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6000字
是的,我有。
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1.表论文的过程 投稿-审稿-用稿通知-办理相关费用-出刊-邮递样刊 一般作者先了解期刊,选定期刊后,找到投稿方式,部分期刊要求书面形式投稿。
大部分是采用电子稿件形式。 2.发表论文审核时间 一般普通刊物(省级、国家级)审核时间为一周,高质量的杂志,审核时间为14-20天。
核心期刊审核时间一般为4个月,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 3.期刊的级别问题 国家没有对期刊进行级别划分。
但各单位一般根据期刊的主管单位的级别来对期刊划为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主管单位是省级单位。
国家级期刊主管单位是国家部门或直属部门。
2.帮着想几个法律专科毕业论文的题目
提供一些法律专科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
1、浅谈现行《收养法》的缺陷与完善 2、论代位继承 3、论无效婚姻 4、家庭暴力的现状与对策 5、论行政赔偿的追偿制度 6、论行政处罚中的若问题 7、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8、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9、论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10、关于单位犯罪的若问题 11、试论自首和立功制度的把握与适用 12、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13、关于共同犯罪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14、论上诉不加刑 15、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6、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18、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问题 19、国有资产流失及其法律对策 20、试述国有独资公司性质、特点及适用范围 21、论律师辩护工作的任务和主要业务 22、论民事法律责任的目的、功能与归责的基本原则 23、浅析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 24、论非法收集的证据的效力 25、动产抵押若问题研究 26、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27、完善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若思考 28、民事证据规则的新突破 29、债的抵销之处理 30、产品责任的民事责任性质剖析 31、论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及撤销之诉的当事人 32、试论我国新《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问题 33、融资租赁与借款合同之比较研究 34、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35、论未成年人的作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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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现行《收养法》的缺陷与完善
2、论代位继承
3、论无效婚姻
4、家庭暴力的现状与对策
5、论行政赔偿的追偿制度
6、论行政处罚中的若问题
7、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8、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9、论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10、关于单位犯罪的若问题
11、试论自首和立功制度的把握与适用
12、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13、关于共同犯罪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14、论上诉不加刑
15、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6、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18、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问题
19、国有资产流失及其法律对策
20、试述国有独资公司性质、特点及适用范围
21、论律师辩护工作的任务和主要业务
22、论民事法律责任的目的、功能与归责的基本原则
23、浅析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
24、论非法收集的证据的效力
25、动产抵押若问题研究
26、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27、完善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若思考
28、民事证据规则的新突破
29、债的抵销之处理
30、产品责任的民事责任性质剖析
31、论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及撤销之诉的当事人
32、试论我国新《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问题
33、融资租赁与借款合同之比较研究
34、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35、论未成年人的作证能力
4.求助电大
有. 初论无罪推定原则 需. 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立法完善 要. 对合同法第286条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请. 构建和谐社会的法理思考 加. 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Q. 关于县级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构建的调查报告 Q. 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 8. 合同解除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9. 具体行政行为越权与滥用权力 3.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关系 6. 劳动力派遣法律研究 2. 论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8. 论共同海损构成条件及存在的问题 1. 论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3. 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6.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 17. 论税收管理中的公平与效率 18. 论我国反倾销法律的完善 19. 论我国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20. 论现代法律文化与民族婚姻的冲突 21. 