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蚌埠医学院护理自考独立本科段毕业论文考试时间
考核对象:2011年下半年报名的护理自学考试考生
一、有关蚌埠医学院自考论文的定稿交稿时间:
考生根据初稿论文的修改意见,修改自己的论文并定稿,于2012年4月16日前将答辩论文定稿(A4纸打印5份,注意保留底稿)提交到蚌埠医学院自学考试管理科。
二、有关蚌埠医学院自考论文的详细要求(论文提交方式):
为确保论文可以被安全,及时的接收到,建议考生直接送至或以中国邮政快递(EMS)或挂号信的方式将论文邮寄到以下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蚌埠医学院招生考试处自学考试管理科(邮编233000);其他快递公司无法将邮件送到校园内,不建议使用。
三、答辩日期安排及相关须知:
1. 答辩考核日期:2012年4月21日上午。
2. 论文答辩地点: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蚌埠医学院新校区理论教学楼,暂定为理论教学北楼二层。
3. 答辩当日上午8:30前,考生凭本人自考理论课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答辩现场报到,参加答辩,无证件者不予参加考核。
4. 对于不按时参加答辩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 建议考生随身携带一份纸质答辩论文,以防提交论文份数不足等突发情况的出现。
来源:360医学网。
2.蚌医什么条件能保研
您好,保研是有加分项的,一般各个学校规定不同,保研政策也不一样,一般是校级以上的竞赛得奖、发明专利、专业资格证书,论文发表也是其中一个途径,几分之差或许就拉开了你和别人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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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想报蚌埠医学院的自考
报名方式
1、蚌埠市(含怀远、固镇、五河县)考生报名方式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到蚌埠医学院新校区办公楼B座103室报名。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蚌埠医学院
2、外地考生报名:
①:通过邮局汇款报名
汇款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蚌埠医学院招生考试处自学考试管理科(233000)。
汇款单附言务必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理论课准考证号码、报名科目(本科或专科)、详细有效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②:汇款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一周后(10月22日后),请电话核实报名信息(姓名、报考科目、费用);考核大纲可登陆蚌埠医学院网页( 组织机构-招生考试处)下载
3、报名费用:
本科:计算机考核150元/人 毕业及论文400元/人
专科:病理学150元/人 生理学150元/人
4、报名咨询电话:0552-3179690
5、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蚌埠医学院招生考试处自学考试管理科
附:蚌埠医学院护理学自考本科学位授予条件要点
1、考生本人向蚌埠医学院学位办提出申请,填写《蚌埠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考生本人须到蚌埠医学院报名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并参加2门专业课加试,具体科目:专业基础(基础护理学)、专业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3、毕业论文答辩成绩须良好以上(含良好)。
蚌埠医学院自考办
4.蚌埠学院本科要拿到多少学分才能拿到学位证书
只要本科四年所有科目均能通过就能拿到毕业证,学位证书要求高一些,各科平均要达到75分以上,至于多少学分能拿到,每个专业要求不一样的,在官网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以参考,现可参考以下条例:
毕业学分统计:
1、各二级学院对照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毕业学分要求,查看各专业学分是否修满,如学分不足请递交书面说明材料至教务处。
2、公选课学分不足学生,如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后超过5学分,超出部分可申请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最多替代2学分。具体请填写《淮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替代公选课学分申请表》,并依照申请表要求办理后报教务处。此项工作必须与5月24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毕业资格审查:
1、教务处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校教学〔2014〕9号)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毕业资格初审工作,在6月3日前将初审名单发放给各二级学院复核。
2、各二级学院于6月6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初审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教务处,教务处将在6月10日前成完成毕业资格终审。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对于不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待满足毕业条件后颁发毕业证书。学生可通过两种方式继续完成学业:(1)向学校提出延期毕业申请,学籍按留级处理,编入下一年级同专业继续在校学习;(2)当年按结业处理,两年内返校完成相关课程的重修学习。
3、因毕业论文查重结果不合格等原因提出缓答辩申请的学生,二级学院安排缓答辩工作应在8月30日之前完成。
学位授予工作:
各二级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分委员会负责审查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并向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1、主修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1)、教务处6月3日前将毕业生成绩学分汇总表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分发给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统一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学生只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在制作学位证时统一粘贴。
(3)、二级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淮南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校教学〔2014〕10号)各相关条款,对《淮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中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条件进行逐条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
(4)、二级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在审核后的《淮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上签署学位授予审核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5)、二级学院依据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填写《淮南师范学院拟不授予学士学位信息汇总表》,于6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汇总复核后提交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2019年第一次学士学位评定会员会会议暂定6月12日召开,各学院务必按时提交学位授予相关审核材料。
(6)、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学位授予结果,在《淮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上填写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统一盖章和粘贴学生照片后放入学生档案。
(7)、因未完成学业暂不授予学位的同学,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后,可向学校申请补授学位。
2、辅修双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1)、有关二级学院依据《淮南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校教学〔2014〕11号)和辅修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审查工作。
(2)、有关二级学院依据辅修双学位审核结果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辅修双学位学位授予资格审批汇总表》,并于6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汇总复核后提交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证书颁发工作:
1、根据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对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根据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学位授予结果,对授予学位学生颁发学位证书。
2、因未完成学业暂不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待符合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后另行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作发放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教务处-关于做好毕业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