等,客户与其协商确定并签署;总行与信托公司、客户三方签署财务顾问合同等。信托财产交付:客户向信托公司交付信托财产,信托成立。
信托财产支付管理: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公司向受益人有计划地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养老费等. 客户维护与管理:信托存续期间,分行配合信托公司进行客户维护和管理。 信托财产投资管理:信托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将信托财产闲置资金以其名义投资管理;我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提供财务顾问建议等.信息披露监督:信托公司定期向客户提供管理报告;客户可委托监察人监督信托公司 信托清算终止:信托终止,信托公司完成清算,剩余信托财产向受益人分配。
举个例子:中国白银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保荐人:建银国际 公司香港律师:罗夏信律师事务所 控股股东:家族信托上市后持有45.0%股份 信托的财产授予人:创业人的配偶(圣基茨与尼维斯国民) 信托受益人:创业人,其配偶及他们的孩子 受托人:瑞士信贷信托有限公司(Credit Suisse)1. 原始架构 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是一家由陈万天(陈总)总控股的境内企业。
陈太(陈总的配偶)在上市前获得了海外身份,设立了一系列海外公司与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浙江富银白银有限公司。上市前架构如下图所示:2. 上市前重组架构 陈太控股的浙江富银收购江西龙天勇百分之百的股权。
收购完成后, 陈太为陈总与其家属设立了家族信托(陈氏家族信托),并为其他国内股东设立四个个别信托。家族信托设立在耿西岛。
最终境内股东(包括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办理75号文[1]的登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文”)规定:中国境内公司或者自然人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为购买国内资产而进行海外上市,需要向商务部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一般都很非常难通过审核。中国白银集团创业人的配偶为圣基茨尼维斯岛,其所设立的海外公司不被视为10号文“特殊目的公司”,不用通过商务部审批。
3. 陈氏信托架构 信托架构设计中做了相应的安排控制受托人权利,以保证家族企业控制权。陈总担任信托保护人和权力保留人的角色。
权力保留人的权力包括投资与资产的管理权,受托人须遵从权力保留人有关信托资金投资及管理的相关指示,信托保护人拥有委任与开除受托人的权利。架构如下图所示:。
6.求一篇家族式企业财务管理的论文
相关范文: 家族企业财务危机的成因及其规避方法 家族企业的财务危机是指家族企业组织发展中可能经历的一种财务状况,包括比较轻微的资金管理技术和极为严重的破产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整个过程。
轻的财务危机可能仅仅是短暂的资金周转困难,严重的则是经营失败或破产清算。家族企业在企业创业初期确实发挥了其特有的优势,但是随着规模的扩大和经营的复杂化,家族企业的某些“先天性”缺陷逐渐暴露出来,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
根据统计资料,发达国家家族企业平均寿命可达25-40年,而中国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却只有2.7年,而且在平均经营24年后大多数都会面临财务危机。 一、家族企业财务危机的成因 (一)家族企业的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内部经营管理的效率低 家族企业的家族关系导致其内部任人唯亲。
经理为自己的亲朋好友,财务管理意识非常淡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现金管理不善。有些家族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大量闲置,没有参加生产周转;而有些家族企业的资金使用缺乏合理、周密的计划安排,过量购置固定资产。
没有为经营急需准备资金,导致经常陷入财务危机。2.应收账款管理存在不少问题。
不少家族企业片面追求市场占有率,风险防范意识差;他们制定的销售考核制度不合理,缺乏可行的考核指标;对应收账款缺少系统的、科学的管理,没有指定合理的信用政策,缺乏有利的催收措施,由此造成应收账款周转困难,资金回收困难,很多应收账款成为坏账。3.存货控制薄弱。
家族企业没有建立先进的存货管理办法,没有利用ABC控制方法。也未形成“零存货”的管理意识,很多家族企业的月末存货占用的资金常常占营业额的两倍之多,资金周转严重失灵。
(二)家族企业的投资盲目。存在很多失误 家族企业的投资存在以下两个问题:1.投资缺乏可行性分析。
