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旦大学抄袭是必然的吗,评论一下
如果按必然性和偶然性来看
可以说是必然的,毕竟雷同的内容不止一项
但也可以说是偶然的,作为一个旁观者看来,复旦的学术论文引用频率全国最高,论文答辩时查重,超过10%无论内容如何都不能通过。严谨性相对还是很高的。
最后,如果客观地来看,雷同的情况很常见,如果按照相似度来看,很多事物都可以说是抄袭的,就像为什么没人说一号店抄袭淘宝,为什么没人说百度是抄袭谷歌。做好了就是创新,做得不好就是抄袭。所以在我看来,所谓抄袭事件,外界炒作的嫌疑颇大,或许是什么看不惯复旦的人或者学校什么的在做文章。
以上只是我的个人观点
2.北大女博士涉论文抄袭被撤销学位状告母校结果怎样
北京大学女博士于艳茹因涉嫌论文抄袭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事尚未尘埃落定。
6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决定程序违法,亦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记者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终审判决后,记者曾辗转联系上了于艳茹,但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审:北大撤销学位程序违法,不支持恢复学位诉求 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2013年7月5日,她从北京大学毕业,并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随后,她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13年1月,在读博期间,她将撰写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以下简称《运动》)向《国际新闻界》杂志社投稿。同年5月,临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她提交了答辩申请书及科研统计表,《运动》被她作为科研成果列入答辩申请书,注明“《国际新闻界》于2013年3月18日接收,待发”。
当时,连同《运动》提交的还有她已发表在核心期刊的4篇论文及其他3篇未发表的论文。2013年7月23日,在于艳茹拿到博士学位,毕业18天后,《国际新闻界》才刊登了《运动》一文。
时隔一年多后的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艳茹在《运动》中大段翻译原作者的论文,直接采用原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随后,北京大学成立专家调查小组调查于艳茹涉嫌抄袭一事。
2015年1月9日,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称其在校期间发表的《运动》存在严重抄袭。北京大学称,依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
于艳茹不服,相继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均未获支持。2015年7月,她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并判令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今年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判决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由北京大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海淀法院认为,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未对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撤销博士学位涉及相对人重大切身利益,是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获得的相应学术水平作出否定,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
因此,北京大学在作出被诉撤销决定之前,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保障于艳茹享有相应的权利。本案中,北京大学虽然在调查初期与于艳茹进行过一次约谈,但此次约谈系调查程序。
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因此,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此外,海淀法院还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中仅载明依据学位条例、《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未明确具体条款,故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一审判决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称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一审判决后,北京大学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即便没有规定,也应保证程序公正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北京大学在上诉中提出了三条理由: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在作出撤销学位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约谈属于调查程序,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于艳茹提及最终处理结果的问题;尽管撤销决定中没有列明具体法律条文,但这不表明相关的法律依据不存在。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针对第一个焦点,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正当程序原则的要义在于,作出任何使他人遭受不利影响的行使权力的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正当程序原则是裁决争端的基本原则及最低的公正标准。本案中,北京大学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在行使学位授予或撤销权时,亦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
即便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撤销学位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其也应自觉采取适当的方式来践行上述原则,以保证其决定程序的公正性。针对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仅由调查小组约谈过一次于艳茹,约谈的内容也仅涉及《运动》一文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
至于该问题是否足以导致于艳茹的学位被撤销,北京大学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提示,于艳茹在未意识到其学位可能因此被撤销这一风险的情形下,也难以进行充分。
3.“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者”,抄的到底是谁的
继网上曝光“史上最牛硕士论文”事件之后,昨天,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院长蒋萍透露,学院已经得知相关报道,正在开会讨论最终处理结果。
该校宣传部门表示,校方正在核实,如果袁新抄袭行为属实,学位可能被撤销。 被抄袭者“很震惊” “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者”,抄的到底是谁的论文?记者了解到,这篇论文作者是南京财经大学04级统计专业的研究生曾康宁。
目前他在上海一家公司从事市场分析调查工作。 “我昨天才知道这件事,是听同学说的,很震惊,马上去网上看了。”
曾康宁告诉记者,抄袭程度真的很严重。曾康宁回忆说,当时写这篇论文花了大半年时间,指导老师评价也不错。
对于硕士生来说,不能指望他能创造新的理论,但至少应在理论指导下有自己分析,而直接抄袭,拿个替换键就搞定太过分,影响很不好。将继续观望事态发展,再做决定,“可能对方学校也会调查核实”。
随后,记者联系上曾康宁硕士生导师,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统计系教授胡荣华。胡教授告诉记者,很久以前有学生反映说写论文查资料发现有人抄袭师兄论文,当时没在意。
现在对论文抄袭界限不太明确,到底抄多少字才算抄袭。对硕士研究生而言,搞研究才刚开始,参考借鉴在所难免,不可能都是自己创新。
但不能不消化就去抄袭,至少要搞懂,用这个方法去解决问题,找到别人薄弱地方,这就是你的创新。 撤销学位证有先例 1981年,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决定》,对上述规定未作修改。 研究生毕业后因论文抄袭被撤销学位证,在我国已有先例。
2006年年底,南开大学发现2004年一篇博士论文存在剽窃行为,该校学术委员会根据调查撤销已授予博士学位,并通知抄袭学生归还学位证书。 昨天,记者追问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院长涉嫌抄袭学生导师如何处理,蒋院长以开会为由挂断电话。
统计学院的网站显示,涉嫌抄袭者袁新的指导教师杨仲山还担任该院的副院长。 据《新闻晨报》。
4.复旦大学处理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贺瑛的博士后造假问题有多难
上海金融学院副厅级副院长贺瑛有严重的学术腐败行为,主要是指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涉嫌大量抄袭及涉嫌用博士论文冒充复旦大学博士后出站报告(博士后论文)并继续在博士后出站报告中大比例抄袭(详见附件一及附件二)。就这一问题,本人自2008年以来向从中央到地方的各个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发出挂号信近30封(详见附件三),主要是希望复旦大学或有关部门敦促复旦大学,排除来自各方的潜规则干扰,在核实与认定的基础上,撤销贺瑛的博士后资格,收回其博士后资格证书。复旦大学人事处2009年5月7日给我回信,表示“现核实工作已初步完成,我们已将专家核实的书面材料移交给校相关部门,等候处理意见”。但至今,一年半过去了,本人并没有收到复旦大学任何关于此事的处理决定,也没有人就证据与本人交换意见。“零容忍”还是“零作为”?
