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能告诉我暨大自学考试的论文怎么申请
一、申请学士 学位 条件
1、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本科段毕业条件,并已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2、本科段各科 成绩 的平均分在68分以上(实践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及 免考 、加考成绩不计入平均分);
3、通过教学计划中的英语(二)( 课程 代码:0015)课程,并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统考,取得合格成绩。(不考英语(二),以三门选修课代替的考生不能申请学位。)
二、申请学士学位有关问题
1、有效时间: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在毕业证书上落款的毕业日期一年之内可以提出申请。
2、申请日期:上半年须于5月10日至25日;下半年须于11月16日至26日(公休日不办公)。
3、申请地点: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暨南大学北门教育学院大楼212室)。
4、准备材料: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全部自考本科段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不全者可用 毕业生 登记表原件代替)、本科段免考课程审批件、学位英语统考合格证等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同时准备100元左右的评审费。
5、申请学位需由本人亲自前来申请。
6、查询授予学位时间:上半年申请的查询时间是7月中旬,领取学位证书时间约在9月底;下半年申请的查询时间是第二年的1月中旬,领取学位证书时间约在第二年的3月底(具体另发通知)。
2.毕业论文申请书怎么写
1、学生在标准修业期内,德、智、体合格,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综合教育课程、文理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获得学分,可申请提前毕业。
2、学生的修业年限以学年为单位,学校不接受提前半学年毕业的申请。提前毕业的申请在秋季学期的第12周至第16周内提出。如有变更,原申请可于随后春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撤消。
3、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须向院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已修课程成绩单及剩余课程修读计划,由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由院系安排学生的毕业论文与毕业实践教学。
4、已进入提前毕业程序的学生(申请被批准并在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未撤销者),如果毕业时不能获得毕业证书,不得再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5、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停学、保留学籍)转入其他年级的学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
6、提前毕业的学生应按标准修业年限缴纳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