由于家族企业独裁式的管理模式,导致管理者往往主观臆断,在没有经过详细、可靠的可行性分析论证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投资。有的在可行性研究中过于乐观地估计市场状况和发展前景,仅仅依据某个个别项目的投资收益好就断定市场前景好,或者在没有做充分市场调查,只看到某些少数消费者的需求而夸大想象项目的需求者,这些都会导致其家族投资的失败。
同时。在投资中低估投资成本,高估投资收益,过于乐观。
在一些可行性研究中对预算计算不足或考虑不周全,只计算主要的设备和设施。忽略一些数目较少、项目繁多的杂项费用。
造成项目建成后因资金不足,不能按时满负荷投入运行,造成投资效益低甚至投资彻底失败。2.本末倒置,不务正业。
一些家族企业往往无视自身的规模和资金限制。大量投资新项目、进军新行业。
一旦资金链断裂,在短期内解决会给企业一段缓冲期,但是长期以往,资金不能回流,企业将必然陷于财务困境。所以,家族企业在投资时,一定要深思熟虑,量力而行。
否则就会面临财务危机。 (三)家族企业的融资市场失灵,筹资渠道狭窄 2003年,国际金融公司曾在中国做过问卷调查,30%的家族企业认为,金融问题是阻碍其发展的主要原因,也是其财务危机形成的重要外部因素。
1.家族企业信用不足。绝大多数家族企业固定资产较少,经营规模小,流动资金少,自创的无形资产数量少且难以计量,内部难以形成稳定的现金流量。
企业的经营风险大,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少家族企业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和逃税漏税的劣迹。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家族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
当需要靠融资补充流动资金时,家族企业只能以资产担保来取得银行贷款。由于它们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少,银行对家族企业的投资热情大大打折。
2.两权合一的智力结构抑制了家族企业的股权融资。由于股权融资会导致控制权的转移。
这使得家族企业的股权融资渠道局限在家族内部,融资数量非常有限。相比较而言,负债融资的成本虽低,但是若负债比率过高,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
当企业面临很好的发展机遇、急需大量资金时企业会陷入融资困境。3.金融机构存在对家族企业的“惜贷”行为。
随着金融机构的重新整合和商业银行的上市,他们的信贷标准制定得更为严格。加上金融机构对家族企业的固有偏见,进一步增加了融资的难度。
商业银行提供的现有的金融服务,对家族企业存在许多不公平之处。他们的贷款额度小,贷款手续繁琐,抵押条件苛刻,降低了家族企业贷款的获取率。
二、家族企业财务危机的规避方法 (一)完善家族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合理的机制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加强家族企业的内部治理:1.设立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成员不是由企业的家族内部人担任,而是由企业的管理层和企业的技术人员、基层生产人员投票选举产生的。独立于公司的、以第三者的身份设置于企业的、起监督作用的一个组织。
它可以定期审查企业重要的经营活动,监督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判断其是否兼顾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所有者、雇员、债权人、供应商以及消费者、政府部门)的利益。
对于独立董事而言,他要承担发现公司经营方面和财务方面的危险迹象,监督公司所有财务活动的责任。若失职,将会。
7.如何利用家族信托基金实现财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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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家族信托基金可以按照委托人意愿合理分配资产,很多情况下,委托人对受益人继承和使用他的财产有具体的要求,此时通过信托协议的方式来管理遗产,则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其次是可以有效保护家庭信托资产。由于委托人通常将信托资产置于特定属地(例如列支敦士登),且这些特定属地通常具有良好的法律体系和客户信息保密原则,因此可以避免家族财产在当地国家被罚没或者强制征收等危险。
另外受益人可获得遗产继承税收优惠,根据具体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法不同,经过合理设计的家庭信托,可以减少一定的遗产税或所得税,最大程度地保留家族财富。
由于涉及整个家族的财富保护和继承,因此成立家族信托必须与从事此类业务的专业律师仔细商讨,确认信托协议中的每项条款。在这方面,虽然律师的收费很高,但是为家族财富所带来的持续性好处却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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