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毕业论文怎么答辩
5个答辩老师,坐中间的那个是答辩主席,答辩过程由他主持。
答辩人在答辩席入座后,首先介绍自己的论文,大致套路如下:“各位答辩老师上午好。我的论文题目是……”,然后介绍文章的中心论点,文章的内容,篇章结构,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然后说“论文介绍完毕,请各位老师提问”。
这个时候答辩主席就会要求老师提问了,答辩人最好用纸笔把各位答辩老师的提问记录下来。等所有老师提问后,要说谢谢各位老师,然后走出答辩教室去附近某个教室准备问题的答案,一般学校组织答辩都会在答辩教室旁边指定一个教室给答辩学生的。
现在当场作答的方法已经不多用,除非当天答辩的人特别多,为了压缩时间。不多久就会有教务人员引导你进教室回答问题。
然后你就可以按照老师提问的顺序一一作答。回答的时候老师是可以追问的,对于老师的追问要立刻作答。
所有问题回答完毕后,退出答辩室。答辩老师会当场打等级并投票,3票以上通过才算最终通过答辩。
没有通过的人要推迟答辩,通过的人要根据答辩老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好后经自己论文指导导师签名后提交到图书馆,从图书馆拿回论文提交回执,恭喜你,论文答辩所有的事已经全部做完了。
2.本科法学毕业答辩需要注意的事项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注意事项(重点在第三点,请认真看!)
一、毕业论文答辩基本要求
1、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学生论文答辩前须上交的论文材料要求 在学生答辩前,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学员应交齐下列论文材料,由论文答辩委员会进行审查: (1)按照要求装订的正式文稿(五份)。 (2)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 (3)电子稿(软盘):提纲、初稿、修改稿、正稿的word文档。 (4)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定稿的教师指导表。
3、论文答辩设立若干答辩组,答辩组由3人组成,其中答辩主持人1人。答辩组成员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在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候,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组成员。
4、答辩主持人主持毕业论文的答辩,在充分听取答辩组其他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答辩主持人确定答辩成绩,并对论文答辩成绩签字负责。答辩主持人须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电大专职法学教师具有讲师职称,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
5、每个答辩小组另配记录人员1人,负责记录学员的答辩情况。记录人员不得是法学教师。
6、在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过程中发现是抄袭的文章或他人代写的文章,令其重写,重写后仍是抄袭或代写的,取消论文的写作资格;答辩过程中发现学员对相关基本概念、基本问题不清,不能回答或者对论文内容不熟悉的,答辩不及格。答辩不合格者,允许补作一次,顺延至下一届答辩。
7、答辩主持人在答辩结束后,应尽快填写答辩评语并给出答辩成绩、综合成绩,上报省电大文经教学部法学教研室,并由省电大文经教学部法学教研室将成绩通知相关市级电大,再由相关市级电大通知学员本人。
8、鉴于我省电大具备答辩主持人资格的教师太少,为了便于安排各市级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时间,请准备进行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市级电大提前20天告知省电大法学教研室,由省电大法学教研室根据全省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情况最后确定答辩时间。
二、答辩程序
学员答辩的程序为:
1、脱稿介绍本人论文,包括:选题动机、围绕选题所收集的资料、论文的主要内容。介绍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最好不要超过15分钟。
2、学员介绍完论文,由答辩主持人根据学员论文涉及的法学领域提出两个问题(该两个问题可以由答辩主持人、答辩组成员事先准备,但禁止事先告知学员),并给予学员一定的准备时间。
3、学员回答完上述答辩主持人提出的两个问题后,答辩组至少即席提出两个以上的问题,学员必须立即回答,不得另行准备。
三、答辩时学员要注意的问题
1、学员在答辩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熟悉自己文章的主要内容,基本框架,主要观点,自己的创新之处,理解、领会文章中涉及到的相关概念及理论知识。
