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语毕业论文 浅析野性的呼唤中的自然主义 答辩时一般会问什么问题
1,谦虚,不要和老师争论。
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只管微笑着点头。2,让没事的朋友在电脑旁边等着,等老师问你问题后,会让你出来准备,你有搞不定的问题可以短信你朋友,立刻百度一下。
当然,提前去图书馆借些相关书籍更是应该的。3,回答问题要简练,说到点子上,不要废话,语态要好,手上不要有多余动作,坐姿要正。
实在搞不定的问题可以说,这个问题我目前还缺乏研究,等下去后会查找资料认真研究。但与其相关的某某问题/方面目前是什么情况。
4,如果是硕士博士的话最后有一个答谢导师环节,不要太动情说太多话,说三四句即可。祝你成功。
跟你的论文相关的,要阐述下你写这个论文的思路,想法,为什么选这个题目.老师会根据你的叙述跟论文问相关问题1.直接向指导老师求助---答辩一定程度与指导老师捆绑,指导老师有职责和相应的面子风险;2.把“自己”的论文赶紧熟悉起来,自己都不知道写点啥肯定一问三不知;3.也别太怕所谓的答辩---其实老师一看文章基本心里就知道文章的所下的功夫,提问只是进一步了解而已。本科以下的答辩尺度把握不会太严。
4.吸取教训,别临时抱佛脚了。今后的工作必须要认真、踏实,不然做不好事情成不了大事的!最后,祝毕业顺昨,每天都在进步!正式答辩开始,下面是我的部分发言:尊敬的评委老师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
我是X级XX专业的XX,很高兴在这里论文答辩,希望今天能为我20年的学生生涯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这句可是我琢磨了半天的经典啊)下面,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ppt 论文答辩技巧,就我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因,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等问题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论文题目,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以上是我毕业论文的一些基本情况,欢迎各位老师批评指正(这句话挨了一顿批,答辩主席先给我个下马威。这句可是我上网时看到的,以示谦卑,没想到犯了本本主义错误。
答辩之前最好是多答辩评委老师的性格爱好都有个底,尤其是答辩委员会的主席,他可是一把手),谢谢。在答辩中有一些小体会,这里与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答辩分为三个阶段:陈述期(20-25分钟)、提问期、回答期,三个阶段大致一个多小时左右一个人。在陈述期的20分钟,有的学院要答辩者做PPT,有的则不用;有的陈述时要脱稿,有的则可以看稿子。
在这个阶段,一般情况下没有老师在听你讲什么,他们都在低头看你给他们发的论文和论文简介,因为这么厚的论文是没有老师有时间看的,他们也都是临阵摸枪,看个大概。所以在这一阶段,你的任务就是磨时间,注意语气要平缓,要稳,发言时尽量不要太专业化,没有人听你讲晦涩的理论,当然,更不能拉家常,说一些你们邻居家怎们怎么的事情,这显得你太没专业素养和水准。
总之,这个度要拿捏好。注意观察老师和同学的表情,察言观色才是硬道理。
在提问期这个阶段,聆听是你的主要任务。老师会为你磨时间。
有本校的老师,一般都会先评价下你的论文,当然是说很多好话的,这都是讲给答辩委员会主席听的。接下来就是提问,老师提问的时候你要记好他的问题,理解他的意思。
在记得时候要注意把你回答的要点关键字一起写上,因为老师问完了你就要回答的,如果你反应比较快,你可以把老师的问题分类做个概述,然后按类作答,这样更显得你这孩子不错。回答之前要对老师的评价和建议表示感谢,接下来回答老师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先念一下题目,然后作答。作答时忌讳一盲目自大,得意洋洋,一副欠抽的样子,忌讳二信心不足,慌里慌张,没有底气,一副心虚的样子。
要知道论文是你写的,你看的相关东西比他们多,所以你可以大胆的说,只要自圆其说即可。在这一阶段回答时要言简意赅,一语中的,废话少说,言多语失,能说就说,不能说的就说自己在这方面写论文的时候也考虑过,但考虑的不充分。
忌讳的是不知道了就不说话,大家都不说话,气氛就凝固了,在论文答辩中如果没人说话,那就不好了,所以一定要说,哪怕你说不会,也比不说好。值得一提的是,老师提问的问题有大有小。
有对理论的,所以你要对你论文的理论了如指掌,尤其是一些相近的名词,尤其是长的差不多的词,比如这次我们同学的社会资源、社会资本、社会关系这三个词就让老师给缠了半天;有对方法的,所以你要对你做的调查细节注意再注意,不要有闪失。应付的东西老师都能看出来,人家干了这么多年,眼睛都很毒的;有对细节感兴趣的,所以你要对你的论文的逻辑结构、句子通顺与否、措词、错别字、标点尤其是摘要部分注意注意再注意注意,在这些方面出问题显得你不够认真仔细,所以校对时要下功夫,可以和同学交换校对,因为我们对自己写的东西,挑错别字是很困难的。
摘要就那么点字,又在论文开头,这可是门面啊,还有最好有个后记,感谢之类的话,虽然老套,但咱们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也应该感谢一下老师,必须的嘛。答辩通过基本上是十拿九稳的,但是咱们也不能弄的太难看。
自己丢人无所谓,给导师丢人就是罪过了。为了。
