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法
·《论中国环境法在乡村地区的实施 : 基于环境社会系统和谐发展的视角》 ·《论环境法的逻辑嬗变 : 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 ·《美国环境法史论 》 ·《论国际环境法发展趋向及对中国环境法影响 》 ·《我国环境法引入美国环境公民诉讼制度研究 》 ·《浅探我国环境法与全球“减排性”环境公约的衔接问题 》 ·《环境法价值与原理 : 一个法基本原则话语分析》 ·《环境法律责任体系研究 》 ·《环境法保护对象研究 》 ·《企业环境法律义务的原理分析 》 ·《论环境法对行政诉讼制度的修正 : 以公民起诉资格的放宽为视角》 ·《中国与荷兰环境法的宏观比较 》 ·《环境法中的风险防范原则研究 》 ·《环境法的伦理审视 》 ·《环境法价值论 》 ·《论环境的法律地位 : 从“伦理的权利”到“法律的权利”》 ·《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 : 兼论中日贸易与环境保护之法律问题》 ·《环境法律价值公平论 》 ·《中国环境法律制度变迁的经济学分析 》 ·《若干国家环境法协调化实践浅探 》 ·《国际环境法的环境权原则与我国环境法相关法律制度之完善 》 ·《论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重塑 》 ·《我国环境法引入美国公民诉讼制度之研究 》 。
2.环境法论文,我该写什么好啊,我们才上了三四节课就要写论文了
参考例文:《环境法基本原则与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姜敏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摘要: 在现代社会,许可证制度是防范环境风险最主要的法律制度。
目前学界对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法律保留原则、便民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公开公平原则等)探讨甚多,而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系统探讨的尚不多见。环境行政许可具有风险品性、科技背景、利益权衡、代际平衡、国际关联等五个特征,因此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除了须遵循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外,还须遵循预防、谨慎行事、合理开发利用、污染者负担、科技促进、公众参与、协同合作、国家环境资源主权与不损害国外环境等八项环境法基本原则。
这八项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的建构均有各自明确的要求,并在特定情况下使许可举证责任发生转移。 关键词: 环境风险;环境行政许可;环境法基本原;制度建构 从世界各国的环境立法来看,许可证制度是防范环境风险最主要的法律制度。
由于这一制度便于把影响环境的各种开发、建设、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把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政府能够有效进行环境管理,因而其在现代环境法上得到广泛运用,有学者甚至将其称为环境风险控制的“支柱性”制度。{1} 任何制度的建构都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
自《行政许可法》颁行以来,学界对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包括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便民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等)探讨甚多,而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系统探讨的尚不多见,难以有效指导环境行政许可的立法实践。近年来发生的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污染松花江案、深圳西部通道环评审批案、北京“西一上一六”输电线路工程环评审批案、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振动妨害争议案等典型案例,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我国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不足,这与理论准备的不充分不无关系。
本文从分析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出发,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一研讨,以期为具体的立法提供有益的指导。 一、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 明晰环境行政许可相对于其他行政许可的特色,对于探讨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尤为重要。
从环境行政管制的整体结构来看,环境行政许可相对于其他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色: (一)风险品性 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行为,是环境行政许可管制的对象。与一般的损害相比,环境损害具有治理难、恢复难的特征。
在经济上,与采取预防措施相比,恢复与治理费用相当高昂。例如,泰晤士河的治理就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耗费巨额资金。
据经济学家测算,预防污染费用与事后治理的费用比例高达1 : 20。 {2}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不可逆转的,很难消除和恢复。
例如,重金属的污染、土壤沙漠化均很难消除。自然景观的破坏、物种的灭绝、热带雨林和原始森林的消失均无法恢复。
以上特征决定了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必然具有高度的“风险品性”,一旦决策失误,往往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种“风险品性”,客观上要求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建构必须以预防环境损害的发生为宗旨。