论消费行为中的最终解释权 22. 浅淡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 23. 浅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24. 认定渎职罪相关问题的探析 25. 如何实现公安行政执法的公正 26. 试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 27. 试论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28. 试论人民调解的创新与发展 29. 试论我国的国家审计的领导体制 30. 试论我国刑事赔偿中的“错误逮捕” 31. 受贿罪若干问题的探究 32. 我国票据质押的法律问题探讨及建议 33. 洗钱犯罪研究 34. 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现状及对策 35.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可行性研究 36. 浅析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权的关系 37. 保证人放弃主债时效抗辩时能否行使追偿权辨析 38. 论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责任 39. 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其责任承担 40. 公众人物人格权保护的限制 41. 设立中公司法律地位探析 42. 论物权变动中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保护 43. 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法律监管 44. 论企业社会责任——一种法经济学的解读 45. 电子商务时代的反垄断规制———以B2B交易市场为视角 46. 论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 47. 域名不正当抢注的法律规制 48. 论我国生态补偿的法律原则与制度思考 49. 经济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50. 论利益相关者对重整企业的社会责任 51. 浅议我国国企改制成果分享中的股权激励 52. 论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序位 53. 论重整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54. 论破产重整制度的经济法属性 55. 论中国法律近代化的主要特点 56. “无讼”与中国古代司法 57. “无为而治”法哲学的分析及当代意义 58. 从理想到现实——试论先秦儒家与汉代儒家法律思想的差异 59. 从天理到人情——论自然法本质的演变 60. 论法家法律思想主流地位的失去 61. 论西方平等观念的确立及其影响 62. 西方自然法的演变与发展 63. 正义与法律关系的新论 64. 中国古代契约制度特点浅探 65. 中国式衡平——论宋代司法中情、理、法的综合运用 66. 浅析法家以法为本的法治理论 67. 权利意识的现代解读—论我国公民人身权的发展与保护 68. 法治社会中应然性的精神核心—自由:法治的核心价值 69. 论法律的权威性 70. 论我国法律信仰的危机及其拯救 71. 论人权保障之全球化 72. 苏格拉底的守法观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73. 浅论清朝律与例的关系 74. 试析韩非法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75. 浅谈德主刑辅思想的现实意义 76. 1946:《中华民国宪法》评析 77. 中国古代服制的作用——以唐代服制为代表进行研究 78. 论我国司法解释的合理性 79. 中国检察官法律职业道德的培植 80. 贵州苗族习惯法研究——以“贵州省台江县反排寨”为例 81. 论乡土社会中民间法与国家法的调适 82.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 83. 简论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完善的构想 84. 论司法判例在国际私法中的作用 85. 从先占原则论钓鱼岛的地位 86. 我国“慰安妇”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的问题 87. 论南北关系的新变化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 88. 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 89. 多哈回合的发展趋势及发展中国家的对策 90. 探析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新实践——以国民待遇为视角 91. 试析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实践 92. 浅析可转让排污权交易与最优排污量控制 93. 侦察监督中的检警关系 94. 论我国督促程序的完善 95. 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看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 96. 对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反思 97. 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98. 论被告人的辩护权保障 99. 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100. 论民事诉讼契约 101. 论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 102. 论我国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103. 论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完善 104. 论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105. 论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 106. 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 107. 论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判决制度 108.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 109. 论我国强制措施的完善 110.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 111. 论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 112. 论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113. 论我国刑事上诉制度存在的问题 114. 论刑事诉讼中财产权的保障 115. 论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116. 论仲裁的受案范围 117. 论自由心证与法官自由裁量权 118. 浅论民事诉讼的目的 119. 浅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 120. 浅谈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121.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冲突及完善 122. 试论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123. 完善我国民事保全制度的若干思考 124. 刑事诉讼证据开示程序的构建 125. 证人出庭难的原因及对策思考 126. 论现阶段我国社区矫。