2.哪位能提供关于野性的呼唤的论文
只找到这些,希望对你有用。
我觉得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
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其实《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不止一个优点还有很多精彩的文章,有趣的语句,新鲜的词语……最精彩的地方还是它的惊险,就比如说:巴克差点被洪水冲走、还有它差点被淹死、差点被棍子打死、差点被鞭子抽死……。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还不止这么一点精彩,还有许多我说也说不完的好看,我希望同学们喜欢这本书,并向我借!《野性的呼唤》观后感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
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 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
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
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
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 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
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狼一只灰褐色的草原狼在绿茵茵的草原上飞奔着扑捉一头羚羊,这看似平凡,却又带点残忍。 而我却认为这是一种美,一种野性的美。
狼在草原上颠簸着的灰色身影,它那暗淡而又松软的毛在飞奔时根根变得如此硬直而又光亮,它那隐藏在肉掌里的爪子,在跃身扑捉时突然从肉掌里“蹿”出,在太阳的折射下好象锋利的刀刃,它的一举一动,每个细节,好不隐含着一种野性的美,体现出王者的风范,在让人毛骨悚然的同时,也叫人震撼。 英格玛音乐是抒情柔美的,音乐是欢快愉悦的,音乐是节奏感强烈的,音乐如果浮浅的看来似乎无非就这三大类,不过聪明的你也似乎漏了一种,它也是富有野性的,它就是英格玛。
它的每个音符都紧紧拽着你的心,有一种穿透灵魂般的感觉。 那野性的唱腔让你感受到期盼已久的解脱。
细听,隐隐约约的杀气使你不由地轻轻颤抖,你似乎能听见两人窃窃私语,又仿佛看到双人走在空旷的,杂草丛生的充满野性的荒地。英格玛,是一种生命,让你去欣赏这天籁之音,它是一种美,野性的美。
大海清晨,茫茫的大海涨潮了。 往常像乖孩子似的平静的大海今天有些反常。
乌云由远而近飞快的翻滚着席卷而来,海上波浪似乎愤怒了,它在飞沫中呼叫着,一层层的巨浪摔向悬崖,变成了尘雾和碎沫。它咆哮着,那震耳欲聋的吼声,无不闪现出野性的美,它好似扯断了缰绳的野马,奔腾着,飞溅着。
野性的美超越我们的境界,超出凡人的想象,野性的美是神秘,是隐藏在深处的,是用耳朵去倾听的,用心去感悟的,野性是一种美,是心灵的另一种升华,是美的另一钟境界。
3.跪求有关《野性的呼唤》与“适者生存”的论文,哪位大师帮帮小弟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句小调简单而又深刻地揭示了在大自然舞台上的主旋律——适者生存。
大自然就好比一个宏大的竞技台,不断地生物PK酝酿了环环相扣的生物之链。人类自以为是这个竞技台的“常胜将军”,或是旁观者的主席身份。
实则不然,只要有生命,只要是自然是一份子,就会有不断地竞争。小到一个细胞,大至整个自然。
而人类只是其中渺小的一支队伍。 恐龙原是自然界一支实力强盛的“铁骑军”,但面对天灾****,缺乏创造力的它们只在短短的时间里销声匿迹。
自然界是残酷的,不会抱守一堆白骨,而是继续发展创造;自然界又是健忘的,“恐龙”这个名字会日渐沉沦,被新的物种替代,人类是自然创造的新物种。如今,可能人类在为自己的成就而感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但当更大的灭顶之灾降临时,人类仅有的创造只是一堆破铜烂铁。因此需要自卫自己的领域,就是不断地科技创新,“强大”是没有终点的。
谦逊与创造是人类社会的两大处事原则,是每个人的座右铭。不断地上进与突破是人类的最高准则,是“适者生存”的精髓。
还有一篇: 蜡烛是一个小的不起眼的东西,现在可能在家中再也见不到了。在原来还没发明电灯时,蜡烛是最亮的所以受到重用,可发明电灯后,渐渐连穷人也能用上了,所以自然而然被淘汰。
恐龙在人类之前就已经有了,那时它们算是一方霸主了,所有比较大的陆地动物都逃不过它们的捕杀,惟有蚂蚁蟑螂,这类的小生物才能存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恐龙渐渐灭亡,但相比之下小生物虽然在不断变形,但还是能生存下来的,像现在的鱼蛙虫,大的动物像是鹿马象,它们之所以能生存是因为它们能适应各种环境。
恐龙不能适应各种环境,所以被淘汰了;像鱼蛙虫,等的动物能适应各种环境所以能生存下来了,它们如果能继续适应未来的环境那它们将永远不被淘汰直到老死;蜡烛因为跟不上时代潮流也被淘汰了,灯因为跟上了时代步伐所以它成为人们现在所需的光亮。人也是一样,只有适应所在的环境,跟上时代潮流,才不会被淘汰。
适者生存就是这个道理。 暂时只有他 只找到这些,希望对你有用。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觉得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