(二)科技背景 环境行政许可的最大特色在于其涉及高度的科技背景。许多环境上的危害行为或产品往往是在经年累月后才被发现。
例如,农药DDT在被发现对环境生态的危害之前,几乎被视为神药般膜拜。在对臭氧层探测的结果尚未发布之前,人们根本无法体会用途广泛的氟氯化碳(CFCs)竟是罪魁祸首。
此外,环境问题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亦格外困难,时常牵涉到科学上的极限,无法立即给予一个肯定的答案,以作为认定责任或采行相应措施的依据。我国三峡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便是一个在科学上都难以有定论的例子。
再者,理想环境品质的设定、环境影响的评估、环境改善的认定等,亦涉及科技水准的考量,在立法政策上应作出与现行科技水准相等的做法,或作出超越现行科技水准的要求,由企业努力去跟进。由于此种高度的科技背景,使得环境行政许可更具决策风险,所作的许可决定在日后有可能被证明是错误或偏差。
然而,虽然涉及科技与资讯上的未定,环境决策却不能停摆,在许多情况下往往决策于科技未知之中。{3} (三)利益权衡 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往往与自然资源的利用息息相关,用与不用或者是如何使用现存的资源,时常引发产业者的经济利益与受害人的健康权、生存权的冲突,间接触动消费者的消费权益、从业劳工的健康权与工作权以及相关企业的竞争优势等广度的利益纠葛。
即使在环境保护的领域内,亦有不同环境价值之间的冲突。例如,鼓励多用纸制品以减少对塑胶容器的依赖,虽然有助于垃圾的处理以及减低化学制品制造过程中污染源的产生,但却对森林的砍伐带来压力。
此外,环境行政许可所带来的利益冲突也可能表现在国际上。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酸雨、油污等问题都有待国际性或区域性的解决。
但是,在国际上,各国对这些问题的形成负有相当不。
3.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论文
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础,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环境的恶化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严重的灾难。
如何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地球上每一个人都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作为2l世纪的地球公民,我们有责任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美好的世界。 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以下是实地调查出来的报告: 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源是:1、公共厕所排出的粪便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让人恶心。2、工厂排出的废水又黑又臭,还浮着一些秽物。
3、工厂排出的废气很刺鼻,会散发到小镇的各个角落。4、化肥厂排出的气体中含有粉尘、铅、煤灰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5、公园的草坪上常有游人丢弃的垃圾,既不卫生,又影响市容。 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是:废水、废气、粪便、腐肉、塑料袋、木筷,垃圾等。
污染物对环境和生物有很大的危害:使空气变得浑浊,对人的肺部有很大危害;生活垃圾处理不好会滋生细菌,严重影响人的健康;污水会影响生活水,直接侵害人体。 看了这么多,你是不是对目前的环境有些忧虑呢?对,环境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保护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拒绝使用一次性木筷;废弃电池和塑料袋要处理好;多植树造林,不践踏草坪;不污染水源。
保护环境,我们责无旁贷。
4.求助
与物关系的变化:从物权法到环境资源法 ——鱼虾苗增殖放流的法律思考 -------------------------------------------------------------------------------- 内容摘要 鱼虾苗放流大海是传统法律解释不了的事件。
这使得环境资源法浮出水面来。反映了人与物的关系从所有、利用和限制到所有、利用、限制、保护和涵养的变化历程。
从物权法到环境资源法反映了人与物关系的变化和人类的反思。物权法不是万能的,而环境资源法也不是万能的。
在私法中过多地加入环境资源法的内容,会搞得物权法不伦不类;反之,过分强调公权力在环境资源法中的作用也同样会使得环境资源法的目的难以达到。要正确认识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的关系以及公民个体对于环境改善的作用。
关键词 物权,环境资源法,放流增殖 据报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捕捞船只的增加,捕捞新技术的应用,海洋环境的恶化,莱州湾渔业资源日渐减少,经济鱼类在渤海基本形不成鱼汛,产量越来越低,已严惩威胁到全市的渔业水产和沿海渔民的生存和发展。面对严峻形势,莱州市从1994年开始利用人工育苗技术对日本车虾、海蜇进行增殖放流,收到明显成效。
据了解,这样的放流,莱州市每年都要进行。[1]类似的放流在广东也每年进行。
[2]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和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工作人员在深圳东部海岸大鹏湾海域举行粤港联合增殖放流行动,将600万尾对虾苗、10万尾红鳍笛鲷鱼苗、1000万粒扇贝和30吨花蛤苗放流到大海中。粤港两地渔业主管部门希望这次大规模的放流行动,能缓解渔业资源日益衰退的危机。
[3] 在物权法上,很难解释象鱼虾苗放流这样的行为。其是民事行为吗?其是民事法律行为吗?其行为的物权法律性质为何? 第一,增殖放流这不是抛弃。
抛弃是弃之不要,而放流的目的是为了增殖,恢复生态,提高渔业产量;第二、增殖放流不是养殖。养殖是养殖人在固定的可控制的水域里进行的生产活动,而人工放流不是可以控制的,一旦放流,任其生长繁衍,自由流动;第三,增殖放流不是遗失。
