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论文的成绩是怎么分的
毕业论文成绩可以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由校答辩委员会根据各系答辩小组的评分,最终确定评分等级。以下是一种示例: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优良比例不超过65%。
优(90分以上):
良(80-89分):
中(70-79):
及格(60-69):
不及格(59分以下,同时具备以下三条或三条以上者):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2、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3、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4、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书写不工整。
5、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不规范,不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不得当,计算结论不准确,不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不能正确阐述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正确地回答各种问题。
扩展资料: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
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提出撰写的学术论文叫学位论文。这种论文是考核申请者能否被授予学位的重要条件。
学位申请者如果能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而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合格,那么就给予学位。如果说学位申请者的课程考试通过了,但论文在答辩时被评为不合格,那么就不会授予他学位。
有资格申请学位并为申请学位所写的那篇毕业论文就称为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既是学位论文又是毕业论文。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毕业论文
2.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包括哪些环节
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可以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由校答辩委员会根据各系答辩小组的评分,最终确定评分等级。以下是一种示例: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优良比例不超过65%。
优(90分以上):
良(80-89分):
中(70-79):
及格(60-69):
不及格(59分以下,同时具备以下三条或三条以上者):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2.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3.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4.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书写不工整。
5.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不规范,不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不得当,计算结论不准确,不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不能正确阐述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正确地回答各种问题
评阅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毕业论文的评阅成绩一般可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档。现将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对毕业论文的具体标准抄录如下,供参考。
优秀
1.能正确地体现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本专业的有关知识。
2.能密切联系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全面,具有一定深度或有所创见,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中心突出,论据较充足,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表达能力较强。
4.材料丰富,数据可靠,能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加工整理。
良好
1.能正确体现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与专业有关的知识。
2.能较好地联系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比较正确.全面,对指导现实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3.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较分明,文句通顺,有较好的表达能力。
4.材料比较丰富,数据基本可靠,能较好地进行加工整理。
及格
1.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有关方针与政策,在理论上没有原则性的错误,能基本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已学的有关知识。
2.尚能联系工作实际,基本上能表达自己的观点,有一定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但分析问题较肤浅,或只能罗列现象,中心不够突出。
3.有一定的论据,主要数据基本可靠,文句尚通顺。
4.有一定的原始材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工整理。
不及格
凡有以下条款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
1.违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或在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掌握已学有关专业知识很差。
2.文章无中心,层次不清,逻辑混乱,文句不通。
3.材料零乱不全或主要数据失真,加工整理差。
4.主要内容基本抄袭他人成果。
凡属抄袭他人成果或属他人代写的论文,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评阅.答辩资格。
3.学生申请学位时论文答辩成绩必须达到什么等级
要求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
以华中科技抄大学为例,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已办理保密手续的论文,可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答辩。答辩会要有详细记录,原始书面记录由各院(系、所)保管备查,两年后方可销毁。对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
扩展资料:
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
1、学校各院(系、所)应于每届本科生毕业时,对其毕业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按学士学位授予要求逐项进行审核并提出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经院(系、所)学位审议委员会审查,报校学士学位评审组评定,合格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硕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后,可申请硕士学位并接受答辩资格审查。
3、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院(系、所)按照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结zhidao合其培养计划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对硕士生在学期间的政治思想、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参考资料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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