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抄袭学术论文如何处罚
这个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定刑
《刑法》第217条规定,个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见《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 《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按《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之规定,单位犯本罪的按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3倍定罪量刑。
百度百科有词条:论文抄袭
楼主可以去看下更完整的
我这仅仅是摘录,就您的问题回答而已
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2.论文被完全抄袭怎么办
怎么处理呢?
第一,换做是我,如果没有从事相关的科研行业,仅仅是一篇大学毕业论文,对方承认剽窃,那么就用RMB来作为补偿吧。不过,看得出您现在应该还是在从事相关的科研工作,要么就是在读研
第二,把您的毕业论文的相关证据,发给“这篇论文”发表的相关刊物所在的出版社,并电话告知出版社
想想眼下能做的就是这些,您的情况应该是不可能不工作或者不学习跑大老远去找剽窃你论文的人
理好自己的头绪,想想如何与出版社联系
3.抄袭学术论文如何处罚
这个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定刑 《刑法》第217条规定,个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见《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 《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
按《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之规定,单位犯本罪的按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3倍定罪量刑。百度百科有词条:论文抄袭楼主可以去看下更完整的我这仅仅是摘录,就您的问题回答而已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4.毕业论文如何才算抄袭
关于知网相关抽查规定: 有规定的,可以进行第一次修改,修改之后通过就可以答辩,如果第二次不通过就算结业,在之后4个月内还要交论文或者设计的。
这个是在抄袭30%的基础上的。如果抄袭50%以上的话,直接结业在之后4个月内还要交论文或者设计的。
1.被认定为抄袭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包括与他人已有论文、著作重复总字数比例在30%至50%(含50%)之间的,需经本人修改。修改后经过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学院答辩。
再次检测后仍不合格的,按结业处理。须在3 个月后提交改写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合格后再参加答辩。
2.被认定为抄袭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且与他人已有论文、著作重复总字数比例超过50%的,直接按结业处理。须在4 个月后提交改写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合格后再参加答辩。
知网系统计算标准详细说明:1.看了一下这个系统的介绍,有个疑问,这套系统对于文字复制鉴别还是不错的,但对于其他方面的内容呢,比如数据,图表,能检出来吗?检不出来的话不还是没什么用吗? 学术不端的各种行为中,文字复制是最为普遍和严重的,目前本检测系统对文字复制的检测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对于图表、公式、数据的抄袭和篡改等行为的检测,目前正在研发当中,且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欢迎各位继续关注本检测系统的进展并多提批评性及建设性意见和建议。2.按照这个系统39%以下的都是显示黄色,那么是否意味着在可容忍的限度内呢?最近看到对上海大学某教师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被撤消的消息,原因是其发表的两篇论文有抄袭行为,分别占到25%和30%.请明示超过多少算是警戒线? 百分比只是描述检测文献中重合文字所占的比例大小程度,并不是指该文献的抄袭严重程度。
只能这么说,百分比越大,重合字数越多,存在抄袭的可能性越大。是否属于抄袭及抄袭的严重程度需由专家审查后决定。
3.如何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成为个人报复的平台? 这也是我们在认真考虑的事情,目前这套检测系统还只是在机构一级用户使用。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流程。
同时,在技术上,我们也采取了多种手段来最大可能的防止恶意行为,包括一系列严格的身份认证,日志记录等。4.最小检测单位是句子,那么在每句话里改动一两个字就检测不出来了么? 我们对句子也有相应的处理,有一个句子相似性的算法。
并不是句子完全一样才判断为相同。句子有句子级的相似算法,段落有段落级的相似算法,计算一篇文献,一段话是否与其他文献文字相似,是在此基础上综合得出的。
5.如果是从相关书籍上摘下来的原话,但是此话已经被数据库中的相关文献也抄了进去,也就是说前面的文章也从相关书籍上摘了相同的话,但是我的论文中标注的这段话来自相关的书籍,这个算不算学术抄袭? 检测系统不下结论,是不是抄袭最后还有人工审查这一关,所以,如果是您描述的这种情况,专家会有相应判断。我们的系统只是提供各种线索和依据,让人能够快速掌握检测文献的信息。
6.知网检测系统的权威性?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并不下结论,即检测系统并不对检测文献定性,只是将检测文献中与其他已发表文献中的雷同部分陈列出来,列出客观事实,而这篇检测文献是否属于学术不端,需专家做最后的审查确认。第一步:初稿一般重复率会比较高(除非你是自己一字一句写的大神),可以采用万方、papertest去检测,然后逐句修改。
这个系统是逐句检测的,也就是说你抄的任何一句话都会被检测出来。这种检测算法比较严格,从程序的角度分析这种算法比较简单。
因而网上卖的都很便宜,我测的是3万字,感觉还是物美价廉的。(注意:1 这个库不包含你上一届研究生师兄的大论文,修改一定注意. 2 个人建议如果学校是用万方检测,就不要去检测维普之类的 先把论文电子版复制一份,保存一份。
看检测结果,其中一份复制的备份论文,把检测出重复的部分能删了先删了,把不能删的,15字以内改一改,最好是加减字符,不要改顺序,改顺序没太大用,参考文献删掉一部分,不能删的话,先改下,英文文献可以15个字符换一个词。把修改过的上交,重新过系统检查。