遗失是非处于本人的意思而脱离占有,而这些鱼苗虾苗是人们故意放入大海的;四、增殖放流不是埋藏。埋藏是认为地将一物隐藏于另一物,而以上的放流增殖显然不是。
这是一种新型的人与物的关系,这是传统物权法无法解释的问题,这是人与物关系的新发展,是一种对自然资源进行涵养的关系。 人与物的传统关系及法律反应 人是大自然中力量最为强大的。
人的力量强大表现在:(1)人是有组织的动物。一个人力量单薄不可为的,在强大的组织面前,任何庞大的物也会土崩瓦解;人类组织了公司、政府、社团等等组织,这些组织的力量之庞大显然是单个人的力量所不及的;(2)人是有智慧的动物。
人可以做出许多发明创造,高度组织加上高度创造,人可以在地球上上至太空,下达地下;足迹便两极,身影现深海;遇山炸山,遇水搭桥;截大江,钻山洞;平天堑,填鸿沟;天空中庞大的铁飞机轰鸣飞行,空气中无线电波乱窜。人的力量可谓大矣!是故,在庞大的人力面前,鱼虾捕捞殆尽,山野鸟兽无踪……从前不能为之的今日可以为之:例如对电磁波的利用;从前人类获取的能力较弱,今天则能力较强:比如捕杀鲸鱼,可以动用现代武器,捕捞规模巨大;从前人类反作用于自然界的效果较小,今天则效果巨大:比如修建大坝、大江截流,建设核反应堆等;从前物的利用中污染较小,今天则污染严重:海水受到油污和大陆排放水的污染,天空则有大气污染、二氧化碳过度排放产生温室效应等等。
随着人类对自然的利用能力增大,物的形态状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起初,人类利用的物为自然物,如牛、羊,而现在物的形态也是今非昔比变化莫测。
比如小到看不见之微生物,大到万吨巨轮、摩天大楼、千里石油管线;长久者有黄金、土地,短暂者有性质易变之化合物;有自然者如牛、羊,但也有制造者如汽车、机器。利用方式也有重大差别。
有自然利用者如用牛耕地,也有组合才能利用者如电灯和电源、汽车与汽油。 随着人类对自然反作用力加大,自然的面貌打上了人类活动的深深印记。
大山穿洞大江截流;森林砍伐,青山变秃山;掘地三尺,深地里钻石被开采、石油被吸出;波涛万顷之中建立石油钻井平台;烂泥滩上树起钢筋混凝土大厦。按照现代社会的速度,人类的组织能力加上强大的科技能力,长城恐怕不到一个月就能建成。
人类社会之初,总认为大自然提供了无穷无尽的财富。肆意向大自然索取。
结果大自然不但资源耗费殆尽,而且引起了气候变化。台风暴雨、山体滑坡、赤潮等等,无不是大自然对人类行为的一种惩罚性的回应。
反映在法律之中,初始阶段,人类仅仅在物权法之中,对于过分索取的行为加以限制。例如,法国基于三种理由对所有权加以限制,其中分别是根据所有物的性质加以限制;根据滥用权利禁止的原则加以限制;根据法定的理由加以限制。
例如,《法国森林法》L.311-1条第1款规定:“如无特别的行政授权,任何个人不得行使拔除或开发其树木的权利,或行使终止其土地用于森林业目的的权利。”[4]根据“所有权承担义务”这一新时代的立法精神,德国法院从1987年。
5.保护环境的论文700字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他们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往往忽视或者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或者破坏。
2006年3月10日,哈尔滨出现沙尘天气,城市天空被黄色沙尘笼罩。当地气象台发布浮尘天气黄色警报。
城市天空被黄色沙尘笼罩 2006年4月5日凌晨4时,云南省消防人员集中力量对逼近昆明的森林大火发动反攻,截至11时,由于通讯不畅,目前进展情况仍不明朗。此前,有关方面透露,3月29日发生在昆明近郊安宁市的森林大火,最近的地方距离昆明市区不到20公里。
昆明市从3日晚开始连夜出动民警疏散火场附近的村民。森林大火现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因有好多,比如说,一次性塑料杯, 一次性筷子, 一次性塑料袋等等.那么又要怎样解决这小而严重的问题呢?我国在加强环境法实施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将环境执法和环境立法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开始将环境执法作为环境法制建设的重点;加强环境法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普及环境法的知识,提高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官员和管理人员的环境法制观念;强化国家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环境管理机构、提高环境管理机关的级别、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国家环境管理机关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在扩大,政府各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职责越来越明确、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能力在增强;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越来越明确,污染源单位的责任和违反环境法的责任越来越明确、具体,自觉遵守环境法的程度在提高;环境法中的确定性、强制性规范增加,禁止性、处罚性、奖励性措施增加;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度化加强,环境法律规定、措施和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环境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程度增强,环境执法制度日益健全;环境法制建设(包括环境立法和执法)和环境管理的有效协调加强,对环境法的监督、检查加强;成立环境警察、环境法庭,切实保障公民和单位享有的提起环境诉讼的起诉资格,积极开展环境法诉讼(包括环境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加强对环境纠纷的处理,在处理环境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时,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举证责任转移原则,并实行较长的诉讼时效;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扩大诉讼权;强化对环境的刑事法律保护,明确规定在环境方面的法人犯罪,严厉制裁危险犯,加强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罚程度增强,对环境违法者实行双罚、多罚制;等等。