2、参加答辩的学员,必须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
3、学员在介绍论文时,必须脱稿,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能脱稿介绍论文,答辩成绩不及格。
4、学员在回答答辩教师的提问时,可以携带必要的资料和用品:包括论文的底稿、主要参考资料和其他书籍,并允许翻看。
5、学员介绍文论和回答问题要充满自信,沉着冷静。
6、学员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层次分明,还要吐字清晰,声音适中。
7、在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鼓励学员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但应给予合理、适度的阐释。
8、在整个答辩过程中,答辩学员应尊重答辩教师,言行举止要讲文明、有礼貌,尤其是在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难以回答,或答辩老师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相左时,更应该注意。答辩结束,无论答辩情况如何,都要从容、有礼貌地退场。
3.法律专业的论文答辩应该如何进行
毕业论文答辩词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我毕业论文的题目是《性从业者行为规范立法的可行性——试论“小姐”合法化》。
之所以选择这样的体裁作为我的论文题目,是因为我想通过我的论文让大家对性从业者,也就是大家知道的“小姐”这样的一群人的生活状态有所了解,并加以关注。 我们常说“小姐”也是人,是怀着朴素的人道主义精神对她们的一种简单的同情心,可真正愿意去了解她们,帮助她们的人却很少。
且在这方面,所有的研究大多数是对扫黄的打击与取缔、以及性病、爱滋病的防治与控制。面对立法这样的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胎死腹中。
2005年黑龙江人大代表迟夙生,曾苦口婆心游说30多名人大代表签名支持自己的“小姐立法化”议案。最后也终未上会讨论。
在写这样的论文题目时,身边的朋友同学笑我写这样的东西是跟法律对抗。说这样的法律在中国不可能出现。
我问为什么。他们告诉我中国是个封建思想严重的国家,这样的东西会有伤大雅。
可他们恰恰忘了,“小姐”也就是妓女是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也正是由于“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作怪,中国现在有5000万光棍娶不到老婆。
我们每天都能感受到伟大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可大家是否忽略了中国将近亿计的农民工?他们背井离乡,身处繁华,白天里挥汗如雨,可晚上看着霓虹闪烁,便思乡之情、生理需求愈浓。有报纸报道,这些农民工大多数的晚上是靠黄色笑话度过的。
他们很少有人去找“小姐”。因为太贵了。
一个大工一天的工钱也基本是找一个“小姐”所需要花费的费用。这也就不难解释我在检察院公诉处实习期间遇到的那么多的强奸案是很多农民工做的。
那是谁在找“小姐”?为什么有人反对这样的立法出现?是谁在害怕暴光?我曾经就问过一些“小姐”这样的立法出现好不好?答案竟然会有反对的声音,她们大多数没有结婚的人,家里人是不知道自己做“小姐”的。即使结婚了的也很少有让自己丈夫知道自己是做这一行的。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会听到大学女生出去做台这样不和谐的新闻。 我们大家都知道毒品的危害严重,知道爱滋病的可怕。
可有调查显示,目前中国爱滋病的传染途径已经从注射毒品传播发展为性传播。 这些事实摆在面前我们不难看出,规范的管理性从业者显得迫切和需要。
首先,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其次有利于管理,可以由政府组织定期体检,杜绝传染性疾病和爱滋病传播的源头;再次,它增加了税收,保证了财政收入,拉动消费,促进了GDP增长;最后“小姐“的合法化可缓解目前因男女比例失调造成的社会矛盾,降低了犯罪率。 中国目前的刑法只对强迫、容留、引诱他人卖淫做出规定处罚。
而警察们扫黄依靠的是治安处罚条例。这也有可能诱发警察对权利的滥用。
大禹治水顺势导之,就解决了水患。现今状况就犹如一场洪水,堵水则亡,疏水则利。
所以我觉得如果可以规范管理这些问题,会更有利。 性爱,人类最原始却又最纯洁的本性,本来不应我们去说三道四。
可在人类社会文化、物质的不断向前发展下,却出现了妓女这样的职业。就我国目前国情来看,性从业者的合法化显得迫切而需要。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合法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将是存在的、不小的。合法化牵扯的方方面面还有待我们去进一步探讨、完善。
鲁迅先生说过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长路漫漫,我愿同其他研究者一样做漫漫长路的铺路石。
再次感谢在座各位老师和同学,我的答辩结束。
转载请注明出处众文网 » 法学毕业论文答辩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