5.我要一篇法学的毕业论文和社会实践
摘要:针对现行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之弊端,提高新的实践理念和实践环节改革模式。
关键词:法学教学;实践环节;教育理念;模式设计 法学是关于人们行为规范的理论体系,其研究对象就决定它在本质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法学教学中就应始终理论联系实际。如何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性环节,是一个目前我国法学教学中尚未解决好的课题。
本文中针对现行法学教学实践环节存在的弊端,探讨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的改革问题。 1、现行法学教学实践环节的弊端 现行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从国家教育部的学科规范要求直到各法学院校的教学计划,都很强调法学教学中实践环节的重要性。
但由于缺乏有关这方面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模式设计,致使理论与实践处于相对脱节状况。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实践环节缺乏科学的、系统的理论作指导。
目前法学本科教学几乎很少研究法律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去培养。实际上任何一门专业均应研究这个问题,即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去培养。
(2)实践环节单一,主要只靠毕业前的两三个月毕业实习。全国各法学院校在其教学计划中都安排毕业实习,有些院校安排在本科教学的第七学期,有些安排在第八学期。
实习场所一般安排在法院、检察院系统或者法律服务机构。这种毕业实习是必要的,使学生能够亲身体验司法工作的实践过程。
但其缺陷是,毕业实习前大多数学生对人民法院、检察院及法律服务的机构设置及工作程序并不了解,加之毕业实习时间有限,学生只能走马观花地了解一下。这不符合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所具有的渐进性、反复性规律。
(3)除毕业实习之外,三年半的教学中一般不再安排实践环节,使理论联系实际处于自发状况,主要由学生自己完成,缺乏系统的、有计划的教师指导,大大浪费了时间。少数学生在学习中体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利用假期自己联系到相关部门去实习,但也只能感触一些较零散的知识,而大多数学生则没有这样的认识和条件。
(4)有些法学院校结合个别相关课程,也搞一些实践活动,如法庭审判观摩或者组织学生自己搞一些模拟法庭,但并未有意识地、系统地将这些实践活动形式强制性地纳入教育计划和要求的范围。 2、实践性教学环节改革,需要更新教育理念 针对现行法学教学体系中实践环节的弊端,应该强化实践环节、更新理念。
第一,理论联系实际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要求,这一认识论规律作为一种普遍规律,也是法学教学的根本指导原则。实践教学环节是法学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定要把这种实践环节作为强制性要求,纳入教学计划。
第二,实践环节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全过程,而不能仅局限于教学过程的某一个阶段。若仅在毕业前安排实习,其它时间不注意实践环节或者把实践环节不落到实处,其结果只能是理论与实际相脱离。
第三,针对学生在法学学习的不同年级段上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差异,实践环节应具有层次性、阶段性,即大体分为感性实践阶段和理性实践阶段。我们认为,大学本科一二年级的实践活动是属于感性实践阶段,大学本科三、四年的实践活动应属于理性实践阶段。
两个阶段的实践环节,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感性实践是理性实践的基础,理性实践是感性实践的升华和目标,因此也不能在教学中忽视两阶段的内在联系。
第四,实践教学模式应该是立体、多面的,应该针对不同的专业理论知识设计相应的实践环节;同时实践模式应该是互动的,而不应该是静态的,要实现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学习之间的互相促进,法学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相结合,全面地与国家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建立普遍联系,创造多维实践场所。这种立体、动态的实践教学模式应全面地体现在教学计划中。
让学生学习逐渐深入社会,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方面投入社会实践,建立多维实践模式。 第五,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案例教学法。
使理论教学不再是纯理论,而在理论教育中大大加入活生生的现实生活案例,从而增强理论与现实的对照,强化课程理论联系实际的具体内容。 3、教学实践环节改革模式设计 根据上述教学理论,并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不同特点,设计如下教学实践环节: (1)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
大一学生的实践属于感性实践阶段。该阶段实践的目的在于树立学生的法律专业观念,培养专业兴趣和习惯。
大一学生如果不能牢固树立专业观念,对本专业没有兴趣,将直接影响以后的专业课程学习。因此大一学生的实践应着重于如下形式:1.安排不少于五次法庭观摩活动,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或者组织学生旁听高年级学生的模拟法庭。
2.组织学生围绕专业理想信念等内容进行演讲及一般性题目的辩论比赛,从训练口才、思辨能力方面培养其专业兴趣。3.组织学生召开几次专业认识恳谈会,树立其正确认识和信心。
4.鼓励大一学生参与高年级学生组织的相关实践活动。5.深化教学,采用大量多媒体教学方法,使学生接触。
6.电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在文文网的毕业实习感想
不知不觉中,毕业快2年了。在这一年多的文文网上班日子里,让我知道和懂得了许多。
毕业前的我们显得那么轻松自由,毕业后就犹如无头苍蝇般四处觅工作。但凡找过工作的人,第一次总会显得那么的手足无措。面对一个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面试官,连说起自我介绍都显得很苍白,临近面试前的那番准备和自我提醒都早已扔到哇爪国了。我曾记得我第一次面试时的自我介绍犹如放连珠炮一样,三下五除二,十几秒搞定,完全没事先想的那么温文尔雅和侃侃而谈。至于后面基本就属于被人牵着鼻子走了,真是失败而惨痛的经历。就算是在我找到了第一份工作的时候,我都没适应好面试这道关卡。
第一份工作是在一个生产电源的厂里,认识了不少人,也看到了不少事。在工厂那个比较压抑的环境下,大多数男性同胞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抽烟来去除烦闷,虽然上午和下午就那么一次出去休息的机会,大家都很珍惜这次难得的空闲。或许因为我还没长时间的进入这种工作状态,走前都未沾上这种习气。那时候工作时间一天起码在11个小时以上,还好,我的劳动强度不大。不过自认为还算是比较勤奋,一天时间,在那不断观察、动手和思考,晚上还要写些心得体会,基本上也是倒床就睡,一觉到天明。再苦再累,可心里舒坦。为此我也明白一个道理:工作中的人儿才是最美的。那时候的你不在乎你究竟得到了多少,在乎的是你对于工作的那份执着的态度。