小的方面有: 第一,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环境友好的决策和制度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改善环境质量出发,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要研究综合环境与发展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克服单纯追求GDP的倾向。 第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发展循环经济,就是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转变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建设以节水、节地、节能、节材、节约其他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减量化、再使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为核心,努力实现产业生态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以生态化改造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发展废物回收再利用产业和环保产业,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循环利用率。严格环境准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限制和禁止上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实施强制淘汰制度,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企业实行强制淘汰;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降低产品单位产值的能源物耗和污染物排放;积极利用经济手段、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各行各业节约资源、降低污染排放;继续推广各类循环经济试点示范。
第三,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首先要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加快重点流域海域的污染防治,力争取得实质性成效;二是在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优化城市规划布局,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垃圾处理率,积极保护城市区域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等自然遗产;三是加快燃煤电厂脱硫和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新能源,减轻酸雨污染和大气尘污染;四是加强农村环保工作,以转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核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发展。
6.法律论文的题目参考
1. 论转化犯
2. 论“携带凶器抢夺”
3. 论“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
4. 论危险犯的终止
5. 论结果加重犯
6.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可能性
7. 论原因自由行为
8. 论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
9.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
10. 论社会危害性标准
诉讼法
1.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定位
2. 论“以事实为根据”与证据裁判原则
3. 暴力取证罪的立法完善
4. 程序性制裁与刑讯逼供的遏制
5.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
6. 关于我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思考
7. 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发展前景
8.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兼与保释制度之比较
9.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
10.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经济法、环境法、劳动法
1 论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
2 对环境权性质的思考
3 论环境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4 论环境刑法的特点
5. 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
6.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析
7. 水污染防治法执行问题研究
8. 《环境保护法》修改若干问题的一点思考
9. 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研究
10. 环境与国际贸易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民商法
1. 遗失物拾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从利益平衡与制度设计角度
2. 试论表达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