保存的原论文稍做改动上交纸质版。那个系统很麻烦的,很多没看过没应用过的文献都能给你加上,可见中国人抄袭的功夫,都是互相抄,但是为了保证论文的完整性和表述的准确性,不要随意改动,上交的纸质版,一定要斟酌,一般检查完就不会再过检测系统了,所以纸质版的不用担心。
第二步:经过修改后,重复率大幅下降了。这时你可以用知网查了,知网查重系统是逐段检测的,比较智能。
检测后再做局部修改就基本上大功告成了,我最后在网上用知网查是4%,简单修改后,在学校查是1.5%。注意:记住,最忌讳的是为了查重,把论文语句改得语句不通、毫无逻辑,这样是逃不过老师的,哈哈,大家加油。
5.论文抄袭后的法律解决方法
著作权侵权行为 1侵权举证采用过错推定:不能证明其出版复制行为有合法来源的,推定其为侵权;过 错推定,举证责任倒置;过错推定还有商标法56 条和专利法里面新产品的生产方法侵权的 举证责任倒置和著作权法63条2 款善意使用侵权; 2.损害计算方法三种: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2.侵权人的非法所得;3.法定的赔偿额:50 万 元以下的赔偿。
3 计算机软件作品的著作权的客体:程序和说明文档。保护前提:独立开发和固定在有形物 体上。
保护时间和文字作品一样,没有特殊之处; 限制:合理使用的范围非常小:1.合法用户可以装载和备份,2.适当的作功能改进3.非商 业性的使用的少量复制可以;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 权人专有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权 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 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 二年计算。 法律责任 1.赔偿损失: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 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 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2.诉前禁令: 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 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 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 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3.诉前证据保全: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 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 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4.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 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 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出版社出版抄袭作品承担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未规定侵害著作权适用无过错 责任原则,因此,出版社应仅在有过错并造成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才就出版抄袭制品一事与 抄袭者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出版社没有过错,应由抄袭者独自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出版社应停止出版发行抄袭作品,并依法返还不当得利。
不论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这种 责任都是分别对著作权人和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承担的。在任何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 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都可以以出版抄袭制品的出版社或发行单位为被告提起诉讼。
所谓有过错,是指出版社出版抄袭制品时处于一种敌意或过失的主观状态。例如, 出版社在接受抄袭品时处于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状态。
例如,出版社在接受抄袭品时因疏 忽或者轻信而未查询权利状况,或者出版社在接到著作权人或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的 投诉后,仍继续出版社发行抄袭制品(不论投诉人是否提供担保),等等,都可以认为出版 社有过错。 行政处罪以惩戒和教育为目的,如果出版社没有过错,不宜给予行政处罚,因为在 这种情况下给予行政处罪有失公正,且不能达到惩戒和教育的目的。
鉴于抄袭者是故意侵权, 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上述原则也应适用于处理出版社出版其他侵权制品而引起的著作权纠纷。
参考资料:万国司法考试经济法讲义张海峡编。
6.研究生毕业论文被定为抄袭怎么办
一、你之作品是否已涉侵权。建议将你之论文与涉袭论文原作相互对照,抄袭,是把别人的作品抄来当作自己的作品的一种侵权行为。抄袭的认定,不以抄来的作品作何用处为其成立的条件,也不以是否完全相同为其成立的条件,其认定成立的条件仅是作品内容的具体表达形式相同。因此,两个作品在具体表达形式上有明显区别的,一般不应认定有抄袭的问题存在,存在的可能是创作上的借鉴、引用、融合的问题,而这些正是创作上允许和客观上必需的。抄袭的实质要件在于作品是否是作者自己独创的,而不是照抄照搬他人的。既是两个作品完全相同,只要是各自独立创作的,就不构成相互抄袭。只有在作品相同,又能证明又不属作者独立创作的(作者间又存在接触关系),才构成抄袭行为。
如果经判断二者存在明显的抄袭,则放弃抗辩,否则可据理以争。
二、对于基本可以确认为侵权的行为,但仍有一定模糊点时,可以先试探取得对方的谅解,争取双方和解,除最后达成的协议之外,整个和解过程要考虑不要留下痕迹,被录音或达成阶段性调解意见等。
三、由于牵涉毕业论文之人生大事,无论理胜理亏,最好的方式仍然是建议通过私下和解方式解决,不要诉诸司法途径解决,公之于众势必造成被动,孰重孰轻,要谨慎对待。
山东科创律师所张蕾律师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山东知识产权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