在家人的努力下,不得已选择放弃第一份在文文网的工作,转而回到阳新这块故土。说实话,我对阳新的认识不深,除了复读那年的痛苦经历,脑子里还真没个太完整的印象。
转眼马上就要满一年的转正期了,也就是宣告结束那每月等待一千块的救济金的日子。为了能生活得更好,我们还需不断的奋力进取。不管身处何处,从事何种职业,我们需要那份坚持和信念。缜密的思考是我们对于往事的不断探索和创新,大胆的实践是我们一步步实现自己梦想的最好印证。毕业后的我们,肩负着太多,可我们都从未放弃,我们会走得更好,走得更远。
7.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论文写作的要求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
8.求电大法学论文一篇
法学研究中阶级分析方法的衰落【摘 要】法学研究中的阶级分析方法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正是以此为研究对象,详细分析了法学研究中阶级分析方法的衰落。文章从法学研究中的阶级分析方法的相关概念谈起,阐述了分析方法衰落的现实表现以及衰落的原因。
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给法学相关领域的研究带来指导和帮助。【关键词】法学研究;阶级分析方法;衰落;一、法学研究中的阶级分析方法 阶级分析方法是法学方法体系的指导原则,它为法学研究具体方法的使用提供基本的指导思想和宏观的思维框架,而作为法学研究具体方法的价值分析、实证分析和社会分析是在阶级分析所揭示的基本社会结构和社会体制下运用和使用的。
详言之,所谓的价值分析方法在对法律制度这一客体进行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时,实质上是以统治阶级的价值标准在对法律制度进行考察、体认并基于统治阶级的价值标准对法律制度的优劣进行判断和评价;而所谓实证分析所关注的法律规范这一实然性存在,它也是社会统治阶级有意识制定出来的,统治阶级为使这一规范具有合法性、正当性的基础,特别通过政治行为的运作而产生各级各类国家立法机关,从而使法成为一个效力等级、效力范围、效力时间长短有别但确构成一个内部协调统一的法律规则体系。至于社会分析方法所关注的法的社会效果,更是以法对于保障统治阶级的即时利益和长远利益,对于维护统治阶级进行权利义务的现有分配格局和利益结构、对于维护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的效果为依归的。
因此,阶级分析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处于基础地位,对其他具体方法的正确使用发挥着总揽的作用。 具体谈及法学研究中阶级分析方法,它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各种法律现象的方法,它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重要标志之一,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这种分析方法的使用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得研究中历时已久,并曾极度盛行,该方法的理论视角和理论思维为我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国初期透视复杂的社会现象、认识问题实质起了巨大的作用,其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勿庸置疑的。首先,对于法学理论建构而言,其是避免走入唯心主义法学误区的必要指南,这一方法的运用会使我们的视线自然投射在现实生活的社会分层、利益结构之上;其次,对于法律现象的历史考察而言,其是探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历史演变规律的基本线索;再次,对古今中外的法律制度的定性研究而言,其是有力的分析工具;最后,对于法制实践而言,其是确定和坚持我国法制根本宗旨的重要理论参照。
这种方法不仅在社会主义国家得到普遍的认同,就连西方的法学家们对阶级分析方法显示出极大的兴趣。但正如人的理性的有限性一样,这一作为研究方法的阶级分析本身也是有限度的,它的运用遮蔽了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多维性和社会关系的多样性,因此社会关系的阶级属性使我国法学领域的研究对象带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它不再是以中立和审慎的眼光,在丰富多彩的社会关系中选择基本、重大的社会关系将其上升为法律关系,而是将所有的社会关系政治化、意识形态化,在这一过程中,法学的独立的社会品质消失了,成为政治学的附庸。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情势发生历史剧变,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推行,又让阶级分析这一方法一度经历了反思、批判甚至否弃。二、法学研究中阶级分析方法衰落的现实表现 1、有些学者在不对方法适用的具体领域进行界分的基础上直接否定阶级分析方法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适用。
这些学者指出,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分析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具有危害性,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市场化社会和资本社会,社会资本和社会财富的流动性显著增强但却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高效率对社会公平问题长期搁置,因此运用阶级分析会使我国在原有阶级结构中出现一新的剥削阶级——权贵资产阶级,它所主导的是一个权贵资本主义,对内实行修正主义,对外实行投降主义,而广大工农成为被剥削阶级,中国主流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理论——社会主义,为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的人道的社会主义将被颠覆,因此将使中国陷入社会形态的真空。同时,阶级分析方法又是一种革命理论和革命性分析,运用阶级分析会过分强调社会发展中的张力,凸显社会冲突和矛盾,从而使社会有机体的动态平衡被任意扩大化的矛盾所毁灭,并预示社会将以革命方式实现社会公平。
因此该观点要求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应抛弃阶级分析的方法,因为任何使用该方法所形成的社会理论,都将是对现行社会发展具有极大危害性的社会理论。 2、学者对法的“阶级意志论”的解构式解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阶级分析方法的势微。
如果说“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我国法学界在20世纪50年代以来积极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批判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虚伪性、局限性和彰显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真实性、优越性的背景下所做的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命题,那么今天法学界从不同角度对法的阶级性的否定无疑是对我们在进行法学研究中所选用的研究方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