3. 论网络空间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
4. 确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思考
5. 试论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完善
6.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究
7. 论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
8. 论居住权
9. 公司破产制度研究
10. 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
宪法与行政法
1. 宪政与司法审查
2. 公民权与人权
3. 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
4. 资格罚研究
5. 听证制度研究
6. 论村民自治
7. 选举制度的完善
8.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劳动权及其实现
9. 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
10. 当代中国的变迁与宪法发展
7.环境污染与保护论文,2000字,
必然刺激日用工业品和耐用消费品的生产;另一方面,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不仅满足了城市生活必需品的需要,而且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资源,因为众多的城市人口拥有不同的生产技能,为不同企业招收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提供了多种选择.第三,城市化促进了商业、金融、贸易等第三产业的兴起.城市作为聚集的中心,在劳动技术、资金、交通运输、通信设施、市场容量、人力资源以及居住条件等方面,比周围地区拥有更多的优势,这就使得生产活动不断向城市聚集,从而产生聚集的规模效应和经济效益.人口的聚集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能,而经济活动聚集所带来的规模生产活动产生了对供电、供水、公路、铁路、通讯等基础服务设施的需求,为第三产业的兴起提供了必要条件.最后,城市化在带动农业与工业发展、促使产品的种类与数量大大增加从而丰富城市居民物质生活的同时,通过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极大地带动了科学、文化、娱乐、教育等设施的建设,丰富了城市居民的精神生活,物质、精神两方面的丰富也就意味着人民的总体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论我国政府环境保护的投资行为[摘要]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保护事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的重视,环保产业也得到迅速发展.环保产业在中国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有待挖掘.它是防治环境污染的技术保障和物质基础.同时又能兼顾环境推动经济的发展,环保产业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政府作为环境保护投资的主体,其投资行为得当与否影响到政府的投资的成本、收益与实现效果等.文章运用一些例子对政府投资行为进行了成本效益的分析,以期找出使政府环境保护投资行为更为优化的方法.[关键词]环境资源;环境保护;环保投资;政府一、我国环境问题现状与政府责任(一)环境的经济特征分析一般的社会资源能够通过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方式,在经济运行达到高效率的情况下,达到帕累托最优,而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环境问题、环境资源、环境产品等具有不同于一般资源的经济学特征.作为社会福利的一种间接形式,对它们的深入分析有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和建立有效的环保市场体制,更好地为人们的生活谋福利.环境资源所具有的不同于一般资源的经济学特性主要表现为:1 公共性.环境资源由于不可分割性导致的产权难以界定或者界定成本很高,往往属于公共物品和具有一定的公共性.所以,对于环境资源来说,我们是可以共同而又不排斥地使用的.因此,使用者往往不顾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和整个社会的意愿,无节制地开发和利用.最终可能导致环境资源越发稀缺.在环境资源上,每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最终结果,是导致资源的稀缺.2 垄断性.环境资源的自然垄断由于不存在竞争,很容易导致市场的缺失.如水、气体等资源的开发生产往往只需要一个厂商来进行.由于这些行业取得垄断地位,导致开发生产后的资源环境价格过高、服务质量低,并且常常以牺牲生态环境的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私人利润.3 外部性.环境产品包括了污染了的环境和保护了的环境,其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和准公共性.由于环境产品的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很不协调,它的生产和消费会使得生产或消费以外的社会成员遭受到损失,而自身却无法为此得到补偿,于是就会产生正的外部化效应和负的外部化效应.对于环境产品而言,私人成本往往不等于社会成本,这就形成外部成本和外部效益.4 信息不对称性.环境信息是不对称的.这主要是由于环境信息的公共性和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导致.例如,污染的生产者常常对其生产过程、生产技术、排污状况、污染物的危害等方面的信息的掌握比受污染者和政府多得多,但受个人利益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驱使,往往会选择隐瞒这些信息,实施污染行为.(二)我国的环境保护与政府的关系…… …… 上面不知道行不行,中华工程资格考试网,有很多环境保护论文你自己去搜下看看!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