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高校就业信息网的网上回生源地报到有什么用
如果你毕业后没有在就读的地方找到工作,需要回生源地报道到。
不经过网上报到,可以直接回生源地。 已经回生源地报到的,在网上报到会显示未查到报到流向! 关于毕业生报到证、二次派遣、改派等问题的答疑 一、报到证、档案、户口等问题 1、学校锁定就业方案之后如何办理签约、解约? (1)签约: 毕业生可以和用人单位继续签约,但是人事部门暂时看不到签约信息,即不能办理鉴证手续,具体到当年的7月15日(以当年公布的日期为准)之后才能按改派或二次派遣办理。
(2)解约: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网上解约之后,解约信息不再通过学校审核,毕业生即可与新用人单位办理签约。 2、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经山东省人事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凭证,其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一律作废。 3、《报到证》在报到期限内丢失,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遗失就业报到证的,应持接收单位证明及时到当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日报登报挂失,并持报纸、个人申请、毕业证、学位证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录简表和就业方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招办、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然后由学校或毕业生本人自行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
4、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1)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时,须持《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2)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全称为《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该页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报到证》由毕业生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6)《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
其中的姓名必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必须准确。 5、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不能接收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
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校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毕业生待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6、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关系如何转递? 毕业生档案由其高考档案和在校学习期间的材料两部分组成。在校材料包括学业成绩、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奖惩情况及毕业论文等,由所在学院整理、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组织院部直接与机要局转递。
档案转递一般采用机要的形式送达。档案转递原则:升学的毕业生档案,直接转至录取学校研招办或录取院系总支;未落实单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至生源地地市人事局毕分办;到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部队或驻地单位就业的,直接转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到各类企业就业的,根据协议要求,转至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到省外就业的,按协议书注明的地址转递。
户政部门按照学校就业派遣方案转出毕业生户口关系。详细说明请参考户籍科的要求及说明。
7、毕业生档案如何查询? 毕业生档案一般在毕业生离校后两周内开始转递,毕业生报到后应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档案接收工作。无特殊情况,按上述原则查询,8月份用人单位仍未收到档案的,毕业生可到到学院负责老师处查询。
毕业生档案查询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一年,逾期学校将可能无法协助查询。 8、毕业生离校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离校前,应办理好如下手续: (1)领取《报到证》。
由所在院系统一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后,在毕业生离校当日发放。 (2)《户口迁移证》。
学校公安处负责按就业方案办理户口迁移证明,户口迁移证由毕业生本人携带。报到后,师范类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和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同时持有就业协议书。
请注意核对户口迁移证的各项信息,并在有效期内办好落户手续。 (3)体检。
校医院负责,不合格者不予派遣。 (4)毕业证和学位证。
教务处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发放。 (5)清理各类款项。
如书费、欠交学费等。 (6)注销各种学生证件。
如学生证、借书证等。 (7)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各类贷款的,要在离校或合同到期前按期清贷。
二、派遣、二次派遣与改派问答 1、学校如何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经。
2.山东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是什么
山东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际会有一次申请山东大学学士学位的机会。山东大学自考本科学生申请的学士学位在就业、考研、公务员考试等各个方面,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依据《关于做好山东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山东大学教处函[2011]58号)的要求,现在将山东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及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山东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才有资格参加学士学位申请:
①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为山东大学应届自考本科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不可以申请。
②在学习期间,本科段所有课程平均分达到65分以上。
③毕业生在本科段的外语考试合格。
④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达到良好以上(75分或75分以上)。
⑤在考试期间,没有过作弊记录,考试成绩都是靠自己的真实能力考过。
其它学校主考专业的毕业生我校不接受申请。
说明:
①根据鲁教考办69号文件精神,不选考英语(二)课程,加考其他课程(不少于14学分)的毕业生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
②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成绩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的相应内容为准,成绩以免考计和等级计的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
③优秀毕业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获得过各种先进荣誉称号;在正式刊物发表过论文;获得过厅局以上奖励;单位认可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单位证明)。
④申请者可委托他人代办申请手续,须提供全部申请资料。
二、学位外语考试科目
学位外语考试考试科目:英语、日语、俄语、法语
①非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任选1门外语报考,考试成绩合格者,才可申请学士学位。
②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两门外语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需要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一步进行学士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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