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其实《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不止一个优点还有很多精彩的文章,有趣的语句,新鲜的词语……最精彩的地方还是它的惊险,就比如说:巴克差点被洪水冲走、还有它差点被淹死、差点被棍子打死、差点被鞭子抽死……。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还不止这么一点精彩,还有许多我说也说不完的好看,我希望同学们喜欢这本书,并向我借! 《野性的呼唤》观后感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
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
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
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
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
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狼 一只灰褐色的草原狼在绿茵茵的草原上飞奔着扑捉一头羚羊,这看似平凡,却又带点残忍。而我却认为这是一种美,一种野性的美。
狼在草原上颠簸着的灰色身影,它那暗淡而又松软的毛在飞奔时根根变得如此硬直而又光亮,它那隐藏在肉掌里的爪子,在跃身扑捉时突然从肉掌里“蹿”出,在太阳的折射下好象锋利的刀刃,它的一举一动,每个细节,好不隐含着一种野性的美,体现出王者的风范,在让人毛骨悚然的同时,也叫人震撼。 英格玛 音乐是抒情柔美的,音乐是欢快愉悦的,音乐是节奏感强烈的,音乐如果浮浅的看来似乎无非就这三大类,不过聪明的你也似乎漏了一种,它也是富有野性的,它就是英格玛。
它的每个音符都紧紧拽着你的心,有一种穿透灵魂般的感觉。那野性的唱腔让你感受到期盼已久的解脱。
细听,隐隐约约的杀气使你不由地轻轻颤抖,你似乎能听见两人窃窃私语,又仿佛看到双人走在空旷的,杂草丛生的充满野性的荒地。英格玛,是一种生命,让你去欣。
4.如何写好 野性的呼唤的象征主义解读 这样一篇论文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
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
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
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
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
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
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
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
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
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
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
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
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
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
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
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
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
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
5.《野性的呼唤》和《狼图腾》可从哪个角度做比较呢
我抛砖~希望能帮你引出玉哈哈^_^
他们都从动物与人的关系谈到动物性与人性的关系,野性的呼唤将从狗类的性格透视人类的性格,狼图腾是从狼族的性格透视蒙古民族的性格
但是我觉得狼图腾的文化底蕴要比野性的呼唤深厚的多,狼~毕竟是作者用几十年的亲临现场的调研积淀出来的,无论从层面涉及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高于野~
野~好像是一部感人的励志小说,事后想到更多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狼~好像是一部文化史,或者纪实,用探险小说那种惊心动魄的情节和语言,讲述了一个民族的性格渊源与狼族性格个关系与联系,很立体,很完整地让人了解了一种文化和民族性格,而野~留给人回味的不过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从文化的底蕴上讲,显得单薄多了,可读性趣味性方面狼也更细腻些~~
我觉得可以从作品的写作背景,文化底蕴方面比较,然后从内容涉及面的广度和深度,以及两个作品分别折射出的问题本质比较,最后从语言情节等形式上的东西这些方面比较一下异同