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毕业有多难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规定的总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且符合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可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申请规定:一、学术论文发表(本项规定适用于2015年9月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需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可免除论文发表的要求;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署名前5位)、二等奖(署名前3位)、三等奖(署名前2位)、或发明专利授权,等同于发表相同数量的SCI或EI论文;获得省部级其它科技成果奖项或发明专利公开,等同发表相同数量的学术论文。
具体要求如下:1. 数量及质量要求 (1)理学:须发表(或录用)2篇学术论文,至少1篇发表(或录用)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检索的刊物上。(2)工学、农学:须发表(或录用)2篇学术论文,至少1篇发表(或录用)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索引)检索的刊物上。
在EI检索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需为英文(或其第一外国语)。(3)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须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或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检索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2篇学术论文。
2. 认定办法 学术论文必须在就读博士期间,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或录用)于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刊物上。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1篇计;以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以1/2篇计;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计。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可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为鼓励博士生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制定导向性刊物目录,对发表在本学科国际高水平刊物、影响因子高、他引率高的论文作者,可减少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要求。
二、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1. 组织预答辩小组 由所在学科组织5名副教授级以上(含副教授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其中副教授级专家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不超过3名。预答辩小组设负责人1名。
博士生本人的指导教师须参加其学位论文预答辩,但不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2. 举行预答辩会 预答辩会举行之前,预答辩小组成员应对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开题报告、专家的开题论证意见、学位论文年度检查评价和建议,以及年度总结报告等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充分的预审。
预答辩会主要内容如下:(1)介绍论文情况:论文作者重点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进行论证,导师对博士生的研究情况作全面介绍。(2)质疑并评价:预答辩小组成员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质疑,对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及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并得出结论。
预答辩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①合格:提交学位论文评审。
②基本合格:修改论文后将修改报告与学位论文一并提交评审。③不合格:全面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二)学位论文评审1. 评审方式 学位论文评审一般于答辩前3个月进行,既可选择进行国内评审,也可选择进行国际评审。评审通过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校学位办将不定期对未参加“双盲”评审(以下简称为“盲审”)的论文进行抽查,评估论文质量,动态调整相关政策。(1)国内评审 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分别由3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1份由所在学科聘请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副教授级专家须有博士学位)同行专家评审,另外2份由学校聘请2名校外教授级同行专家进行盲审。
培养质量较高的学院可自我把控学位论文质量,自行确定论文评审份数与具体办法报学部审核、学校备案后执行。(2)国际评审 学校鼓励各学院开展学位论文国际评审,具体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国际评审与答辩试行办法》执行。
2. 评审时效 论文评审结果一般在2个月内(自论文提交评审之日起计算)返回。评审意见超过2个月(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未返回者,经导师同意,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可申请博士学位。
如答辩后返回的评审意见出现异议情况,论文作者仍应按照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3. 异议处理 (1)复议:评审未通过的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或结业转毕业年限内复议合格,复议论文由原评审专家评审,复议次数最多2次,复议费用自理。
逾期或2次复议未通过者,不再受理其答辩及学位申请。(2)申诉:对评审意见有争议者,在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
申诉程序如下:本人提出书面申诉,经导师签字认可、所在学院认定其书面申诉理由成立后,由学位办将其论文及相关材料送另外2位校外专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返回后,由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小组,对评审意见和申诉理由进行审核、论证,得出论证意见,提交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告知申诉人。(三)学位论文答辩 通过论文评审并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导师审核定稿,且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者,向所在学科提出答辩。
2.博士论文学位委员会审议有不过的吗
博士论文学位委员会审议有不过的吗
这个是有的 博士论文每年都有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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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问教育部只对毕业后的博士论文进行抽查么,硕士呢
不是,硕士生论文也进行抽查。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
第四条 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抽取方式,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自行确定。
扩展资料: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相关法条:
第六条 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第九条 专家评议意见由各级抽检部门向学位授予单位反馈。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专家评议意见还应同时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4.如果一个人博士毕业了,但由于硕士论文抄袭,硕士学位被取消了,
博士学位可以保留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当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经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审查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
扩展资料:
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规定:
1、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人员应当从本校讲师以上教师中遴选。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单位,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研究人员,主要应当从本单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中遴选。
2、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中至少应当有半数以上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3、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学位授予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主要负责人(高等学校校长,主管教学、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或科学研究机构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5.拿到博士学位要哪些条件啊
所谓“拿到博士学位”——在国内有两种途径
1、攻读博士学位
这需要通过入学考试、修满学分、完成并发表两篇论文(有的学校要求核心刊物)、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得到学位委员会批准。
2、申请论文博士学位
这有明确的前提要求,必须获得硕士学位或相当于硕士学位的学历证明,以及发表5篇有水平的相关专业论文或专著1部以上,还需要在相关部门(主要是大学或科研机构)工作5年以上等。具体情况各校不完全一样,需要找招生办问。关键是,很少有通过资格申请的!除非你在某领域已经有很多成果和较大影响。
从你问问题的方式看,还需要与获得博士学位者进一步交流。本人是博士,也是导师,所以这些情况供你参考!
6.各高校博士毕业对论文有哪些要求
为了让各位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对2006年起毕业的博士生SCI论文要求有进一步的明确,特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1、2006年起毕业的博士生须在SCI收录的杂志上,以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以中山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一篇论文才有资格申请博士学位。
2、两位博士生共同研究的成果发表在影响因子(IF)3.0或以上的期刊,且有同等贡献的第一和第二作者,则两位博士生都有资格申请博士学位。
3、在校学习期间未能发表SCI论文的博士生,经导师同意,可以参加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可先行毕业,但缓授学位。等SCI论文发表后,可向学院学位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
4、所发表的SCI论文在Medline上能查询的,即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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