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校毕业了哪个帮我写一篇毕业论文
这个是基础参考[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一)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称《准则》),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和业务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法院内部其他人员服务。
因此,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法官职业道德,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具体内容上的区别。 当前,人民法院加大改革步伐,致力于建设一支精英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
新的形势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那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哪些基本要求呢?根据司法警察自身职业特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应有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审判、公正执法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法官和其他法院干部所不可替代的。
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操守。司法警察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险、勇于献身的精神。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审判应作为法警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司法警察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理念。
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规范执勤、保障诉讼、注重效率 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
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司法警察没有裁判权和决定权,在履行职务中往往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判和决定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
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法官安排,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保障工作。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一基本要求是司法警察职业特点决定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实行单独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所以,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
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者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要注意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 四、注重仪表、文明礼貌、方便群众 司法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也体现了司法警察自身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准。
司法警察在日常警务活动中,要与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群众打交道,有时甚至会遇到一些很难处理的棘手问题。因此,司法警察在执勤中,要注意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并佩戴警种、警号、警衔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接待旁听人员和来访群众时应谦虚热情、慎重处事,防止简单粗暴、推诿搪塞、敷衍了事;即使遇到一些不讲道理、不听劝阻的人和事,也要态度冷静,保持有理有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司法警察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必须按照司法理念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诉权,并保障其人权,以维护人民法院公正、文明的形象。 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司法警察应当像法官一样清正廉洁,在行使职务活动中必须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约束机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职业实践活动中,通过道德评价、道德规范、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道德监督等途径建立起来的。要使司法警察队伍真正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约束机制,还需要研究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自我修养和制度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和问题。
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监督,是形成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外部条件;职业道德的自我修养,是形成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内在动力。为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把职业。
2.吉林警察学院的学术研究
根据2015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省级司法鉴定中心1个 ,吉林省高校“十二五”工程研究中心1个 。
吉林省高校“十二五”工程研究中心:刑事科学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省级司法鉴定中心:吉林公专司法鉴定中心 根据2015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共完成各类教研、科研项目428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261项,216项成果获奖,编写专著、教材187部,发表学术论文1284篇。
2015年,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学校9项课题获准立项。 馆藏资源
截至2014年3月,吉林警察学院图书馆新馆舍总建筑面积为5696.72平方米,馆藏图书83.28万册(纸质型图书56.28万余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期刊800余种,报纸90余种,数据库8个。周开馆时间为75.5小时。
学术期刊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86年创刊,原名为《公安论坛》,1998年取得国内统一刊号后更名为《学报》,双月刊,是吉林省仅此一家有公开刊号的公安理论学术性期刊。2000-2005年连续10年被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评为“吉林省一级期刊”,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学报编辑部多年受到省公安厅嘉奖并评为公安厅优质工作项目,2009年被评为“吉林省名刊”,2010年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2001年5月,应俄罗斯内务部伏尔加格勒法学院邀请,由原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陈继祥同志任团长的教学考察团6人赴俄罗斯进行国际院校交流。
2004年8月,原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魏绪桐校长率领由部分市州公安机关和省厅有关处室主要领导组成的吉林省公安系统警察教育培训考察团,对美国加州大学警察学院和洛杉矶警察机关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考察。
2009年5月25日至26日,韩国水原科学大学金良钟总长6人对原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了两天的访问,建立了姊妹校关系,签订学生语言研修合作协议。
2015年学校官网数据
3.吉林警察学院的学术研究
根据2015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省级司法鉴定中心1个 ,吉林省高校“十二五”工程研究中心1个 。
吉林省高校“十二五”工程研究中心:刑事科学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省级司法鉴定中心:吉林公专司法鉴定中心 根据2015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共完成各类教研、科研项目428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261项,216项成果获奖,编写专著、教材187部,发表学术论文1284篇。
2015年,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学校9项课题获准立项。 馆藏资源
截至2014年3月,吉林警察学院图书馆新馆舍总建筑面积为5696.72平方米,馆藏图书83.28万册(纸质型图书56.28万余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期刊800余种,报纸90余种,数据库8个。周开馆时间为75.5小时。
学术期刊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86年创刊,原名为《公安论坛》,1998年取得国内统一刊号后更名为《学报》,双月刊,是吉林省仅此一家有公开刊号的公安理论学术性期刊。2000-2005年连续10年被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评为“吉林省一级期刊”,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学报编辑部多年受到省公安厅嘉奖并评为公安厅优质工作项目,2009年被评为“吉林省名刊”,2010年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2001年5月,应俄罗斯内务部伏尔加格勒法学院邀请,由原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陈继祥同志任团长的教学考察团6人赴俄罗斯进行国际院校交流。
2004年8月,原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魏绪桐校长率领由部分市州公安机关和省厅有关处室主要领导组成的吉林省公安系统警察教育培训考察团,对美国加州大学警察学院和洛杉矶警察机关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考察。
2009年5月25日至26日,韩国水原科学大学金良钟总长6人对原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了两天的访问,建立了姊妹校关系,签订学生语言研修合作协议。
2015年学校官网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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