需要再次说明的是,根据举报证据及贺瑛博士后出站报告的内容,就很容易看出,在复旦大学相关博士后流动站两年期间,除了欺骗,她没有做任何博士后科研工作。
贺瑛其它的涉嫌学术造假的行为(共5例),详见本人2008年7月5日写给上海教委的信。
在提拔贺瑛为上海金融学院副厅级副院长及授予贺瑛各种政治及学术荣誉称号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都做了不少工作。现在有证据指贺瑛涉嫌学术腐败,同样也希望这些部门做点工作。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复旦大学有关部门,帮助他们排除来自各方的潜规则干扰,在核实与认定的基础上,撤销贺瑛的博士后资格,收回其博士后资格证书;同时协调华东师范大学有关部门,依据证据对贺瑛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一事进行核实。
5.毕业论文抄袭率过高怎么办
目前,高校对于硕博士论文,需要通过抄袭检测系统的检测才能算过关。对本科生来说,大部分学校也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本科论文进行检测。
抄袭过多,一经查出超过20%,后果严重。轻者延期毕业,重者取消学位。尼玛辛辛苦苦读个大学,学位报销了多不爽。
但是,软件毕竟是人工设置的一种机制,里面内嵌了检测算法,我们只要摸清其中的机理,通过简单的修改,就能成功通过检测。
本文是在网络收集的资料。整理了最重要的部分,供大家参考。
论文抄袭检测算法:
1.论文的段落与格式
论文检测基本都是整篇文章上传,上传后,论文检测软件首先进行部分划分,上交的最终稿件格式对抄袭率有很大影响。不同段落的划分可能造成几十个字的小段落检测不出来。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划分多的小段落来降低抄袭率。
2.数据库论文检测,多半是针对已发表的毕业论文,期刊文章,还有会议论文进行匹配的,有的数据库也包含了网络的一些文章。这里给大家透露下,很多书籍是没有包含在检测数据库中的。之前朋友从一本研究性的著作中摘抄了大量文字,也没被查出来。就能看出,这个方法还是有效果的。
3.章节变换很多同学改变了章节的顺序,或者从不同的文章中抽取不同的章节拼接而成的文章,对抄袭检测的结果影响几乎为零。所以论文抄袭检测大师建议大家不要以为抄袭了几篇文章,或者几十篇文章就能过关。
论文抄袭修改方法:
首先是词语变化。文章中的专业词汇可以保留,尽量变换同义词;
其次,改变文中的描述方式,例如倒装句、被动句、主动句;打乱段落的顺序,抄袭原文时分割段落,并重组。
通过上述方法,能有效降低抄袭率。
下面举几个例子,大家可以参考下:例句A:本文以设备利用率最大化为目标函数,采用整数编码与实数编码相结合的遗传算法,研究了HFS的构建问题。本文提出的染色体编码方法及相应的遗传操作方法可实现研究对象的全局随机寻优。通过对car系列标准算例的研究,显示了本文提出方法具有较高的计算重复性和计算效率。
修改A:本文研究了HFS问题的构建,通过遗传算法并结合整数与实数编码,目标函数为最大化设备利用率来求解。本文的染色体编码方法与对应的遗传算法操作可有效提高算法的全局搜索能力。通过对一些列基准算例的研究,验证了本文算法的有效性,并具有较高的计算重复性和较高的运算效率。
例句B:由于房地产商品的地域性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不同区域投资时,通常需要建立项目公司,此时就会面临建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的选择。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而分公司则不是独立法人,它们在税收利益方面存在差异。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在设立区域被视为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区域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区域不被视为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
修改B: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不同区域进行投资时,由于此类商品的地域性强,因此需要建立项目公司。此时,企业需要选择建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主要的区别是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分公司则不是独立法人。其次,在税收利益方面,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区域不被视为纳税人,只承担纳税义务,总公司需要合并计算分公司的利润与亏损;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在所在区域被视为法人实体,需要承担与区域其他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有同学这里就提出问题了,学校用的检测系统是知网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不是淘宝几元钱买的万方数据检测。
从经济角度考虑,知网的系统只有教育机构才能申请账号,而一般学生在淘宝上找检测一次也要200左右,来回修改和检测就上千了。哥强烈建议大家修改论文的时候,先再淘宝花几元钱进行抄袭数据检测,等修改的差不多了,还不放心的话用知网进行终检。
注意,下面才是重点!!!
现在哥透露实战经验给各位抄哥抄姐!!!
首先,认真阅读前面提到的修改方法
然后 在花几元钱进行抄袭数据检测,淘宝遍地都是
尼玛相似比33% !!!!如果不修改,学位证木有了啊!!!情节严重开除学籍啊!!!
注意!!!下面才是重点的重点!!!交给大家一个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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